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心得体会讲座8篇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心得体会讲座 再给同学们讲一个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四中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心得体会讲座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心得体会讲座
再给同学们讲一个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四中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诉讼法讲座心得体会5篇
_诉讼法讲座心得1_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即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对人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这就是说,不论哪个国家.哪个民族.哪个种族的人,只要其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都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2.对事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对事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案件的审理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实际上就是讲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3.对空间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对空间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诉讼法在什么地方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条的精神,凡是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纠纷,以及虽然民事纠纷发生在我国域外,但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均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4.对时间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对时间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诉讼法的有效期间.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法于_91年4月9日生效,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明令废止不得失效._诉讼法讲座心得2_这个学期开始,我们开设了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而在学习这门课程之前,我们已经学习了与民事诉讼法联系密切的两门课程:民法和刑事诉讼法.这两门课程的学习对我们学习民事诉讼法有很大的帮助.
在对民事诉讼法近半个学期的学习后.我觉得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需要我们对程序性的内容加以记忆,同时还要去几节.而很多时候这些内容很容易被我们搞混.
我国民事诉讼法属于大陆法系,我们在学习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的时候不仅要学习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同时也要了解其它法系.其它国家的民事诉讼法.我觉得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应该紧密的联系民法,但是我很多时候都做不到这点,没有把民事诉讼法的学习与民法相对应.由于我们已经学习了刑事诉讼法,很多时候又把民事诉讼法内容与刑事诉讼法内容相混淆.
上课心得这个学期,我们的民事诉讼法课是由韩老师上的.韩老师上课有两大特点,一个是叫同学起来读法条,还有一个就是喜欢说英语单词(我猜他大概是打算出国吧).上韩老师的课感觉很轻松,课堂气氛也很活跃.韩老师讲课是把讲课内容与法条结合起来,这大概也说明法条在民事诉讼法学习中的重要性.他讲课时候都是把我们所学习的内容与实际生活中所发生的案例相结合,让我们可以更好的去消化.理解法条以及课本内容.我觉得民事诉讼法课唯一的一点点小的不足就是韩老师上课内容的系统性不是特别强.一样韩老师以后上一个阶段课可以给我们做一个系统性的小节,让我们对只是有一个更系统性的理解.我觉得这样的话民事诉讼法课就更加完美了
_诉讼法讲座心得3_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多功能教室听法律知识讲座,通过这次讲座我不但知道了很多的法律知识,还知道了如何保护自己用法律.给我们讲座的是田村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讲座的主题是: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这次讲座,让我受益匪浅.他给我们讲了许多案例.为了让我们都能够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周三下午学校请来了田村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为我们做了一场法律专题讲座.讲座让我体会到:作为新世纪的好少年,我们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______爷爷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知道作为一名未成年人应该遵守的规则是:不打架.斗殴;不参与偷窃,抢劫;不参与赌博;不看黄色书籍或电影;旷课.夜不归宿.辱骂他人.强行抢夺他人的财产.吸毒等这都不是一个小学生甚至成年人应该做的,这些都严重的触犯了法律,一旦触犯,将会得到法律的严惩.听了这次的法律知识讲座,我知道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犯罪,主要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我们一定要从小学开始就增强法律意识,认识法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希望的
明天在我们手中.其中有这样一个案例令我久久不能忘怀._中学的两位学生因晚上没有钱吃夜宵,就想方设法去抢别人的钱.他们两个偷偷潜入一个学生宿舍,用手捂住学生的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他们身上搜到了几块钱.他们用这仅有的几元钱买了些水和几根烟,觉得不过瘾.又去了另一个宿舍,同样只搜到几元钱.就这样,忙碌了一晚上,他们共抢了31.5元.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他们就被民警和保安逮捕,共判刑一年零六个月,罚款500元.这个案例给了我们一个惨痛的教训:做人一定要守法,要靠自己的勤劳挣取每一分钱.接下来的事件更是令我瞠目结舌,一位中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由于没有资金来源竟然向素不相识,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学生索要财物.最终,他因敲诈勒索被判了刑,一个年轻的生命要在黑暗的监狱中虚度青春,一颗年轻的心在空中虚空飘邈,沉浮不定,最终这个无知的少年将面对法律的制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_诉讼法讲座心得4_一.指导思想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已成为了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为了孩子们的健康发展,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使广大儿童知法.学法.懂法,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活动总结9月_日,下夹河学校全体师生隆重集会,认真听取了中学法制副校长战利平的精彩法制讲座.讲座分别由中学校长李顺和及中心小学校长赵晓主持,他们首先对此次讲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作了深刻的剖析,动员全校师生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要知法,懂法,并用法律知识时刻保护自己.马芝新副校长主要就未成年人如何预防犯罪,未成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怎样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等方面作了详实.深刻的讲解.他还就身边的一个个鲜活的事例,教育学生从小知法.懂法.守法,让学生深切地体会到〝法盲〞比〝文盲〞更可怕.(讲座稿附后)法制副校长张皓的讲座深入浅出.以案说法,以详实生动的案例给同学们讲述了一个个鲜活的真实事例,为我们指引出了明辨是非的方向.同时特别强调了青少
年的自省.自律意识,要求同学们从小养成良好的形为习惯,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法律意识,努力做到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以促进学校.社会的和谐发展.
通过讲座,使我校广大学生深受教育,老师和学生深切地体会到〝法盲〞比〝文盲〞更可怕.明确认识了犯罪的危害性,增强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学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是国家的根本,是社会的保障,是人生的参考书.法律对于我们全体师生来说更是必须遵守的,时时刻刻约束着我们的行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学生现在都是未成年人,将来都是社会上的一份子,法律更是无处不在,而全体学生更应该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才能够将来更好地遵守法律.
老师.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想给大家讲讲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和〝违法〞〝犯罪〞的概念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讲课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该法对未成年人的下限年龄未作出规定,也就是宣告对未成年人从一生下来就加以保护,举个例子,每个刚出生的婴儿都享有财产继承权.〝少年〞,是指已满_周岁,不满_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实际上的规定,少年与未成年人是同一个概念,只是叫法不同而已.〝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必须明确什么是未成年人,什么是少年,什么是青少年,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不同的称呼意味着享有不同的权利和承担不同的义务.如今我们在宣传媒体中经常听到未成年人要积极争取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等等,那么未成年人到底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呢?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所享有的权利是相当广泛的.具体来说,在我国未成年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政治权利,二.人身权利,三.受教育权利,四.个人财产所有权,五.继承权,六.社会经济权,七.诉讼权利,八.其他权利.
在这里,我给同学们着重讲一讲人身权和诉讼权利.人身权利可以分人格权和身份权两方面的内容.首先给大家讲讲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是基于自然人本身所固有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身份权是基于自然人之间的某种关系,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而产生的地位.资格等方面的权利,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1.亲属权.抚养权和监护权,主要表有:(1)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2)家庭中不受虐待.不受遗弃的权利;(3)有随父姓或随母姓的权利;(4)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有得到监护的权利;(5)父母离异后,仍享有被双方所抚养和教育的权利.2.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专利权等.诉讼权利,包括(1)起诉权(2)不被公开审理的权利(3)对不满_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4)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以后有机会,指导同学们组织模拟法庭,这样你们对这项权利会有更深的了解.接下来再给同学们讲一讲未成年人应承担的义务,它总共有六点:(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重社会公德的义务(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6)受教育的义务.以上所讲的就是未成年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下面我想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和犯罪.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我现在正在办理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
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_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四中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从广义上讲,违法是指违反一切现行法律规范的行为,包括违反刑法.违反义务教育法等等.违法行为,又称为〝非法行为〞〝不法行为〞.从狭义上讲,所谓违法是指违反刑法以外法律的行为.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
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干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_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再讲讲什么是犯罪.我国刑法第_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_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还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例如《刑法》第_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_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动.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
事责任〞,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我曾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林某,案发时未满_周岁,__年_月_日下午,他在信州区一家游戏机室附近遇见阳阳即向阳阳索要香烟,阳阳说没有,便进了游戏室里,林某便觉得阳阳没有给他面子,就纠集另一人将阳阳叫出游戏厅又叫他拿烟,阳阳不给,林某便一拳往阳阳腹部打去,当阳阳躬着身抱着肚子叫痛时,林某又用右肘部击打他后脑造成阳阳颅出血而死亡.此案例中的林某已满_周岁,且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也就是刚才给同学们讲的八种犯罪之一林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渡过八年的黑暗日子.
未成年人犯罪性质,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抢劫犯罪案件较多,而且多为团伙性的,经查我们了发现未成年人对什么是抢劫犯罪和什么是一般的敲诈违法行为分辩不清,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构成该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比如说〝你不拿钱,我们就打他〞这样的言语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但劫取财物的多少并不是构成本罪的依据,而只是量刑的情节.
在谈对未成年人犯罪打击的规定同时,我们还要向同学们介绍一下对未成人犯罪宽大处理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_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理.〞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岁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另外,依照我国刑法第43条的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些规定都是依据未成年人还在成长过程中,辩别是非能力较弱,容易受外界感染,并且主观恶习不深,易于接受教育改造这一基本特点而规定的.依据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大处理的规定,我们信州区检察院还出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暂缓起诉的规定,出就是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暂不向法院提起公诉,对其进行考察,如以后不再犯罪,将不再对其提起公诉.
_诉讼法讲座心得5_常言道,水滴石穿.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但任何知识的学习和掌握都有一个事半功倍的问题,方法得当,就可以在消耗同样的时间,同样的精力的情况下学到更多
的知识.又因为每一个学科的内容不同,知识构成有所不同,因此在学习这一学科的知识方面也就有其自己的特点,即使同为法学门类的各具体学科也是如此.作为程序法.基本法.部门法的民事诉讼法不仅不同于民事实体法,也不同于同为程序法的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但又与民事实体法有密切的联系,与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有诸多共性.以我个人的学习.研究和教学的经验,我认为学习民事诉讼法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注意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在民事诉讼中存在两个法的规制,而这两个法的规制在性质上是不同的,规制的目的和价值要求在一定的范围内也有所不同(这是由法规制的性质所决定的).一个是实体法——民事实体法规制,一个是民事程序法规制.尽管实体法规制和民事程序法规制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决定自由的前提〞,在特定的领域中,只有权利人才能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规定着〝自由的界限〞,权利人的决定自由以不损害第三人的权利为界限;规定着〝自由决定的后果〞,在通过法律行为实施的决定方面,民事实体法规制在具备必要前提的情况下,可以产生行为人欲期的法律后果.例如,对要约表示承诺,就可以使合同成立;在侵权行为和债务合同中在参与人之间产生一种法律关系,而法律关系又可以产生请求权和形成权.但民事实体法规制是在特定.固定的时空中对主体权利义务的规制,本身没有时序状态;尽管民事实体法规制也规定在不同的时间.状态下,主体的权利义务有所不同,但总体上仍然是对特定和固定时空关系的规制.与此不同,民事程序法规制是调整一种处于运动变化状态的关系,试图在运动变化中能够始终贯彻程序正义的价值要求或目标.民事程序法规制要考虑主体在程序中的正义判断,要考虑对立平等主体之间的均衡性,因此不同阶段的程序设计和规制都会有所不同.例如在异议被驳回时,应当给予主体以复议的机会,以使主体的不满得以吸收.民事诉讼的运动发展必然导致程序的初始状态与发展中以及终结状态的差异,如果没有差异,也就无所谓阶段性和运动态.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是解决民事争议,实现实体法规范的一整套程序规范.作为一种解决民事纠纷的程序体系,包含若干主程序(如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执行程序等),也包含着一些起辅助作用的子程序或辅助性程序(如管辖异议程
序.财产保全程序.先予执行程序.证据保全程序等等).程序的特点是时序性展开,并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因此把握民事诉讼中的程序就必须从时序性考虑,在头脑中形成阶段性的,时序展开的时空印象,把握每一个阶段中法律规定,以及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的法律效果.例如一审程序,是由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判决等阶段构成的.一审程序中的起诉和受理阶段又是由起诉和受理的不同阶段构成的,还可以进一步将起诉阶段细化更具体的阶段.
同时,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也有自己特有的价值判断和规范要求,并不是完全依附于实体法的,因此特别要注意不要以实体法的思维和概念取代程序法的思维和概念.例如,实体法范畴中基于实体权利的请求与诉讼请求就有区别,是两个虽有联系,但又有区别的概念,如果将两者混淆,就将导致错误的发生,误认为没有实体权利的当事人便没有不能提起诉讼请求.实际上对于消极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与他人没有法律关系的诉讼)而言,只要有诉的利益,没有实体权利的当事人也可以提起消极确认之诉.
在理解民事诉讼法时,要密切联系实体法,但也要注意程序法的特点,避免以实体法的概念和思维教条地思考程序法的问题.例如,在对待如何强化人民调解制度的作用方面,人们就照搬了合同制度,这就是典型的实体法思维在起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于_年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通过对调解协议效力的认定,使调解协议间接具有了强制效力.具体地说,人民调解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不是像过去那样,就双方的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该纠纷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而是就双方达成的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直接对协议进行审理和裁判.如果协议有效,并应当履行的,法院做出协议义务人履行的判决.由于法院不再对〝元纠纷〞进行审理,而是就协议的合法性(〝次纠纷〞)进行审理,这就使得协议像合同一样具有了约束力.另外,将调解协议作为合同,也避免了法院对〝元纠纷〞的审理,对〝元纠纷〞的解决将涉及最初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认定问题,而对调解协议的审理只是涉及调解协议有效性和权利义务问题,实际上是一种形式上的审查,相对而言要简单得多.该规定的理论基础就是把调解协议作为一种民事合同,因为是合同,所以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协议.尽管上述规定将调
解协议作为合同,但调解协议与一般的合同有所不同:主要反映在以下几点:1.调解协议的目的是解决民事纠纷,而不是设定民事权利义务;2.一般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而调解协议不能约定不履行协议的惩罚措施;3.一般合同不需要当事人以外第三人的确认,而调解协议的生效需有调解组织的确认;4.一般合同一旦被撤消或确认无效后,其法律后果是恢复原状,如果造成损失的,将予以赔偿.但调解协议如果被确认无效,则〝元纠纷〞依然存在,当事人仍然可以就该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调解协议是一种合同,这就意味着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将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但这样一来,必然产生诸多问题,例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存在撤消或无效原因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消或判决合同无效.问题在于如果将调解协议作为一种合同,就可能发生当事人起诉要求法院撤消调解协议或判决调解协议无效的情形.法院撤消调解协议或判决调解协议无效的,实际上当事人之间〝元纠纷〞依然存在,当事人仍然可以就〝元纠纷〞向法院起诉(关于调解协议的裁判,当事人还可能申请再审,法院也可以在该裁判确有错误时提起再审.),这样必然导致纠纷解决的进一步复杂化,反而增加了纠纷解决的成本.
学习民事诉讼法当然需要注意民事诉讼法关于各个程序的规定,注意有关民事诉讼程序的理论,总之,应当注意民事诉讼自身的特性,但另一方面,还必须注意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联系,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民事诉讼法毕竟是实现实体法规范的程序规范,不可能离开民事实体法,必须反映民事实体法的内在精神.
诉讼法讲座心得体会
篇二: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心得体会讲座
两个坚持心得体会范文
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600字
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600字1我经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坚定了学法和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我
的法律素质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在教师法制学习的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注重职业道德:
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教育的根本,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每一位教师应为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愉悦中升华道德,进取做高尚师德的践行者。
二、学习充分认识到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作为人民教师,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自觉遵守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贯彻法律知识。当然,前提是要增强自觉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执法懂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不断丰富自身的学识,努力提高自身本事,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楷模形象。
三、我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执教。
这是学好法和用好法的关键。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仅有把学法和用法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使学生健康成长。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学生出问题是正常的事情,
一旦问题出现,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去教育和处理,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生明白是非曲直,做到防微杜渐。
四、加强法制意识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小学生和中学生犯罪率率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人民教师帮忙他们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必要的。一部分小学生和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时,正常的心理和身体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自觉性、依靠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本事差、做事情欠缺研究:并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境又十分复杂,社会上对小学生的诱惑的东西太多,对一部分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影响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如一些非主流的东西,网面上负面消极的东西,虚拟的网络世界,扭曲的价值观等。如果没有正确法的引导,他们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
作为教师,我们的目标就是让小学生和中学生健康欢乐的成长。学有所获,学有所成。所以应当对小学生和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使小学生和中学生将来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600字2在暑假来临之际,为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使其树立遵纪守法、
安全第一的观念,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7月3日午时,凤矿中学召开了法制安全教育大会。大会特邀我矿保卫科科长张跃池参加。
张科长在会上做了题为《暑假期间学生如何遵纪守法》的发言。他经过一个个真实的事例,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向广大师生讲述了什么是犯罪以及如何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等相关知识,教育学生要争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并期望广大学生能够在暑假中注意交通安全、游泳安全和用电安全,
度过一个平安、欢乐而有意义的假期。随后,该校校长还为张科长颁发了聘书,正式聘请张科长为学校法制校长。并要求全校师生要深刻领会本次法制安全教育大会的精神,从此刻做起、从我做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600字3作为新时代的教师,我们首先要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如:教师法、
教育法等一些基本的法规,这不仅仅有助于教师专业化队伍的构成,同时也有助于教师维护自我的权益,履行自我的义务。
作为学生,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都不稳定,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建设者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影响学生人生价值观构成和发展的因素必然是多方面的。作为一名教师,我们不仅仅需要树立正确的、科学的法律意识,以法律意识正确的理论为指导,更要勇于实践,在具体的学习生活实践中培养、构成和提升自我的法律意识。在和学生接触的过程中,不断的完善自我的人格,提升自我的法律修养。
经过学习,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自身需要学习法律方面的理论知识,其次要注意在学校的实际教学过程中,不断的运用法律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做到防微杜渐,正确处理一些以外事故。使学生在教师的榜样作用下构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让学生度过欢乐的学校时光。
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600字4经过学习《教师法制教育读本》,我了解了各种相关法律知识,既增
强了法规意识,更新教育观念,又在学生面前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自我反思、自主发展本事。还深刻地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
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
经过学习我明白了教师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职责,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必须行为或不得作出必须行为的约束。它是由法律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我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我,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一样的可人之处。所以更需要我们用不一样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
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进取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学校伤害事故不仅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并且成为导致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学校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并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
总之,作为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我们,仅有更好的学法,懂法,依法执教,才能更好的教育学生,才能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才能推动社会的提高。
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600字5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选错了道路,让自我后
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所以,为了增强我们青少年的学法、普法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为我们作报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纪荣利教师。
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它让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也认识到他们是法律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纪教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某高级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利用网络传播犯罪方法,从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某仅仅是一个在校学生,一个未成年人,却犯了罪。是什么原因让青少年犯罪的呢纪教师给我们总
结了一下,主要是因为不听家长、教师的教诲,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好坏的本事较弱,以至于携带管制_、打架斗殴、偷盗、吸毒、贩毒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明白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总认为自我做的是小事,等酿成大错时后悔已经晚了。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了罪。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更有甚者把自我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仅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这最完美的时间在那失去自由的地方度过,会对自我的人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青少年犯罪,不仅仅毁了自我,并且会“连累”到自我的家人。家人把期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这样做,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就算是为了家人,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荒唐事”来。所以,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首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_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要提高自我的辨别本事,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我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强确定力,谨慎交友,从而更好地发展自我。
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是一次发人深省的心灵教诲,为我们青少年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牢记其中的道理,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我的生命之船在正确的航线上行驶。
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600字
篇三: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心得体会讲座
如何正确认识和践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从历史的方位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最大的一条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从体系的维度来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二者缺一不可、不能偏废。从治理的需求来看,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之治'的根本所在。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不能光听口号喊得响,更要看行动见真章。践行"两个坚持'是具体的,是有一定标准和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敢担当的铁肩膀,又要有能成事的真本领,不断提升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思考、谋划、推进工作。一要善于透过业务看政治。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层面考量、审视和解决问题,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看业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提高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把握权力边界和政治边界,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纪律和法律"两种语言',加强纪法贯通和衔接。三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好趋势性和阶段性的关系,把握好重点性和一般性的关系,把握好苗头性和普遍性的关系。紧紧围绕信访举报工作问题线索"主渠道'、政治生态"晴雨表',权力行使"观察哨'、密切联系群众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发挥,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初心指引方向,使命催人奋进,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事业前进的不竭动力。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和保证,也是衡量法官政治素养的基本标尺。****x指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这是我们的任务,也是我们的追求。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然坚定向纵深推进,我们要在思想政治上不断检视、剖析、反思,不断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坚持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纪律规矩,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本色。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防治"四风',坚持不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产生与法院工作相违背、与法院形象不符合的不良嗜好和行为,以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为统领,依法履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反对司法腐败,推进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创造实绩。
篇四: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心得体会讲座
越来越多的悲剧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似乎不会因小小的新闻报道所杜绝是什么样的环境让这本该单纯善良的孩子如此猖狂一个号称拥有5000年优秀传统美德的怏怏大国竟然无法制止如此恶劣的行为似乎父辈的成就多么显著都只是徒劳没有继承也没有能力发扬有点可悲吧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通用8篇)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通用8篇)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么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那么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200字(通用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1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报告会。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谓意义重大。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们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震撼着我们的心灵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能
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2
星期三上午第四节课,黄警官到我们学校开法律知识讲座,他用自我多年的所见所闻,举了许多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还告诉我们许多法律的知识,我们受益匪浅。
听了讲座后,我认识到那些犯罪的人都是因为从小犯了小错误,不及时改正,还有自身的坏毛病,没有及时改正,长大后想改也改不了了。由于青少年自我保护潜力弱,再加上社会上那些小混混的诱惑……所以我们为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潜力,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们作为一名青少年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1、依法守法,不能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如:吸烟、汹酒、打架、聚赌、吸毒、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2、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我的合法权益。如:《未成年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未成年人要学会自我保护,这不仅仅是保护自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还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
3、要做好,德、绩、勤、俭、劳,全面发展的人。还要珍惜学习机会,提高自我的鉴别潜力,谨慎交友,切莫进行攀比,最后还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等等。
黄警官的讲座使我受到了不少启发。我们的前途一片光明,要是触犯了法律,我们就会断送了自我的前途,还会伤害了疼爱自我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
总之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仅保护自我,也为了保护他人。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3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选错了道路,让自我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因此,为了增强我们青少年的学法、
普法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为我们作报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纪荣利老师。
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它让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也认识到他们是法律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纪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某高级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利用网络传播犯罪方法,从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某仅仅是一个在校学生,一个未成年人,却犯了罪。是什么原因让青少年犯罪的呢?纪老师给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是因为不听家长、老师的教诲,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好坏的潜力较弱,以至于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盗、吸毒、贩毒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明白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总认为自我做的是小事,等酿成大错时后悔已经晚了。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了罪。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更有甚者把自我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这最完美的时间在那失去自由的地方度过,会对自我的人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青少年犯罪,不仅仅毁了自我,而且会“连累”到自我的家人。家人把期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这样做,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就算是为了家人,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荒唐事”来。所以,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首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要提高自我的辨别潜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我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强决定力,谨慎交友,从而更好地发展自我。
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是一次发人深省的心灵教诲,为我们青少年
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牢记其中的道理,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我的生命之船在正确的航线上行驶。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4
今天下午,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教导员的法制讲座。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
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
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5
中国有句俗话: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走路有走路的规矩,说话有说话的规矩,做事有做事的规矩,这些规矩就是法。
以前我总以为我们是小学生,法离我们远着呢!直到那天听了大浦派出所的周所长给我们作的讲座才知道,法就在我们身边!
周所长和我们谈了许多事例,给我影响映象最深的是有两个同学因一件小事吵了起来,以致后来大打出手。甲同学一失手将乙同学推下了楼。两家人因此而闹上了法庭,双方都有各自的理由,乙同学的家长称对方是故意伤人,而甲同学的家长不承认,认为自己的孩子是正当防卫,双方争执不下。
同学们,你认为在这件事上谁对谁错呢?其实,两人由于一时冲动,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他们都有错。同学间有矛盾那是正常的,可我们该怎样处理呢?是像上面两位同学这样,还是去告诉老师,让老师帮助解决呢?在这场悲剧中受害的又何尝只是甲同学,他不但给对方带来巨大的痛苦,同时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巨大的损失和痛苦。如果一个学生没有法律意识,触犯了法律,再好的学习成绩也没有用的。在此我要真心的对那些爱惹事的同学说一声:朋友们,多学一些法律常识吧!把勇气和精力用在学习上,用在对坏人坏事的斗争中,你才是真正的英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做一个学法的小主人、懂法的小卫士、守法的小公民吧!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6最近一段时间对于有关“校园欺凌”事件的报道相当多,手段及其凶狠,行为及其恶劣,画面触目惊心,大多都是未成年的孩子,让人感觉社会的黑暗似乎不会因为这些处在良好环境下的“太子”与
“公主”们有所改善。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一本不应发生的.事情呢?越来越多的悲剧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似乎不会因小小的新闻报道所杜绝,是什么样的环境让这本该单纯善良的孩子如此猖狂,一个号称拥有“5000年优秀传统美德的怏怏大国”,竟然无法制止如此恶劣的行为,似乎父辈的成就多么显著都只是徒劳,没有继承,也没有能力发扬,有点可悲吧!
按理说,在第一次的校园欺凌发生时,必然引起轩然大波,也定会引起家长与老师的警觉,与教育研究人员的反思。但是事情似乎没有想像的那么完美与简单,反而将这种暴力色彩笼罩在育贤才、为师表的校园,一些充满江湖暴力、哥们义气的思想压力,让更多的学子心有余悸,把清静、和谐的学府弄的糟糕、洄荡!为什么人们没有从中得到教训呢?为什么让这种风气继续延续下去?试问:究竟要发生多少案例才可以引起大家的重视,究竟让多少祖国的花朵香消玉损才后悔莫及呢?如果说,祖国的发展必然要牺牲许多无私的奉献者,教育的发展要以孩子之间的相互摧残作为代价,似乎这个代价有点昂贵。
校园欺凌问题引出一个问题,就是人生处处是选择。选择,一次生命的郑重承诺。人生是一次选择,选择犹如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顺流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航船则能勇往直前,鹏程万里;而逆流的航船只能是举步艰难,欲步不前,甚至被猛浪或漩涡永远打翻而深沉海底。选择,是一次对人生的不断完美。
谨慎做出每一个选择,让我们的青春之花绽放得更加绚丽灿烂。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7
学校为提高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意识、自身权益维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学校特邀召市派出所龙泉警官、召市交警中队副队长罗兴中警官于3月26日下午2:00在操场举办了“法制安全教育讲座”。讲座不仅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课,而且对同学们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守法教育。通过两位警官的解读,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日常生活中,防微杜渐,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同时也为今后学会自我保护、提高避险、应急处理能力打下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如何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学生犯罪案件、各种事故的特点,对同学们进行以实用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知识教育;通过事故分析,对同学们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讲法律、讲故事、事故分析、法律知识宣传的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同学们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掌握基本避险常识,深受大家的好评。
通过此次法制安全教育讲座,使大家明确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我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同时同学们也都纷纷表示,这次法律校园教育讲座,使大家懂得了许多的法律、避险知识,树立良好学生形象,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机智地防范各种不良行为的侵害,为创造和谐、平安校园作出努力。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8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法律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受**市一中邀请,**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深入校园进行预防校园欺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所长从当前的校园安全状况入手,结合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案例,通过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针对校园欺凌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所长通过讲解“铜雀台”的历史典故,向同学们讲解如何在现实生活中更有效的保护自己,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引起学生们极大的兴趣。
**所长勉励同学们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的美好时光,远离违法,远离犯罪,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通过本次活动,有效提高了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对预防校园欺凌起到积极的作用,对创建平安、健康、和谐的校园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有很大的意义。
篇五: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心得体会讲座
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法院政治教育心得体会
法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是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机关。以下是本人分享的法院政治教育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院政治教育心得体会1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这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结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一、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所谓理念,实际上就是人们的一种观念、认识和信念,或价值观。我们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法治理念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审判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每一种审判制度都蕴含着一种法治理念,法治理念通过审判制度得以具体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其次,每一位审判人员在行使审判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审判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念甚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表现出他们的法治理念。再次,法治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内涵、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护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审判改革的成败。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审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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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而有什么样的审判制度,也会引导人们形成什么样的法治理念。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命题,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人民法官的头脑,保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广大法官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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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念指导实践。二、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一种系统的理论提出来,在客观上应当认
识到它存在的意义,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开展审判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根本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真正树立审判权威的前提条件。审判方式改革首先是理念的变革,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理念对其进行指导,容易导致改革的盲目性,理念的匮乏会造成思想的混乱、信仰的缺失,仅靠口号和群众运动式的动员不可能真正树立起司法的权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我们审判工作应当遵循的标准和追求的目标。
(一)真正做到司法独立、廉洁、高效司法的独立性是裁判公正的前提,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干预。司法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秉公办案,不屈从权势,不徇私情,严格执法。同时,人民法院的裁判权事关生杀予夺,更必须置于严密的内外部监督之下,秉公用之,谨慎用之。在当前形势下,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尤其要注意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权,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方面,必须牢牢抓住这个根本。忘记了这一点,就忘记了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来源,就会丧失正确的权力观。而牢记这一点,就可以有效抵御各种不正常的干扰,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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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司法的廉洁性是指司法审判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不受各种利益的诱惑,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司法不廉是导致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法官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一尘不染,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官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人和事。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司法的廉洁只是公正的保障,裁判人员不廉洁,不可能作出公正的裁判,但廉洁的法官也不一定作出公正的裁判,因为裁判的公正还取决于法官的业务素质,是否遵循程序等多方面因素。司法的高效性是指司法审
判人员在裁判活动中必须讲究效率,尽量便民利民、努力消除各种不必要的延误
(二)确保裁判结果公正裁判公正是指裁判客观真实,合情、合理、合法。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对审理的案件,能够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正确地适用法律,依法作出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裁决。裁判是终结诉讼程序、启动执行程序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司法活动。因而,裁判是否公正,在整个司法公正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和深远影响。结果的公正是裁判活动应有的要求,也是诉讼当事人的期望所在。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司法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只有做到实体裁判公正,办案程序合法,裁判文书规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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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要实现裁判公正必须做到:1、认定事实客观真实。事实客观真实,是裁判公正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事实失实,则无公正裁判可言。因而,我们在认定事实时,一定要依据证据判断规则,结合具体案情,力争使裁判事实客观真实,要坚决杜绝主观臆断,虚构甚至歪曲事实的现象发生。2、适用法律正确。法律是裁判的依据,是判断是否公正的基本标准。一般来说,适用法律正确则裁判公正,适用法律错误,则裁判不公。适用法律正确,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都适用正确。3、自由裁量合情合理。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内,能否做到合情、合理,也是判断裁判是否公正的一个标准。在很多案件中,由于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幅度较大,自由裁判选择不当也往往造成裁判不公。因而,审判人员一定要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力争使裁判合情合理。要坚决杜绝假借自由裁量权,进行不公正的裁判。
三、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建立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和法官现代化,是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法治理念现代化是法官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官职业本身的要求。在百姓的眼里,法官是国家和法律的化身,是社会正义和社会良知的象征。法官要不负人民的期望、不辱法律的使命,必须成为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法律专业知识深厚的、司法技能娴熟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审判工作的规律性和特殊性,要求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必须具有独特的职业素养和能力,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和丰富的痉?经验,并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知识背景和教育经历,接受统一的职业训练。这样才能使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不出现偏差,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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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司法公正。通过法官职业化建设,可以逐步形成一个具有坚定的法治信仰、良好的专业训练、娴熟的司法技能、优秀的职业素养以及高尚的职业道德的整体,从而形成特有的职业传统和职业气质。近年来,我国许多学者、专家呼吁法官队伍应当由社会精英组成,要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这是因为法官肩负着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案件的重任。这不仅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经济秩序和治安秩序,关系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的实现。因此,法官必须加强修养,使自己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法官如果不加强自身修养,就不会成为一个合法的法官。
要达到这一目标,法官必须坚持学习科学理论,即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用辩正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立场和方法观察事物、办理案件,正确、适当、合理地处理严格依法办案和三个有利于的关系,力求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实践证明,要做到这一点,法官只具有深厚的法律修养、司法技能和良好的品行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三是法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这里所说的品行,不是特指法官职业道德,而是指法官作为一个普通人的个人品质和道德操守。法官作为社会的一员,应当遵守公民的道德规范,作一名好的公民。实践证明,一名好公民,不一定可以成为一名法官;但一名法官必须是一名好公民。法官只有在日常生活和处理个人事务以及社会关系中,模范地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才能得到公众的尊敬,才享有良好的个人声誉,进而树立法官的个人魅力和权威,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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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需要。当前司法改革的主要目标在于增强司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增强民众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法官的信赖。近年来,少数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极少数司法人员甚至徇私枉法,这与法官队伍素质不高有直接关系。解决这个问题,目前关键在于全面启动我国的法官职业化建设,以培育一支具有很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精湛的专业技能的法官队伍。只有全面提高法官素质,才能唤起人们对法官的高度尊重,才能赢得更高的社会公信力,才能真正树立司法权威,也才能使公正与效率世纪工作主题真正得以实现。(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司法权威,保障法官司法独立的需要。不难设想,法官的职业化有利于保障法官中立和独立的审判地位,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在现代法治国家,法官是维系国家法治的特殊群体,法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治的实现程度,对法律功能的发挥起着很大的作用。法官职业化的重要尺度在于审判的中立和独立程度,因为司法的中立性和独立性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审判越独立,法官职业的专门化程度也越高;相反,法官的职业化程度越高,就越能促进审判独立和公正。二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地对法官提出严格的职业化要求,法官必须具有特殊而鲜明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特征,这是一条必由之路。法院政治教育心得体会2中央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义重大。我院及时安排学习计划、确定学习时间,组织学习,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教育,我深刻认识到,我作为政法队伍中的一名共产党员要以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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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要牢记初心使命、坚持正确方向,要做到与党中央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我的工作虽然是案件评查,看似没有审判、执行办案一线工作责任重大,但它也是法律实际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案卷是否完整直接决定了这个案件的质量,是执行过程的真实反映。如果案卷不完整,若干年后他人再查阅本案时就会看不明白,那样就影响了这个案件的质量,对后续工作就会造成影响;有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利的法律后果,会直接影响到司法公信力。因此,我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把质量关,对有瑕疵的卷宗坚决予以退回并要求整改,与执行局的同志们共同学习提高。
法院政治教育心得体会3本次的学习让我清晰地认识到,在党纪法规面前容不得一丝侥幸心理。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我的约束力。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时刻提醒自己,坚持自省自查。二是保持高度的党性和廉洁自律性。我要时刻提醒身边的人不抱侥幸心理,从自我做起严格自律,在基层法院法警这样平凡的岗位上,也应该严守党纪法规的底线。三是安检工作中我要从严要求,不因来访人的小恩小惠就施以方便,坚决杜绝给审判场所及审判工作造成安全隐患。四是值庭执行工作中,我也不能卖面子、抱大腿给被告人、被告人家属及被执行人提供方便。五是要积极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勇于纠错。赠送2021教师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材料入职一年多以来,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在各位同事的帮助下,通过学习和工作实践,业务能力和专业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但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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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知距离岗位要求和组织期待仍然还有很大的差距!通过反省总结自身存在的缺点和问题,现汇报如下。
一、政治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理论学习缺乏深度和系统性,不能经常坚持,以学习强国、党建云平台的学习为例,没有持之以恒,有时紧有时松,政治觉悟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以这次暑假为例,思想上没有重视暑假这次学习的机会,对自己放松了,在暑假期间,没有做好领导交办的任务,不够重视,领导交代一个事,认为是假期,就可以随意些,喜欢拖延,设计稿改了几稿后就不想改了,这是我自身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今后一定改正,多加努力,主动作为,从思想认识上先改变自己。三、工作上深刻地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工作上没有主动汇报,向领导请示,领导交办的任务没有高质量地完成,还需加强业务能力的学习,以及专业能力的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不够精湛,对很多领域一知半解,平时要多看多想多做,多学习、多请教、不怕丢人,不会可以学,一遍不会我可以学两遍、三遍、四遍。四、为人处世上缺少沟通表达。尤其是在每次开会发言上会紧张,不善于表达,话到嘴边说不出口,发言不够自信,总觉得自己说的不对,以后得多练、多思考、多观察、多学,提高自身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加强团队意识,重视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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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只要做好分内的事就好,其实不是,整个团队必须是一条心,劲往一处使,有什么事大家一起互相帮助合作,齐心协力把部门的事做好,让我们部门成为不可或缺的、占据重要地位的一个部门。
今后,我会更加努力,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勤奋工作,让自己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认识不断升华,积极转变观念,开阔思路,努力成为更高层次的一专多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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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心得体会讲座
月27日,我院领导根据中院的要求,宣读了我院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并对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了动员部署;7月5日,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城关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止赌博、在政法系统开展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三项活动,我院进行再动员。针对当前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了反思,我的几点体会是:
一、发扬传统,就是要保持“两个务必”,培养爱国主义情怀。我们的祖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基础薄弱的国家。各样资源的人均占有率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多”与“少”的矛盾,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诸多困难。面对这样的国情,我们必须保持“两个务必”。改革开放____年来,人们的眼界开阔了,在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比较中,看到了自己的贫穷和落后,奋力拼博,小有成就。面对发达国家的生活方式,不少人也悄悄地搞起了“高消费”、“洋消费”。我们每个人都是国家中一员,国家是一个大家庭。当你随便地扔掉一块馒头,当你毫不心疼地浪费掉一张纸、一滴水、一度电的时候,要认真地想一想,它不只关系到你一个人,它还关系到整个国家。既然深深地爱着祖国,就要发扬优良传统,保持“两个务必”,勤俭建国。
二、坚定信念,就是培育崇高的理想信念。信念,是贯穿于人的世界观的一种意识规范。简单地讲,信念就是一个人行为的根本准则,也是评判和指导一个人行为的行动规范。人,不能没有物质的供养和维系,更不能缺少信念的引导与支撑。柴米油盐酱醋茶,配上各种美味,便足以让生命
延续;但要想活得更有价值、更有方向、更加精彩,就要有一股子劲,一种精神,一个坚定的信念。信念的力量在于身处逆境,能够助你扬起前进的风帆;信念的伟大在于遭遇不测,也能召唤你鼓起生活的勇气。坚定的信念,是永不凋谢的玫瑰。作为一名法官,是普普通通的社会成员,更是手握天平的裁判者。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作为这最后一道防线的守卫人,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各种各样的压力,更应当牢固树立__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信念。崇高而坚定的理想信念是人生不懈奋斗的精神支柱,是指引人们沿着正确道路前进的灯塔。理想信念坚定,才能矢志不渝地献身于法官事业而不畏艰难困苦,才能永远以检察人为荣而无怨无悔,才能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永葆法官的风彩。
三、执法为民,是每个法官践行“三个至上”的具体体现。执法为民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坚持以民为本,彰显人文关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继承和发扬追求真理、不怕牺牲、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忠诚使命、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影响,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做到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执法为民,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主动架起沟通之桥,打破无形的墙,深入群众、了解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踏踏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为党和人民再立新
功。要重新审视内心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影响,切实结合国情、省情、县情,紧紧贴合民情、贴近民心,独立思考、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努力在司法思想、司法实践、司法作风等方面积极探索符合__特色的正确方向与路径。要进一步巩固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遵纪守法、谨言慎行、自省自律,自觉把司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在审判工作中尽最大努力让群众信服,最大限度地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依法惩恶扬善、伸张正义,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
马钉路德金曾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使你倒下,如果你自己的信念还站立着的话。”让信念成为每一个法官的精神支柱,让法院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永不倒”的最后一道防线。主题教育概括一句话:知悉昨天的事,干好今
篇七: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心得体会讲座
2021年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2021年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当前,”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按照院党组要求,
我认真学习研读了****x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系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重要论述。通过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执政属性。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站稳政治立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是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的必然要求。
如何正确认识和践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从历史的方位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最大的一条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从体系的维度来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二者缺一不可、不能偏废。从治理的需求来看,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之治”的根本所在。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不能光听口号喊得响,更要看行动见真章。践
行”两个坚持”是具体的,是有一定标准和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敢担当的铁肩膀,又要有能成事的真本领,不断提升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思考、谋划、推进工作。一要善于透过业务看政治。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层面考量、审视和解决问题,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看业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提高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把握权力边界和政治边界,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纪律和法律”两种语言”,加强纪法贯通和衔接。三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好趋势性和阶段性的关系,把握好重点性和一般性的关系,把握好苗头性和普遍性的关系。紧紧围绕信访举报工作问题线索”主渠道”、政治生态”晴雨表”,权力行使”观察哨”、密切联系群众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发挥,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初心指引方向,使命催人奋进,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事业前进的不竭动力。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和保证,也是衡量法官政治素养的基本标尺。****x指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这是我们的任务,也是我们的追求。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然坚定向纵深推进,我们要在思想政治上不断检视、剖析、反思,不断去
杂质、除病毒、防污染,坚持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纪律规矩,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本色。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防治”四风”,坚持不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产生与法院工作相违背、与法院形象不符合的不良嗜好和行为,以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为统领,依法履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反对司法腐败,推进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创造实绩。
篇八: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心得体会讲座
2022年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当前,“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按照院党组要求,我认真学习研读了****x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系列重要及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重要论述。通过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执政属性。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站稳政治立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是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的必然要求。
如何正确认识和践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从历史的方位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最大的一条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从体系的维度来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二者缺一不可、不能偏废。从治理的需求来看,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之治”的根本所在。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初心指引方向,使命催人奋进,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事业前进的不竭动力。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和保证,也是衡量法官政治素养的基本标尺。****x指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这是我们的任务,也是我们的追求。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
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然坚定向纵深推进,我们要在思想政治上不断检视、剖析、反思,不断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坚持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纪律规矩,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本色。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防治“四风”,坚持不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产生与法院工作相违背、与法院形象不符合的不良嗜好和行为,以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为统领,依法履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反对司法腐败,推进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创造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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