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建议提案范文(5篇)

篇一:社保建议提案范文

  

  1.关于落实三孩生育政策

  减轻育龄家庭生育压力的建议

  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发布,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并提出目标,“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将原可生育二孩的内容修改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增加了“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据了解,“十四五”我国生育旺盛期妇女每年减少约620万,平均初婚初育年龄出现不同程度的推迟,35岁以上高龄产妇的比例有所上升。这些成为出生人口下降的重要原因。同时,随着90后、00后成为生育主体,年轻一代延迟婚育、不婚不育的现象普遍,婚育意愿明显低于70后、80后,适龄

  妇女“不愿生”现象严重。

  近年来,少子化和老龄化正在成为我市人口发展的主要特征。生娃没人带、带娃成本高、托育服务贵,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问题成为一大民生难题,出现了“不敢生”现象。

  综上,为落实中央、国务院《决定》精神,促进法律的实施,改变家庭生育、养育和教育子女的成本过高,使生育意愿更好的转化为实际生育行为,现建议:

  一、全面免除与妇女生育有关的所有登记费、检查费、医疗费

  我市在生育登记、孕前检查方面还有一些登记费或者检查费,应当免除;生产时在医院的所有医疗费用,医保能报销的则报销,不能报销的政府财政补贴,减轻生育负担。对于家庭困难的应当给予补贴。

  二、加快建设社区婴幼儿托育机构

  我市托育机构存在以下短板:一是社会化托育服务严重不足,家庭托育成本显著升高;二是公益性学前教育、社区婴幼儿托育机构极少;三是婴幼儿家庭社保福利、政策支持不足,育儿成本较高。建议市政府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以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为主导,逐步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供给体系,加快建设社区托育机构,提高生育的积极性。

  2.关于推进中医药惠民发展的建议

  近两年,尤其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的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中医药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中医药学的重要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通过调研,中医药学得到越来越多群众的认可与推广。但是,也同样有很多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得到解决,如:中医药报销比例偏低,中药饮片、中医针灸、推拿、刮痧等非手术疗法报销有门槛限制;中药材价格不透明,不同药店价位不同,中药材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质量问题也是常用发生。

  相关建议:

  一、提高医保中医药报销比例,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适当提高医疗保险中医药报销比例,鼓励和推进商业保险在中医药报销占比。

  二、中医药品牌化、规模化管理要大力扶持我省中医药品牌的打造与提升。促进山区丘陵地区的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建设。进行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种植,确保药材好、药才好。使药材从

  培育、种植、收购、分级、初加工等方面有统一标准。打造一批品质好、叫得响、占有率高的中医药知名品牌。

  三、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将中医药文化宣传纳入全市文化宣传规划。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利用文化节、社区活动等各种形式,使博大精深的中医药文化精髓不断成为群众享受得到的健康文化,促进社会进一步认识、接纳、受益中医药,激发群众进一步从民族自信、文化自信的高度深刻认识中医药文化本质。

  四、建立中医药产业监管平台,加强对中药材的市场监管,保证中药产业链各个阶段溯源有规范、监管有标准、标准可执行。确保产业链全过程质量、价格有人监管。中药材质量追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中药材货源公开化,在国内各主要药市建立大货交易平台,让中药材的存货、销售更加透明。

  3.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提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新一轮医改以来,我市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建设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县域综合医改制度框架初步形成;通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等方式使基层卫生人才瓶颈逐步得到**;药品供应方面已允许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基本药物。综合改革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但是在看到成果的同时,一些现实的问题如基础防控措施不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一是基础防控措施不足。群众最期盼的不是有病能治好,而是无病可治,防控是从源头上减少小病发生,控制小病向大病转化。基层医疗机构专业化低,前端免疫医疗预防体系的完善。

  二是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缺医少药。基层首诊、双向分级诊疗制度仍受药品供应、信息不畅、远程医疗等的限制实施受到限制。

  三是市场需求多元化未能满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逐渐步入了老龄化社会,对于广义的预防、治疗、康复等多层面的服务需求增大,加之老年康养产业的滞后,与老龄患者增多、就医不便的矛盾日益突显。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在防控、智慧医疗等方面进行重点推进:

  一是健全基层防控体系。加强医疗机构改革向基层延伸,健全基层防控体系,特别是加强村镇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承担预防、康复、医疗、保健、健康教育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重任;要坚持防治结合,做好长慢病的联防联控;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等政策,引导群众养成“小病解决在基层,大病转诊大医院”的就医习惯一是健全基层防控体系。加强医疗机构改革向基层延伸,健全基层防控体系,特别是加强村镇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承担预防、康复、医疗、保健、健康教育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重任;要坚持防治结合,做好长慢病的联防联控;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等政策,引导群众养成“小病解决在基层,大病转诊大医院”的就医习惯。

  二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专科医师提供技术支持的签约服务团队,向居民提供长期连续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加强社区全科医生培养,优化签约服务内涵,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促进基层首诊;加强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

  关系的医院。

  三是加强智慧医疗建设。建立“大健康+大数据+大服务”的健康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夯实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基础,建成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智能、便捷、高效、经济、共享的服务新模式,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更好满足不同类型群众的医疗需求。

  四是多元发展医养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作用,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等各方资源。

  4.关于我市全民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建议

  近年来,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频有发生,市民相关急救知识较为欠缺。黄金抢救时间往往是意外发生后的几分钟,然而受条件所限,很多时候专业医务人员难以在救援“黄金时刻”内赶到现场,现场急救只能靠伤病员自己、家人及周围目击者来实现,使许多伤者失去最佳抢救时机导致悲剧的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抢救不及时或急救方法不得当所致。院前医疗急救,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因此,对我市全民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十分必要。公民应急救护知识的培训普及率也是衡量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但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还存在诸多短板弱项。

  一、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民对急救知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急救意识淡薄。不少人认为自己不是专业医护人员,急救是医护人员的职责,与自己无关,出了事故打120即可,认为没必要全面学习急救知识。

  2、急救培训体系不够完善,专业培训师资缺乏。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所需急救知识有所侧重,还因为与生产、生活和学习有时间和精力的冲突,很多人没有接受过较为全面的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3、公共场所应急救护器材缺乏,公共场所基本上没有

  配置应急救护器材。目前全市大型商场、广场、学校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基本还没有配置AED,急需拓展和建立应急救护设施设备的投入渠道和维护机制。

  二、关于加强普及市民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的建议

  1、加强宣传普及。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急救知识纳入科普体系,提高急救意识。市民具备一定急救知识和技能,是国民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的体现,政府应将提高急救意识与国民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对社会公众开展广泛的急救常识宣传,各媒体可建立长期专栏、栏目,制作公益广告常态化播出、刊出,提高市民的自我急救意识和能力,指导市民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日常疾病的紧急情况。

  2、在重点人群和行业中开展救护培训,将掌握急救知识纳入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发挥医学人才的优势,建立和培养一支热心于急救知识和技能普及工作的师资队伍,举办多层次的培训班,首先应提高那些处于或能最先到达出事现场的行业一线人员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如公安系统的警察;交通系统的列车员、船员、宾馆饭店和商店的服务人员;旅游系统的导游、出租车司机;企业单位的保安人员、生产安全员以及校医、厂医等基层医务人员等。并将是否开展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作为主要部门的考核目标之一,以促使和提高群众参与应急救护参与能力。

  3、制定急救知识培训规划,在大中小学开设应急急救常识培训必修课程。针对不同学龄段的学生,将不同类型、不同难度的急救知识、应急技能嵌入到课程中,课程应囊括火灾、地震、洪水等灾难逃生的知识技能,以及伤口处理、心肺复苏等医疗救助的知识技能,学生们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与技能,不仅懂得自救,也学会他救,能有效避免很多人为或是自然造成的伤害。同时以社区为依托,把普及和宣传急救常识作为街道社区的一项日常工作。通过培训,组织一支具有一定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的社区志愿者队伍。

  4、完善器材配备,在公共场所设立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AED是每个普通人都简学易用的“傻瓜式”急救设备,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公共场所AED设置工作还相对滞后。建议在提升急救知识普及率的同时,进一步加快AED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布点与投放,逐步在全省各学校、公园、车站、机场、宾馆、商厦、学校等大型公共场所免费配备应急救护器材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红十字急救包等,并明确配置位置,争取尽快实现急救软件与硬件双提升,打造急救双保险,建立一座“守护生命之城”。

  5.关于做好社区托幼工作建议的提案

  随着国家生育二孩、三孩政策的实施,人民群众对安全、普惠、优质的托幼服务的需求变得更为迫切,幼托问题也突显出来。因此,建议政府应将托幼服务摆在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民生工程的重要位置,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丰富完善社区托幼服务,逐步建立社区托幼服务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满足辖区群众多元化、多层次托幼服务需求。具体建议如下:

  1、依托闲置社区阵地,成立社区托幼工作组,积极探索引进社会资源,支持社区筹办普惠性托幼机构,着力**社会托幼服务机构较少且收费普遍较高,辖区群众难以享受到普惠式托幼服务的烦心事揪心事,让托幼服务实现“普惠便民、安全放心”。

  2、全程实行监督指导。一方面,坚持以幼儿为中心,建立健全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信息公示、质量评估、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机制。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机构,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监督检查,积极指导婴幼儿照护机构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消防设施和安保人员,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切实保护婴幼儿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真正实现政府对婴幼儿照护机构管理放

  心、辖区群众对幼儿安全放心。

  3、坚持政府主导,联合创建托幼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发挥办事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让建公助等形式,推出“社区+公益”照料组合,向社区群众提供婴幼儿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社区亲子活动、免费家长课堂等服务,根据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提供专业化、精细化婴幼儿照料服务,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托幼服务需求。

  4、紧贴群众需求,丰富完善社区托幼服务驿站。积极发挥社区联系群众桥梁作用,针对幼儿活动的特殊要求,联合社区老党员、退休干部职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同时配备亲子活动室、手工课堂、育儿图书角等,丰富幼儿文体生活。

  6.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

  信息化建设的提案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新一轮基层医改的重要举措,更是当前全国各地推动医改的重要抓手。目的是通过深度整合县域医疗服务及公共卫生服务资源,重构和升级县域医疗及公卫服务体系,实现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整体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

  信息化建设作为贯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运行和管理的一条主线,“信息统一”是实现医共体内“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石,可以减少相关检查检验项目次数,减轻患者负担;可以让医生能够全面掌握患者的整体医疗信息,方便就医施治;可以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可以统一管理药械、财务、绩效等相关医疗卫生要素,促进县域医共体内部资源整合;可以在“七统一”的落实中有效发挥引领作用。

  因此,建议梳理构建全市统一的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一是以“周口样板”为模版,结合我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现状,“一盘棋”统筹规划和设计,制定完善全市统一的医疗健康数据目录、医共体信息管理平台资源库通用数据结构,完善业务术语、数据分类和统一接口标准,以基础数据、业务流程、应用展现、对外服务以及系统运维等方面信息化建设的规范统一,来推动实现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服务和管理的规范统一,加速实现共同体管理运营标准化、连续服务同质化、资源共享高效化;二是通过信息系统的统一,建立

  涵盖临床专科、影像、检验、心电、病理、消毒供应、物流配送和后勤服务等的“资源共享指挥中心”,推动提升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内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加速实现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内、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间的数据即时共享和资源高效调度,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横向流动,促进医疗机构特色科室服务供给能力帮建和互补,进一步为县域内群众提供更为便捷实惠的医疗卫生服务;三是通过信息系统的统一,强化“连续性诊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市域内医疗机构的帮扶带动作用,推动实现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与市域内医疗机构间的互联互通,通过远程医疗有效引导患者基层诊疗,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实现对居民诊前、诊中、诊后的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全市范围内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下沉,通过远程教学、远程培训进一步提升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四是通过信息系统的统一,提升信息安全水平,既要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完整性,更要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在有效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促进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坚持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与信息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推进、同步考核。

  7.关于建立住院患者零陪护制度的提案

  当前,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患者住院越来越多,有专家调研、观察,所有住院病人中,70%以上需要陪护,而患者住院期间的陪护主要由患者家属完成,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费用,令他们心力交瘁,特别是危重患者住院,往往是“一人住院,全家陪护”,严重影响到患者家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由此导致;

  1.长时间的日夜陪护,家庭经济收入受到影响,正常生活工作次序混乱,弄得身心俱疲,最后全家病倒。家属护理没有经验,往往事倍功半,患者没有获益,家属累瘫在地。

  2.一部分家人在外地或抽不出时间,只得请护工来陪护,但请的护工很多不专业、流动性大、年龄大、文化程度低,要价更是随意,虚高,且护工与医院之间无劳务关系,医院无权管理,一旦在陪护过程中患者出了问题,矛盾很可能将不可避免,最后结果就是花钱买罪受。这种情况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陪护难”是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专家和业内人士建议通过改革实现患者住院“零陪护”,零陪护’并非无陪护,而是医院提供陪护,不需要家属提供陪护,家属可以探视陪伴。

  但实现“零陪护”途径目前仍存在很多困难:

  1.由患者承担陪护费用,将增加家庭经济负担;

  2.纳入医保统一支出,就会增加医保压力。

  3.护理队伍现在已经不堪重负,严重不足,再承担生活护理不现实。

  4.有专业知识医学素养,大多不愿意做生活护理,感觉社会地位低下,得不到尊重,不愿意从事这种工作。“零陪护”制度的实施仍需要继续探索。目前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已经作为试点探索“无陪模式”住院,例如:2010年北京市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由护士承担全部基础护理工作,包括洗头、洗脚、翻身,患者不需再自请护工,并实行护士责任制。患者从入院到出院,只对应一名护士,由责任护士全程负责,其目的是为病人营造一个更加安静、整洁、舒适的休养环境。通过制度的实施,试点病区陪住率下降了30%至50%,家属自聘护工减少,患者满意度达96.6%。但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制度推行困难,目前全国多数医院的护理床护比1;0.4尚且不能达到,资源难以满足患者需要,应对医疗护理尚且力不从心,更谈不上让护士承担患者的生活护理职责了。

  针对以上情况,我提议:

  1、建立“助理护士”队伍,建立护士分级制度。首先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稳定的“助理护士”队伍。依托政府指定机构,面向社会招收学员,通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由医院统

  一管理,科室统一排班。“助理护士”出现问题,医院有处罚权,对不适合从事“助理护士”的人员,医院可随时解聘。建立护士分级制度,由注册护士主要负责病人整体护理,“助理护士”主要负责病人生活护理,取代护工,逐步实现患者住院零陪护。

  2、保障“助理护士”队伍的合理收入。患者住院护理服务费用应分为两个部分,医疗护理部分从医保支出,生活护理部分为自费项目,由患者自付。护理费用价格计算方法应该由物价部门制定价格指导标准,医院按规定收费,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医院投入的落实,建立政策引导机制,依照不同的科室特点、工作量、病人病情等,通过奖金分配和绩效奖励保障护理队伍的合法收入。一方面防止护理费过高而加重患者的负担,另一方面鼓励、稳定护理队伍。

  8.关于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的医疗卫生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使我市的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医疗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特别是“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日渐突出。看病难、看病贵是社会各界一直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基本的民生问题,解决好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既是现实问题也是政治问题。

  一、看病难、看病贵存在的问题

  1、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使得多数群众靠自费就医,医疗费用上涨速度超过了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而且公立医院的运行机制不合理,公益性质逐渐淡化。

  2、老百姓认为的看病难,一般指的是:他们进城看病时找医院难、进医院难。百姓对农村、社区医疗机构看病不放心,就到大医院凑热闹。另外,就是盲目追逐“名”医、相信大医院、相信广告,小病也去大医院,花大钱治小病。

  3、老百姓认为的看病贵。首先是药品贵、检查费贵,药品贵的主要原因是价格制定和审批程序不科学、不规范,药品销售中间环节多,市场管理混乱,药价普遍虚高。大医院盲目追求高、精、尖项目,花很多钱引进先进仪器,导致检查贵。医学检查报告互不认,增加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项目,加重病人负担。

  4、药品和医用器材的生产和流通秩序混乱,造成看病就医的价格过高。

  二、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建议:

  1、政府部门应出台“双向转诊”规范,分级诊疗能够细化。要落实分级诊疗的职责,哪些病一定要到大医院,哪些病是一定要到小医院,指导、协助疑难重症患者及时转诊到适宜的医院、科室就诊,引导全社会逐步形成“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实行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建立有效的三级医疗网络,为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这样可减少大医院门诊压力,降低医疗成本。再加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望缓解甚至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

  2、健全全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建设农村的卫生服务,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也要重视,最重要的还必须将卫生经费的投入落到实处。其次,必须要加快完善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要强化非赢利性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加强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机构的收支管理,纠正许多医疗机构片面搞创收的不良倾向,明确政府的管理监督责任,增加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对非赢利性的医院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变目前非赢利性医院以药养医、片面创收的运行机制。另外,还必须建立国家基本的药物管理制度,整顿药品的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要和安全,加强药品价格监管,严禁虚高的药品价格。

  3、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加强民营医院监管。政府应鼓励社会资本向医疗机构捐资或投入,确定合法捐资、投资的途径和方法。对民间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给予政策鼓励,规范管理,统一政策,统一平台。应坚持“公立医院是主力军,民营医院是生力军”的方向,在同一片区域内的公立、私立医院实现资源共享。

  4、加大医护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基层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是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关键,是推行“双向转诊”的必要条件。才能留引导农民群众就近就医,才能有条件和能力接收中心医院“转下”的恢复病员,畅通“双向转诊”通道。

  5、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自律和监管,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我们相信,通过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建立起有利于人民群众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医疗卫生体系,让病人得到更多实惠,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从而促进医院可持续性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9.关于加强医院陪护工队伍建设的提案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对护理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加深,医疗市场对陪护的需求日益增加,医院陪护问题成为当前医疗服务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我就全市各大医院及医疗陪护市场情况做了抽样调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缺少资质认证和规范管理机制

  迄今为止,国家劳动部门没有陪护工行业的职业标准,卫生行政部门也没有相应规定,陪护服务机构、陪护工没有准入门槛,素质堪忧。陪护人员队伍不稳定,缺乏规范管理,医院与陪护工之间没有雇用关系,医院的制度对陪护工没有约束力。由于缺乏有效管理,一些陪护工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甚至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

  2、缺少工患双方权益保障机制

  由于市场管理不健全,病家通过无序的渠道寻找并雇用陪护工,未签正式合同,双方权益都得不到保障。有些陪护工不愿陪护重病人而随意中止陪护,造成病人及家属的被动,影响其正常的工作与生活;一些陪护工之间为争抢病人而发生争吵甚至打架;如果其他患者愿出高价相聘,陪护工就会随时跳槽。

  3、缺乏监督机制

  现有的小型陪护公司缺乏有效的监督机构管理,且大部

  分陪护人员属于临时工性质,自由度流动性比较大。由于没有监督管理约束机制,陪护公司及陪护工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监督检查,因此质量不能得到保证。

  4、缺乏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岗前培训和健康体检

  陪护水平完全取决于陪护人员个体素质,许多陪护工没有最基本的医疗常识,更谈不上配合医生护士治疗。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和保障机制,缺乏责任心,一旦陪护不当出现差错,影响患者康复甚至导致病人死亡,陪护往往一走了之,把痛苦留给患者,把纠纷留给医方。

  调研中了解到,90%的陪护工来自农村或下岗工人,年龄偏大,文化水平普便偏低,有不少还是文盲,人员服务意识及综合素质差,又未经过正规系统的护理知识培训,仅凭一身体力或经验给患者提供服务,而在照顾患者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缺乏理论指导依据,操作不规范甚至出现错误,导致不良后果。调研中还了解到,任何人只要愿意随时可以上岗,无需健康体检证明,给患方带来安全隐患。

  5、缺乏统一收费标准

  陪护人员工资大都是与病人家属临时协商的结果,加之部分陪护工由黑工头和中介控制,容易造成乱喊价,有些特殊项目还要加价。

  为切实解决以上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相应的陪护工行业职业标准,建立规范的有资质认证

  的陪护服务经营机构。陪护服务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规章制度,行为规则、考核奖惩办法等。陪护工统一着装上岗陪护。一般实行一对一服务,有个别需要24小时陪护,且病重患者,可考虑团队协作,换班陪护,保证陪护质量。

  2、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关部门应对陪护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包括人员资质、上岗证、行业规范执行情况等,医院应定期检查陪护工的陪护技能,不合格的重新予以培训。

  3、签发上岗证,签订劳务合同。培训考核通过及健康体检后由劳动局签发陪护工上岗合格证,陪护工持证上岗。陪护机构必须与医疗单位、陪护工、病家签订陪护合同,明确各方责权利,减少矛盾纠纷。

  4、体检和岗前培训。陪护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包括传染病和性病检查。陪护人员上岗前应由专业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订培训计划,包括职业道德规范、医院规章制度、工作职责、服务内容、基本护理知识和实践技能如:喂食、病人搬运法、床上擦澡法、翻身拍背、热水袋及冰袋的使用、便器的使用、配合护士为卧床病人更换衣服、更换卧位、更换床单法等。

  5、规范收费。目前护工收费无标准,随意性大,应根据陪护对象病情轻重和生活自理能力进行分级,制订合理、统一的收费标准。

  10.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提案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卫生健康服务内容不断丰富,覆盖范围和受益人群不断扩大,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显著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主要问题

  (一)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薄弱。乡镇卫生院诊疗设备普遍比较简陋,影响了诊疗和急救业务的正常开展;多数乡镇卫生院没有全科诊疗设备和康复训练设备,难以有效对接诊治上级医院下转的疾病恢复期、康复期患者;村卫生室大多是村医自建的,一部分利用了财政奖补资金,产权界定不清,不利于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长远发展。

  (二)医疗卫生人才严重匮乏。因工资待遇低、生活条件差,加之上级医院虹吸效应,乡镇卫生院人才引进难、下沉难、留住更难;村医大多是赤脚医生或祖辈传承的医技人员,医学知识基础薄弱、知识结构老化,大部分年龄偏大,不少村卫生室后继乏人,面临马上关门的窘境。

  (三)农村垃圾污水较为严重。我国乡村乱堆乱放、乱倒乱排等现象还比较普遍。环保意识淡漠,健康生活方式远未养成,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化肥农药等引发的污染问题依然严重。

  (四)健康卫生教育亟待加强。农村群众健康素养较低,基本的用药常识和常见慢性病的防治知识匮乏,未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健康意识亟需提高。农村人口对健康信息的理解力低,健康体检群众接受度偏低。

  二、几点建议

  (一)加强健康教育。要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促使农民群众改变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健康意识,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升居民文明卫生素质。要开展健康养成、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生活饮用水卫生等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农村居民的健康体检意识。

  (二)推进卫生机构建设。要结合中心村和集镇建设,重点支持建立乡镇卫生院分院或联合诊所,人财物全部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提升农村居民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信任度。进一步完善公建和民营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基层医护人员社保和职称晋升工作,增强基层医院和村医的吸引力。

  (三)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要以乡镇为中心,建立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机构,形成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

  (四)加快农村环境整治。要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县域

  城乡规划,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城乡一体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让农村人口饮水无忧。

篇二:社保建议提案范文

  

  社保有关的政协提案范文

  根据规定,只有参加政协的单位(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才有资格提出提案。那么,一份标准的政协提案是怎样的呢?今天,本人特意为大家推荐3篇社保有关的政协提案范文,仅供参考!

  篇一:社保有关的政协提案范文

  提案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社会矛盾联合调处中心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团体):社保社科界别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附议人:

  提案人建议办理单位:

  审查意见:

  提案内容、建议办法:(两项内容分段写,自行添加A4纸)

  镇海区社会矛盾联合调处中心自2011年3月正式运行以来,在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和解决途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从2011年4月至2014年12月,中心共接访群众32380批(件)45698人次,日均接访量达到40余批次60余人次,当场调处率达到85%以上。这种整合行政资源、联合接访调处、及时就地化解纠纷的模式,赢得了群众信任,受到了来镇考察的李强、王勇等多名省、市领导的肯定,“枫桥经验”五十周年大会期间也受到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中央媒体的集中采访和关注。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后,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和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要求,尤其是2013年12月20日中办、国办联合下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办[2013]27号),明确提出“要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要求,在市、县两级全部实行联合接访,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这对我区联调中心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当前,我区各党政机关正在逐渐往镇海新城搬迁。尤其是在区行政中心搬迁后,区委区政府行政中心门口异常访处置将对我们是很大挑战。那么搬过去以后中心怎么办?由谁来管?这一系列问题都摆在我们面前。

  为加强新城搬迁后的社会矛盾联合调处工作,进一步方便服务群众,有效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率,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联合调处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在镇海新城建设新的社会矛盾联合调处中心,重点在“功能扩展”和“作用提升”两方面下功夫。去年年初,经常委会讨论决定在新城原劳动力市场地址上装修建设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的新联调中心,目前硬件建设已进入尾声,那么在功能扩展方面,建议新的联调中心设置集中接待区域和窗口,增加入驻部门数量,真正实现一站式接待群众,一揽子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在作用提升方面,建议新联调中心要着眼于全区老百姓提出意见建议、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主窗口、主平台、主渠道这一功能,将其打造成与审管中心相对应的一个大信访、大调解中心,使其成为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的主窗口和主渠道,搭建起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工作平台,努力打造镇海区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亮点和名片。

  二、进一步明确运行模式。新联调中心要充分依托区信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总要求,由全区所有与群

  众生活联系紧密的党政机关和人大、纪委、政法等部门集中派员入驻,其他部门根据需要轮换入驻。按照“统一入口、引导分流、无缝对接”的原则,实行全区所有机关部门一站式联合接待、一揽子调处纠纷、一条龙服务群众,搭建起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工作平台,构建起党委政府信访部门与人大、纪委和政法机关信访部门协调联动、自动分流、衔接顺畅的真正意义上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借助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优势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广泛吸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公正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的、熟悉本地区社情民意,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会做群众工作的志愿者、专家学者等社会贤达人士参与对重大、疑难、历史遗留、有群访群闹隐患以及涉稳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必要时可以组织公开听证和评议,共同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篇二:社保有关的政协提案范文

  提案标题:关于完善法律救助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

  提案团体:

  社保、社科界别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附议人:

  提案人建议办理单位:区政法委、区财政局

  审查意见:

  提案内容、建议办法:

  近年来,我区司法机关立足解决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实践探索,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司法救助工作在我国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救助对象、标准、程序和保障方面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这些问题的解决涉及到政法委、司法部门、民政、财政等多家单位,需要全区性统筹协调。

  一、我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我区司法救助的历史沿革。我区早在2009年就制订出台了《镇海区司法救助办法》,对镇海区司法救助工作作出了总体规划,司法救助总金额为125万。2011年我区司法救助总金额提高到200万,并延续至今。2013年4月,区政法委又制定实施了《镇海区司法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立了针对判决执行、涉法涉诉信访和刑事被害人三个群体司法救助的工作机制,为有效开展司法救助体系建设积累了经验。据统计,2011年至今我区司法机关共办理救助案件67件,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10余万,通过司法救助息访罢访20余件,救助数量和金额均居全市各县(区)前列。

  (二)我区司法救助的特点。从近三年司法救助的数据统计,司法救助案件主要包括劳动争议类纠纷类、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占总数的78%以上。司法救助金使用率约为25%左右,其中发生在审判执行阶段的占71%,发生在检察阶段的约为24%,公安阶段的为5%。

  二、当前我区司法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司法救助的案由狭窄,救助范围有限。一是“低收入”作为司法救助的必要条件存在弊端。有些急需司法救助的当事人可能会因没有法律依据而得不到司法的救助;二是我区法律援助的范围过窄。我国刑事法律对法律援助分为“应当指定辩护人”和“可以指定辩护人”,我区现行法律援助主要是针对上述

  “应当”的情况,对于上述“可以”的情形,很少适用法律援助。

  (二)司法救助金的利用率低,救助效果不佳。从救助金额看,目前我区司法救助金的利用率低下,仅占全额的25%,四分之三的救助金处于闲置状态。从救助的时段看,近年来90%以上发生在法院和检察阶段,仅有5%发生在公安阶段。而实践中,公安机关是刑事案件的初始阶段,也往往是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最需要得到救助的时候。尤其是在交通肇事类、故意伤害类案件中,事故或伤害结果刚发生时,也是被害人方最需要得到经济和法律救助的时候。然而目前该领域却是几乎是空白。实践中,司法救助也往往由信访引发,使救助呈现出片面性与目的性特征。

  (三)救助程序僵硬,灵活性不够。根据《细则》的规定,司法救助的提起人必须是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该规定的初衷是防止其他人以被害人的名义冒领司法救助。但是由于这一规定将“司法机关”排除在申请提起人之外,在司法实践中影响了司法救助工作的效率,制约了司法救助工作为更多陷入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救助。其二,金钱为主的救助方式效果不理想。司法救助的主要方式是支付救助金,实践中救助的方式往往也仅限于金钱。由于金钱不能构筑起信任感和责任感,现实中,当事人钱用完,还会找出其他各种理由纠缠。因此,司法救助的方式亟需与其他保障措施进行相互作用与衔接,以期形成合力。司法救助中除经济补助的方式外的补充形式往往难以现实推进。

  (三)司法救助的法律规定有盲区,实际操作性差。其一,在司法救助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方面有盲区,操作性不强,导致救助实践中很难开展司法审查。其二,救助审查、监督环节,应由单位、村镇街道进行资产调查,出具证明,但现实中往往流于形式,财产查询、执行等需要房产、劳动和银行间的配合,现实中也很难落实。

  三、完善我区司法救助工作的建议

  一是统筹兼顾扩大救助范围。应当逐步推行司法程序中的司法救助告知,由个案救济向统一标准、程序的普遍救助转变,逐步扩大救助范围。同时,积极拓展司法救助的其他方式,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让其发挥最大的社会效果。对于那些确实无法用救助金取得心灵慰藉,开始新生活的对象,需要及时启动终结机制,由其他的社会管理形式进行介入。

  二是明确救助条件和标准。司法机关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在经济条件上比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设定一个司法救助原则标准,统一“经济困难”救助的金额标准,应明确司法救助对象仅限于个人,不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简化救助审批程序,以方便当事人为首要出发点,改变一些重复和不规范程序,一方面申请手续不宜太繁琐,另一方面又要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来确保当事人得到及时救助。增强司法救助申请程序的灵活性,从救助启动“依申请”向“依申请和依职权”相结合的模式转变,对生活确有困难且申请人不宜或不便自己提起救助申请的,允许由司法机关充当申请人。

  三是创新完善救助措施。司法救助的最高标准应适当提高,根据宁波市的收入水平采取倍比救助形式应该更为合理,我区可适当参照《国家赔偿法》的意见,考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10倍,最高标准应当在10-20万左右,司法救助限额不超过最高标准,并以实际受到的损失为限的标准,这和当前我区交通肇事死亡的80万左右的赔偿金标准也是相适应的。还应建立国家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机制,改变仅给予金钱、仅救急于一时的单一救助办法,落实物质救助与在资金救助的心理救助相统一,经济救助与知识救助相结合的全方

  位救助新模式。加强对救助对象的心理救助工作,救助机关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可以要求被救助者在得到资金救助前,必须接受心理干预,给予其必要的心理抚慰和提供心理治疗,防止其向犯罪人转换的角色异变,从而化解信访和不稳定因素。此外,建议司法救助的方式还可以从社会保险补贴、就业推荐、创业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多渠道考虑当事人的利益,力争能够帮助解决享受低保、子女学费减免、廉租房等社会救助的事项,变一时救助为长期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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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社保建议提案范文

  

  2024年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2024年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范文精选2篇

  〔一〕

  尊敬的领导:

  我作为2024年提案工作的负责人,向您汇报我们今年的工作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的团队共提交了50篇提案,占到了总提案数的15%。我们始终致力于为社会、为人民效劳,着重关注实际问题和民声呼声。同时,我们也注重专业性和可行性,确保提案的质量和施行率。

  今年我们的提案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1.

  促进经济开展

  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我们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大对产业投资的支持力度、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群众创业等,旨在促进经济开展、进步就业率、缩小贫富差距。

  2.

  保障社会民生

  我们提出加强社会保险、建立公共平安网络、进步医疗保障程度等详细举措,致力于改善民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妙生活需要。

  3.

  加强环境保护

  我们提出合理利用资、加强环境监视等针对环保问题的详细措施,希望能在促进经济开展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营造生态美丽生活。

  4.

  推进文化教育

  我们提出加强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推广外乡文化等举措,致力于进步人民文化素质和文化自信,让文化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

  在去年的50篇提案中,已有20篇得到了批准实行,并且获得了不错的效果。比方,样例1得到通过以后,已经有250个企业认购了该提案的建议措施,而样例2提议的校园环境扫除卫生工人多了三分之一,在学校和社区卫生程度也有所进步。

  最后,我们还制定了一系列提案的落实方案,确保提案的质量和有效施行。在将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积极建言献策,为实现全面建立社会现代化国家奉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

  2024年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范文精选2篇

  〔二〕

  2024年提案范文

  尊敬的各位代表:

  大家好!我是X市代表,今天我提出一份关于“促进经济开展、加强社会保障”提案,希望大家积极支持。

  当前,全球经济增长进入放缓期,我国经济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必需要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来促进经济开展,为人民创造更多的福祉。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保障的重要性也变得越来越突出。因此,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我提出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近年来,数字经济快速开展,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开展的重要力量。我国数字经济开展潜力宏大,但还面临着许多瓶颈和挑战。因此,我们需要大力推进数字经济的开展,建立完善的数字经济生态系统,营造良好的数字经济开展环境。这样可以推动传统产业晋级转型,为人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效劳。

  社会保障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建立和谐社会的根底。因此,我们需要大力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进步社保覆盖率和保障程度。详细措施包括增加社保基金的投入,完善社保体系,打造更加普惠的社保机制等。

  人才是国家开展的重要支撑,也是经济转型晋级的核心。因此,我们需要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吸引和引进力度,创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步知识产权运用才能,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环保事业是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对于我国而言,加大环保力度不仅可以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还可以进步经济开展的质量和效益。因此,我们需要大力施行生态文明建立,加强环境监管和治理,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体系。

  以上是我提出的几点措施,希望可以得到各位代表的积极认可和支持。谢谢!

篇四:社保建议提案范文

  

  职工医疗补充保险提案范文推荐5篇

  职工医疗补充保险提案范文

  保险金额少的问题。

  二、将居民医保缴纳个人医疗保险金、报销比例、报销内容和慢性病报销的金额及程序等方面,参照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执行。

  三、按照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出院立即报销的政策,实行居民医保住院报销“直通车”制度。

  四、按照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救助制度,对贫困居民住院实行医院先垫付一部分资金,出院时一次结清的办法,缓解贫困人员的就医困难。

  提

  案

  人

  主办单位:

  x年3月29日

  职工医疗补充保险提案范文

  提案人:

  【案由】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积极合理利用我区城乡结合部闲置土地,加大蔬菜大棚建设力度,努力发展我区反季节蔬菜种植,协调解决蔬菜季节供应缺口,对促进我区蔬菜产业发展,打造特色产品,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建议】

  1.政府加大重视,多部门联合,尽快摸清我区基本情况,同时出台符合我区蔬菜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3.加大宣传,搞好引导、服务指导工作。党政部门要把“口号变成干实事”,使农民切实感受到“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效果,让农民真正从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之从常规的家庭式种植走向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有机化生产,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4.加强技术指导。反季节蔬菜,技术性强,管理复杂,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技术保证,方能获得成功。

  职工医疗补充保险提案范文

  二元封闭制度上;公共履职欠缺,卫生总费用占GDP不到5%,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从医疗保障机制上看,核心缺陷是需求与供给极度不平衡,医疗费用持续攀升、低收入人群医疗可及性差、医疗服务不均等。表现为:医疗保障未全覆盖与重复参保现象并存;医疗保障筹资能力不足与筹资补贴差距较大并存;保障水平低与基金结余规模庞大并存;统筹层次低与区域间转移接续难并存;供方支付激励强劲与需方支付监管薄弱并存;医保投入“追高”与医疗服务“追尖”并存。

  基于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人人享有健康”目标,提出如下医疗改革建议:

  1.从机构设置上进行大部制改革。成立国家社会与家庭发展部门,将国民享有的各项社会福利保障相对集中,统筹管理。进行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管办分离,形成购买服务与提供服务相互制约、政府监管与市场竞争相互协调的格局。

  2.从理念思路上推行公益性改革。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重大变革及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核心是确立普遍性和公平性的价值取向。为此,明确公共卫生服务属“公共物品”,其投入完全政府主导;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属“准公共物品”,其投入由政府主导、社会和个人与政府按比例分担,强化政府责任同时发挥市场作用;特需医疗卫生服务属“私人物品”,其投入由政府政策引导,个人和商业保险支付为主。

  3.从医疗保障制度上构建“社会积累制”。我国医疗保障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现收现付制”,处于劳动力最为丰沛、老年人口规模相对不大的深度人口红利期,建议抓住这一最有利时机,构建医疗保障“社会积累制”,建立社会积累和社会统筹资金池互补机制,逐步清偿医疗保障转制成本,建立转移接续过渡机制。

  4.广开医疗保障资金的筹集渠道。拓宽医疗保障基金筹措新路子,医疗保障基金统一运作,建立“主权社会保障基金”,征收遗产税,变现国有资产,发行医疗保障国债,发行医疗福利彩票。完善财政分权和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政绩考核机制。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医疗保障领域

  5页

  第5

篇五:社保建议提案范文

  

  人大提案范文

  尊敬的全国人大代表:

  您们好!

  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也存在一些烦扰大家的问题,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我谨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升农民收入水平

  随着农业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提高种植、养殖、加工等农业环节效益,加大对农产品优质品牌培育力度,引导农民增收致富。同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农业生产基地,鼓励发展乡村旅游,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提高就业率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就业的主要来源。为此,应制定出台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贷款利率政策和减免社保政策,提高小微企业创业和运营的便捷程度,加强小微企业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同时,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体系,吸引更多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对小微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提高效益,增加就业机会。

  三、加强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完善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提高教育质量。落实教育公平原则,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投入,保障每个孩子的接受教育权利。同时,为缓解教育费用问题,完善国家助学贷款体系,降低留学和大

  学生活费用负担,为每个人提供更好的教育平台。

  四、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宜居城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治理污染,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发展。同时,加强城市规划建设,解决城市交通瓶颈问题,提高城市绿化率,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以上是我提出的四点建议,希望在您们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下,可尽快得到相应的落实,为推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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