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提出政治监督8篇

首次提出政治监督8篇首次提出政治监督  政治权力监督的实现方式  [摘要]“政治权力”是指权力主体在政治领域对权力客体进行控制和影响而形成的一种对比关系,是权力在政治生活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首次提出政治监督8篇,供大家参考。

首次提出政治监督8篇

篇一:首次提出政治监督

  政治权力监督的实现方式

  [摘要]“政治权力”是指权力主体在政治领域对权力客体进行控制和影响而形成的一种对比关系,是权力在政治生活领域的应用。

  本篇文章从权力监督、道德监督、权利监督三种监督方式来分析,探析三种监督方式如何实现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政治权力的有效合法的运行。

  [关键词]政治权力:权力制约;道德制约;权利制约学术界一直对权力的含义有不同的见解。比如马克思韦伯认为:权力是指“在实现自己的目标时克服他人的阻力的能力”。而在《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权力”被解释为:“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或其他的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种关系。”不难看出,权力是主体对客体的制约力。我们所要介绍的“政治权力”则是“权力”在政治领域的应用,是权力主体在政治领域对权力客体进行控制和影响而形成的一种对比关系。政治权力能否有效的实施关系到一个国家能否实现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社会管理秩序,同时也离不开我们对其进行监督。那么为什么我们要对政治权力进行监督?我们对政治权力有哪些监督方式呢?一、政治权力监督的必要性我们之所以要对政治权力进行监督,是由于政治权力本身所有的特性决定的:首先,政治权力的强制性。政治权力以制度基础为依据,其合法性在国家的强制力下保障实施。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掌握政治权力的人或集体的行为也就被赋予了国家机器和强制力。所以要对其进行监督来制约他们的行为。其次,政治权利的诱惑性。政治权力是人或集团权力的象征,占有政治权力在一定意义上反应出其社会地位和公共

  影响力。

  所以在运行中很容易对政治权利过分追逐和吹捧,这就要求必须对其进行监督。

  二、政治权利监督的实现方式

  只有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的政治权力才能更好地维护和增进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捍卫和促进公共利益。

  如何实现权力监督呢?以下我们把实现监督的手段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以分权来实现权力监督:分散权力包括党政分开、中央对地方的分权、对一把手权利的分散。

  首先,党政分开。

  “90年代中期以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提出,有利于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维护自身的独立性和专业权威。”向专业化和法治化不断转化的各级政权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各级党委的领导权,这有利于改变之前以党代政、党通过政府实现对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的全面干预和直接管理的局面,为之后的改革提供了利.学的力一向。

  其次,对中央的分权。

  为了调动各级地方政府发展的积极性,党的领导人历来强调协调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

  毛**在《论十大关系》中就论述到:“我们要提倡同地方商量办事的作风。

  党中央办事,总是同地方商量,不同地方商量从不冒下命令”、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下放了部分经济管理权和立法权,并通过实行财政收人分成制,鼓励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增加自身财政收入。

  在处理政府间关系中,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逐步形成了一定的制约关系,涉及地方利益的重大决策与地方政府进行谈判、协商逐渐成为中央政府领导人为减少执行阻力而做出的一种现实的选择。

  最后,对党内一把手的分权。

  改变党内的权力过分集中在第一书记手中的局面也是实现权力监督的重要手段。

  随着政治权力监督的完善,对党内一把手的监督工作取得了进展。

  尤其是在1978年之后,党深刻地认识到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权力过分集中不利于对政治权力进行监督,从而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权力监督工作取得进展。

  进人21世纪,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把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特别是拒腐防变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工作来抓,逐步改进政治权力监督机制。

  当前,党中央领导集体十分重视对权力的监督,加大我国的.反腐力度,对破坏权力监督的人进行法律制裁,保证权力监督的实施,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不难看出,在保证权力监督过程中,权力的分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二,以提高道德水平来实现权力监督。道德制约权力也是权力制约的一种重要方式。如何提高道德水平呢?首先,加强道德教育,弘扬道德信念。良好的道德品质离不开教育,高尚的政治道德也需要通过有效的途径进行倡导和培育。培养公职人员“以人为本”的信念,在实践中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这样才能真正保证权力的正确运用。其次,明确道德与法律的界限,把必要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道德立法是借助于一定的立法程序将道德要求上升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制度。”这样一来,抽象的道德目标转化为有理有据的法律条文,更加具有可行性。从而明确权力运行的道德边界。我国在立法这条道路上虽然做出了实践,但是就目前现实来看到的立法还不够,我们需要作出进一步的努力来加强道德立法,实现对权力的监督。第三,以提高公民的素质来实现政治权力监督。权力监督最广泛的参与者是广大公民。公民不仅要参与其中,而且还需要较高的素质来支撑自己监督的热情。如何来提高公民参与政治监督的素质呢?首先,依靠信息技术的力量。随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发展,权力运行系统将逐步实现政务信息传递的完整、迅速、透明和信息资源共享。

  这就为提高公民素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来系统认识权力运行过程。

  公民可以通过电子系统对权力运行有完整的了解,对权力运行中政府工作流程有清晰的认识,不断提高公民自身素质。

  其次,依靠社会组织的力量。

  越来越多的公民选择参加或组成社会组织。

  在集体中活动中不断提高利益意识和权利意识,对权力运行机制有不同角度的了解,从不同的声音中锻炼公民的素质,提高监督权力的能力。

  政治权力监督的实现任重道远,需要党、政府及公民各方面的积极尝试和努力。

  我们在实践中要看清问题之所在,有的放矢,来推进政治权力监督的工作,保障政治权力的正常运行。

篇二:首次提出政治监督

  浅析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

  浅析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浅析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形成有序的政治参与和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速,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监督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是人民政协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理论支撑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我国特有的政治现象,不仅有着现实的需求,更有理论上的支撑,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政治制度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在这种政治制度框架下,中国的政党制度显示出如下特点:一是各民主党派都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承认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同时又与共产党相互监督;二是各民主党派都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是同共产党合作建设社会主义

  的亲密盟友;三是各民主党派都参加人民民主政权,参与国家大事的协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指出:“各党派相互监督的事实,也早已存在”“所谓相互监督,当然不是单方面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作为执政的共产党,需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方面的积极性;作为参政议政的各民主党派,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履行好自己的职能,包括监督的职能。

  宪政方面执政的共产党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占据着主导性的地位,这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是我国宪政进程中的一个基本事实,但共产党在执政的过程中也面临诸多影响和挑战。邓小平曾经明确地指出,我们党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很容易使我们同志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很容易在共产党员身上滋长着一种骄傲自满的情绪,所以他告诫到:“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威信很高,我们大量的干部居于领导地位。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该保持特别警惕。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就要

  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中共十五大报告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成为执政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从而将“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转为国家意志。在我国政治现实中,中国共产党拥有毫无质疑地政治权威及其丰富的政治资源,这决定了它的活动同民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在执政过程中的具体措施有可能脱离民众的合理诉求,因此,我国宪法规定了执政党也应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将执政党建设和政府的行政改革放在宪政的轨道上运行就要求执政党和政府接受监督,包括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权利方面“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孟德斯鸠所论述的其实就是关于权力监督体系。而人民监督权力的运行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人民直接监督,另外一种就是柔性有序的间接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就属于间接监督,体现了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和其他代表的政治权利。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和作用只有正确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和功能,才能在实践中沿着正确的方向完善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政协章程都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结构,是我国政治生活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的性质决定了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通过建议、评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常与政治协商、讨论沟通联系在一起。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因此政协的民主监督,靠的不是权力,没有强制性,靠的是以理服人,靠的是大众评议,靠的是社会影响力。政协民主监督的核心是民主。周恩来总理曾经说过:“长期共存、相互监督的方针,实际上是扩大民主。”政协民主监督实际上就是扩大民主,让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反映出来,促进党和政府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可操作性。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优势和功能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独特的优势。

  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第三,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高层次和有组织的监督,所提出来的意见和建议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第四,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与其他形式的监督相辅相成的作用。政协位置超脱,不受地方和部门利益所碍,因此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客观性,更具有科学性和说服力。

  三、积极推进和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民主监督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围绕民主和团结两大主题,人民政协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能,针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重要事务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和国家的科学化、民主化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然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民主监督意识不强、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和法律认可不够,民主监督形式与其他监督形式横向合作机制缺乏等。面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中的问题和不足,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相结合人民政协的三项职能虽然侧重点各有不同,但在具体工作上则是相互交织、密不可分的。因此,在政协的工作中要

篇三:首次提出政治监督

  进一步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第二章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第三章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第四章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第五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第六章询问和质询第七章特定问题调查第八章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第九章确立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撤销下级人大常委会及同级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立法监督制度建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两院司法解释的违法审查机制第七章司法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一司法监督的涵义及特征1

  第五章中国共产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一、中国共产党监督的意义/作用中国共产党监督的意义作用

  (一)党内监督的意义和作用1、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保持党的性质的纯洁性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2、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增加决策民主的程度使党的领导干部防微杜渐调动群众积极性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3、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二)中国共产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意义和作用是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政治生活总领导作用的重要保证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的监督对客体有极高的权威

  二、中国共产党监督的特点

  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监督机制监督对象的广泛性监督渠道的多样性监督内容的多项性党员在监督面前人人平等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权利和被监督的义务并存

  三、中国共产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内容

  1、宗旨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实现这一宗旨的关键是如何处理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群众之间的关系。2、政治方向监督最根本的政治方向就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选人用人问题上的监督在选人用人上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要任人唯贤,而不能任人唯亲,任人唯貌。4、作风监督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作风监督主要指的是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监督。5、纪律监督政治纪律人事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

  党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出新要求十七大报告在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首次提出,以后在选人和用人上要提高公信度。主要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延伸考察、任前公示等方法,着力把干部选拔的标准和要求,把干部选拔的程序都交给群众。在干部监督工作方面,几年来,全国共审计党政领导干部133467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7520人。根据审计结果,有2585人被免职或降职,有1363人受到纪律处分,有42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全国共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员9378人,并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31起换届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处理。6、对腐败的监督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胡锦涛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四、中国共产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方式方法中国共产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方式方法

  1、日常工作监督由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来实施的方式由行政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来实施的方式•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由行政机关内部的全体党员模范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和提高效率来实现全面系统的监督2、专门机关的监督(1)含义专门机关的监督是指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行政机关中的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情况的监督。由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政府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她的党员,因此,纪检机关对党员的监督实际上也是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2)优势:由党的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监督具有权威性双重领导体制既要管好党纪,又要协助党委搞好党风和廉政建设自上而下的监督网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3)党的纪检机关对同级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的监督“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有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中国共产党党章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的监督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解决好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

  观问题,强化“一把手”的自我监督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把好“进口”,严格考核,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一把手”的监督实行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民主化,强化人民群众对“一把手”的监督抓住“源头”,从严约束,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强化对“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

  第六章

  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一、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涵义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涵义

  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他们的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监督。这是由我国“议行合一”的宪法原则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权组织形式决定的,即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不能像实行分权制的国家那样实行否决权。

  二、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对象

  广义上讲,不仅包括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且还包括各党派、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组织。从行政监督的角度上讲,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对象一是由其产生的各级人民政府;二是由其选举或决定产生的执行机关组成人员。主要是对由它选举和任命的政务类公务员的监督,即主要是对政府组成人员的监督,对业务类工作人员的监督,主要由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进行监督。也就是说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对象不包括政府机关中的一般工作人员。

  三、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特征

  权威性强制性法律性人民性根本性集体性间接性

  四、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模式

  世界范围内,从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来看,立法监督的模式可分为三大类:至上性的立法监督(中国、英国)制衡性的立法监督(美国)有条件的立法监督(法国)

  五、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地位

  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在我国的监督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是最高层次,最有权威和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问责缺位的原因:人大问责缺位的原因:1.政府官员的“官帽”形式上是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而实际上是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2.人大代表的“代表性”不足3.人大问责缺少相应的程序

  六、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作用

  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需要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需要是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需要

  七、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内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内容

  监督内容从整体上讲分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具体到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包括:对行政机关贯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进行监督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工作进行监督对财政预算工作进行监督对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重要决议、决定以及办理议案和代表建议工作进行监督对选举和任命的行政机关组成人员履行公职和廉政方面的监督

  八、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方式

  质询和询问任命罢免或撤销国家公务人员的职务定期听取行政机关的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改变或撤销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对行政机关的活动实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导检查和视察询问和质询的区别询问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代表或委员对有关问题不清楚或不了解,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的一种形式。质询是各级人大代表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提出的议事原案。

  性质不同

  质询必须以质询案的形式提出,属于议案的一种,一般是针对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中比较重大的问题并要求作出答复,带有批评性和强制性。询问只具有介绍、说明的性质,帮助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有关报告或议案的情况,以便于审议和表决,不具有议案的性质。

  提出的法定条件不同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联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开会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10人以上联名;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对“一府两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必须写明质询的对象、问题和内容,即必须写明质询是针对政府或者政府的哪个部门、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的;必须写明质询什么事情和为什么质询。而提出询问则没有人数方面的规定,也没有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处理程序不同

  质询案的处理程序比较复杂。它要由**团或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决定,是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在有关的会议上口头答复。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同时,受质询机关的口头答复人须是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询问的运作程序则简便、灵活,没有规定要经大会**团或者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

  决定询问与否。一般采取随问随答的方式,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代表个人即可以提出询问。对回答询问的人也没有严格要求,一般由有关机关派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员回答询问即可。

  九、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原则

  法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原则监督大事原则注重效率原则全过程监督原则纠偏原则

  十、如何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如何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提高行政效率?

  加强党对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不断完善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第三章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第四章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第五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第六章询问和质询第七章特定问题调查第八章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第九章附则监督法》强化监督权:人大如何监督“一府两院一府两院”《监督法》强化监督权:人大如何监督一府两院确立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制度确立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撤销下级人大常委会及同级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立法监督制度建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两院司法解释的违法审查机制

  第七章

  司法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一、司法监督的涵义及特征

  1.司法监督的涵义:司法监督是指人民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作为监督主体,依据宪法和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所进行的监督。2.司法监督的特征:国家意志性专职性集中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司法监督实行民主集中制经常性和群众性普遍约束性和广泛性

  二、司法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重要地位: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监督整个法制的统一实施国家赋予的强制监督手段国家赋予的专项监督权力司法监督是国家政权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重要作用:保障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有利于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免受违法行政的损害,对行政相对人实行司法救济

  三、司法监督的内容和方式

  (一)司法监督的内容司法监督的内容1、检察机关司法监督的内容:依照职权对国家行政机关中具有特殊职责的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活动予以监督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犯罪或利用职权进行犯罪的案件行使检察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2、审判机关司法监督内容人民法院是我国专门的审判机关,其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主要表现在和人民检察院配合,依法审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的犯罪或利用职权进行犯罪的案件,直接受理与国家行政机关活动有关的行政案件,督促行政机关的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二)司法监督的方式1、检察机关的监督方式法纪检察经济检察侦查检察通过办案反映出来的问题,用司法建设通知书的形式,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审判机关的监督方式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司法审查制度司法机关是维护国家法律统一实施的机关,司法机关是国家的司法机关而不是地方的司法机关,更不是地方行政机关的下级机关或附庸。司法机关担负着对行政机关制约与监督的职能,以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在国家法律的轨道运行。如果行政权与司法权都集中于一个机关之手,司法机关对于行政机关的监督与制约的功能将无法得以实现,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也将无法得以保障。因为如果下级行政官员执行上级行政官员的不合法的命令,公民尚可求助于司法机关来矫正,那么司法机关执行行政官员的不合法的命令,公民将向谁求助呢?因而,孟德斯鸠说:“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握有压迫性的力量。”

篇四:首次提出政治监督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

  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是党的三代领导核心的一贯要求,是党和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是新形势下造就高素质人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组织部作为党委管理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只有将干部的管理监督寓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才能更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能。

  一、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的目标、内容和重点

  1管理监督目标。以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干部管理监督的思想、理论和论述为指导,按照科学、规范、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体系,健全制度,强化组织部门干部管理监督的职能,推进干部管理监督主体协调运转,拓宽干部管理监督的渠道,构建干部管理监督的有效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党委内部的监督,为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2管理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政治监督.主要看其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看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看其对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处理;看其对人民群众的态度。二是决策监督。主要看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决策前是否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决策时是否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善于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决策后是否按集体决策办事,执行决策是否走形变样.三是用人监督。看其是否自觉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任免干部;是否坚决反对和自觉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四是廉政监督。看其是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是否疏于管理,甚至发生违法乱纪的事情。

  3管理监督重点。从对象上看,当前要重点加强对负有重要责任、掌握相当权力的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一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二是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三是对组织部门干部的管理监督.

  二、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的架构

  1强化职能,完善组织管理监督机制。组织部门必须在党委领导下,紧紧抓住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一要坚持德才兼备标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严把好领导干部“入口”关。二要奖惩结合,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激励约束力度。结合实施公务员制度和参照管理,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弘扬先进,激励后进.三要加强经常性动态分析,建立领导干部的预警教育制度。要定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状况作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2发扬民主,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一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各级党委会必须认真执行党委会的工作规则,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二要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一方面,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党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特别是要总结、借鉴这次集中开展“三讲”教育的经验,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解决领导班子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召开后,要及时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有关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管理.党组织对每个领导干部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要做好记录,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照规定进行严肃的批评和处理。三要切实采取措施,为党员正确行使各项权利积极创造条件,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案件,保障党员权利的正确行使和不受侵犯。

  3拓宽渠道,形成干部管理监督的群众参与机制。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提高群众参与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范围和程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要严格选拔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制度。今后凡未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的,组织部门一律不予考察,党委(党组)一律不予讨论和审批。党委(党组)在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但也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的倾向.二要建立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制度。要在继续做好民主测评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制度。区分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性质,细化具体项目和标准,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或建立测评网页等形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定期报同级党委。此项民意调查可先在实行选任制且职级较低的乡镇干部中试行,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扩大应用范围.要把这项工作与推进政务公开结合起来,有条件的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帮助广大群众了解情况,实施监督。三要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以此加强用人监督,防止用人失误.四要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的管理监督.

  4构建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协同运作机制.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相关管理监督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使各方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干部的管理监督,产生管理叠加效应.一是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任职前,组织部发意见征询单,请纪委反馈意见,然后再提交常委会讨论;上岗前,组织部与干部进行任职谈话,纪委与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任职后,通过组织部与纪委、监察部门的联席会议,及时就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沟通。干部有来信来访或举报时,反映问题比较严重的,由纪委进行立案审查;匿名来信、难以查证,或反映干部一般问题、够不上立案审查的,由组织部调查核实,进行告诫谈话;对重要或涉及面比较广的案件,经党委批准,组织部与纪委联合调查,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二是与宣传部门和党校的协调.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特别是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指导和管理,加强新闻单位对党政领导干部舆论监督的领导,适当增强透明度,合理把握新闻监督的度。加大干部在党校学习期间的管理力度,凡脱产到党校学习的干部,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党性党风的自我剖析材料,由党校的组织部门备案,并使其制度化。三是与人大、司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积极支持人大做好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定期与司法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领导干部实行在任和离任审计,凡有调整意向的干部,组织部门可结合班子考察、年底考核,告知审计部门安排审计,避免使用干部失误,使离任的干部不交马虎账,上任的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的具体措施

  1整章建制,严格执行,推进干部管理监督的规范化。一要细化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避免制度出台的随意性,增强制度规定的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尤其是要扭转制度

  多等同于机制完善的思想,克服制定制度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形式主义倾向。二要加大制度梳理的力度,优化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分类分层次适当调整和归并一些制度,剔除部分相互重复和矛盾的内容,使各个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加强制度规定中的处罚内容,既明确管理监督的对象可以怎么做、应当或不应当怎么做,又明确其违反制度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三要严格制度的执行。在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日常检查的同时,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执行的专项检查,完善干部管理监督的检查保障机制,确保有关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2拓宽干部考核渠道,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干部考核是干部工作的基础,对全面准确地了解、评价干部,搞好干部的管理监督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们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干部考核的渠道。要扩大政府组成人员向人大述职的范围。1998年以来,上海市有三位政府主管局的领导向人大述职,接受人大代表的考核,效果较好。建议今后政府组成人员在任期内至少应该向人大述职一次.述职时,除了人大代表参加外,可适当请若干市民(凭身份证、按登记先后)参加旁听,以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干部的考核要逐步从考核对象的工作圈延伸到社交圈、生活圈。采取会考制(对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考核,由区职能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共同考核)、会签制(街道党工委对区派出机构负责人的平时考核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反馈职能部门会签备案)、评议制(由街道党工委组织居民代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街道有关委员会对派出机构的负责人参加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各方面工作进行评议)等做法,落实市、区派出单位和街道党工委对派出机构的干部实行双重管理的制度,发挥干部监督条块结合的综合效率。此外,要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档案制度,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优秀的干部,要积极培养,大胆使用。对考核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发现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要尽快调离、适当安置;发现有一般问题或错误的干部,要及时诫勉,提出改进意见。

  3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干部工作监督网络,理顺组织部门内部干部管理监督体制,市委组织部建立干部工作监督室,负责干部工作监督的具体业务和综合协调.各大口、区县局党委组织(干部)部门也相应明确干部工作监督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监督,以干部工作监督部门为主,干部部门配合。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以干部部门为主,干审部门配合。另一方面,要突出监督重点,明确监督内容。干部工作监督的重点是切实保障《条例》的全面执行。对党委及其组织部门,主要监督其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制度,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遵守党的干部工作政策和制度,执行干部工作纪律等情况;对组织人事干部主要监督其公正无私、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和抵制不正之风等情况。

  4实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根据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上级对下级的管理监督责任。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管理监督干部就是爱护干部的观念,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全面了解下级的思想和工作。发现下级存在问题,不制止,也不举报的,要严肃处理.疏于管理,致使下级发生严重错误,并导致重大损失的,上级要承担领导责任。二是结合实施党建责任制,明确党委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的管理监督责任.各级党委一把手必须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的意识,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亲自抓干部的管理监督工作。未按党委会议事规则决策,致使决策失误或用人失误的,主要领导应当承担领导责任。今后要将干部管理监督意识强不强、干部监督管理措施是否有力、有效,列入年

  度的党建考核内容,促进干部工作和党建工作相互联动。三是试行领导干部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的职责和权限。领导干部本人向党委推荐干部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记录在案,“谁错用了干部,追究谁的责任".四是建立干部考察责任制.按照“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考核机关、考核组、考核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重大问题或发现优秀人才的,要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考核中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或故意隐瞒考核对象的缺点,造成选人用人失误的,要从严执行考核工作纪律,按章追究责任。

  5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推进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现代化。组织部门必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组工干部的党性党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组工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保证自身工作的高效。各级组工干部要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自我,逐步提高组织工作特别是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水平。一是增强全局意识,自觉为大局服务.将组织工作纳入整个现代化建设的框架视野范围内,在做好微观、近期工作的同时,增强自身工作的战略性、预见性。二是增强责任意识,敢说敢为。用人上存在的不正之风,有其产生的历史根源和客观背景,组织部门要旗帜鲜明地加以制止。要从有利于党的事业发展的高度,敢于“说”,勇于如实反映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敢于“行”,不怕得罪人,勇于制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增强创新意识。正确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将现代管理思想、方法和内容引入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中,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干部管理监督的水平。

篇五:首次提出政治监督

  政治监督谈话材料

  政治监督谈话材料时间:20**年5月11日地点:村部三楼会议室谈话人:**/**谈心内容:**:按照支部的安排,党员之间要开展一对一地谈心活动,今天我们在一起谈一谈对开展保先教育的认识,相互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我感到开展这次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党员的思想觉悟。**:你说得对,党中央从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入手,进而提高全党的领导能力,树立党的形象。我们村的所有党员都参加了这次活动,每名党员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作风都有了很大的进步,思想觉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党支部先后开展了主题实践活动,与党员群众谈心,对党组织建设和发展促进很大。**:现在看来,这种活动太有必要了。

  **:我们虽在一起工作,但谈心活动却不太多,今后应经常开展。我俩一起工作,您对我的缺点看得很清,想请您帮我提些意见。

  **:我感觉党员的先进性在您身上表现的还不错,工作标准很高,责任心很强,也有奉献精神。但感到您的学习抓的不紧,自觉性不高。有时组织培训,借口工作走不开而不参加。平时自学也比较少。另外您作为党小组长,和组里的青年们谈心较少,思想政治工作做得不够。

  **:我认为您在我们村的表现是优秀的,工作肯干,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很强,心直口快,和大家相处的很和谐。要说缺点嘛,我觉得,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平时说话要注意场合和方式。比如说,对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阴暗面什么的,不能信口开河,随便乱讲,要时刻想到党员的身份。

  **:好,我一定注意。**:另外,村里有十几位青年,有的还写了入党申请书,我们要在政治上关心他们,争取让他们早日加入党组织。**:您说得很对,我们多努力吧。政治监督谈话材料时间:20**年x月x日地点:

  校长办公室会议主题:部署我校党支部党建工作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记录: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精心打造优质教师队伍。以活动为载体,坚持开展面向社会承诺活动,承诺的重点放在教师爱岗敬业、尊重学生、规范言行、建设和谐的师生关系和家校关系上,严格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尊重学生个性随意处罚等现象的发生。大兴学习之风,修师德、强师学、提师能。进一步加大对优秀教师的宣传力度,以典型引路,以典型带动一般,不断壮大名优教师、骨干教师队伍。2、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严格实行科学的作息时间和静校制度、严格实行素质教育评价制度。进一步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3、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从维护学校稳定、

  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学校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要求,认真查找安全方面的漏洞,特别要高度关注午间、课间、体育与活动等特殊时段的学生行为规范,加强学校体育设施设备、校园活动场地安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检查与落实,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排查工作,把安全工作作为行风建设的一大重点工作抓严抓实。积极为学生创造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4、加强教学检查,完善教学管理。认真落实提出的教学工作“十字”方针:备课要“神”,上课要“实”,作业要“精”,教学要“活”,手段要“新”,活动要“勤”,考核要“严”,辅导要“细”,负担要“轻”,质量要“高”。继续开展教学常规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强化对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紧急工作的督查。校长室要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紧急信息报送制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工作失职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5、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对来访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及时处理。对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按规定做好反馈工作。

  6、加强廉洁自律,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

  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主动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7、创造一流成绩,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紧紧围绕“注重内涵求提升、加快发展求均衡、探索创新求突破”的总体思路,树立敢为人先的勇气、争创一流的精神,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既定的目标,力争在改善办学条件上实现新突破,推动我校教育的快速、优质、和谐发展。

  政治监督谈话材料时间:XXXX年XX月XX日地点:XX会议室主持人:记录人:应到(人):实到(人):缺席:一、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支部班子及其成员深入一线与党员同志谈话、谈心,对普通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进行摸排,并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将查摆

  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反馈给每位党员:1、个别干部思想进取性不高,工作没有活力,意识上存在麻痹

  大意。2、团体协作意识较不满意。3、部分党员干部注重业务工作,对学习不够重视。4、有部分同志学习不够深入,笔记和学习资料不相符也很潦草。5、工作纪律不严谨,个别干部存在迟到、早退现象。二、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进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提出了意见和提议,认真剖析思

  想根源,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其他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提议。

  三、搞好整改,切实制定措施落实行动会后,局党支部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并严格实施。以此为契机,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统计工作服务质量。1、党员带头,切实按照会议精神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本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加强党员干部工作职责心的培养,让每个党员干部从意识上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任何时候都不能出现麻痹大意的思想。

  2、加强团队协作,领导班子应合理调配工作人员,确保各股室、各岗位保障本事平衡,均无薄弱环节。

篇六:首次提出政治监督

  第五章中国共产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一、中国共产党监督的意义/作用中国共产党监督的意义作用

  (一)党内监督的意义和作用1、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保持党的性质的纯洁性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2、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增加决策民主的程度使党的领导干部防微杜渐调动群众积极性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3、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二)中国共产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意义和作用是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政治生活总领导作用的重要保证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的监督对客体有极高的权威

  二、中国共产党监督的特点

  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监督机制监督对象的广泛性监督渠道的多样性监督内容的多项性党员在监督面前人人平等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权利和被监督的义务并存

  三、中国共产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内容

  1、宗旨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实现这一宗旨的关键是如何处理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群众之间的关系。2、政治方向监督最根本的政治方向就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选人用人问题上的监督在选人用人上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要任人唯贤,而不能任人唯亲,任人唯貌。4、作风监督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作风监督主要指的是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监督。5、纪律监督政治纪律人事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

  党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出新要求十七大报告在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首次提出,以后在选人和用人上要提高公信度。主要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延伸考察、任前公示等方法,着力把干部选拔的标准和要求,把干部选拔的程序都交给群众。在干部监督工作方面,几年来,全国共审计党政领导干部133467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7520人。根据审计结果,有2585人被免职或降职,有1363人受到纪律处分,有42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全国共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员9378人,并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31起换届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处理。6、对腐败的监督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胡锦涛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四、中国共产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方式方法中国共产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方式方法

  1、日常工作监督由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来实施的方式由行政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来实施的方式•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由行政机关内部的全体党员模范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和提高效率来实现全面系统的监督2、专门机关的监督(1)含义专门机关的监督是指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行政机关中的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情况的监督。由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政府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她的党员,因此,纪检机关对党员的监督实际上也是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2)优势:由党的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监督具有权威性双重领导体制既要管好党纪,又要协助党委搞好党风和廉政建设自上而下的监督网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3)党的纪检机关对同级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的监督“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有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中国共产党党章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的监督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解决好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

  观问题,强化“一把手”的自我监督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把好“进口”,严格考核,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一把手”的监督实行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民主化,强化人民群众对“一把手”的监督抓住“源头”,从严约束,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强化对“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

  第六章

  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一、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涵义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涵义

  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他们的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监督。这是由我国“议行合一”的宪法原则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权组织形式决定的,即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不能像实行分权制的国家那样实行否决权。

  二、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对象

  广义上讲,不仅包括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且还包括各党派、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组织。从行政监督的角度上讲,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对象一是由其产生的各级人民政府;二是由其选举或决定产生的执行机关组成人员。主要是对由它选举和任命的政务类公务员的监督,即主要是对政府组成人员的监督,对业务类工作人员的监督,主要由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进行监督。也就是说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对象不包括政府机关中的一般工作人员。

  三、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特征

  权威性强制性法律性人民性根本性集体性间接性

  四、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模式

  世界范围内,从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来看,立法监督的模式可分为三大类:至上性的立法监督(中国、英国)制衡性的立法监督(美国)有条件的立法监督(法国)

  五、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地位

  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在我国的监督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是最高层次,最有权威和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问责缺位的原因:人大问责缺位的原因:1.政府官员的“官帽”形式上是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而实际上是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2.人大代表的“代表性”不足3.人大问责缺少相应的程序

  六、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作用

  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需要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需要是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需要

  七、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内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内容

  监督内容从整体上讲分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具体到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包括:对行政机关贯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进行监督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工作进行监督对财政预算工作进行监督对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重要决议、决定以及办理议案和代表建议工作进行监督对选举和任命的行政机关组成人员履行公职和廉政方面的监督

  八、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方式

  质询和询问任命罢免或撤销国家公务人员的职务定期听取行政机关的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改变或撤销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对行政机关的活动实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导检查和视察询问和质询的区别询问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代表或委员对有关问题不清楚或不了解,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的一种形式。质询是各级人大代表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提出的议事原案。

  性质不同

  质询必须以质询案的形式提出,属于议案的一种,一般是针对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中比较重大的问题并要求作出答复,带有批评性和强制性。询问只具有介绍、说明的性质,帮助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有关报告或议案的情况,以便于审议和表决,不具有议案的性质。

  提出的法定条件不同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联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开会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10人以上联名;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对“一府两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必须写明质询的对象、问题和内容,即必须写明质询是针对政府或者政府的哪个部门、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的;必须写明质询什么事情和为什么质询。而提出询问则没有人数方面的规定,也没有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处理程序不同

  质询案的处理程序比较复杂。它要由**团或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决定,是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在有关的会议上口头答复。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同时,受质询机关的口头答复人须是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询问的运作程序则简便、灵活,没有规定要经大会**团或者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

  决定询问与否。一般采取随问随答的方式,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代表个人即可以提出询问。对回答询问的人也没有严格要求,一般由有关机关派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员回答询问即可。

  九、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原则

  法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原则监督大事原则注重效率原则全过程监督原则纠偏原则

  十、如何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如何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提高行政效率?

  加强党对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不断完善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第三章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第四章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第五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第六章询问和质询第七章特定问题调查第八章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第九章附则监督法》强化监督权:人大如何监督“一府两院一府两院”《监督法》强化监督权:人大如何监督一府两院确立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制度确立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撤销下级人大常委会及同级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立法监督制度建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两院司法解释的违法审查机制

  第七章

  司法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一、司法监督的涵义及特征

  1.司法监督的涵义:司法监督是指人民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作为监督主体,依据宪法和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所进行的监督。2.司法监督的特征:国家意志性专职性集中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司法监督实行民主集中制经常性和群众性普遍约束性和广泛性

  二、司法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重要地位: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监督整个法制的统一实施国家赋予的强制监督手段国家赋予的专项监督权力司法监督是国家政权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重要作用:保障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有利于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免受违法行政的损害,对行政相对人实行司法救济

  三、司法监督的内容和方式

  (一)司法监督的内容司法监督的内容1、检察机关司法监督的内容:依照职权对国家行政机关中具有特殊职责的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活动予以监督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犯罪或利用职权进行犯罪的案件行使检察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2、审判机关司法监督内容人民法院是我国专门的审判机关,其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主要表现在和人民检察院配合,依法审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的犯罪或利用职权进行犯罪的案件,直接受理与国家行政机关活动有关的行政案件,督促行政机关的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二)司法监督的方式1、检察机关的监督方式法纪检察经济检察侦查检察通过办案反映出来的问题,用司法建设通知书的形式,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审判机关的监督方式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司法审查制度司法机关是维护国家法律统一实施的机关,司法机关是国家的司法机关而不是地方的司法机关,更不是地方行政机关的下级机关或附庸。司法机关担负着对行政机关制约与监督的职能,以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在国家法律的轨道运行。如果行政权与司法权都集中于一个机关之手,司法机关对于行政机关的监督与制约的功能将无法得以实现,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也将无法得以保障。因为如果下级行政官员执行上级行政官员的不合法的命令,公民尚可求助于司法机关来矫正,那么司法机关执行行政官员的不合法的命令,公民将向谁求助呢?因而,孟德斯鸠说:“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握有压迫性的力量。”

篇七:首次提出政治监督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监督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jiāndū,基本意思是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本站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政治监督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按照省纪委监委将深入部分市县对政治监督的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集中摸底调研,现将基本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的重点、难点和解决途径政治监督是指监督公共权力正当范围内行使职权,主要任务是防止和惩治腐败。加强政治监督,对纪检干部自身的政治觉悟、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不仅要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更要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以担当诠释忠诚,用行动兑现承诺,确保本质要好、本事要有、本身要净。政治监督的重点是要坚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着力督促各单位强化党的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形成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

  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政治监督存在的问题:一是觉得政治监督工作无从下手。纪委的监督工作即为政治监督,但大都是具体到违纪违法具体行为的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意识缺失等方面感觉没有抓手,没有有效的途径进行监督。甚至停留在开会强调政治纪律,但对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方面是否到位没有一个量的标准,难以监督。

  二是对政治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二、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深化三转思想共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习惯于把纪

  委当成党委的工作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是纪委的事,导致纪委监督责任错位、党委主体责任缺位。有的职能部门还是指望靠纪委牵头推动工作,或出于担心管不了、怕担责等动机,不愿履行责任,致使有的工作在纪委退出后,出现监管空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存在怕得罪人、怕难出成绩、怕影响晋升等思想顾虑,片面理解有为才有位,存在不想转、不愿转、不会转的问题。

  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当前以治标为主、高压反腐的大环境下,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执

  纪监督作用日益彰显,但纪委执纪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七大监督的协调联动还不够,对权力制约监督和反腐败的整体合力还未形成,从某种程度上讲,纪委由反腐败的组织协调者变为事实上的

  主力军。纪委在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中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还不够,存在靠人情、靠关系、靠个人魅力来协调的问题,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动办案等方面的办案协作机制还不顺畅,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资源优势、工作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履行职责方式方法不适应。对下级纪委领导、督导和指导不够,有的地方和单位难以把握上级意图和要求,在工作中进退两难。有的干部在退出一线监督后感觉工作失去了抓手,难以及时发现问题,难以启动执纪问责程序。有的抓作风建设满足于抓工作纪律等浅层问题,对于人财物管理、收送礼金、说情风等深层次问题触及不多。运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纪监督不够,查办案件工作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实体轻程序、重突破轻规范等问题,有的习惯于深挖细查、滴水不漏,追求查办大案要案,抓早抓小不够,导致

  病树发展为烂树。系统队伍建设不到位。纪检系统事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乡镇纪检力量尤其缺乏,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常年高强度、高负荷、高风险开展工作,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较大。另外,纪检干部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复合型人才稀缺,不能完全适应查办案件专业化的需要。三、对策建议厘清纪委职责,找准工作定位。在加强督导、传导压力上再加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是否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试金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推动落实责任在全覆盖、抓具体、抓细化上下功夫,实行条块式分责、动态式传导、差异式考核、连带式追责。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任务,加强常态化的督导检查,通过定期督导、专项督导、分层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闭环效应。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考核序位化的思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中突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加强痕迹化管理。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增强落

  实责任的刚性约束。在查办案件、严肃执纪上再加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

  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确保纪律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继续严肃查处工程领域等重点领域案件的同时,力求在扶贫资金专项管理等案件

  查办上取得突破,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健全办案流程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提高查办案件规范化水平,保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反腐败组织协调,完善执纪执法部门问题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形成合力。

  在巩固拓展、抓常抓长上再加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巩固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和落实,持续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重点人员,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坚决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将以前工作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根除

篇八:首次提出政治监督

  不仅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还可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还可通过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多种形式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

  摘要:2009年是我们伟大祖国60周岁的生日,也是人民政协陪伴祖国母亲走完60年光辉历程的一年。60年,人民政协在新中国的历史上留下了光辉的足迹,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正值这个激动人心的日子,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人民政协继续发挥其广泛智能,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作用,定将在今后祖国发展、人民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关键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创新制度保障

  2009年是激动的一年,是骄傲的一年,是自豪的一年。我们伟大的祖国母亲将在这一年迎来她60周岁的的生日,人民政协也将陪着祖国母亲一起走过60年的光辉历程。60年风雨同舟,60年共创伟业,一甲子辉煌。人民政协与新中国一起诞生之日起,就注定了人民政协将在新中国的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回顾人民政协60年的光辉历程,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作为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事业始终深深植根于党和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融汇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建立了不朽业绩。

  在这辉煌的历史进程中,在这祖国欢庆的日子里,我们有理由高兴,回首过去是为了更好的展望未来。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重大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在这新的历史起点上,在这新一轮的竞争中,如何让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凝聚智慧、集中力量搞建设,如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这都是我们要深深思考的问题。在继续发挥人民政协的广泛职能,发扬人民政协的传统优势时,我们更当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式,用发展的眼光,用创新的思维,发掘人民政协在推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作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已发展到一定程度,物质生活水平有了长足的提高,但长期的发展也累积了些不好的因素,如一些人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文,也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为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就显得迫切而重要。

  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和特点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是指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的监督。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内涵我们可以看到,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下的以政协组织为载体,以意见、批评和建议为主要形式进行的一种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它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民主监督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党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民主监督的这种性质注定了它在我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起着很大的作用:一政协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有组织的行为,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和社会影响力。政协民主监督依靠人民政

  协这个载体,将社会各方面、各专业领域的高素质人才聚集在一起,就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以批评建议的形式对决策机关产生影响,因而这是一种有组织、高层次,最广泛影响的政治监督。二政协民主监督的全局性和客观性。建立在统一战线基础之上的政协民主监督,是以团结为前提的一种民主形式。民主监督职能的履行,以协商、讨论、批评、建议为具体途径,团结、民主主题体现在监督的各个环节之中,追求的是一种互相监督、真诚合作、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政治氛围和工作机制。这种依托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的智力优势,超越了党派和部门利益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集团或个体利益的影响,因而其站位高、视野宽,能对全局产生积极的影响。政协民主监督作为一种非权力监督,相对脱离各权力机构,,很少受到部门利益的制约,其代表的也是广大人民的利益,因而其监督具有广视野,多角度,客观性强的特点。三监督机制灵活多样。不仅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还可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还可通过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多种形式。

  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应该说人民政协经过60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和科学的运作体系,在我国国家建设、科学发展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时代在发展,新问题不断出现,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愈加强烈,对民主意识的渴望与日俱增,这些都客观上要求政协民主监督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创新。因此,只有充分认识到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才能让其在今后的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中发挥更加广泛和充分的作用。1、对政协民主监督的认识不够充分作为法律外、非强制性的监督,一些政协工作者和政协委员对民主监督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或认为民主监督是“软监督”,作用不大,可有可无,因而缺乏主管能动性;或对民主监督的艰难性缺乏充分认识,期望值过高,当监督愿望无法实现时,便灰心丧气;或怕“越位”、“添乱”,顾虑重重畏首畏尾而不敢监督;或怕惹人惹事、引火烧身而放弃监督。少数公务人员对民主监督缺乏正确认识,觉得有人大、纪检和监察部门的监督就够了,总认为党管一切,政协民主监督“可有可无”;有的认为政协民主监督增加了工作环节,影响了工作效率,是“无事找事”。对政协民主监督认识的不充分,直接导致政协工作开展不充分,不深入,缺乏时效性,影响力,最终导致政协工作成为一纸空文,矗立的花瓶。2、政协民主监督缺乏制度性的保障民主监督作为“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党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它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纪律的强制性,其意义和作用往往不容易被人们所理解,在实际生活中也往往被一些领导人和工作部门所忽视。政协不是党委,没有决策权;政协不是人大,没有立法权;政协不是政府,不是司法机关,没有行政权,不直接查办案件,处理问题,干预行政,导致政协民主监督只是做做表面文章,不能约束领导干部,对国家政策、发展计划、民生问题的建言也不能贯彻实施。3、政协民主监督缺乏创新性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之一,虽然与人民政协一起经历了60年的

  发展,但相比其他两个职能,却还是政协最薄弱的环节。一方面是自身职能性质的原因,另一方面就是监督机制缺乏创新性或是创新不够深入完善,还仅仅停留在涵义的外延,文字的表述上,而不是与时俱进,根据实际的问题采取实际的对策,创新民主监督的机制,创新民主监督的载体,创新民主监督的方式。

  4、政协民主监督缺乏制度化、规范化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的讲话中就指出:“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坚持改革创新,研究探索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建立健全履行职能的各种制度和程序。”政协民主监督不能无序的进行,更不能随意的进行,要有规范的程序和步骤,这样才能体现其权威性和实效性。很多情况下正是由于监督缺乏制度化,规范化,使得一些好的谏言和计划得不到有效的实施或是实施的效果大打折扣,这些都影响了政协民主监督的推广和发展。三、针对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采取的对策1、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政协成员自身素质,增强主题监督意识理论知识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指导实践。人民政协理论的学习,对我们更好的开展政协工作至关重要。我们要在实践中创新政协理论知识,创造一个便于人民政协行驶职能的规范章程。要把理论与实践想结合,明确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理论素养,明确政协监督任务,强化政协监督职能,增强政协监督效果,从而最终增强主题的监督意识,将监督行为作为一种自发的,主动的内在要求,这样才能克服监督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重困难和诱惑,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的最大效能。2、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保障。首先,要坚定不移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新修订的政协章程中就有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民主监督与中国共产党得领导密不可分,一方面民主监督能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政治水平。政协民主监督要发挥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作用,正确领会和体现党委的意图,始终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最大限度地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保持一致,把开展民主监督与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有机结合,互相渗透,更好地支持党委、政府的工作。另一方面,政协民主监督要充分依靠党组织,得到党组织的协助和支持。要与党组织通力合作,将民主监督的计划内容定期与党组织进行沟通,定期召开与党组织的会议,这样党组织既能看见问题,又能在实际工作中重视和支持政协民主监督。3、创新政协民主监督。江泽民总书记很早就在全国做大会上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同样,政协民主监督也要创新,这有这样才能与时俱进,才能更好的发挥三大职能的作用。创新政协民主监督也要循序渐进,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政协民主监督也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这里的创新既有理论的创新,要不断完善政协民主监督的含义,使其成为具有准确定义和科学内涵的术语;又有制度的创新,要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起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约束机制,并通过组织措施强化实施,确保委员提出批评、进行举报、发表不同

  意见的民主权利;还有形式的创新,形式创新重点是加强合作、追求实效,把握好政协民主监督是建议和批评的监督,围绕团结和统一两大主题,求同存异,促进工作的开展;还有人才的创新,人才是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基础,政协民主监督要充分吸收社会各阶层的优秀人才,听取各方面不同的声音,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为政协工作服务。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虽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但只要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我们定当续写人民政协60周年的辉煌,将人民政协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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