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加强内陆水域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工作的通知 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加强内陆水域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渔业船舶检验局?【公布日期】2009.01.16?【文号】国渔检[船][2009]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加强内陆水域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工作的通知 ,供大家参考。

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加强内陆水域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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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渔业船舶检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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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09.01.16?
【文
号】国渔检[船][200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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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2009.01.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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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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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水运
正文
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加强内陆水域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渔检(船)[20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船舶检验局:
近年来,各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大了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工作要求的落实力度,注重加强制约渔船检验工作的体制与机制问题的研究,一些符合当地渔业安全生产态势的检验管理要求相继出台,突破了一些影响检验工作顺利开展的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解决了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内陆新成立检验机构在组建时间不长、人员少、任务重、经费装备保障不足的情况下,加强了对内陆水域渔业船舶的检验监督管理,内陆渔船检验管理工作从纳入检验管理阶段逐步向规范检验管理阶段迈进。
但是,渔船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形势不容乐观。内陆渔船作为渔业重要生产设施仍处于落后状态,船型标准化工作还需要进一步重视和强化,个别船型自身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加之内陆地区渔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增大了内陆渔船安
全生产管理的难度;处于安全生产监管第一环节的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检验制度和要求还未得到有效落实,制约着渔船检验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新成立的内陆地区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业务工作刚刚起步,制度尚需健全、程序尚需规范、业务水平亟待提高。为进一步做好内陆水域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3号)及我部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使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渔业安全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风险意识
各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是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渔船检验机构及一线验船师履行法定检验职责的责任感和风险意识,根据新形势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抓好各项检验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提高检验机构和人员的履责能力,实现内陆渔业船舶检验质量进一步提高,确保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在渔业安全生产、促进平安渔业构建中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加强宣传,把渔船检验管理工作摆上日程
各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渔船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渔船检验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汇报渔船安全状况及渔船检验管理工作,反映问题和困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订加强渔船检验管理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着力解决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探索解决影响检验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办法。
三、重点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责任是做好渔船检验工作的有效措施,各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要坚决抓好工作责任制和主体责任制的落实。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渔船检验管理人员的行政责任,要加大对验船师检验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验船师检验受理、现场检验、证书签发等各个检验环节的工作要有追溯性;对不符合检验要求或未配备有效安全设备的渔船,要坚决采取限期整改、加强检验等有力措施,要将检验不合格渔船及时通报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坚决杜绝因渔船检验不合格导致安全事故的现象发生。同时,各地要强化对老旧渔业船舶的跟踪管理,严把达到限制使用船龄老旧渔业船舶检验质量关,鼓励、督促渔船船东更新淘汰有安全隐患的老旧渔船和装备。同时,要切实强化和落实船东作为渔船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船东是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及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船舶修理、维护、保养及安全管理负责。
四、严格依法实施检验,着力提高渔船安全质量
省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根据《行政许可法》和现有内陆渔船检验技术法规的要求,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检验办法,创新内陆渔船检验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内陆渔船检验质量。同时,还应对验船师提出明确要求,使其做到严格依法实施检验,严把船舶检验质量关,检验过程中要重点落实船舶安全设备配备工作,尤其要对大江、大河、水库、湍急水域作业渔船和夜航渔船的救生设备、航行信号灯的配备情况重点把关,切实做好船舶检验工作,对检验不合格的渔业船舶,一律不得签发检验证书。
各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要结合日常检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船舶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不断查找渔船质量安全的各种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治理。
五、积极组织开展渔业船舶标准船型及船用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工作,提高渔船安全技术水平
在渔业船舶标准船型推广及应用方面,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和引导研发安全性高、适用性强、经济性好的标准船型和适合内陆渔船的重要船用产品,要积极宣传标准化船型和重要船用产品的优点,引导渔民在新建或更新改造船舶时广泛应用,逐步改变内陆渔业船舶设备简陋、结构简单、安全技术水平不高的现状,逐步扭转内陆渔业船舶非标准船型和无图施工建造导致检验管理难度加大的局面,加快内陆新建渔业船舶船型标准化工作进程。
六、建立健全检验业务学习、交流机制,提高履责能力
渔船检验管理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检验人员不仅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还应具有相应的实际操作能力。各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富有创造性的开展检验业务能力建设,花大力气建立健全检验业务学习和交流机制,要在对检验人员进行上岗资格培训的基础上,针对辖区内具体检验工作中存在的检验要求不明确、检验工作程序和有关证书资料填写不规范、档案管理不健全的情况,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检验业务交流会,强化业务知识的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履责能力。
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渔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面对渔业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各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做好渔船检验管理工作。
二ΟΟ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