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方案(7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方案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部分政策解读 答: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对象主要包括:阜阳市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方案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部分政策解读
答: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对象主要包括:阜阳市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2.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原则是什么
答: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可与到课率进行挂钩。
3.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内容是什么
答:鼓励退役军人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工种或项目,参加技能培训,提高掌握行业就业所需的知识及技能。技能培训应在一年内完成。
4.退役士兵就业渠道有哪些
答:一是政府保障退役士兵就业。省级及以下机关招考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大学生士兵;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士兵;工勤技能岗位招聘人员时,拿出不少于20%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资格的当年退役士兵;国有企业招聘时,拿出不低于招聘计划10%的指标,用于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开发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和公益性岗位,要优先招录退役士兵;鼓励农村籍退役士兵通过法定程序参加村居两委班子选举。二是企业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招录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规定税收政策未满三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为止。(皖政〔2012〕105号、皖财税法〔2018〕182号)
5.退役军人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一是强化创业前期保障。放宽创业准入领域,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进入和国家承诺对外开放的行业、领域,优先向退役士兵创业主体开放;放宽创业资本金登记条件,除国家法律、法规对相关行业有资本金要求外,退役士兵申办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不受出资数额的限制。投资设立有限公司,除1人有限公司和微型企业外,注册资本达到3万元即可登记,超过部分可依法分期缴付;放宽微型企业经营场所要求对退役士兵创办微型企业,以住宅房屋申请登记注册为经营性用房(经营场所)的,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按照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准予登记;提供小额担保贷款,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凭相关证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对退役士兵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申请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二是优先提供创业场所。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可设立退役军人专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专门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创业园区,并按规定落实经营场地、水电减免、投
融资、人力资源、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三是严格执行减税政策。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规定税收政策未满三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为止。(皖政〔2012〕105号、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皖财税法〔2018〕182号)
6.在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升能力是基础。近年来,国家在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方面,出台了一些针对性措施。但也存在各类政策零散、优惠不足、培训质量不高、培训方式不灵活等问题。《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6个方面措施:
一是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纳入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促进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二是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介绍、政策咨询、心理调适、“一对一”职业规划,努力把退役军人服役期间锤炼的品质转化为就业创业的优势。三是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放宽参加免费培训的时间限制,把现行的退役后一年内可参加一次免费培训,放宽至退役后任意时间段均可参加;放宽参加免费培训的地域限制,经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允许跨省异地参加教育培训。四是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将下岗失业退役军人纳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和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并按规定予以补贴。五是鼓励参加学历教育。鼓励各地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退役军人参加高考和研究生考试享受加分照顾;军人服役期间参加开放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役后可继续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国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六是加强教育培训管理。提出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承训企业和高等院校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确保承训单位的教学水平。加强对承训单位教育培训质量考核,建立激励机制。
7.在支持退役军人就业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放宽招收条件、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在放宽招收条件方面,明确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在拓宽就业渠道方面,一是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各地特别是边疆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拓宽从反恐特战等退役军人中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渠道。二是鼓励企业招用。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对退役军人
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三是探索新的就业渠道。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稳边固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在强化就业服务方面,明确退役军人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优先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同时要求搞好后续扶持,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跟踪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并提供必要服务。
8.在支持退役军人创业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创业是更高层次的就业,对带动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对有创业意愿退役军人的引导和服务。一是加强创业培训。各地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要组织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二是优先提供创业场所。鼓励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创业园区,有针对性地解决缺场地、缺资金、缺技术等问题,为他们创新创业创造条件。三是享受金融和税收优惠。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各地可结合实际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税收优惠。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研究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9.《退役军人保障法》在教育培训方面有哪些新规定
答:《退役军人保障法》在教育培训方面制定了如下新规定:(1)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应当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导向,紧密围绕社会需求,为退役军人提供有特色、精细化、针对性强的培训服务。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军人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思想政治水平、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素养,提升就业创业能力。(2)国家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机制,统筹规划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3)军人退役前,所在部队在保证完成军事任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部队特点和条件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训,组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举办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及知识拓展、技能培训等非学历继续教育。部队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开展教育培训提供支持和协助。(4)退役军人在接受学历教育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国家教育资助政策。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统筹安排,可以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5)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达到报考研究生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6)国家依托和支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军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就业创业的,可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应扶持政策。军人退出现役,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需求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推荐就业。(7)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
10.《退役军人保障法》在就业创业方面有哪些新规定
答:《退役军人保障法》在就业创业方面制定了如下新规定:(1)国家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开展就业推荐、职业指导,帮助退役军人就业。(3)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和退役后补评或者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残疾退役军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4)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国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退役军人未能及时就业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5)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入伍前是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人员的,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6)各地应当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各地应当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中选聘党的基层组织、社区和村专职工作人员。军队文职人员岗位、国防教育机构岗位等,应当优先选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国家鼓励退役军人参加稳边固边等边疆建设工作。(7)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与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应当优先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退役军人提供经营场地、投资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服务。(9)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等融资优惠政策。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10)用人单位招用退役军人符合国家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11.退役军人有哪些就业服务活动
答:每年上半年,全省统一组织“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适时举办“就业起航”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组织“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进军营活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政策对话会,为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指导,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免费开展创业培训等。
12.退役军人有哪些创业扶持政策
答:针对退役士兵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阶梯式创业培训,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项目,给予每人100-13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为退役士兵免费发行电子创业券,提供能力测评、孵化融资、代理服务、导师指导、创业培训等全方位创业服务。
13.退役军人首次返乡创业有哪些补助
答:退役军人首次返乡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2000—3000元再给予一次性补助。
14.小微企业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是什么
答:对与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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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方案
退役军人创业就业促进策略及体系研究
摘要:解决好退役军人创业就业问题,既是一个民生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科学有效开发退役军人这个“人力资源库”,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解决好退役军人创业就业问题,需要从转变观念入手,不断完善退役军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政策,同时创新其运行机制,真正让退役军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人力资源财富。传统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模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形势任务的需要,需要加强调查研究,真正把影响和制约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瓶颈”研究透并加以改变,以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更加适应时代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关键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策略;体系研究
促进和引导退役军人创业就业不仅是为了实现退役军人的权利,也是为了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当今世界,自动化和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了就业数量的增多和形式的翻新。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路径选择的多样性,退役军人跨行业创业就业所需技术要求变化的急剧性,带来了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的多选择性,也让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前景面临不确定性。为了迎接挑战,实现退役军人更多更好地创业就业,制定协调而具有内在统一性的政策,是当务之急。
1退役军人在就业创业方面的困境
退役军人具有的坚定政治信念、严格组织纪律、团结协作精神、勤奋踏实作风、忠诚老实品格等优良传统,不但是各级领导在各种场合所津津乐道的,也是退役军人引以为傲的就业软实力。之前很多单位都喜欢招收退伍军人,认为他们所具有品格和作风优势,不但用着放心,而且有利于创造更多效益。但近年来,退役军人在社会用人市场上变得没有过去那么“吃香”了。主要原因是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用人单位更加看重学历、技能、工作经验等要素,而大部分的退役军人在用人市场上都缺少他们所看中的“核心竞争力”。
1.1部分退役军人对国家的优惠政策缺乏了解。目前我国针对退役军人的创业和就业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其中包含对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政策,创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部分退役军人对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缺乏全面了解,影响了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的积极性。
1.2退役军人缺乏就业创业所需的社会经验和专业技术。由于退役军人专业技术有限,缺乏就业竞争力。而在退役军人创业过程中,又需要着大量社会经验和相关的专业技术,由于退役军人缺乏对市场环境的了解,不能深入的掌握市场的动态,创业过程中难以选择真正适合的项目,容易导致创业失败。同时,退役军人往往缺乏创业启动资金,限制了创业条件。
1.3退役军人文化素质水平有限。由于征兵年龄条件的限制,军人往往文化素质有限,知识储备量不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下,就业环境存在着较大的竞争压力,退役军人往往存在着就业起点低、择业难度大的问题。
1.4退役军人的就业岗位选择有限。目前大部分企业为退役军人提供的工作为非技术性工作,其工作内容单调,岗位薪资和发展空间有限,难以满足所有退役军人的需求。单调的就业岗位使得退役军人难以产生工作热情,限制了退役军人的进一步发展。
2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策略分析
2.1加大对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优惠政策和措施的宣传力度,打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鼓励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军人是承担守卫国家重任的崇高职业,在退役后应利用媒体对退役军人的高尚精神和先进事迹进行充分的宣传,使退役军人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为他们创造多方面的就业和创业机会,有效地提高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成功率。同时,应该积极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的优惠政策,切实提供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保障。此外,应设立完善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补助金的增长机制,保证退役军人就业后的薪资水平和福利待遇,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积极性。军队应组织即将退役的军人进行退役前培训,在宣传优惠政策的同时为军人介绍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和就业形势,提供政策、心理与职业规划相关咨询服务,从而提高退役军人对就业创业的准备。
2.2提供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技术
针对退役军人的文化素质水平有限,缺乏专业技能和社会经验的问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应积极设立针对退役军人的多方面培训计划,与职业技术院校以及各种培训机构进行合作,充分提升退役军人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通过实践学习的方式丰富退役军人的社会经验,有效提升退役军人的就业竞争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整理出适合退役军人从事的职业,并联合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退役军人进行相应的指导和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找到自身的发展方向并全面提升专业能力,以充分解决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问题。
2.3建设就业平台,协助指导就业为有效解决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问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积极合作,建设针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问题的指导服务中心和相关网络平台,安排就业指导方面的专业人才,充分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就业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例如,进行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工作时,可以组织一支创业指导的专家队伍,专门为退役军人提供相关的创业策划、政策法规咨询、企业经营理念指导等服务讲座,帮助退役军人提供创业理论指导。指导服务中心可以联合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机构举行退役军人招聘专场等活动,使得退役军人的就业道路充分拓宽,帮助退役军人进行就业服务。
2.4引导退役军人合作创业。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协助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团体,使退役军人在创业过程中可以进行积极的交流合作,丰富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选择,便于相关经验的分享和信息的传递。通过相关部门的引导支持,可以扶持退役军人建立企业,从而解决大量的退役军人就业问题。由退役军人组成的创业团体往往具有着高度的凝聚力,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便于企业更好的发展,在政策的协助下取得良好的经济收益,让退役军人真正找到自己的价值,充分发挥工作热情,继续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3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体系的策略
3.1多措并举,多维度提升退役军人的综合素质。一是通过开展深入调研论证,建立数据详实的信息数据库。结合“互联网+大数据”多措并举开展调查统计,深入调查研究退役军人的创业就业意愿和用人单位需求。过科学分析、严密调研论证,全面掌握退役军人的人力资源现状、摸清基本底数,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的人力资源数据库。根据已掌握的人力资源大数据,在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役军人人才培训发展规划,为开展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培训提供详实的人力资源数据支撑。二是对即将退役和已退役军人,依托高校、知名培训机构,将就业形势介绍、政策咨询、心理调适知识送进军营,分阶段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和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篇三: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方案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3篇可参考
【篇一】各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筹备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扶贫开发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退役军人是社会宝贵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中生力军的作用,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XX〕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开展多元教育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一)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纳入国家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以专门培训机构为主体.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横向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健全省级典型示范培训.市级统
筹专项培训.县级特色集中培训的纵向教育培训机制,促进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互补充,改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
(二)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企业家.专家学者和创业成功人士等,结合实际,在军人退役前进行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介绍.政策咨询等宏观指导,开展军人心理调适.“一对一”职业生涯规划等适应性培训,提供就业创业行业分析.岗位研判.招录招聘解答等微观个性化服务,为军人退役后适应地方工作和生活打下良好基础。针对就业市场和人力需求,驻川部队可在军人退役前开展实用性.针对性技能培训,努力把退役军人服役期间锤炼的品质.培养的技能,转化为就业创业的优势,提升其综合竞争力。
(三)扎实开展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产业布局,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督促指导承训机构突出提高退役军人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所需知识及技能,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推进培训精细化.个性化。
(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对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将退役军人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范畴,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
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技能储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新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丰富.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方法科学的培训实施体系。鼓励用人单位制定退役军人培训规划,广泛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通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技能水平。依法依规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企业在职退役军人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其中**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申领条件由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给予技能鉴定补贴。
(五)鼓励参加学历教育。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总分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个人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总分增加20分投档。鼓励各有关高校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考,总分增加10分投档;个人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总分增加20分投档;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服役期间个人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军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可实行注册入学。中等职业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规定享受学费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鼓励军人服役期间参加开放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役后可根据需要继续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国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支持高校完善学分制,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的相关训练.教育项目可纳入高校相关课程学分认定范围;支持高校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开展网上教学,鼓励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参加网上学习和考试。
(六)开展创业培训。依托专业创业培训机构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退役军人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加强省级创业导师培训,开发退役军人创业特色培训教材。建立创业培训与创业成功率相结合的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创业培训过程监督,按有关规定对培训质量成效好的机构给予表彰.奖励。
(七)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分级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目录.承训企业目录和普通高校.职业学校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各类目录由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发布。坚持谁培训.谁推荐就业,建立培训与就业挂钩机制,压实目标责任,提高就业成功率。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监管模式,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资质进行科学评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经相关市(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并报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退役军人可参加跨省异地教育培训。加强对承训单位教育培训质量考核,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支持承训单位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按有关规定探索开展示范创建,建立激励机制。逐步健全以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为重点,涵盖师资能力.设施配备.教材质量等因素的综合性培训绩效评估体系。
篇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方案
退役军人培训实施方案
退役军人培训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将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的政策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我省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二、目标任务全省全年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1.2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培训内容、补助政策和资金筹措(一)培训内容。鼓励退役军人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工种或项目,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适应社会经济的能力和掌握就业所需的知识及技能。适应性培训应在退役军人报到后1个月内完成,技能培训应在一年内完成。
(二)补助政策。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规定,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可与到课率进行挂钩。
(三)资金筹措。技能培训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按人均约3500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按人均2400元安排,不足部分
由市、县(市、区)承担。四、实施程序(一)确定培训机构。由各地退役军人
事务部门负责确定培训机构,将培训任务交由师资力量强、实训条件好、教学质量优、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承担,鼓励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
(二)合理设置专业。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和退役军人的培训意愿,合理设置培训专业,提高培训与就业的关联度,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
(三)组织报名登记。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组织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
(四)加强教学管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联合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在校期间的日常生活管理。
(五)资金核拨支付。省财政根据实际培训完成人数下拨中央补助资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纳入省以上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因素。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统筹安排使用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资金。对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同级财政部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不超过2400元/人的标准予以保障,具体拨付方式由各地自行规定。生活补助费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培训人员名册,按规定拨付。
五、保障措施(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组织报名、确定承训机构、教学管理、技能鉴定及就业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制定方案,完成任务。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制定好退役军人参训实施细则,做好参训人员统计和年度培训实施工作,建立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实施培训工作年报制度。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12月10日前将全市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进度情况和年度总结汇总后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年度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价。
(三)加大宣传,增强效果。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坚持调整改进、稳步发展,注重总结经验、着力提升服务,动员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实现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双提升。
篇五: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方案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5•【字号】徐政办发[2008]152号•【施行日期】2008.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
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08〕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徐州军分区政治部制订的《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市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徐州军分区政治部2008年12月)为确保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顺利有序、扎实有效进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制订的《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08〕10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
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徐委办〔2008〕114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培训对象(一)参加培训的对象从2008年冬季开始,凡我市接收的城乡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
业、自主创业的转业士官都可以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二)不动员参加培训的对象1.已取得大专以上文凭或职业资格证书的;2.已安置工作岗位的;3.从企事业单位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复工、复职的。(三)不予批准参加培训的对象1.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役的;2.弄虚作假,仿造涂改档案材料的;3.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劳动教养或被判刑事犯罪的;4.退役后不按规定时限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报到的;5.被评定为1至6级伤残等级的精神病患者。二、培训形式(一)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是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形式,学制一般为2
年。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参加技工院校中级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鉴定合格发给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和技工院校中级班毕业证书;参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发给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历证书,经鉴定合格发给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参加技工院校高级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鉴定合格发给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和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证书;参加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含农业职业技术院校)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发给高等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也可自愿参加中级技能培训。
(二)全日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根据《江苏省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苏民安〔2005〕2号)规定: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者,投档总分可增加30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征集的士兵退役后,仍按照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02〕司联字1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选择回原学校复学的,剩余学制时间的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由政府承担,标准按苏办发〔2008〕21号文件规定执行。(三)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为3-6个月,经考试合格,由承训单位发给培训证书;经鉴定合格,发给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三、宣传动员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通过各级新闻媒体,以及向退役士兵及其家庭发送公开信、报读指南等其它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宣讲解读有关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开通报名咨询电话、设立咨询点,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让广大退役士兵理解党和政府的关爱,了解参训程序,明确参训要
求,踊跃报名参训。四、招生入学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各县(市)、贾汪区退役士兵培训工作
由各地分别组织;主城区(含徐州经济开发区,下同)退役士兵培训工作由各区民政部门组织报名,市统一组织培训。
(一)预测参训人数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当地兵役机关通过调查摸底,预测退役士兵参训人数等情况,并于每年6月15日前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汇总后于6月底前上报省民政厅,同时,向市劳动保障、教育、农业、财政部门提供当年退役士兵参训的预测情况。(二)确定承训学校承担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由省有关部门指定;承担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分别由市和各县(市)、贾汪区确定。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主城区承担短期培训的学校是徐州技师学院、徐州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和徐州市职教中心等。各县(市)、贾汪区要分别确定2-3所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承担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任务。(三)下达招生计划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招生计划由省有关部门下达,市民政、劳动保障、教育、农业、财政部门根据省下达的计划和各地实际需求,分解下达计划指标。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招生计划分别由市和县(市)、贾汪区劳动保障、教育、农业部门及承训学校根据当年退役士兵参训预测情况编制,并会同同级民政、财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可根据报名情况作相应调整。(四)发布招生信息市、县(市、区)民政局根据省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同级制定的短期培训计划,
会同同级劳动保障、教育、农业部门和招生学校于10月底前发布招生信息。招生信息主要应包括:招生学校名称、专业和学制、招生人数,以及相关专业所对应的学历要求等。
(五)自主报名入学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是退役士兵申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报名机关,接受退役士兵报名申请。有关部门和兵役机关要把招生信息、报名办法、参训程序及有关事项在办公场所、政府网站和部队政工网公开发布。招生报名工作由市和各县(市)、贾汪区民政部门与招生学校直接对接。各承训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当地民政部门做好招生工作。退役士兵在退役当年12月底前,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报名申请,在招生计划内自主选择学校和专业,自行填报志愿。报名时必须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徐州市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名的,报名时间可延至退役次年1月底。确有特殊原因,当年不能报名参训的,可自退役之日起两年内报名参训。民政部门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参训资格的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招生学校于2月1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退役士兵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学手续。(六)统计汇总数据各级相关部门和承训学校要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招生入学和实际就读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如实填写《徐州市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名册》和《徐州市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报名情况汇总表》,并于1月2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汇总后于1月底前上报省民政厅。各承训学校要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招生录取情况,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进
行汇总,于2月10日前分别上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提供给市民政局、财政局。
各县(市)、区民政局在开学后及时对退役士兵实际入读人数进行核实,分别于3月底、9月底前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对各地实际入读人数情况进行复核汇总,分别于4月底、10月底前上报省民政厅。
五、教学管理(一)科学合理编班退役士兵入学后,各承训学校要组织摸底考试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每个退役士兵学员的知识水平和思想动态,针对其特点和需求,编入相应班级。(二)完善规章制度各承训学校应根据退役士兵学员的特点,以现有的学籍管理等教育管理制度为基础,进一步修订完善退役士兵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要组织学员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并推选优秀学员担任学校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干部,参与学校、班级日常管理,发挥其模范带动作用。规范退役士兵学员的档案管理。退役士兵入学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将退役士兵学员名单和退役登记表的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及时移交承训学校。各承训学校要为退役士兵学员建立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退役士兵学员离校时,必须办理档案移交手续。(三)强化思想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承训学校应对退役士兵学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他们珍惜机会,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承训学校可通过专题报告、学习座谈、参观企业、技能成才典型经验介绍等多种形式,在退役士兵学员中广泛深入开展光荣传统教育、时事形势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特别是要把法律知识作为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退役士兵学员法制意识。
(四)加强心理辅导各承训学校要把退役士兵学员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作为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心理辅导,帮助学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增强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五)狠抓校风校纪各承训学校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对退役士兵学员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和校规校纪的学员,各承训学校应按照“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进行严肃耐心的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报受处分学员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等部门备案。(六)注重培训质量各承训学校已开设的技能性较强的专业都要面向退役士兵开放。同时,各承训学校还要创造条件,新设一批市场需求量大、就业面广、就业率高以及有利于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的专业,供退役士兵选择。各承训学校应针对退役士兵特点,科学合理编制教学计划,理论课以实用、适度为原则,技能课以实操、实训为主体。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学员,安排实操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着重帮助退役士兵学员尽快掌握技术技能,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严格考试、考核和发证工作。对退役士兵学员主要考核其专业技能水平,适当考核专业理论和文化知识。各级技能鉴定机构要特事特办、主动服务,及时接受承训学校退役士兵学员的技能鉴定申请,经鉴定合格的,要按时向学员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就业服务(一)面向社会需求,积极推荐就业各承训学校按照“谁办学、谁负责推荐就业”的要求,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学员就业推荐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明确责任,加强对就业推荐工作的组织协调。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指导、帮助并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员就业。(二)开展校企合作,实现培训就业建立并完善符合退役士兵学员特点的校企合作机制。承训学校在充分利用已建立的校企合作关系的同时,要进一步拓展渠道,选择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学校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根据企业需求设置专业和课时,采取订单、定向培训方式,积极为企业培训急需人才。学校、学员以及企业三方共同签订《退役士兵学员就业意向书》,明确学员培训和就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为学员提供实习场所,指导学员实训实操,安排学员顶岗实习,优先接收安置符合条件的学员,实现退役士兵学员培训与就业的良性互动,促进学员稳定就业。(三)搭建就业平台,创造就业机会各级劳动保障、教育和农业部门,要依托各类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搭建退役士兵与用工单位双向选择的平台;建立并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及时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为退役士兵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帮助退役士兵尽早实现就业。(四)落实优惠政策,鼓励自谋职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促进退役士兵转变就业观念。退役士兵培训后选择自谋职业的,要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收费、税费、贷款等各项优惠政策,帮助他们利用一技之长,创办经济实体,从事个体经
营。七、经费保障(一)培训资金标准和使用范围退役士兵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年7500元安排资金,其中
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技能鉴定费等)、住宿费4000元,生活补助费3500元。参加全日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按每人每年9000元安
排资金,其中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技能鉴定费等)、住宿费5500元,生活补助费3500元。
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月750元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技能鉴定费等)、住宿费400元,生活补助费350元。
(二)培训资金来源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由省、市、县级财政共同承担。省财政对经济困难地区培训资金给予全额补助,其他地区培训经费由当地政府解决。各地应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退役士兵参训预测人数和资金补助标准,把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我市6县(市)、贾汪区要积极争取省财政给予全额补助。鼓楼、云龙、泉山、九里区退役士兵培训经费按市、区财政5:5比例分担。徐州经济开发区退役士兵培训经费由开发区全额负担。各级各有关部门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就业服务等所需工作经费,同级财政应统筹安排。(三)培训资金拨付和管理各级民政、财政部门会同承训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对承训学校实际培训人数按生源地进行核实。财政、民政部门根据实际培训人数和学制核定补助资金,直接拨付承训学校。资金采取年初部分预拨,年底根据绩效考核结算的办法安排。我市主
城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分别由市、区财政部门直接拨付承训学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
留或扩大开支范围。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及承训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培训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建立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对承训学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考评。具体参照《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八、检查考核为确保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根据总体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目标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一)对县(市)、区政府的考核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对县(市)、区政府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建设、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做到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调配合,培训工作组织得力、规范有序;严格执行退役士兵安置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结合当地实际完善有关措施,规范操作程序;财政安排培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规定渠道和标准拨付。(二)对相关部门的考核民政部门是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对其培训工作的统筹衔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做到协调配合宣传部门,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实际参训人数达到应参训人数70%以上;深入调查摸底,准确预测退役士兵参训人数;有序组织实施培训,制订计划科学合理;招生报名工作纵向衔接、横向对接,考核检查及时到位。劳动保障、教育、农业等部门是承训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招生计划制
订、承训学校确定、指导教学管理、帮助推荐就业等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做到及时下达招生计划,择优选择承训学校,指导承训学校科学设置专业、统筹调配师资力量、合理安排理论教学和实操实训。
财政部门是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主管部门,要对其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做到培训资金安排及时足额到位,资金补助达到规定标准,经费拨付符合程序,经费管理严格规范。
(三)对承训学校的考核承训学校是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主体,要把退役士兵学员的培训合格率和实际就业率作为考核评估承训学校绩效的重要内容,要求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培训工作全面负责,一名分管校长专门负责;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确保校园无重大不良事件发生;按规定使用培训经费;重视退役士兵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员在校操行优良率达95%以上;保证培训质量,学员技能培训结束时职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双证”获取率达95%以上;坚持以实现稳定就业目标为培训目标,学员取得“双证”后三个月内实现就业率达95%以上;就业后用人单位满意率达80%以上,学员就业满意率达80%以上。(四)对退役士兵学员的考核加强对退役士兵学员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培训成绩等方面的考核,要求做到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端正学习态度,勤奋努力学习;增强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团结互助,踊跃参加学校和班级各项活动,积极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积极参加技能训练,按时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在地方政府或承训学校的指导帮助下,顺利实现就业。退役士兵每学期入学后先行垫付20%的学杂费,待其按照要求完成技能培训时各承训学校予以返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对县(市)、区政府的考核由市政
府组织;对市、县(市、区)有关部门的考核由省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对承训学校的考核由同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退役士兵学员的考核由承训学校组织。要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与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结合起来,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及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绩效好的学校可根据承训学校办学条件和需求,增加年度招生计划;对绩效差的学校,除给予批评外,视情削减其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培训资格。对表现突出、成绩优良的学员,由承训学校发放奖学金,通报表彰,优先推荐就业;对违反纪律的退役士兵学员要加强教育,严肃处理。
篇六: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方案
电
子
商
务
培
训
方
案
根据合肥市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合民2017181号文件;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促进退役士兵高质量、稳定就业..现制定如下培训方案一、培训目标
1、了解互联网的发展历程及发展现状;熟悉互联网的含义、类型、构成;熟练掌握互联网的应用服务..
2、了解电子商务的含义与类型;熟悉网上支付的流程与操作..3、体验电子商务的网上开店和利用支付宝进行网上支付的实验..二、培训对象肥西县退出现役一年以内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三、培训地点肥西县职业技术学校四、培训内容1.课目一: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Windows基础知识、表格等基本操作了解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熟悉淘宝等C2C主流平台开店流程;熟练掌握物流、采购、支付等关键环节的应用技术..2.课目二:了解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熟悉淘宝等C2C主流平台开店流程;熟练掌握物流、采购、支付等关键环节的应用技术..3.课目三:了解移动端店铺的操作方式;4.课目四:装修店铺技巧
五、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日期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
教学单元
教学内容
理论教学与上机操作理论教学与上机操作理论教学与模拟训练
计算机基础知识操作、Windows基础知识操作、表格基本操作
网络创业培训项目介绍网络创业步骤实操:开店准备了解互联网创业趋势互联网思维实操:商品管理
理论教学与模拟训练主流电商模式介绍上与店铺装修上
第五周理论教学与模拟训练主流电商模式介绍下与店铺装修下
第六周实操训练
装修店铺实操训练
第七周理论教学与创业实践网络创业基础上与实操:货源管理
第八周理论教学与创业实践网络创业基础下与实操:移动端店铺
第八周创业实践
实操:店铺装修下与实操:网络推广
第九周实操训练
网络推广实操训练
第十周创业实践
实操:微营销实战与实操:淘宝规则
第十一周创业实践
实操:直通车分析
第十二周创业实践与考核
学员分享自己的店铺、教师点评与考核
六、考核办法
学员必须完成下列考核合格;才给予发放结业证书同时组织学员考证电子商务员一B2C电子交易实训操作;个人在小组中完成操作..1、消费者资料完整、合理;得5%;2、网店资料完整、合理;得10%;3、商品资料完整、合理;得15%;4、消费者购物订单数达到要求;得20%;5、订单内容达到要求;得10%;6、网店处理订单达到要求;得20%;7、网店采购及采购单内容达到要求;得10%;8、其它操作达到要求;10%..二B2C电子交易实训报告..B2C电子交易实训报告是对自己在小组形式的B2C电子交易操作中的总结..这里主要考察报告是否符合要求..1、如实记载实训操作资料;得20%;2、实训过程描述清楚;得20%;3、银行存款明细账记载完整、准确、合乎格式;得25%;4、库存台账记载完整、准确、合乎格式;得25%;5、实训体会言之有物、言之有理;得5%;6、文字表述流畅;得5%..三网络营销实训报告..结合网络营销实训操作以及对网络营销的理解的总结..通过上网收集资料和积极思考;结合自己的能力和专长;选择下列三个题目中的一个撰写一份报告..三个题目的满分值不同..1、网络营销的最新发展报告..满分70分..2、某项网络营销活动或策划的分析报告..满分85分..3、某个产品、品牌、企业或活动的网络营销策划书..满分100分..某项网络营销活动或策划的分析报告必须对一项比如通过互联网可以查询得到的网络营销活动或策划进行专业分析..首先要对活动或策划进行描述;并说明出处;然后对其进行专业化的分析..要合理利用有关
知识、有自己的观点、内容详实、论据充分、合乎逻辑..某个产品、品牌、企业或活动的网络营销策划书要有具体对象并对对象进行充分的描述;然后要说明营
销的目的和具体方法与过程;内容要详细、全面、具体、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四课程学习体会..个人以论文形式完成..不少于1500字..1、字数不达标的;每少150字扣10%;2、体现了课程75%以上内容;得50%;3、对电子商务及其行业应用有一定思考;20%4、体现自己体会独特;10%;5、文字表达流畅;得5%;6、文字书写工整;得5%..
附录:教学管理制度
一、培训中心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本机构所有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
2、组织、指导本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培训管理制度..
3、对本机构培训秩序管理、培训计划执行管理、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培训质量
保障管理、师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4、为学员办理报到手续;向学员介绍培训中心概况..
5、做好学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学员学习培训中心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和督促
学员遵纪守法、举止文明..
6、发放教材;排好座位;编制花名册并安排好每天值日..
7、每天检查学员出勤情况;如有缺席;及时与学员取得联系;搞清原因..
8、教育学员爱护培训中心的财产;节约用水;经常检查校内公物状况;发现损坏
及时调查和处理..
9、善于发现学员中的先进事迹;及时进行表扬;对不良现象及时批评教育..
10、及时反映学员对培训中心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提出有关建议
和解决措施..
11、负责学员考试的安排工作;安排考场..教育学员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12、整理培训档案;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二、培训中心讲师职责
1、按指定的教学计划;认真备好课;规范教学行为;组织好课堂纪律..2、按章行事;加强组织纪律观念;维护和保证教学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3、任课讲师要按照培训基地排定的课程安排表按时间到指定教室上课;不得随意停课..4、关心和爱护学员;尊重学员人格..5、讲师讲课理论联系实际;更新观念;注重培训效果;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6、讲师上课应口述和手写并重;板书整齐;使学员能做好笔记..7、任课讲师认真回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8、遵守培训中心的教学管理制度..三、上课制度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规定进度授课;不缺课;不随意按课..2、上课要讲清基本概念;注意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完整性;做到层次清楚;深入浅出;便于学员理解和记忆..3、贯彻精讲多练的原则;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通过分析案例的办法;提高借鉴的能力..上课必须有教案;不上无准备之课..4、课堂教学必须预防缺漏;当堂巩固;注重板书;让学员做好记录;以便复习与考试..5、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工作..6、正确操作多媒体教学设备;爱护好教学仪器设备..四、学员守则1、严格遵守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讲师、讲师和后勤人员的管理..2、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特殊情况不能听课者;须办理请假手续..3、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学习;不交谈聊天;不在课堂上打、接手机..
4、尊敬讲师和工作人员;团结学员;礼貌待人..5、自觉遵守考纪;维护良好考风..考试时不交头接耳、互通答案;违者取消考试资格..6、讲文明、讲卫生;在本中心及课堂内不穿背心、拖鞋;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自觉维护教室、及中心清洁卫生..7、爱护教具、课桌、课椅、等一切公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8、节约用电;节约用水;严禁浪费..9、严禁酗酒、赌博;严禁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五、学员考勤制度1、学员参加培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2、学员请假由本人事先向讲师递交书面申请;一天以内经讲师批准;超过两天需经中心主管批准..病假必须有医院出具的病假条..3、学员的考勤由任课讲师或讲师负责;值班人员进行抽查..5、学员的出勤情况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在班级公布;培训班结束后;讲师做好统计..六、教学质量管理制度1、凡承担本培训中心教学的讲师;均应根据计划做好各工种备课;均应在开课前备好课..2、讲师必须认真撰写教案;准备电子课件..3、课堂教学规范;突出实用性..按规定对学员进行管理;对不听讲;不做笔记又影响他人学习的;及时通知讲师进行教育和处理..5、组织学员对授课情况进行评价;如实客观地反映任课老师的优缺点..同时找五人以上的学员进行座谈;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授课好的要组织大家学
习;对缺点突出的要及时告知;并要求及时改正..
篇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方案
退役士兵就业和创业指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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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就业推荐和创业指导计划
就业工作关系到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院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院对就业创业工作一贯非常重视,坚持“转变管理理念,加强就业指导,拓宽就业渠道,培育就业市场”的原则,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现毕业生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就业。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学校学生处、招就处、学院的指示精神,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以稳定安置退役士兵就业为目标,以一切为退役士兵提供更好就业服务为工作宗旨,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思路,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千方百计的搭建就业载体,并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和选定标杆性企业的项目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院的就业工作部署,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二、年度工作目标1、根据学校就业安排,努力提高就业指导服务质量。2、提高就业质量,力争初次就业率和总就业率达到更高水平。力争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8﹪以上。3、提高毕业生综合能力,创造市场需求人才。4、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就业质量和毕业生满意度双提高。
5、积极开展创新和创业教育,力争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年度工作总体任务1、开展“政策落实计划”,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帮助退役士兵了解当前江苏省在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小额贷款担保和创业补贴等创业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和强化退役士兵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与组织、教育、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全社会形成合力,构建有利于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服务体系和政策落实平台。2、开展“搭建平台计划”,促进就业。搭建就业交流平台,举办多种形式的专场招聘会、就业供需见面会。大力开拓就业市场;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切实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开发订单式培养单位,力争在本年度增设5个以上就业及实习实训基地;加强网络就业市场建设力度,以学院网站为主阵地,加强网络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在学院网站上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开辟网上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校友会、优秀毕业生报告会等渠道,充分挖掘往届毕业生资源信息,利用他们的工作关系和人脉资源,进一步扩大就业网络。3、开展“创业引领计划”,推进毕业生自主创业。
加强与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对接,确定落实享受税收优惠、小额贷款担保和创业补贴等政策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一是开好就业指导课,发挥就业指导课在就业择业创业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二是邀请企业界和毕业生成才典型来校开展就业创业指导,举办2场报告会;三是发挥往届校友的作用,邀请往届校友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培训;四是加强毕业生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指导,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择业。
4、开展“就业援助计划”,切实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一是援助特困家庭毕业生顺利就业。有针对性的对就业困难学生进行帮扶,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岗位或推荐就业。建立“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采取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优先安排等帮扶措施,帮助特困家庭退役士兵实现“及时就业、稳定就业、全部就业”。5、开展“就业服务提升计划”,提高就业服务水平。继续深入实施信息采集工程,建立丰富完善的退役士兵需求信息库。积极组建就业指导专家团,开展就业指导服务进校园、企业HR经理人进校园、就业创业典型校园巡讲、面试大赛、创业大赛等活动。四、年度工作具体安排1、第一阶段:2014年5月-7月
(1)成立以学院书记为组长,学院副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准备。(2)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就业工作会议,主要对班主任进行就业工作培训及相关信息的传达。(3)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政策、就业形势、就业观念、求职技巧等专题报告和讲座,使他们树立“自主择业、勤奋创业、终生学习”的发展观和“先就业、后择业、再立业”的事业观。(4)积极开展我院创业模拟实训室、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筹备工作。(5)重视就业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学院就业网,凡是学校的就业工作信息必需挂在各班QQ群上。
2、第二阶段:2014年9月-11月(1)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筹办职业信息与就业指导园地,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单位的面试和招聘工作,通过电话沟通、跑企业、去人才市场等各种方式汇集企业就业信息。(2)10月下旬举行模拟面试招聘会,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技巧的强化。(3)与各班班主任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建立各班就业档案,与学生进行沟通,细化了解每个学生的就业期望、个人特长、实践经历,以便开展就业工作。
(4)进行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举办毕业生就业、创业系列讲座;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5)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学校主办的职业规划设计大赛暨创业大赛。(6)特聘实习单位的权威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实习指导教师,让实习单位尽最大力量培养我们的学生,使学生实习后在各方面有大幅度提高,更好地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同时还有意识的动员实习单位从实习学生中选聘毕业生。在实习结束后,为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实际技能,通过举行文书写作比赛,简历设计大赛等活动继续提高毕业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7)积极筹办2014年冬季校园招聘会。
3、第三阶段:2014年11月~2015年3月(1)给用人单位发送贺年卡及毕业生信息,积极联系用人单位到我院挑选毕业生。加强与劳动力、人才管理部门的联系,扩大就业信息来源,及时掌握就业信息,争取更多的就业途径。(2)举办冬季校园招聘会。(3)开展校内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工作。(4)组织毕业生参加相关人才招聘会。(5)完成创业模拟实训室、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筹备工作。(6)统计各班级的就业情况和各班级的就业困难生。将毕业生情况分层次(已落实、有意向、考公务员等)建立完整的毕业生就业估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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