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严防“低级红”“高级黑”心得体会
湘江杂评谨防报道失当产生“低级红”“高级黑”不久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文件所指的“低级红”“高级黑”,主要是指在政治生活中,一些人把党的信念和政治主张简单化、庸俗化、极端化,或用低级手法、糊弄应付搞“伪忠诚”,或用隐晦方式,明褒实贬、正话反说搞“自黑”。值得注意的是,“低级红”“高级黑”问题虽表现在政治生活中,但媒体的失当报道往往推波助澜,放大其负面影响,甚至造成舆论漩涡。媒体报道中的“低吴金的“政协委员坐高铁返回,领导到机场迎接”“受助哑巴群众开口说话”等啼笑皆非的描述。有的是立意低级、简单狭隘让人“雷”,如“副厅长开私家车自掏腰包吃饭买月饼获父母赞赏”之类报道,对一些再正常不过的事刻意宣传,结果引发负面联想,成为“高级黑”。应该说,媒体报道中的“低级红”“高级黑”,属于主观恶意、蓄意为之的很少,多为经验欠缺的“无心之过”和能力不足的“无能之错”,有的是新闻观简单狭隘,跟风攀比,好走极端;有的是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浮皮潦草,敷衍应付;有的是手段方法出了问题,时度效把握失当;有的是舆情敏感意识不强,良莠不分,真伪莫辨。但不管何种原因,其后果都是严重的,一方面抹黑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另一方面扭曲了公众意识,伤害了公共价值观,同时也损伤了媒体自身的公信力。如何有效防止这种现象?首先,应树立正确的新闻价值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原则,除了讲速度更要讲效果,除了讲轰动效应更要讲导向正确,做到不猎奇、不媚俗、不偏激,尤其不能颠倒是非黑白。其次,要切实转作风,坚决克服“假大空”的文风和漂浮不实的工作作风,力戒新闻报道中的形式主义,力戒正面宣传中敷衍了事的心态。同时,要提高舆论引导的能力水平,在讲政治、讲导向的同时要讲方法、讲力度、讲效果、讲辩证,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增强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低级红”“高级黑”正式写入中央文件,显然是这种现象的危害性越来越大,已成为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一种病毒。媒体在党和政府形象构建、健康政治生活引导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对此应保持高度警惕,不断规范报道行为,特别要善于分辨“政治正确”外衣下各种事实信息的真伪虚实,防范各种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避免让舆情风险转化为政治风险。52级红”主要是指在正面宣传中,手法低级,方式简单,因不负责、不过脑,导致内容不走心、不着调,让人生疑、生厌,使正面报道产生负面效果。“高级黑”则是指在宣传报道中认识不端正、态度不严肃、作风不严谨,在稿件中埋设陷阱,制造负面议题,导致“抹黑”添乱。纵观近年来媒体报道失当引发的“低级红”“高级黑”舆情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特征:一是“过”,在“度”的把握上没分寸,用力过猛,过犹不及。特别是在典型报道中一些媒体好走极端,不顾常情常理常识,拼命比苦卖惨,如“女子连续28天加班不洗头不换衣”“公诉人儿子坠亡照常加班”等报道其本意是突出某人敬业,结果因内容扭曲夸张让读者产生逆反心理。二是“浮”,文风浮夸空洞,滥用大词,乱贴标签,看似华丽丽、红彤彤,实则华而不实、徒有其表。如一些自媒体炮制的“美国害怕了”“日本吓傻了”“欧洲后悔了”帖文,看似提气,实则自欺欺人,不仅扭曲国民心态,还贻人口实、授人以柄,是典型的“低级红”“高级黑”。三是“硬”,传播姿态强硬,话语简单生硬。如有的媒体在报道中强行代理他人感受和情绪,在灾难新闻通稿中生硬加上“死难者家属情绪稳定”的表述,有的强扭角度,以“主题”来规制事实,硬是把负面事件当正面报,结果招致舆论反弹。四是“雷”,低级差错频现,硬伤漏洞百出,一着不慎引发“舆情翻车”。有的是马虎粗心在稿件中“挖坑”“埋雷”,如媒体报道
篇二:严防“低级红”“高级黑”心得体会
关注高级黑低级红的十种表现及防范应对策略
摘要:这种高级黑低级红思维,不仅误导了公众,更在很多时候成为一种搅屎棍,添乱,抹黑,撕裂,扭曲,树敌,用正面形式制造负面议题,没事找事,找存在感,用力过猛,授人以柄,在舆论场上制造舆情翻车的车祸现场。结合近年来相关热点新闻和舆情,盘点一下高级黑低级红的十种坑爹框架,我们应该怎么防范这些坑爹货。
中央在重要文件中提出“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让这两个词又火了起来。想起以前我写过好几篇评论这种现象的文章,把相关内容梳理了一下,供朋友们参考,加强防范。千万
不要低估了高级黑低级红思维对舆论导向和公共价值观的伤害,因为穿着“高级”和“红”的政治正确迷彩衣,绑架“政治大词”当护身符,用正义的动机掩盖逻辑、方法和手段的不正义,在价值观上有一定的欺骗性和迷惑性,“黑”和“低级”常常被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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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严防“低级红”“高级黑”心得体会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体会五篇
【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政务处分法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
健身我们要明确健身哪些部位,健身多久比较有效果,怎么健身比较合理等问题,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公职人员依据哪些行为确定处分等级、影响期多久、事件调查定性程序和原则等做了详细规定,也是为建设公道正派的公职人员队伍保驾护航。
“练哪里”,明确政务处分对象和行为。健身,我们要先考虑清楚,这次健身是要练哪个部位。而公职人员处分法也需要明确政务处分对象和处分行为,如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6类人员;政务处分有6种,其中可以从轻或减轻给予政务处分的有7种情形,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的有7种情形等。处分对象和处分行为就是政务处分法的基础和根本,正是因为明确了“力的作用点”,才能将作用力变得有效。
“练多久”,确定政务处分时间和目的。健身,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是要练成什么样,要练多久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而政务处分法也是一样,政务处分目的并不是要单纯处分,而是以惩戒的形式进行教育。处分以违法违规严重程度确定影响期就是以严重性和危害性来进行不同程度的教化,如警告处分为6个月、记过处分为12个月等。以目标为导向,以处分行为和处分时间为主要手段,保障对公职人员进行更积极、更有效的教化。
“怎么练”,严格政务处分程序和要求。健身,我们要了解清楚健身方法,如何合理健身才能达到良好的健身效果。而政务处分法中也明晰了政务处分原则和程序,并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纪律和要求。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处置问题线索、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等11类行为。严格处分程序,并细化处分流程才能让违法违规行为“无缝可钻”,强调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纪律要求才能让执法“公平公正”,从而切实做到真管、真查、真处分,建设出作风优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公职人员队伍。
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公职人员管理,进行定期“敲打”和肃清“毒瘤”,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公职人员的合法权
益。就如健身的过程是痛苦和劳累的,但是目的是为了你身体变得更健康,身形变得更优美。
【篇二】
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对于弥补过去部分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无疑具有立竿见影之效。但应该看到,制度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就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做到不偏心、无私心、不分心,让制度法律“带电”,令人望而生畏,不敢以身试法。
人情世故面前“不偏心”,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从某种意义上讲,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让监督处理和程序有章可循,意在让违法之人“一个跑不了”。但对广大公职人员来讲,不怕法律多、管得严,就怕执法之人“偏心不公”,对人不对事,不能做到“绝对公平”,导致同一种违法行为产生不同处理结果。如果说公职人员行权违法会污染河流,那么,执纪执法不公,则会污染整个水源。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先正己。执纪者要坚持公平公正,做到“一碗水端平”,不能“看人下菜”搞“选择性执法”,真正打破人情关系的干扰束缚,做到在“阳光”下对章处理,坦然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起执纪执法公信力。
责任担当面前“不分心”,对任何人敢管敢干。严管才是厚爱。以往绝大多数公职人员犯错,一般都是从小事小错开始,由于缺乏及时的制止和处理,从量变到质变,最终酿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和后果。执纪之人发现越早、介入越早、制止越早,收到的防微杜渐效果也越好,要打破“怕红脸”“怕瞪眼”的担心顾虑,拿出“治病救人”的责任担当,全力“拉袖子”“咬耳朵”。对有问题的公职人员来讲,或许一时的批评教育,会得罪他一时,却不会得罪一生;他可能记恨一时,却会感激一生。在执纪责任担当面前,没有“例外之人”,没有“真空地带”,监督探照灯不能有“盲区”,监督全程不能“打盹”,更不忘初心二意、走过场,做到揭短亮丑不留情面、点名道姓不留余地、问责处理不打折扣,才能真正让政务处分法虎虎生威,形成强有力震慑。
法律规矩面前“无私心”,对自己人铁面无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险绳”,也是保护公民切身利益的“护身符”。在法律规矩面前,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私情不能废掉公义,尤其是对自己人要守住公与私的“边界”,不能循私枉法。古有诸葛亮挥泪斩马谡,近有毛**拒绝长辈“打秋风”,都无
不说明:功过不能相抵,私情不能凌驾法律之上。现实生活中,有的公职人员功绩卓著、光环在身,有的“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还有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平日里称兄道弟,要求执纪者坚持原则不动摇,在是非面前“横下心”“拉下脸”,给朋友一剂清醒的“苦药”,使其悬崖勒马、迷途知返,做到不护短、不遮丑,亦是对朋友最好的忠诚和爱护。
【篇三】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作为“打铁队”的一员,干的是“打铁”的活、追求的是铮铮“好铁”。如若管党不力、治党不严,“打铁队”必然被历史和人民淘汰,陷入意志空洞、脊梁空心、执行空转“深渊”,因此要自身够硬、够刚,“打铁队”要先做“铁打队”。@党员干部,趁热“打铁”恰逢其时,而趁热“铁打”也正当时。
常砺“心如铁石”之志,正其心、塑修为。“忠能勤事,心如铁石,国之良吏也。”忠诚干净担当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也是“从严治吏”的基本标准,为正其心、肃其源、砺其志开出治病“良方”、注入“强心剂”。要时刻补足理想信念之“钙”,把困难险阻当“养料”,砥砺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锤炼“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意志品质,在层层历练中增长斗争本领,在风雨洗礼中积累各项经验,知敬畏、明底线,厚植党性、锻造修为。要立足吃劲岗位、复杂工作、艰险环境,磨砺吃苦在前、奋进为先的斗志,积蓄研机析理、立查立改的闯劲、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干劲和纠偏补漏、久久为功的韧劲,把稳用人用权“方向盘”,不越线不逾矩,脚下才有力量。
常持“钢浇铁铸”之身,严监督、常检视。“人心未易知,灯台不自照。”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有机结合、融会贯通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胜法宝。一方面,要牢记“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有效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中“学研查改”各项举措,凝聚监督约束共识,提升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另一方面,常持“钢浇铁铸”之身既要靠常思己过、常检己身,还要靠同志之间、群众之间的有效沟通、积极磨合,要主动寻求批评、乐于接受批评、敢于提出批评,划清公与私、权与利,不落微腐败“窠臼”,时刻警惕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
常怀“磨穿铁鞋”之姿,站队首、往下钻。躬身向下、扎根基层,解民需、纾民困、解民忧是基层干部最美画像,对待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铁的决心毅力、铁的方法手腕下硬功夫整治,以问题为导向破除“心中贼”,敢去“动奶酪”、愿去“涉险滩”、会去“闯难关”,接受革命锻造、完成自我超越。一代代共产党人在“赶考”路上“保鲜保质”初心、奋力进取复兴,给予“后浪”无穷的经验教训和宝贵的精神财富。要高擎“战斗者”“践行者”“督导者”奋斗大旗,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深入一线、深入基层,督战结合、攻守相适。同时,要常怀“磨穿铁鞋”之姿,从群众身边、群众话中精准甄别侵入党的健康“肌体”、损害“细胞”的因素表现根源,剔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铲除滋生歪风邪气的“土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不落窠臼。
常谋“铁壁铜墙”之策,夯根基、利其器。打铁还需自身硬,打铁必须自身硬。用好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指挥棒”,时刻明晰“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的经验教训,慎终如始、蓄力精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正式施行为“治吏”开创新局面,也将对公职人员的“严管厚爱”纳入法治轨道行稳致远,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常态化推进深入到各个角落,制
度为基、体系建设为要,织密“防腐网”“监管网”,让“铁壁铜墙”无禁区、全覆盖、零漏洞。要将制度作为执法者和监管者保持始终清醒坚定的坚强“后盾”,能够抵御“病毒”、自我净化,营造干事创业、执纪执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篇四】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总共分为7章68条。详细的阐释了此法的适用情形,整合了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填补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形成了高效统一的规定。
作为实施该法的纪检监察机关,《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无疑给其今后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以后所有公职人员都可以用此法管理约束。《政务处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其中,《政务处分法》明确: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即: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
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政务处分法》出台后必须及时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及时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此法另一方面加强了对公职人员正常执法工作的保护,倒逼日后办案中取证等方面的技巧性。因为专章规定了政务处分程序,强调严禁非法收集证据,调查认定的违法事实及拟给予政务处分的依据必须依法告知被调查人,保障其申辩权、申请回避权等权利,确保案件公正调查处理,政务处分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并专章细化对政务处分决定不服提出复审、复核的内容,畅通被处分人救济渠道。
对于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对于国家机关,法定授权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带给公职人员的不仅是震慑警醒,也是保障,只有依法处分才能办铁案,经得起时间考验。
【篇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于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强化了对公职人员的全员监督,发挥了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对于推进政务处分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基层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根据其量纪标准,防微杜渐、抓小抓早,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提醒监督;要强化监督责任,推动公职人员真正把党纪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执行,切实将自律意识竖起来、纪律规矩挺起来,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遵纪守法上做好表率,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篇二
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材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精神,根据县委巡察组的巡视整改要求,深入排查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自己在脱贫攻坚中思想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刻地自我剖析,现将个人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方面。
一是对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的时效性认识有差距。有时候思想上认为脱贫攻坚工作只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就可以了,对贫困问题的顽固艰巨性、紧迫性还要进一步加强,争先创优的势头仍不减。
二是脱贫攻坚政策学习不够。来乡镇工作时间不长,能不断加强学习,但工作时学习时往往遇到问题和需要才寻政策多、找依据多、查资料多,自觉主动地抽时间,静下心来学习仍有差距。
2、履职担当方面。
一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想问题,做工作还是沿袭老办法、老套路,脱贫工作虽然会看
资料,帮扶对象虽能经常走访,但对贫困村如何发展产业,贫困户如何增收,已脱贫户如何“扶马上一程”,如何变输血为造血问题虽有思考,但研究深入还不够。
二是对项目实施监管有疏漏。去年年底转岗乡镇不久后,对项目管理、资金拨付仍处在熟悉阶段,依赖于分管同志多,没有项目实地查看时间,以至出现少数村验收资料不齐全,结算工程量多支付工程款的现象。
三是项目进度不快。虽有调度,但仍然偏少,项目资金拨付总是想按工程进度来拨付,思前想后太多,达不到序时要求。
3、作风建设方面。统筹兼顾仍需努力,对自己所帮扶的贫困户去的多,到贫困村调研相对还是偏少。对脱贫攻坚工作安排布置比较详细,但督查、指导等方面时间仍不多。
二、原因分析
1、对理论学习仍要加强。认为只要自己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就行,虽然也会学,但更多地认为凭自己多年的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做好本职工作应该没有问题,没有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现实需要去认识学习的紧迫性。
2、对创新能力仍要突破。能够面对困难不退缩、面对矛盾不回避、面对不正之风敢斗争,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效。但随着参加工作时间的增加,工作环境的变化,勇于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劲头和积极性达不到自己对自己的要求,缺乏像焦裕禄同志那样的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和“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敬业精神,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仍有空间。
3、对自身要求仍要严格。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应该高标准,严要求,时时处处走的前,干在前,为大家做表率,做榜样,自己克服了孩子小、老人多的困难,努力做了,但“5+2”“白加黑”仍然做得不够,深入各村的时间自己觉得仍然不够。
三、整改措施
结合这次民主生活会,今后在工作中要担当实干,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提高工作水平。
1、做政治合格的党员。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积极参加镇里安排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更加系统全面的学习党的各项理论成果,特别是总书记脱贫攻坚的系列精神。
二是突出学习重点。既加强理论学习,又加强业务等相关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对脱贫攻坚相关知识的学习要学细、悟懂、想深,将理论知识与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相结合起来。
三是坚持学以致用。与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紧密联系起来,用党的理论武装思想、指导行动,做到知行合一。
2、做实干担当的党员。自觉把贫困户的利益放在首位,围绕县委县政府、镇党委确定的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绝对不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对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下到村里,实地解决问题,快速化解矛盾,不断提高履行本职工作的能力,提高为党和人民群众服务的本领。
3、做品德合格的党员。遵守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虚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接受制度监督。抓好扶贫项目的管理,资金的拨付,对贪污侵占、收受贿赂、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行为“零容忍”。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员。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廉政勤政,克己奉公,时刻保持一个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篇四:严防“低级红”“高级黑”心得体会
学习崇尚革命英雄心得体会
从总书记的英雄情怀中感悟英雄力量
——学习崇尚革命英雄心得体会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总书记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仪式上指出。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红军长征会师纪念碑、华东革命烈士陵园、金寨县革命烈士纪念塔……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高度重视褒奖英雄模范、弘扬英雄精神,在多个场合讲述英雄模范感人故事、表达对英雄的崇敬之情,号召全党全国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
一、革命英雄是时代的标杆,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
回望百年党史,一代代革命先烈秉承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赴汤蹈火、矢志不移,用鲜血和生命书写了气壮山河的英雄史诗,凝聚起亿万人民共创未来的磅礴力量。***总书记指出:“回想过去那段峥嵘岁月,我们要向革命先烈表示崇高的敬意,我们永远怀念他们、牢记他们,传承好他们的红色基因。”
二、中华民族是崇尚英雄、成就英雄、英雄辈出的民族
李大钊、杨靖宇、佟麟阁、赵登禹、张自忠、“狼牙山五壮士”、“白刃格斗英雄连”、国民党军“八百壮士”、陈树湘、董存瑞等众多英雄和英雄群体的故事,感动了一代又一代人。
激战松骨峰、鏖战长津湖、血战上甘岭,特级英雄黄继光、邱少云……英勇的志愿军将士抛头颅、洒热血,以“钢少气多”力克“钢多气少”,谱写了惊天地、泣鬼神的雄壮史诗。
为赢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无数革命先烈矢志不渝、前赴后继,无数平凡英雄艰苦奋斗、无私奉献,谱写了气吞山河的英雄壮歌。
三、新时代必将是英雄辈出的时代
走村串户绘制“贫困户分布图”、带领乡亲致富的驻村第一书记黄文秀,献身教育扶贫、点燃大山女孩希望的张桂梅,35年坚守太行山的“新愚公”李保国,扎根脱贫一线、鞠躬尽瘁的黄诗燕……在脱贫
攻坚工作中,数百万扶贫干部倾力奉献、苦干实干,以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
新冠疫情3年,广大医护工作人员、志愿者们白衣为甲、逆行出征,舍生忘死挽救生命。全国数百万名医务人员奋战在抗疫一线,生死救援情景感天动地。
四、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如何崇尚革命英雄
每一位大学生都处于青少年向青年跨步的阶段,对于大学生来说崇尚革命英雄是一门必修课。崇尚英雄的正确打开方式有很多种,首先就是要学习他们的精神,他们的革命斗争精神、爱国精神是留给我们的宝贵的财富。其次是要明辨是非、分清黑白,现如今网络时代,网上经常有诋毁,甚至是污蔑革命英雄的反面声音,我们应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特别要注意“低级红、高级黑”现象。最后是要在实践中提现革命英雄的精神,比如时刻遵守学院、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份内的学习任务、工作任务,不负学校的培养,不负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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