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和丽打赌签合同任对方摆置(3篇)

篇一:陈和丽打赌签合同任对方摆置

  

  男生和女生打赌合同

  篇一:打赌输了当仆人

  晓明和静远在班中是一对竞争力比较强的竞争对手,他们虽然表面上是朋友,不过暗地里什么都在比。晓明是男孩,静远是女孩。他们两个都想让对方吃苦,所以对于对方的错误,一定是毫不留情,惩罚的方式也很残酷。

  这一天,晓明和静远在吃饭的时候百无聊赖,晓明突发奇想,对静远说:“静远,我们两个比赛跑步吧,谁输了就得任由对方摆布。怎么样?”静远想了想,觉得这样子晓明肯定占便宜,他是男生,男生的体质普遍要比女生好。静远戳着晓明的额头:“哦,你是想占便宜。明明知道女生体制不好,偏偏要比跑步?”晓明打开静远的手指,说:“才不呢,这样吧,咱们两个比赛跑步的时候,我可以先让你100米,怎么样?这样我可不占便宜!”静远一听,觉得反正一百米,且跑呢,就爽快地答应了。晓明担心的说:“你可不许耍赖皮,输了晚上就乖乖的到我家去接受我的惩罚!”静远也毫不示弱:“我才不耍赖皮,你也得遵守约定!”

  课间操时间,晓明和静远来到了操场上。望着300米的跑道,静远不禁有些害怕。“怎么?胆怯了?那你就认输吧,晚上乖乖到我家去受罚,我还可以考虑给你减少点痛苦。”静远听出晓明明明是在挑衅,眼睛一撇,手捏着晓明的耳朵:“比就比,谁怕谁?”

  晓明也毫不示弱:“那就开始吧!”

  一声“开始”,静远和晓明相距100米起跑了。开始时静远的体制还很强,可是越到最后关头,静远的腿越觉得酸痛,浑身上下一点力气也没有了,喘着粗气,停了下来。晓明毫不费力的追上了静远,并且停在了她的身边。“怎么?累了?现在停下来你可是要受罚的哟~”他幸灾乐祸的说。静远已经没有力气再跑了,晓明轻而易举的跑到了终点。

  篇二:赌注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陈红

  乙方:钟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在一个月内(20XX年5月12日至20XX年6月12日)不得吃零食(除水果、西红柿、黄瓜),周一至周五必须每天三餐,双休至少一餐。双方相互监督。

  二、甲乙任何一方若出现违约行为,洗碗两周。自任何一方第二次违约起,一方每发现一次,少洗碗两天,另一方增加两天,最多累加三次。期间,可以跟踪,如有发现,应拍照或录像为证。

  三、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处理。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

  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20XX年05月12日20XX年05月12日

  篇三:赌约

  篇四:由一起打赌引起的伤害案谈射幸合同

  由一起打赌引起的伤害案谈射幸合同

  代正伟

  周英烈

  [案情简介]

  原告刘光海与被告杨关明、郭伟同在彭州市隆丰镇桂花林村3组村民杨顺才家修楼房的工地上当帮工。20XX年2月27日下午1时许,原告刘光海与被告杨关明、郭伟以及其他帮工午饮酒后前往工地的途中,相互吹嘘自己的“武功”。走到工地上时,引来一些群众围观,原告刘光海提出表演“真功夫”,即用嘴叼起装满圆石的塑料桶行走,三被告均表示不信,原告刘光海提出双方各拿20元作赌注,如果原告用嘴叼起装满圆石的塑料桶行走到指定的位置,就赢20元钱,反之则输20元钱。被告胡德志叫双方拿钱出来由其保管,原告刘光海与被告杨关明各拿出20元钱交与被告胡德志,被告杨关明拿出的20元中有10元系帮被告郭伟垫付。原告刘光海便开始用嘴叼起装满圆石的塑料桶,第一次成功后,从被告胡德志手中取走了自己拿出的20元和和赢得的20元。此时,原告又夸口说还能叼得更重、更远些,被告杨关

  明、郭伟均表示不信,并各自拿出10元交给被告胡德志保管,原告刘光海也拿出20元交给胡保管。此次的赌法与第一次基本相同,仅是又往塑料桶中加一些沙石,距离比第一次远几米,原告刘光海叼起桶后走出约10米,便摔倒了。原告刘光海失败,被告杨关明、郭伟从被告胡德志手中取走各拿出的10元和各赢得的10元。次日,原告刘光海被告送往彭州市人民医院治疗,20XX年3月2日出院,经诊断为“颈椎体骨折伴不全性截瘫,颈六椎体脱位,需长期卧床,还需手术治疗”。同年4月,原告刘光海经成都市检察技术鉴定中心鉴定为一级伤残。其损失费用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补费、鉴定费、再医费等共元。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原告刘光海与被告杨关明、郭伟和胡德志都应当预见用嘴叼装满圆石的桶行走会造成伤害原告身体的结果,但因原告刘光海过于自信而主动要表演并与被告杨关明、郭伟打赌,并主动要求增加距离和重量,造成其伤残,原告刘光海具有较大的过错,应承担本案的主要责任,即60%的责任。三被告对原告刘光海的危险表演不但不劝阻,反而积极参与,其中被告杨关明、郭伟先后两次出钱与原告刘光海赌输赢,对造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一定责任,即各承担15%的责任,而被告胡德志在整个过程中也起到了中间人的作用,积极促成了伤痕害结果的发生,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即10%的责任。三被告是共同侵权人,应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三被告不承担责任的理由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对原告刘光海要求三被告赔偿损失费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依照国民法通则之规定,判决由被告杨关明、郭伟各自赔偿原告刘光海元,被告胡德志赔偿原告刘光海元;驳回原告刘光海的其他诉讼请求。

  [评析]

  现实生活中,人们基于或经济或益智或娱乐的目的,经常会就一些不确定的事项进行说服或交易等行为。如打赌,实际上是民法理论所称的射幸合同或称赌博契约,即双方当事人以将来不确定的某事件的成功与否决定财物的得失。打赌或者赌博契约在民间大量存在,所引发的纠纷也不乏其数,但由于我国对射幸合无明文规定,现行民事法规对打赌也未明确,因此,打赌或因打赌引发的纠纷属法官自由裁量之范畴。本案系因赌博引起的损害赔偿,如何认识赌博的性质,以及确定参与赌博人的民事责任是案件关键之所在。

  1、关于赌博行为的法律评判。本案原、被告在工作之余进行娱乐活动,以金钱作为赌资,以原告刘光海完成叼桶作为赌博的项目,双方的行为系赌博,符合射幸合同的条件。但终因违背公序良原则而归于无效。

  ——射幸合同的特殊性。射幸合同属于民事合同中的一种,它属于双务合同的范畴,也即缔约双方负有相互给付的义务。一是射幸合同的交易对象是“幸运”或者说是“希望”,交易的标的物在合同缔结时尚不实际存在,所存在的只是获得该标的物的或然性,或者说取得该标的物的希望。二是射幸合同成立的特殊性,与附条件的各类合同不同,射幸合同成立即生效,附条件的民事合同需等条件成就与否才决定合同的效力,射幸合同当事人不得因交易标的物的未出现或者灭失而提出反悔或者撤销合同的要求。三是射幸合同双方承受的风险不平衡。比如与射幸合同有关的买卖活动,如前文所述的“买希望”,“显然是一种卜测不定的的买卖。它要求买者支付价款,即便任何期望均未出现”。就本案而言,原告刘光海不但要出赌资而且在赌的过程中还要承担更大的风险,相对于被告方而言是不平等的。四是射幸合同等价有偿的相对性,民事合同一般贯彻等价有偿的民法基本原则,普通的交换合同正是如此。而射幸合同在这一点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与等价有偿原则背道而驰,因为一方当事人支付代价最终或者“一本万利”,或者毫无所得。其实射幸合同就单个而言往往如此,就全体而言则依然超脱不了报偿与付出对等的“藩篱”。五是射幸合同严格的适法性和最大诚信性,正因为射幸合同具有机会性和偶然性的特征,才使射幸合同当事人之间容易作出有违公序良俗的协议,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射幸合同比其它合同具有更为严格的适法性,必须严格依法订立和履行。

  ——射幸合同的法律评价。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合法,取决于主体适格、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和内容是否合法三个要件。射幸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合法性也必须具备上述三大要件。前两个要件的满足对于射幸合同来说并非合法性障碍,射幸合同的合法性诉求在于其作为一种合同类型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在于其标的即内容是否合乎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58条“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这就是所谓的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尊重公序良俗是人们行为的道德标准,由于其能弥补法律的局限性和符合法律正义规范价值目标,因而常在各国的民法中得到确立而具有法律规范意义。因此,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不能有违公序良俗,否则法律将作出否定性评价。当然,在我国对射幸合同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只要射幸合同不违背公序良俗,就能获得法律上的正当性。——赌博行为的司法判断。本案源于双方当事人以表演叼桶作为赌博的内容,我们可以从法理上评断赌博行为的效力。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行为不一定是民事法律行为,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事行为欲成为民事法律行为,须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看,原、被告均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格民事主体,其约定也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问题在于双方的约定是否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从世界各国的民事立法及民法实务看,对赌博契约除经国家批准为有效外,其余的要么明确规定为无效,要么是适用公序良俗而无效。如法国对赌博及打赌一般不予法律保护,《法国民法典》第1965条规定:“法律对赌博的债务或打赌的偿付,不赋予任何诉权。”但存在例外,第1966条规定:“关于练习使用武器的竞赛、赛跑或赛马、赛车、球赛以及其它目的为培养灵巧及锻炼身体的同类体育比赛,约定赌注者,不在此限”。《德国民法典》也有类似的规定。我国现行法律虽然对射幸合同无明文规定,只能作为无名合同。但是,我国刑事法律是禁止赌博行为的,赌博参与者和组织者都要受到法律制裁。长期以来,我国对赌博产生的债务都作为“恶债”而不予保护,而《民法通则》施行后,人们根据第7条和58条规定的公序良俗来衡量民间赌博的性质,认为民间赌博有违社会公德,有损社会公共利益,为法律所禁止。因此,赌博行为或者射幸合同在现行的民法中虽无明确规定,但衡量其效力的标尺是“公序良俗”原则。本案原、被告在工作之暇叼桶娱乐,本无可厚非,但一方给付另一方20元钱的约定,从某种意义上讲具有“赌

  金”的性质,该行为已构成了对善良风俗的违反,不应受法律的保护。

  2、关于赌博引起伤害是否存在责任竞合。原、被告在工作之暇叼桶进行赌博,从民事法律关系来讲,是射幸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或者说在赌博过程中又造成原告刘光海受伤,即在原告刘光海受伤前双方存在射幸合同关系,那么,本案是否存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呢答案是否定的。

  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所应承担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是指某一不法民事行为,既违反了合同规范又违反了侵权规范,同时具备了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导致了法律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竞合现象。在我国,处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从法条中不难看出,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前题是合同必须有效,只有合同有效才谈的上违约,只有违约才可能产生侵权与违约的竞合。

  同时,对于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责任性质的,应当依据

  法律的规定,确定责任的性质。因不法行为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的,当事人之间虽然存着合同关系,也应按侵权责任而不能按合同责任处理。因为合同责任并不能对受害人所造成的人身伤亡、精神损害提供补救,而只能通过侵权损害赔偿对受害人提供补救。如人身损害赔偿,《民法通则》第119条明确规定了赔偿范围,因此,这种责任的性质已经确定,不能再由受害人选择。如果数种责任可以相互包容和同时并存的,行为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已经确定,虽发生责任竞合,但是不发生因竞合引起的责任选择问题。就本案而言,双方虽然存在赌博(射幸合同)关系,但因赌博行为违

  篇五:打赌时承诺的赠与能否成立?

  打赌时承诺的赠与能否成立?

  案情事实

  张三是一烟酒店老板,李四经常赊欠烟酒,张三几次催要未果。20XX年6月10日,李四再次赊帐,张三嘲笑说:“死酒鬼,没钱还喝酒抽烟呢!”李四大吼:“以为开了一家破店,就了不起啊”张三大为恼火,说道:“我是开店了又怎样你要是敢跪下大声叫三声爷爷,我新买的iPhone6s就归你了。”李四听后,当即跪下,向张三大叫三声爷爷,遂要求张三将其新买的iPhone6s交付给他。张三回绝李四,双方遂起争议。李四以双方存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为由将张

  三告上了法庭,要求其交付新买的iPhone6s。

  法院判决

  当地人民法院了解了案件事实之后,驳回了李四的诉讼请求。并对张三和李四共同作出了批评。

  律师分析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交付赠与物之前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是附有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除外。同时,赠与可以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该案中,张三做出了赠与一部iPhone6s给予李四的意思表示,但是附有条件,李四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立时,合同即生效,李四履行完义务,这一条件成就时,该赠与合同生效。那么是否真的是这样呢

  如果从以上角度分析,在该赠与合同中,张三应当将新买的iPhone6s交给李四。但是,合同法律行为需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从构成要件角度分析,该赠与合同却不成立。

  张三要李四叫三声爷爷的真实意思是要借机羞辱李四,发泄对李四赊欠烟酒钱不还的愤怒情绪,赠送新买的iPhone6s并非其内心真实意思,该赠送行为的表示内容和内心意思不一致。而李四经济拮据又嗜烟酒如命,欠钱不还,遭到张

  三的羞辱后,为了令张三难堪,破罐子破摔,采取丧失自尊的行为虐待自己。李四此种回应本意是为了让张三陷入两难境地,而并非是接受赠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故本案中,张三和李四之间赠与合同不成立,张三可以拒绝李四要求其交付手机的请求。

  篇六:合同法

  第二部分

  合同法

  第一章

  合同的订立

  一、悬赏广告的性质:单方允诺

  【20XX-4】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的悬赏属于要约

  B.甲的悬赏属于单方允诺

  C.乙归还电脑的行为是承诺

  D.乙送还电脑是义务,不能获得奖金

  二、商业广告:要约与要约邀请的辨析

  一般商业广告:内容明确、具体,视为要约

  商品房广告:若对房屋和相关设施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

  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3】

  【20XX-54】喜好球和游泳的赵某从宏大公司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交房时发现购房时宏大公司售楼部所展示的该小区模型中的球场和游泳池并不存在。经查,该小区设计中并无球场和游泳池。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赵某有权要求退房

  B.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缔约过错责任C.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

  D.赵某如不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1、要约的撤回——阻止要约生效——标志:先到或同时到达。【合同法17】

  2、要约的撤销——消灭要约的效力——标志:后到——限制:【合同法18、19】

  承诺作出;

  明示不得撤销;

  规定承诺期限;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作了准备履约工作。

  四、承诺的主体、方式

  1、承诺的主体——“受要约人”

  2、承诺的方式

  (1)通知承诺(到达主义)

  (2)履约承诺(做出主义)——注意:履约承诺的条件:

  根据交易习惯(解释:行业习惯、特定当事人的习惯)

  要约明示允许

  五、通知承诺期间——对话方式,即时承诺【合同法23】

  六、格式条款合同的规制

  1、不当的免责条款无效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40】

  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减轻、免除其责任的,无效。【消法24】

  违背说明、提示义务的后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提示和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合同法意见(二)9】

  3、解释规则

  (1)通常理解的解释

  (2)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

  (3)非格式条款优先的解释2、正当的免责条款:说明与提示注意义务【合同法39】

  第二章

  合同内容的确定

  一、合同的解释原则【合同法125】

  文义解释(要点:以“文义”为原则;能察明当事人“意思”与文义表示不符的,以意思为据)

  体系解释(整体解释)(要点:上下文解释)

  目的解释

  习惯、惯例解释——注意:关于习惯、惯例的要求【合同法意见(二)7】

  1、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2、在交易行为地或者特定领域、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3、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

  4、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二、合同解释的制度规则

  确定合同内容的两个层次【合同法61,62】

  当事人意思【合同约定——补充协商——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

  法律推定

  (一)价格推定【合同法62、63】

  (二)履行地点的推定

  不动产:所在地

  货币:接受方

  其他标的:支付方【合同法62】

  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

  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合

  同法141】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买受人应当在出

  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

  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合同法160】

  【20XX卷三58、】A市甲厂与B市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供应乙厂钢材10吨,乙厂支付货款3万元。但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未约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应为:

  A、付款地点为A市B、交货地点为A市

  C、付款地点在B市D、交货地点在B市

  (三)履行方式、费用的推定

  1、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合同法62-2-5】

  2、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合同法62-2-6】

  (四)履行期限的推定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

  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62-2-4】

  (五)合同签订地的确定

  1、书面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

  2、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法意见(二)4】

  三、合同内容确定的效力

  【合同法意见(二)1】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1、合同中,约定了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2、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之外的其他条款,当事人未约定的,按照前述“合同的解释”+“合同内容的确定”规则,予以明确。

  3、例外:

  (1)要式合同

  (2)实践合同

  第三章

  债的移转

  一、债权让与

  债权人————债务人

  债权让与

  合同

  通知

  第三人

  (一)债权让与的要件

  1、让与人与第三人达成债权让与合同

  2、通知债务人

  总结:“两条线”——债权人是谁——债权发生转移了没有——以让与合同的效力为准

  ——债务人向谁履行,以通知事实为准

  扩展:“两条线”原理在“债权质”上的运用

  【20XX-7】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

  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二)抗辩权延续【合同法82】

  因抗辩权发生争议,债权人列为“诉讼第三人”【合同法解释(一)27】

  义务

  ②买卖合同

  权利——到期

  原告:第三人

  被告:债务人

  第三人:债权人

  (三)抵销权延续

  甲乙

  权利

  ①借贷合同义务

  通知

  债权让与

  丙

  含义:乙能对甲抵销,就能对丙抵销

  条件:乙的债权到期+收到通知

  【20XX(二)55.】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XX年9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9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销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9月24日生效

  B.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30万元的义务

  C.乙公司于9月24日取得20万元的抵销权

  D.丙公司可以就30万元债务的清偿,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0XX-57】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XX年12月30日到期。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20XX年1月1日付款。20XX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同月15日通知甲。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年10月1日债权让与在乙丙之间生效

  年10月15日债权让与对甲生效

  年10月15日甲可向丙主张抵销50万元

  二、债务承担

  债权人————债务人

  债务承担

  征得同意

  合同

  第三人

  1、债务承担具有无因性

  2、债权人与承担人之间——抗辩权延续【合同法85】

  【合同法解释(一)28,原债务人列为诉讼第三人】

  原告:债权人

  被告:第三人

  第三人:债务人

  三、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1、当事人约定

  把握:如果未经同意,不视为“概括转移”——部分无效——符合“债权让与”条件的,可以适用关于债权让与的规定。

  注意:特殊情况——旅游合同

  除合同性质不宜转让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在旅游行程开始前的合理期间内,旅游者将其在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合同意见11】

  2、法律直接规定——法人合并、分立

  把握:法人分立的债务承受方式————

  【合同法90】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四、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债务

  (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务

  (2)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A、基于“人身信任”所生之债权、债务

  B、不作为债务以及所对应的债权

  C、基于家庭身份所生的债权以及债务

  D、基于社会身份所生的债权、债务

  E、人身损害所生之债权与债务F、劳动工资债权、债务

  (3)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务【例如,担保权】

  篇七:预备精读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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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这个小男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搭积木

  Whattheboylikestodomostisputtingtogetherbuildingblocks.

  2.就先前的工作经验而言,约翰是这个职位的最佳候选人.

  Intermsofpreviousworkingexperience,Johnisthebestchoiceforthisposition.

  3.我的物理老师经常使用类比来说明一些较难理解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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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汤姆经营的出版企业逐渐兴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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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琳达没能进入那所著名的大学,但她打算重新开始,而不是逃避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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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这个公司有着很好的公众形象。人们总是将它的产品与高质量和优质服务联系在一起。This**panyhasa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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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it2textATranslation

  1.孩子们很苦恼,因为他们的家长不允许他们在铁路轨道旁玩耍

  Thechildrenwereprettyannoyedthattheirparentswon’tallowthemtoplayaroundtherailwaytrack.

  2.我打赌我只要速度快一点,肯定会比他们先到目的地

  IbetifIpickupalittlespeedIwillreachthedestinationsoonerthantheydo.

  3.这种糟糕的天气让人不想出去,你还不如在家舒展一下筋骨,做做运动

  Youdon’twanttogooutinsuchrottenweather.It’sbetterforyoutostayhomeandstretchyourlegsanddosomephysicalexercises.

  4.已经十点半了,你不应该还在睡觉!快赶到飞机场去接你弟弟!

  It’shalfpastten,andyouarenotsupposedtobesleeping!It’stimetoheadfortheairporttopickupyourcousin.

  5.是谁想到让麦克来接管这项工程的WhocameupwiththeideatoaskMiketotakeover

  theProject.

  6.学校对不同种族背景的学生没有区别对待。

  Theschoolmakesnodistinctionintreatingstudentsfromdifferentracialbackgrounds.

  Unit3textATranslation1.他是一个合格的机械师,但他后来却搞起了国际贸易。

  Heisaqualifiedmechanic,buthewindsupwithajobininternationaltrade.

  2.他在业余时间报名参加计算机基础知识的培训,但没能坚持到底。

  Heeolledinanelementary**putertrainingprograminhissparetime,buthefailstogetthrough.

  3.校长经过面试,选择了几个优秀的大学毕业生从事教学工作。

  Aftertheinterviews,theprincipalchoseseveraloutstandinguniversitygraduatestoworkasteachers.

  4.这份合同对我们公司非常重要,所以写得越具体越好。我要和我的同事们好好谈谈。Thiscontractisveryimportanttoour**pany.Themoreconcreteitis,thebetter.Ineedtotalkitoverwithmycolleagues.

  5.那个小男孩患上了严重的白血病,必须转到大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Theboysuffersfromsevereleukemiaandhastobetransferredtoabighospitalforfurthertreatment.

  6.当他得知父亲所在的学校已经倒闭后,泪水从他的脸颊上滚落下来。

  Whenheheardthattheschoolwherehisfatherworkedhadcloseddown,tearsrolleddownhischeeks.

  Unit4textATranslation

  1.布鲁斯先生对他不尊重当地传统的行为表示了歉意。

  Mr.Brucemadeanapologyfordisrespectforthelocaltraditions.

  2.在会议上,双方就两国关系方面交换了各自的观点。

  Atthemeetingthetwopartiesexchangedtheiropinionsontherelationshipbetweenthetwocountries.

  3.他目前心情很糟糕,不适合在公共场合露面。

  heisinsuchabadmoodthatitisnotappropriateforhimtoappearinpublic.

  4.你提水的时候至少应该做到不要把水泼出来呀!

  Youshouldatleasttrynottospillthewaterwhencarryingit.

  5.这位科学家的论点得到了学术界的极大支持。

  theargumentofthisscientistreceivedtremendoussupportfromacademiccircles.。

  6.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大家都会帮你渡过难关的。

  Nomatterwhatdifficultiesyoumay**eacross,wewillpullyoutrough.

  Unit5textATranslation1.移动通信会取代固定电话成为人们最常用的通讯方法吗

  Willmobile**municationedgeoutfixedlinesasthemostfrequentlyusedmeansof**munication

  2.我指指墙上的钟。女儿心领神会,加快了穿衣服的速度。

  Ipointedattheclockonthewall.Mydaughtertookthehintandspedupdressingherself.

  3.在会议期间,请各位关闭手机或将其调整至静音状态。

  Pleaseswitchoffyourcellphoneorsetitinsilentmodeduringthemeeting.

  4.气象学家密切关注台风的发展,以便及时向公众发布警报。

  Meteorologistsareonthelookoutfortheprogressofthetyphoonsoastoalertthepublicintime.

  5.小张说中国经济稳定增长,前景看好,所以他决定回国就业。

  XiaoZhangcitedthesteadyeconomicgrowthin

  Chinaanditsbrightfuturetoexplainhisdecisiontoreturntoworkhere.

  Unit6textATranslation

  1.杰米冲到人行道上,捡起钱包,举得高高的,大声喊道:“妈妈,你的钱包掉了!”Jimmyracedtothesidewalk,pickedupthepurse,whichheheldhighup,andshouted,“Mom!You’vedroppedyoupurse.”2.父亲最近情况不是太好,我这部小说写完后就回北京照顾他。

  Fatherhasbeeninaratherbadshaperecently.I’llreturntoBeijingtocareforhimassoonasI’mfinishedwithwritingthisnovel.

  3.我突然想起他让我帮他收拾行李,因为他明天要出差。

  Itsuddenlycametomethathehadaskedmetopackupforhimbecausehewasleavingonabusinesstriptomorrow.

  4.她收拾好她的东西然后悄悄的离开了家。

  Shegatheredupherbelongsandlefthomequickly.

  5.他谁的话都不听。我不知道拿他怎么办。

  Hewon’tlistentoanyone.Idon’tknowwhattodowithhim.

  Unit7textATranslation

  1.在喝了三罐啤酒之后,玛丽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Afterdrinkingthreejarsofbeer,Marycouldhardlygettoherfeet.

  2.由于担心房产价格可能会下跌,一些房产商开始急于出售房屋。

  Somerealestatedevelopersarenoweagertoselltheirhousesforfearthatthe

  pricesmightdrip.

  3.当琳达打开房门时,眼前的景象使她惊呆了。橱柜的门都敞开着,地上到处是衣服和书。WhenLindaopenedthedoor,shewasshockedbywhatshesaw.Allthecupboarddoorswerewideopen,andtherewereclothesandbookslyinghereandthereonthefloor.

  4.麦克早已经对老板每周一次的长篇报告感到厌倦,每次听着听着他总会打起盹来。

  Mikehasalreadygottiredoflongspeechgivenbyhisbosseveryweek.Healwaysdozedoffinthemiddleofit.

  5.芬兰是一个以湖泊众多而著称的国家,我曾经去过几次,非常喜欢那个地方。

  Finlandisremarkableforitslargenumberoflakes.Ihavebeenthereonceortwice,andIlikeitverymuch.

  6.在贝蒂三岁生日的那天,爸爸送给她一只很有意思的盒子。只要你一打开它,一只可爱的兔子便会突然蹦出来。

  AtBetty’sthirdbirthday,Dadgaveheraninterestingbox.Onceyouopenedit,alovelyrabbitwouldpopout.

  Unit8textATranslation1.人类向往登上其他星球而不仅仅是用望远镜和卫星来观测它们。

  Humanbeingslongtogotootherstarsratherthanjustobservethemwithtelescopesandsatellites.

  2.一想到她与一位不同寻常的著名演员共进晚餐,玛丽感到十分高兴。

  Manybrightened(up)atthethoughtthatshewasgoingtohavedinnerwithanextraordinaryandfamousactor.

  3.罗伯特原本打算在公园完成他的油画,但他却发现自己在漫无目的地闲逛。

  Roberthadplannedtofinishoffhisoilpaintinginthepark,buthefoundhimselfwanderingabout.

  4.道路上积满了雪,很不好走。我走了一会儿就感到累坏了。

  Itwastoughwalkingonthesnow-coveredroads.Iwastiredoutafterwalkingforawhile.

  5.马克已经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拼命工作了三天。同事们都认为他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否则就会生病。

  Markshuthimselfupinhisofficeandworkedveryhardforthreedays.Allhiscolleaguesthoughtthathemustleaveoffworkimmediately,otherwisehewouldfallill.

  6.在这所学校里,许多学生上课迟到,更糟糕的是,老师对此似乎已经习以为常。

  Inthisschool,studentsareoftenlateforclass.What’sworse,teachersseemtohavegotusedtoit.

  Unit9textATranslation

  1.他希望在下届奥运会中能创出100米短跑世界纪录,然后光荣地退役。

  Hehopeshecansetaworldrecordinthe100-meterraceinthenextOlympicGamesandthenretirewithhonor.

  2.他不幸换上了癌症,更糟的是他没有足够的钱去治疗。

  Unfortunatelyhedevelopedcancer.Tomakemattersworse,hedidn’thaveenoughmoneyfortreatment.

  3.我相信这些科学家对政府的很多决策有很大的影响力。

  Ibelievethesescientistshaveconsiderableinfluenceovermanygovernmentdecisions.

  4.他因闯红灯而出了车祸,不幸致残。

  Hewascrippledinacaraccident,whichwascausedbyhisrunningaredlight.

  5.那个搬运工在搬运货物时不小心扭伤了腿,医生建议他每天对褪做一次按摩以辅助治疗。

  Thatportercarelesslytwistedhislegswhilecarryinggoodsandthedoctorsuggestedthathegivehimselfamassageeverydaybyrubbinghislegstoassistthetreatment.

  6.她们的教练虽然非常严厉却受到她们的尊敬。

  Althoughverystrict,theircoachislookeduptobythem.

  Unit10textATranslation1.在孩子个性形成时期,家长要特别关心并注意他们是否有心理问题的迹象。

  Parentsshouldpayspecialattentiontotheirchildrenduringtheirformativeyearsandwatchforsymptomsofpsychologicalproblems.

  2.天才往往对自己喜爱的事物充满着激情。

  Geniusesusuallyhaveagreatpassionforthingsthey’reinterestedin.

  3.他不知道简就是他的亲生姐姐,只是觉得她的名字听

  上去有一点点熟悉。

  HehasnoideathatJaneishisbiologicalsister;onlyhernamesoundsfaintlyfamiliartohim.

  4.看着稻谷在干燥的阳光下枯死,农民们毫无办法,只有叹息。

  Seeingthericecropsdyinginthedrysun,thepeasantscoulddonothingbutsigh.

  5.自从杰克的老板拒绝了他请长假的要求,他一直在考虑辞职。

  Eversincehisbossturneddownhisrequestforalongvacation,Jackhasbeenthinkingaboutquittinghisjob.

  6.我不喜欢足球,今天也不例外,我不想和你去看球赛。

  Idon’tcareforsoccer,andtoday’snoexception.SoIdon’tfeellikegoingtowatchthegamewithyou.

  Unit11textATranslation

  1,坐落于中国东部的上海是中国的商业中心。

  Shanghaiwhichislocatedintheeastofchina,isthebusinesscenterofthe

  篇八:20XX真题解析民法

  试

  卷

  三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

  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

  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

  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

  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抵押物灭失对主债务的影响

  【详解】抵押物因不可抗力灭失并不影响主债务的效力,张某依然需要履行还款义务,A选项错误。债务人是否具有归还贷款的能力并不影响主债务的效力,即使没有还贷能

  力,在法律上其还款义务依然存在,B选项错误。尽管张某对于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此情况也不止一家,但银行不存在应当将该债务作坏账处理的必然性,C选项错误。抵押物虽因不可抗力而灭失,但主债务依然有效,张某坚持还贷是严守合同、诚实信用的表现,D选项正确。

  【点评】本题虽然要求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答题,但其实考查的还是民法的具体规则,即抵押物因不可抗力灭失是否会影响主债务效力的问题。这种考查模式与20XX年的卷三第1题、第51题的考查模式是相同的,预计在今后的司法考试中还会延续这种考查模式。

  2.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考点】社团法人、公益法人、营利法人

  【详解】社团法人是以社员作为基础而成立的法人,其可以以营利为目的,也可以公益为目的,AC选项错误。基金会法人在我国均属于公益法人,B选项正确。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可以是非营利法人,D选项错误。

  【点评】法人的分类是民法中常考的题型,尤其是社团法人这一理论分类经常出现在司考真题中,很多考生往往将

  其与我国法中的社会团体法人相混淆,需要特别注意。本题属于简单题。

  3.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

  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C.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考点】重大误解、不当得利、效力待定合同

  【详解】A选项中甲将他人字画通过遗嘱进行处分,属于无权处分,遗嘱的这一部分无效,其余有效,不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选项错误。B选项中甲误将乙的地砖用于自己家的房屋的装修,构成不当得利,不属于民事行为,故不存在变更与撤销的问题,B选项错误。C选项中甲误以为茶叶是无偿的,即对行为的性质发生了重大的认识错误,构成民法上的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

  选项正确。D选项中乙是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其所订立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甲对于乙的行为能力的认识

  错误不改变合同无效的性质,故D选项错误。

  【点评】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是司法考试每年必考的一个知识点,本题考查的是可撤销、可变更事由中的重大误解,并将这一知识点与遗嘱、不当得利、行为能力的误认等知识点连在一起考,考得比较灵活,是一道非常好的真题,难度也适中。

  4.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的悬赏属于要约B.甲的悬赏属于单方允诺

  C.乙归还电脑的行为是承诺D.乙送还电脑是义务,不能获得奖金

  ※【考点】悬赏广告

  【详解】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该悬赏广告的行为在民法中的定性为单方允诺。仅管甲发布广告的动机在于看是否有人送还电脑,且电脑是其主动留在出租车上,但这均不影响悬赏广告的效力。A和C选项将悬赏广告的发布和指定事项的完成解释为要约和承诺,但这并不是学说的主流,学说主流将悬赏广告定性为单方允诺,因此AC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依《合同法解释二》第3条,只要有人完成了悬赏广

  告中指定的事项,悬赏人即应向其支付承诺的报酬,无论完成该事项是否属于履行义务的行为,故D选项错误。

  【点评】本题考查了悬赏广告的定性问题,往年一般都是考查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这样直接考查定性问题尚属首次。尽管悬赏广告的定性问题在理论上有一定的争议,但就本题而言,通过排除法能够很容易得出结论,题目难度不大。

  5.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考点】诉讼时效起算、诉讼时效中断、保证人援引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

  【详解】借款合同场合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至时开始起算,而不是从借款合同成立之时开始起算,A选项错误。连带债务场合,对其中一个债务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

  由,对其他债务人也同样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B选项中丙是连带保证人,债权人甲向其主张权利,会导致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B选项正确。实现抵押权并不会导致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C选项错误。保证人若知道主债务已过诉讼时效而向债权人为清偿,事后不能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但D选项中保证人甲并不知主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故其清偿后仍得向债务人乙追偿,且放弃先诉抗辩权亦不影响追偿权之行使,D选项错误。

  【点评】诉讼时效也是每年必考的考点,主要考查的是《诉讼时效司法解释》,通常考题难度不大,只要熟悉该司法解释,都能准确作答。本题难度适中。

  6.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

  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

  C.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D.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

  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

  ※【考点】按份共有、共有物的出租、管理、处分、改良

  【详解】出租行为不属于管理行为,因此在按份共有场合,并非各共有人均可单独决定出租,A选项错误。依《物权法》第97条之规定,处分共有物或对共有物进行重大修缮,须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本题中甲、乙、丙的行为并非处分行为,而是比处分行为较轻的出租行为,但份额却已超过三分之二,自然是有效的,B选项正确。出租行为并非处分行为,C选项错误。改良是直接增加物的价值的行为,出租行为显然不属于改良行为,D选项错误。

  【点评】按份共有也是常考点,主要考查的对象是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即对共有物的管理、重大修缮、处分等。出租行为需要多少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这是一个在学理上稍有争议的问题,但具体到本题选项的设臵中,学理上的争议并不会影响到本题的回答,因为其他几个选项的错误是比较明显的。本题难度适中。

  7.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考点】应收账款质押、债务履行对质权人的效力

  【详解】《物权法》第228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换言之,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并非质权生效的要件,A选项正确。债权出质的事实若未通知债务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质权人不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B选项正确。当债权质押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质押也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在本题中,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也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若是部分履行,该履行对质权人丙而言亦为无效。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点评】本题考查了应收账款质押的生效要件,还考查了应收账款何时对债务人生效及效力的具体内容,尤其是后面这个考点有一定难度。

  8.甲、乙是邻居。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1年。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

  人

  B.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

  D.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考点】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占有返还请求权

  【详解】甲未经乙的许可占有乙的停车位,属于无权占有,甲亦明知自己的占有为无权占有,故属于无权占有中的恶意占有,A选项正确。甲虽然未经乙的许可擅自将停车位出租给丙,但租赁合同作为负担行为有效,因此在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B选项正确。甲无权占有乙的停车位,乙自然有权请求甲返还原物,在甲将停车位出租给丙后,甲对停车位的占有为间接占有,但由于租赁期间甲对丙不存在占有返还的请求权(因租赁合同有效,丙的占有相对甲而言为有权占有),进而自然不存在该请求权的让与问题,C选项错误。由于对乙而言,丙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故无论丙是善意占有人还是恶意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D选项正确。

  【点评】占有的种类以及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在法律后果上的区别是司法考试的常考点。但本题公布的答案明显是

  有问题的,因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是对无权占有的进一步划分,本质上都是无权占有。

  作为所有权人,请求无权占有人返还占有物毫无疑问是可以得到支持的,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而C选项是错误的。

  9.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考点】所有权保留买卖、一物二卖、善意取得、特殊动产买卖

  【详解】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买卖为所有权保留买卖,既然当事人对于所有权的变动有着明确约定,那么车辆的所有权就不是随着交付移转,而是待买受人付清价款时方转

  移,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在乙尚未付清所有价款之前,汽车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所有,因此甲再将该车卖与丙,并非属于无权处分,不发生善意取得问题,C选项错误。虽然丙不能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但可基于正常处分及指示交付而取得车辆的所有权,D选项错误。

  【点评】分期付款的所有权保留买卖是比较常考的题型,而且由于在这种题型中,物的占有和所有是发生分离的,就为进一步考查善意取得留出了空间。本题中的所有考点都是高频考点,属于考生在复习是必须掌握的考点,难度适中。

  10.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关于《商铺认购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无效,因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对外销售

  B.不成立,因合同内容不完整

  C.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D.甲公司须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考点】预约与本约、预约的违约责任

  【详解】《商铺认购书》属于预约,正式的预售合同属

  于本约。开发商在订立预售合同时应取得预售许可证,但订立认购书则无需取得预售许可证,换言之,在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订立的《商铺认购书》是有效的。故A选项错误。预约是为了订立本约而作的事先约定,其内容只是关于订立本约的约定,而非本约,自不具有本约的内容,在本题中,《商铺认购书》作为预约的内容是完整的,B选项错误。既然甲公司与李某订立了《商铺认购书》,自应按照认购书的约定通知李某前来认购,现甲公司未通知,构成根本违约,C选项正确。由于商铺已经售磬,不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因此D选项错误。

  【点评】本题的核心问题在于对《商铺认购书》的定性,尽管在平常的讲课中会讲到本约和预约的区别,但司法考试用一整道题来考查这个知识点尚属首次,考生在解答过程中若不能对本题中的认购书性质进行准确定位,就难免会做错。

  11.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B.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

  C.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D.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

  ※【考点】合同效力、显失公平、情势变更

  【详解】题干中未明确指明该条款为格式条款,A选项错误。该协议订立过程中并不存在一方利用交易优势而导致利益失衡的问题,故B选项错误。本题中的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也不存在情势变更的事实,因未达到二本线属于约定的退款条件,而非当事人不能预见的事实,故C选项错误。本题中的协议虽存在违背教育规律之情形,但并不违反合同法的规定,不存在无效情形,故为有效合同,D选项正确。

  【点评】合同效力属于司法考试每年必考的考点,本题难度不大。

  12.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

  B.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

  C.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丙公司可就该违约赔偿金向甲公司追偿

  ※【考点】第三人代为履行

  【详解】只要没有损害债务人的利益,第三人与债权人

  约定的代为履行协议无需经过债权人同意,在本题中,虽然甲公司不知情,第三人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A选项正确。如果丙公司代为履行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则丙公司因代为履行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向甲公司追偿,B选项错误。由于丙公司代为履行的行为并未得到甲公司的同意,因此,若丙公司的履行存在瑕疵,应由丙公司自行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向甲公司追偿,故CD选项均是错误的。

  【点评】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是司法考试常考的题型,但是考查债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的第三人履行及履行瑕疵的后果尚属首次,本题有一定难度。

  13.甲将其对乙享有的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丙,丙再转让给丁,乙均不知情。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丁要求乙履行债务,乙以其不知情为由抗辩。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将债权转让给丙的行为无效

  B.丙将债权转让给丁的行为无效

  C.乙将债务转让给戊的行为无效

  D.如乙清偿10万元债务,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

  ※【考点】债权让与、债务承担

  【详解】债权让与场合,即使债权让与之事实未通知债务人,该债权让与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依然为有效,只是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已,故AB选项均是错误的。

  免责的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因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债权人甲的同意,因此乙的债务转让行为是有效的,C选项错误。当发生债务转让后,乙不再是债务人,若其代为清偿了10万元债务,对现在的债务人戊自然享有求偿权,D选项正确。

  【点评】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是司法考试常考的知识点,尤其是债权让与场合的对内和对外效力的区分更是常考点,本题就着重考查了这个知识点。

  14.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B.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C.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D.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考点】提存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详解】甲机构与乙之间存在提存法律关系,若因提存机关的过错致提存物品毁损灭失,应由提存机关向提存人承担违约责任,AB选项均为正确。因乙在提存后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债因履行而消灭,乙有权向提存机关取回提存物品,丙对提存物品无所有权,现提存物品因提存机关之过

  错而毁损灭失,乙

篇二:陈和丽打赌签合同任对方摆置

  

  陈和丽的作文

  陈和丽是一对冤家,他们都想让对方遭到惩罚。

  有一天,陈对丽说:“我和你打赌,比赛跑步,谁输了谁任由对方摆布一周。”结果丽输了。

  丽想偷偷溜走,但却被陈带了个正着,陈坏笑:“怎么,去我家受罚吧!”丽便傻乎乎地跟着去了。到了陈家里,丽见整栋别墅只有他们两个人,觉得有些害怕。

  陈严肃地说:“把屋里的卫生打扫一遍!”丽反驳,我不!陈对丽说:“这是对你的惩罚。”丽只好答应了。一个多小时后,丽把卫生打扫完,陈看着整洁的房间,笑嘻嘻的对丽说:“不要忘了,是一周啊,明天放学后,我会给你安排更好玩的任务的。”丽欲哭无泪......

篇三:陈和丽打赌签合同任对方摆置

  

  两人打赌,签合同作文

  光阴似箭,转眼间又到了期末考试的时候,我们都投入到紧张的复习中。

  有天,老爸见我正在做一大摞试卷,便说:“来,我跟你打个赌,你要能考到100分,我就在地上爬,并让你坐上去,带着你爬!”我:“好,我们签合同,一言为定。”合同一签,赌约生效。

  为了能打赢这个赌,我就和自己较上了劲。我除了做完老师给的作业,还天天到我喜欢的学乐中的同步课堂,做单元闯关。因为,他对我很有刺激性,在和乐友一较高低的同时,也巩固了课本中学到的知识

  终于,到了考试的那一天,有了老师给我撑腰,学乐为我保驾护航。我满怀信心地走进了考场。一看试卷,哇!和在同步课堂里的题**不离十,还有的试卷上也有。就这样我轻轻松松的写完了所有的题,并检查了一遍又一遍,确保准确无误……

  几天后,我怀着揣摩不定的心走进了教室。拿到了自己成绩单一看,两个满分,两个99分。不仅是全年级第一,还拿到了3张奖状。

  耶!我赢了,老爸输了。我把成绩单往老爸面前一放,他顿时乐开了花。这时,我狡猾的对他笑了笑说:你该遵守你的承诺了吧?老爸当时还没反应过来:“什么事?”我又给他一个小小的提示,他转过神来,懊恼不已,对我说:“饶了我吧!”“不行!”我把头一扭就走掉了。

  在大家的喝彩声中,他只好在地上爬了起来。并从卧室爬到餐厅,我们全家人都乐开了花。我还把它拍成了视频。老爸站起来对我说:“这次,老爸输了,但我输得高兴。下次,我们再来。

  唉!高兴之余,老爸又给我施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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