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促进社会和谐的例子5篇

法律促进社会和谐的例子5篇法律促进社会和谐的例子  物权法:社会和谐的重要法律基石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物权法,符合我国宪法,全面准确地体现和坚持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促进社会和谐的例子5篇,供大家参考。

法律促进社会和谐的例子5篇

篇一:法律促进社会和谐的例子

  物权法:社会和谐的重要法律基石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物权法,符合我国宪法,全面准确地体现和坚持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对我国改革开放近30年的成果在民事基本法上的确认和总结。颁布实施物权法,将为人民富裕、国家富强、社会和谐提供重要的法律基石。物权法体现和坚持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正是由于始终坚持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公有制经济持续增长,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社会财富大幅增加,经济活力日益增强,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关于物权的法律制度,规范各类物权,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等的合法财产,将宪法确立的基本经济制度落实到具体的法律制度上。物权法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作为基本原则,确认和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成果,是一部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实际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物权法确立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的原则,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物权法不会直接给人以财富,但它给人获得财富的手段并保障财富的安全。法律能为人们提供稳定的预期。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关系是平等市场主体的关系,要求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这就需要确认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归属和利用关系,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物权法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作为原则,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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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扩大社会财富积累,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安居乐业,增进社会和谐,实现民富国强,具有重要意义。物权法对各种物权制度的规定比较好地处理了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对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进行合理、有效的调整,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就需要有健全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制体系作保证。民法是调整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基本法律,而物权法又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没有照抄照搬外国的规定,而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规定了国家所有权,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保障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规定了集体所有权,保障集体经济的发展;规定了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它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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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法律促进社会和谐的例子

  2020高考必备作文素材:法治社会和文明和谐

  名言素材

  ◎法者,治之端也。——荀况

  ◎国有常法,虽危不乱。——韩非子

  ◎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杰弗逊

  ◎法令者,民之本也,为治之本也。——《商君书·定分》

  ◎心平气和四个字,非有涵养者不能做。——弘一法师

  ◎亲善产生幸福,文明带来和谐。——雨果

  ◎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费孝通

  ◎美的真谛应该是和谐。这种和谐体现在人身上,就造就了人的美;表现在物上,就造就了物的美;融汇在环境中,就造就了环境的美。

  ——冰心

  鲜活素材

  1.美国总统服法安德鲁·杰克逊是美国第七任总统。1814年,美国军队与当时的英国侵略军在新

  奥尔良地区展开激战。当地的一位报纸编辑对杰克逊的指挥很不满意,在报纸上说杰

  克逊“临阵怕敌”。在战争的关键时刻,杰克逊怕这位编辑继续发表类似的文章,涣散

  军队的士气,于是逮捕和监禁了这位编辑,然后把接受编辑申诉的多明尼卡法官也一

  起关了进去。没过多久,杰克逊指挥的“新奥尔良战役”胜利了。他取消了戒严令。被

  释放复职的多明尼卡法官却以“藐视法庭”的罪名发出传票,要杰克逊到庭接受审判。

  杰克逊放下手头繁忙的公务,立即出庭接受审判,并根据法院的判决,缴付了一笔罚

  款。当他走出法院时,一群为他抱不平的人围住了他。他们不能容忍小小法官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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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赢得战争胜利的大英雄。然而杰克逊却心平气和地对他们说:“法官的判决是公正的。”“你们不仅不必为我抱怨这一判决,而且今后也要引以为戒,牢牢记住:不要做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事。”

  [思与用]我们通常都会认为执政者是伟大的、正确的,可还是那句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触犯了法律都应该接受惩罚。而作为一个主动接受惩罚的伟人,更是真正显示了其伟大之处。

  2.周恩来的风采世人除了敬佩周恩来的高尚情操、献身精神、精明智慧和学识渊博外,还十分仰慕他的迷人风采。他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优雅。他身为国家总理,但总是谦恭有礼,服务员给他端茶,他常常起身双手接过去,微笑点头表示感谢;外出视察,每到一处,他总要和服务员、厨师、警卫员一一握手,亲切地道谢;在公共场所他总是模范地遵守一切公共秩序,遇见人民群众,他都要微笑着向大家招手致意;他每天工作18小时,每次接见外宾,总是提前到达,站在门口和大家一一握手,态度和蔼诚恳,会见结束,他总把客人送到大门外,直到汽车开动离开。外国记者赞美他:“大凡见到他的人,都认为他具有一种魅力,精明智慧,人品非凡而且令人神往。”[思与用]上至领导,下至普通百姓,处处都应彰显大国的文明。不仅仅是行为要文明,更要将文明上升到崇高的思想境界去认识,因为文明是一种道德、一种性格、一种理念,文明是快乐、喜悦、善良、负责。文明反映着一个人的精神面貌、文化涵养和文化素质,是一个人心灵美、语言美和行为美的和谐统一。在这一方面,周总理是我们永远的表率。

  3.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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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喜欢“君子和而不同”这个朴素的至理名言,是因为其提倡和谐的主张,体现了一种哲学的美感,让人享受到“草异色而同芳”的自然和谐的芬芳世界的美好。人,生而平等,每个人的人格是等高的。各种思维方式的共存,是社会昌明的体现。各种思维方式和光同尘,使一个社会充满勃勃生机,是社会大有希望的征兆。

  [思与用]单一的声音组合不成动听的音乐,单一的事物构成不了欣欣向荣的世界,就像味道单一的食物,是枯燥无味的。中国传统的哲学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是由土、金、木、水、火五种元素合成的,就像由各种高度不同的音阶可以谱写和演唱一首首协奏曲。倘若在哲学思维的形式上,一味地强调思维活动是一种抽象的同一,那就意味着人类思维是枯竭的,果真如此那人类将是无望的,甚至是绝望的。

  4.梭罗的世界瓦尔登湖畔,曾经接纳了一个心潮澎湃的思想者——梭罗,他舍弃了文明社会,在瓦尔登湖边搭建了一间简陋的木屋,过着一种近乎原始的生活。与世无争的心境使他获得了精神的自由和愉悦。他借这种极端的行为,警示愚昧无知的沉溺于争名夺利的世人——生活的真谛并不只在世俗所谓的“成功”之中。“我绝没有鼓吹悲观颓废的意思,我只愿像报晓的雄鸡,立于栖木之上,引颈高歌,唤醒世人。”梭罗的一生没有建立什么丰功伟绩,但是他找到了许多人终生不得的人生真义——独特的人生价值与精神自由之间的和谐。[思与用]和谐不仅是一种处世哲学,更是一种至高至纯的人生心境。和谐的心境需要正确对待困难挫折,正确对待成败得失,正确对待进退升降。学会不断反思自我,调整自我,完善自我。要常想人生中如意和谐的一面,淡泊名和利,淡泊成和败,达到至高至纯的人生心境——梭罗的世界。

篇三:法律促进社会和谐的例子

  1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建设性的提出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社会主义中国未来发展的目标从而使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了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扩展成为包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

  论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摘要】和谐社会是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理论成果,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共产党执政规律更深层次的理解。法的价值是指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所珍视并且希望保护和促进的一切美好的东西,其中被法律所珍视的秩序,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等诸种价值,是被法律条文所规定并且体现在社会生活中的,它们构成了法律所追求的理想目的,是法律所服务与维护的对象。法的作用是指法在社会中所产生的各种影响的总和,只有充分发挥法律在协调社会主体间利益关系的基础性作用,才能呈现出自由与秩序并举的社会环境,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顺利进行。【关键词】法律;和谐社会;正义;公平一、引言和谐社会理论是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理论成果,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共产党执政规律更深层次的理解。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并以此推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和谐社会的根本宗旨。[1]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建设性的提出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社会主义中国未来发展的目标,从而使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了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扩展成为包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发展目标,和谐一词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应做到全面理解和把握。二、法的价值取向对和谐社会价值的形成作用法的价值是指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所珍视并且希望保护和促进的一切美好的东西,其中被法律所珍视的秩序,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等诸种价值,是被法律条文所规定并且体现在社会生活中的,它们构成了法律所追求的理想目的,是法律所服务与维护的对象。[2]法的基本而首要的任务就是建立稳定的统治秩序,那么法的秩序价值构成了法律价值的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秩序的本质要求,就是严格遵守法律秩序,形成公平正义、诚信友爱、民主法治、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而且应当是一种得到社会大众认同的持续存在的社会状态。法律对社会无序状态的预防以及消减发挥着重要作用,意味着法律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所倡导的主流价值,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与迫切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法律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性的手段,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完善法律制

  度,确认各个法律主体应有的法律地位,实现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使各社会主体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自由是人的基本属性,是人成为社会主体的前提条件,没有自由,就不能享有主体地位,没有自由就意味着处于被统治地位,不能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3]平等是公民之间相处的基本条件,是否体现平等是判断一部法律是良法或恶法的根本标准之一,因此平等权应当得到普遍的认同和尊重。对平等权的保护,不仅指保护各主体间的平等地位,更指各主体平等的享有各项权利。拥有自由平等才能是提高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使社会充满活力,才能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三、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对和谐社会秩序的保障作用法的作用是指法在社会中所产生的各种影响的总和,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区别进行分类,可把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者分别代表方法与目的,也就是通过法的规范作用来实现其社会作用。只有充分发挥法律在协调社会主体间利益关系的基础性作用,才能呈现出自由与秩序并举的社会环境,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顺利进行。法的规范作用集中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法的指引作用体现在于法为社会主体的法律行为提供一个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其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评判社会主体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评论作用,在现今社会中法律已成为评判社会主体行为的根本指标。法的预测作用指依据法律的规定,预先估计社会主体相互之间的行为可能性,从而调整优化行为人的行为方向与方法。法的强制力表现在法以其国家强制力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要求人们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制裁违法行为,从而维护正常的法律秩序,保护人们的正当权益,提高人们的社会安全感,法的规范作用在于通过协调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规范社会各界的行为从而保障和谐的社会秩序。[4]社会作用是从法在社会生活中希望达到的社会目的的视角来表达的,法的社会作用包括经济,政治,精神,生态等方面的内容,法能够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发展,法能够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能够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以及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社会。和谐社会的根本目标在于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根本宗旨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四方面相铺相成,互为条件,互为表征的才能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目前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伴随经济增长的还有社会矛盾的加剧,在这样一个关键阶段,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需要通过法律以其强制力和威慑力防止社会矛盾激化,并消减各种社会隐患,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法的运行对和谐社会制度的构建作用法的运行是法的运动状态,即从制定生成,再到实施实现的动态运动过程。法的运行具有阶段性,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阶段。

  (一)完善立法促进和谐社会制度的形成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中民主法治所要实现的是通过法律的调整使权利约束权力,权利和权力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法治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起到的是总揽全局的作用,法治是民主的先决条件,只有法治才能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环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需要通过法治来激发社会成员的建设热情,法治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也离不开法律的有效调整。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法律为支撑发挥法律的基础性作用。

篇四:法律促进社会和谐的例子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意义重大而深远。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曾强调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重要论述告诉我们,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条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措施与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必然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反过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极其氛围的形成,又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加强及其力度的加大提供良好的基础和便利条件。可以说,法制宣传教育与构建和谐社会是手段与目的、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新世纪新阶段,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首先,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们懂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反对社会的无序化与无序状态。法治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是法律规则。法律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依照法律规则来治理社会,人们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社会就有了和谐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推进法治建设,最根本的是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这既是和谐社会的根本特征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就是要在民主法治的状态下,保障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得到尊重,让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就是要有效地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确保社会的稳定团结;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使人民群众深切地感受到民主法治的和谐社会是美好的、幸福的。其次,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们懂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手段是民主法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依照法律规则来治理社会,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转的必要保证,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重要手段与途径。民主是和谐社会得以长期维持与维护的根本保证,也是和谐社会的努力方向与理想目标。和谐社会是社会矛盾能够获得及时解决的社会。在法治社会,法律为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则。严格地遵守法制,社会矛盾和冲突就可以最大幅度地降低或者减少,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法治的意义在于使已经产生的纷争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使不和谐的状态归于和谐。民主法治是目标与手段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再次,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们懂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是

  懂法、守法的公民。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力量。只有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建立起来。在文明法制、稳定和谐、谅解宽容的和谐社会里,需要有“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他们既是和谐社会的依靠者、创造者,也是和谐社会成果的享用者、受益者,更应该是法律的遵守者和维护者。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有赖于完备的法律来引导、规范、约束和保障,而且必须增强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守法意识与法律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培养全体公民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而全体公民规则意识、法治意识的培养与增强,又需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只有如此,才能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极其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才能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最后,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们懂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不是某一部门、某一些人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事情,是全体公民的事情。全国自上而下,都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尤其要从每一个基层抓起,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因为基层的和谐是整个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依法治国的实践要落实在基层,依法治国的成效要体现在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大部分生活在基层,基层对法律的需求是大量的、综合的、鲜活的,基层需要经常的、生动的、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需要营造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法治氛围,只要每一个基层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都到位了,每一个公民都积极参与其中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进程就加快了。“四五”普法工作已胜利结束,“五五”普法工作已经开始,我们面临的普法宣传教育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十分繁重,一定要总结经验,结合实际,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篇五:法律促进社会和谐的例子

  社会和谐与法治和谐

  胡锦涛同志指出,咱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宁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大要素都和法治有着紧密相连、息息相关的必然联系。一个社会和谐与否,其决定性的因素是资源与利益分派机制是不是公平正义、惠及各方。利益产生动力、生产力、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其他财富,利益产生机制、体制和法治。社会利益就其具体内容而言,一样可分为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和其他社会利益。在今世法治社会里,这些利益都是通过必然形式的分派机制来实现的。而这些利益分派机制最后又都通过法制形式与法治机制的制定或认可,归纳、抽象、升华为法制分派机制,使利益分派取得公布性、公平性、公正性和合法性。利益分派是不是公正与合理,其要紧支撑点是法治,其大体标准也是法治。

  法治之因此成为利益分派机制是不是公正与合理的要紧支撑点和大体标志,是由法治的价值、功能和作用所决定的。法治的大体价值是:有序、公正、民主、平等、自由、人权、效益等,其基础价值是有序,核心价值是公正,终极价值是人权。利益的法律形式与载体确实是权利,权利的对应面确实是义务,权利的实现是以义务的履行为前提的。因此

  权利与义务便成为利益分派法律载体的一对如影随行的范围,任何范围和任何形态的利益都能够通过权利与义务来表现和实现。由于法律的核心价值是公正,各类权利通过法律标准公正地分派给相关权利人,全部社会成员能够依照法律规定各自取得预期的法定权利,因此社会成员之间就能够够处于一种相对明确而和谐的关系当中,从而使整个社会处于比较稳固有序而和谐和谐的状态中。

  可见,社会和谐离不开法治,和谐社会对法治有一种内在的、本能的、必然的要求,法治是支撑和谐社会大厦的大体支柱,是判定社会是不是公正与和谐的大体标志。与此同时,为了保障法治公正价值的顺利实现,又必需通过法治的有序价值来支撑。

  人类最先的需求是生存与有序,当公正成为决定社会存在与进展的要紧因素时,专门是当公正成为决定社会是不是有序的关键因素时,人们才将公正视为解决社会问题的要紧价值,法律的公正价值便居于核心地位。若是社会无序,社会生活便无法正常进行,社会便处于停滞乃至倒退状态,法治的其他价值与功能便难于正常发挥与顺利实现。为了保证社会的有序,必需通过法律的事前标准、法律的事中执行、法律的事后监督与矫正等功能来完成。可见,法治的有序价值是社会和谐的前提与基础。但是,有序与公正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权,人权是法治的目的价值和终极价值。因此,人们才

  得出结论说,利益是社会主体行为的原动力和追求目标,权利是今世法治社会的价值本位,权利义务公正分派是法治社会公正价值的表现,制约权利、保障权利是今世宪政的要紧价值目标。为此,公正分派权利资源,慢慢提高人权的享受程度和水平,慢慢扩大人权享受的范围,专门是公正地、普遍地表现人权便成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而这一切,都是有赖于法治价值、功能和作用的系统发挥的。

  社会和谐不但需求法治,同时也渴求法治的和谐。只有法治本身和谐了,才能以和谐的法治价值与功能去增进社会的和谐。若是法治本身不和谐,实体上是恶法而非良法、善法,形式上是自相矛盾、漏洞百出,那就无法实现法治应有的价值与功能。固然,以增进社会的各方面、各领域的关系和谐来达致和谐社会,以慢慢完善的法治来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这是一个历史进程,关于咱们国家来讲,可能更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进程。可是,这丝毫不能成为咱们减慢法治进展速度与进度,原谅咱们法治进展进程中的一切错误、失误的理由,相反,尽可能地、及时地矫正法治建设进展中的错、漏、偏、差,弥补不足,以臻健全和完善,那么是咱们法治一起体的一起义务。

  社会和谐固然需要法治支撑,以法治为基础、为前提、为标准、为调谐器;同时,社会和谐也要求法治和谐,即法治各领域内部的自我和谐与各领域之间的彼此和谐,以和谐的

  法治去增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这也是咱们的一起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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