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16篇)

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16篇)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人民法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16篇),供大家参考。

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16篇)

篇一: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人民法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人民法院应急预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人民法院应急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人民法院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戒和武器条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重在疏导、防止激化”,“统一指挥、协调配合”,“临危不乱、果断处置”等工作原则。制定本预案。一、突发事件的界定和分级(一)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提押、看管刑事被告人及庭审、执行、涉诉信访等审判执行环节中容易出现的刑事被

  告人逃跑,当事人自残、自伤或行凶、突发重病,当事人、旁听人员扰乱审判、接访秩序,被执行人围攻、殴打干警等突发情况;

  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妨碍审判和执行活动、危及法院安全,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情况。

  (二)突发事件的分级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1、一般突发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私财产、人身安全和办公秩序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个别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只需要本单位人员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2、较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公私财产、人身安全、和办公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但只需要相关部门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3、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十分复杂,对辖区内的公私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办公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需要区专业应

  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全区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需要县维稳组办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组织机构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应急领导指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司法警察办公室。指挥长:布会.乌塔(院长),副指挥长:波拉提(副院长),指挥长不在院时,由副指挥长负责。指挥中心成员为全体法警和法院应急小分队。(二)组织机构下设组织1、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具体职责:负责车辆、器械调配、后勤保障工作,并与公安、武警等相关单位建立经常性联系,遇重大突发事件难以控制时及时向相关单位请求支援。2、法警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和处突需要,为有效组织、调动警力及行动,由指挥长临时调配,法警队长应迅速召集人员准备装备、警械、做好出警准备。3、应急小分队由法院执行局、立案庭等庭室年轻干警组成,由指挥长统一调配。

  三、具体应急处理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应根据情况确定突发事件级别,通知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置行动,并立即调动应急组织开展相应的工作,同时应根据指挥长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一)判断为一般突发事件的由现场处置部门的负责人负责,该部门全体人员为处突行动人员,需要增加警力,由该负责人上报应急指挥中心,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处突行动组参与行动,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的详细情况。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开展工作。(二)判断为较大级别突发事件的,由指挥长临时调配法警大队参与行动,该部门全体人员必须参与处突行动,法警队长必须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法警队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的详细情况。(三)判断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院长指挥,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法警大队做好准备开展工作。因突发性事件滋衍其它事件发生,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

  能力不足以控制发展形势,需由多个单位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的,由法院及时上报县维稳办,由县维稳办视事态发展负责协调和指挥其它相关单位参与处置工作。

  四、应急防范措施(一)庭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1、值庭法警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押解、值庭组根据案情及被告人多少确定派警人数,各押解、看管、值庭组警力不足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领导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机动警力。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确实需要法警值庭维护法庭秩序的,各庭室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沟通、协商视具体情况调配警力。3、庭审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配备进行安检的法警和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检职责,必要时,可对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并可视情况检查或留置寄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对其携带的各类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在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按管制物品寄存方式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对有疑点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危险物品,应先将携带人员控制,并及时报告大队长,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遇有冲击法庭等突发事件时,可

  在法警队领导的命令下依法履行法警职责,并根据当时情况的需要使用警械。

  4、法庭审理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值庭法警,对一名刑事被告人押解、看管、值庭不少于两名法警。各押解、看管、值庭小组警力不足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警力。

  5、司法警察应履行好维护法庭秩序、保护参与审判活动人员安全的职责,对刑事案件的开庭,法警应重点防范刑事被告人的突发行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判过程中,对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等,经警告、制止无效的,根据审判长的指令,法警可强行将其带离法庭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值庭法警难以控制的,及时报告大队长调配警力解决。

  6、刑事案件开庭审判过程中,法庭秩序引起骚乱,值庭法警应根据审判长的指令予以制止,难以制止的,值庭法警应迅速将被告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带离骚乱现场,并及时报告法警队领导调配机动警力制止骚乱,控制、维护法庭秩序,待法庭秩序恢复正常继续审理。

  7、押解过程中,遇因囚车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故障时,押解法警应严密注视刑事被告人动向,迅速组织警戒,并及时

  报领导与交通警察联系,或派车辆接应,将刑事被告人安全带离现场。

  8、遇刑事被告人家属或其他人员哄闹、拦阻囚车时司法警察一方面应尽快将刑事被告人与其他人员相隔离,防止其他人员借机劫夺刑事被告人或刑事被告人自己伺机脱逃,另一方面,及时报告领导派警接应,接应法警迅速赶到后,对相关人员提出警告,警告无效后可将带头人员强制带离现场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遇有武装劫持刑事被告人的,法警可依法使用武器,情节严重难以制止的,由院领导向相关部门报告,请求公安、武警、消防、医院给予支持和配合,尽量控制事态的发展,消除社会影响,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9、遇有刑事被告人押解、看管过程中,刑事被告人发病、自伤、自残的,应及时制止并迅速报告法警队领导并根据情况联系有关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检查救治过程中,司法警察应加强看管及现场警戒。

  (二)机关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1、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机关内部加强门卫和值班制度,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一旦有情况发生,法警值班人员应电话报告法警大队领导,在应急人员没有到位的情况

  下,值班人员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果断、冷静地控制住事态的发展,待应急人员到位后,交由应急人员处理。

  2、正常工作时间,有人数众多的群体或个别可疑人员进入本院,应及时上前进行盘问,做好详细的登记和记录,必要时对其随身物品进行强制检查。经检查确实可疑并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强制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及时报法警队领导请示院领导进行处置。

  3、值班法警应于每日下班后对机关内部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自行处理的及时报大队长协同有关部门处理。

  4、非工作时间有人进入办公区域,或长时间在办公区域周围徘徊,值班法警应主动上前进行盘问,经盘问确实可疑的,应责令其离开。并及时报知法警队领导;

  如系询问有关案件情况、交纳、领取有关法律文书或办理有关事务的,可劝其上班时间来办理,如系紧急事务的,也可帮其联系相关庭室工作人员予以办理。

  5、对涉法涉诉上访、无理缠诉和闹访的当事人,值班法警应随时掌握当事人的动向,并将情况通报法警队领导,以便提前作好准备,掌握主动权。

  6、现场处置组应在稳定当事人情绪的情况下积极配合相关庭室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经说服教育仍继续闹访

  的,甚至发生更为严重后果的,如爆炸、行凶、自残、自杀、跳楼等情况时,需采取强制措施的,现场处置组应采取果断措施,主动出击,在现场设置警戒隔离,疏散围观群众,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通知有关部门录像取证,在控制事态发展的同时报告院领导。

  7、遇有群体性事件、重大突发事件,事态确实无法控制时,要尽量稳定当事人的思想情绪,由院领导向相关部门报告,请求公安、武警、消防、医院给予支持和配合,尽量控制事态的发展,消除社会影响,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三)纪律要求1、在岗法警不论现从事何种工作,接到预警命令必须无条件服从,按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就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一致,果断处置。上班期间或因公出差,下班和节假日期间离开保山外出的,事先应报告法警队领导,以便领导掌握情况。2、若有突发事件,接到应急预警命令后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脱履行法警职责。如无故不到位、不服从命令、散布消极思想,影响事件处理等情况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3、坚决贯彻逐级上报制度,避免私自处置,盲目处置的情况发生,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由法警队或院机关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

  4、干警必须规范着装,文明履职,统一行动,令行禁止,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五、健全保障机制(一)加强司法警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结合人民法院各类突发事件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培训工作,适时开展规模演练活动,提高法警大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根据任务需要,不断加强法警大队的队伍力量,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二)加强对应急小分队成员的平时训练,锻炼体能和应变能力。(三)加强警用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更新、添置科技含量较高的警用装备。(四)形成激励机制。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成绩优异的干警,应给予精神和物质上奖励。人民法院应急预案为了保持人民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及时掌握控制对突发事件的主动权,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能够采取及时、稳妥、有效的措施制止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妥善处置化解各类纠纷和矛盾,维护发展稳定的社会秩序,为经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以保证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及时性、有效性和有组织性,在工作安排上力求保证处置有提前量,在处置程序上达到稳而不乱;在处置效果上到位不越位,并保证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时能够人员、车辆调配等全部按时到位,全面提高法院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二、工作原则1.提前预警。充分发挥监控录像的作用,在突发性事件发生之前,要进行全面细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把一切敏感人群和重大案件都纳入到视野当中,做到排查一起,处理一起,并落实责任人搞好稳控。2、明确责任。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急责任制,及早介入,妥善处理,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法院,避免当事人有过激行为的发生。安全工作以及值班值宿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执行工作由执行局负责,押解和看管工作由法警队负责,庭审工作由庭审庭室及法警队负责。

  3.联动处置。加强与其他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加强沟通合作,努力建立“属地牵头、部门负责、全院联动”的协调处理机制。每次重大活动,都要安排法警到现场值班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4.掌握尺度。必须坚持依法强制解决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法律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处置程序实行值周带班院长制度,每天有一名党组成员为值班领导,负责对全院信访问题进行接待处理,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对发生的事件总负责。门卫包括大厅、执行局、立案庭三个部门,关键时刻进行监控、处置,为处置案件的

  步稳控,要求下乡、离院办事的同志必须赶回,如有自由散漫,故意拖延时间,贻误战机的,坚决予以查处。

  庭审时实行法警轮流值班制度,注意押解和看管时不发生突发事件,警惕突发事件的发生。每次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安排法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时,值班领导应迅速调集警力,

  执行局和法警队共同实施强制措施。执行局由局长总负责,执行局干警主要主要是与法警队一起实施抓捕押解,在该过程中双方既要分工负责,又要互相配合,保证强制措施到位。

  信访办负责直接与相关人员直接见面接触,并保持与当事人的联系,防止因处置不当而引发新的事件。

  法警队由队长刘绍辉,政委赵殿明负责,主要负责现场核心部位的控制,并对闹事者实施抓捕。

  刑庭、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便民法庭、行政庭、审监庭主要配合维持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并负责随时与其他部门联系。

  办公室负责与外界的沟通和联系,车辆的安排、保证车辆和通讯畅通等任务。

  纪检组、政工科、监察室、调研室注意正确引导舆论宣传的导向,防止出现负面宣传,并在现场通过高音喇叭、广播等方式与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对话,争取把问题控制到最低发展限度。及时组织媒体单位做好宣传报导,并进行必要的摄像和录像工作。

  各法庭的警用车辆统一由现场指挥员调拨,各法庭人员由现场指挥人员作应急分队随时调动使用。如果采取强制措施,必须有现场指挥员与院长沟通方可实施。

  五、责任追究实行现场指挥人员

  件,避免或减轻这些事件给审判工作及社会形象所带来的影响,切实服从、服务于审判工作,全面保障和推进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编制依据为规范本院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能力,确保法院的安全稳定,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三)分类分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

  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按照是否由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而引发突发事件,可以将法院突发事件分为:人为性突发事件和非人为性突发事件两类,其中人为性突发事件在法院突发事件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人为性突发事件是指由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引发的事件。人为性突发事件之当事人有明确的行为目标,诸如在司法警察执勤活动中,人犯利用法警的工作疏忽或其他原因自杀、自残、行凶、脱逃;在司法警察执法过程中引发突发事件的行为人以挑衅性语言蛊惑人群,或以过激的言行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闹事,以此来发泄心中的不满,从而达到私利的目的。具体来说,法院人为性突发事件主要发生在以下几种活动过程中:1机关保卫2、人犯押解3、法庭警卫4、人犯看管5、协助执行6、执行死刑等、7其他。

  (三)适用范围1、机关保卫:案件当事人或亲属不服本院判决,宣判后,拒不离开法庭,冲击审判席或办公、生活区域,采取纠缠、吵闹、抓扯等方式、围困和攻击法院工作人员,严重影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人犯押解: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押解途中跳车逃跑或其家属等人中途拦截囚车,企图劫走被告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法庭内、上庭前、闭庭后的徒步押解过程中或上厕所时逃跑。

  3、法庭警卫:庭审中或从法庭到羁押室的途中,被害人家属攻击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哄闹法庭,不法分子携带爆炸物、管制刀具乘机闹事或企图劫走被告人。

  4、人犯看管:人犯在羁押场所中做出自杀、自残、行凶、脱逃等不法行为或以暴力威胁看管人员生命安全。

  5、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故意刁难、阻挠、殴打执行人员或执行法警,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将执法人员、公务车辆围困,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并公然与解救人员对峙。

  6、执行死刑:押解死刑犯前往刑场途中,人犯家属等人堵车造成群众围观,其中混在群众中的不法分企图劫走死刑罪犯;死刑罪犯在法庭内、上庭前、闭庭后的徒步押解过程中或上厕所时逃跑。

  7、可能引发人民法院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其他各类突发事件:防火、防盗和****等。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把保障单位的安全稳定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突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以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恶性袭警为安全防范的工作重点;以立案大厅、

  审判法庭、门卫及传达室等为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切实做好应急处突的思想准确、预案准备、物质准备和模拟演练等工作准备。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院应急处突指挥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应急处突工作。

  3、依法处置、按政策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权益,维护本单位的和谐稳定。

  4、集中力量、协同应对的原则。加强与检察院、公安、驻狱武警、本院各庭室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沟通,建立有效的联系协作机制,构建以我为主、共同参与的防范与处置体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应急机构及职责1、设立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院长任总指挥长,副院长及纪检组长任副指挥长,各庭室长,法警为成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本院办公室,法警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职责: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积极组织力量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处突工作;及时向院党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负责处理处突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3、处突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并负责提供情况收集、信息反馈工作。

  (二)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机制院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办公室各成员按照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及时向指挥部反馈现场相关信息、所需警力、必要的装备械具,在遵循处置突发事件客观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做好应对准备。三、预警监测和报告处突办公室成员要通过多种信息渠道收集整理有价值的情报、信息,掌握各种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形成预测报告和预测建议,及时通报,力争准确预测事态发展。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对预测的结果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估后,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迅速做好应急准备。四、应急响应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由应急办公室,按应急级响应的要求主动处置,并及时在

  应急处置。对各类突发事件组织力量对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客观评估与认定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同时,要按照处突预案主动、果断处置,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支持,防止响应不及时、处置不当造成更大损失。

  应急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解除应急措施,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由现场指挥长宣布应急处突结束指令;院应急办公室要视情况尽快形成专题报告报应急指挥部。

  五、后勤保障为保障应急处突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急办公室应按应急工作的需要,向院党组及时反映相关物质装备等后勤保障所需,充分搞好应急处置后勤工作。六、善后保障善后处理主要包括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后的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对其它善后事宜协调落实。七、监督检查、奖励与责任追究本预案的检查监督主体为院纪检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中,院根据情况组成调查组,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处理建议并报院党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违反安全制度而引发突发事件的行为,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由处突办公室成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院党组批准实施。本预案由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预案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

篇二: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社会各类矛盾日益突出,其中大量矛盾纠纷案件涌向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矛盾最后一道关口的人民法院,必将处于风口浪尖之上,一些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审判工作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严峻考验和挑战,为保障我院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迅速、及时、稳妥、有效地处置各种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避免或减轻这些事件给审判工作及社会形象所带来的影响,切实服从、服务于审判工作,全面保障和推进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二)编制依据为规范本院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能力,确保法院的安全稳定,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三)分类分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司法警察肩负着值庭、押解、传唤、送达、拘传、拘留、参与案件的执行、执行死刑等重要职责,其担负的任务具有“急、难、险、重”的特点,在完成任务过程中还具有多重性、危险性、突发性等因素存在,其工作性质、职能与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明显不同,具有特殊而鲜明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特征。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按照是否由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而引发突发事件,可以将法院突发事件分为:人为性突发事件和非人为性突发事件两类,其中人为性突发事件在法院突发事件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人为性突发事件是指由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引发的事件。人为性突发事件之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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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人有明确的行为目标,诸如在司法警察执勤活动中,人犯利用法警的工作疏忽或其他原因自杀、自残、行凶、脱逃;在司法警察执法过程中引发突发事件的行为人以挑衅性语言蛊惑人群,或以过激的言行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闹事,以此来发泄心中的不满,从而达到私利的目的。具体来说,法院人为性突发事件主要发生在以下几种活动过程中:1机关保卫2、人犯押解3、法庭警卫4、人犯看管5、协助执行6、执行死刑等、7其他。

  (三)适用范围1、机关保卫:案件当事人或亲属不服本院判决,宣判后,拒不离开法庭,冲击审判席或办公、生活区域,采取纠缠、吵闹、抓扯等方式、围困和攻击法院工作人员,严重影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2、人犯押解: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押解途中跳车逃跑或其家属等人中途拦截囚车,企图劫走被告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法庭内、上庭前、闭庭后的徒步押解过程中或上厕所时逃跑。3、法庭警卫:庭审中或从法庭到羁押室的途中,被害人家属攻击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哄闹法庭,不法分子携带爆炸物、管制刀具乘机闹事或企图劫走被告人。4、人犯看管:人犯在羁押场所中做出自杀、自残、行凶、脱逃等不法行为或以暴力威胁看管人员生命安全。5、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故意刁难、阻挠、殴打执行人员或执行法警,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将执法人员、公务车辆围困,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并公然与解救人员对峙。6、执行死刑:押解死刑犯前往刑场途中,人犯家属等人堵车造成群众围观,其中混在群众中的不法分企图劫走死刑罪犯;死刑罪犯在法庭内、上庭前、闭庭后的徒步押解过程中或上厕所时逃跑。7、可能引发人民法院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其他各类突发事件:防火、防盗和****等。(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把保障单位的安全稳定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突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以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恶性袭警为安全防范的工作重点;以立案大厅、审判法庭、门卫及传达室等为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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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切实做好应急处突的思想准确、预案准备、物质准备和模拟演练等工作准备。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院应急处突指挥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应急处突工作。

  3、依法处置、按政策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权益,维护本单位的和谐稳定。

  4、集中力量、协同应对的原则。加强与检察院、公安、驻狱武警、本院各庭室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沟通,建立有效的联系协作机制,构建以我为主、共同参与的防范与处置体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应急机构及职责1、设立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院长任总指挥长,副院长及纪检组长任副指挥长,各庭室长,法警为成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本院办公室,法警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职责: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积极组织力量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处突工作;及时向院党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负责处理处突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3、处突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并负责提供情况收集、信息反馈工作。(二)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机制院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办公室各成员按照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及时向指挥部反馈现场相关信息、所需警力、必要的装备械具,在遵循处置突发事件客观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做好应对准备。三、预警监测和报告处突办公室成员要通过多种信息渠道收集整理有价值的情报、信息,掌握各种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形成预测报告和预测建议,及时通报,力争准确预测事态发展。

  3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对预测的结果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估后,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迅速做好应急准备。

  四、应急响应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由应急办公室,按应急级响应的要求主动处置,并及时在第一时间报告院应急指挥部。严格执行信息报告规定,严禁迟报、谎报、漏报,详情和进展情况应随时续报,确保信息报送渠道顺畅,报送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对各类突发事件组织力量对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客观评估与认定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同时,要按照处突预案主动、果断处置,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支持,防止响应不及时、处置不当造成更大损失。应急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解除应急措施,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由现场指挥长宣布应急处突结束指令;院应急办公室要视情况尽快形成专题报告报应急指挥部。五、后勤保障为保障应急处突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急办公室应按应急工作的需要,向院党组及时反映相关物质装备等后勤保障所需,充分搞好应急处置后勤工作。六、善后保障善后处理主要包括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后的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对其它善后事宜协调落实。七、监督检查、奖励与责任追究本预案的检查监督主体为院纪检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中,院根据情况组成调查组,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处理建议并报院党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违反安全制度而引发突发事件的行为,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附则

篇三: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Lifeistheprocessofevolvingfromalittlewhiterabbittoabigbadwolfandthentoanoldfox.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为了规范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加强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方案要求1.及时发现2.视情况报告或报警3.组织力量抢救伤员或灭火4.保护现场5.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处置6.拟写书面材料(事情经过)报公司二、处理原则1.保护人员安全第一,控制事态发展。2.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公安、消防、医疗机关报警,并报公司领导。

  3.如有人员伤害,第一时间送医院治疗。4.快速反应,保护现场。5.保护及寻找现场目击证人。6.到现场后协助工作,协调处理。7.隔离事发现场,减少影响度。8.重大事件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安抚人心。9.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决断处置。10.形成书面总结,如能拍摄现场照片,应留照保存。11.通过日常培训、演练,提高人员应变能力。三、突发事件的分类1.租赁房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发生刑案处置方案1.1.1如犯罪分子正在实施作案时,应采取A、拨打110报警。B、通知公司物业部。C、如有人员伤害,及时将被伤害者送往医院。

  D、公安人员到达后,协助公安人员处理。E、做好书面记录,拍摄现场照片,上报公司办公室。1.1.2如果犯罪分子已逃跑,应采取A、拨打110报警。B、通知公司物业部。C、如有人员伤害,及时将被伤害者送往医院。D、及时问明涉案人员逃跑方向,如主要特征、衣着打扮、交通工具、车号等,关注可疑人物。E、保护现场。F、公安人员到达后,协助公安人员处理。G、做好书面记录,拍摄现场照片,上报公司办公室。1.2发生火警处置方案1.2.1发生火灾并核实后,利用就近消防器材展开自救。1.2.2立即拨打火警119,通知公司物业部。1.2.3切断电源、煤气。1.2.4紧急疏散,保持消防通道通畅。1.2.5如有人员受伤害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

  1.2.6隔离火灾现场,维护周边秩序。1.2.7待消防人员赶到后,积极协助消防队员灭火。1.2.8灭火后清理现场,及时送电,保障正常经营1.2.9张贴告示,安抚人心。1.2.10积极协助警方查找起火原因。1.2.11拍摄现场照片,做好书面记录,上报公司办公室。1.3触电事故、煤气中毒事故处置方案1.3.1如遇触电事故,应采取A、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用竹或木杆将人体与触电接触点分离。B、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C、查明触电原因。D、作好书面记录,上报公司办公室。1.3.2如遇煤气中毒事件,应采取A、打开门窗,保持空气流通。B、切断煤气、电源,注意火源。C、立即将中毒者送往医院治疗。

  D、查明中毒原因。F、做好书面记录,上报公司办公室。1.4房屋设备、设施原因造成事故处置方案1.4.1报告公司物业部。1.4.2如有伤者,立即将被伤害者送往医院治疗。1.4.3保护现场。1.4.4分析调查事故原因。1.4.5拍摄好现场照片,做好书面记录,上报公司办公室。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我校有15个教学班,分别分布在教学楼的四个楼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了使教学楼在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能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进行紧急疏散师生,使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教学楼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钟春燕副组长:陈军、刘伟(主管安全)成员: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班主任

  职责:(1)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2)负责向有关方面报告事故情况。(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4)密切配合消防、医疗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5)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事故原因和责任。下设应急疏散小组和救护小组:1、应急疏散小组组长:刘伟(负责疏散现场总指挥)成员及职责:各班主任,有关教师(具体分工如下)何巍巍:广播室播音,发布信号。各班主任:进入各班指挥学生疏散。理。2、救护小组:组长:童云峰

  成员:马可、于磊、宋晓明

  职责:负责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二、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使安全教育进课堂,每周星期一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2、建立观察制度。值周领导每周观察教学楼三次,并做好记载。主管安全的领导每周要带领值周领导及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对教学楼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落实监控人,定期报告。

  3、建立报告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周五向值周领导报告一次,本班教室的楼板、墙体及各班负责的楼梯、楼道安全情况,值周领导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其他教师若发现墙体、楼板有裂缝,掉灰渣,有异样响动等现象,必须马上报告安全领导小组。

  4、建立上课老师“一岗双责”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依法治教,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生有异常心理,班主任及课任教师要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5、每个楼梯口设置警示语:上下楼道一律靠右慢行,严禁嬉闹、推搡、跑跳、拉扯、拥挤。

  6、建议楼梯、楼道划出中线,设置上下标志。

  7、为了便于学生疏散,晚上放学后,延长灭灯时间10分钟。8、教室和楼道上禁止一切文娱、体育活动,不准搞庆典、晚会。9、不准在楼道、教室进行齐步、正步走,一律便步走。10、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若不遵照以上规定造成事故者,追究相应责任。三、应急措施: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指挥机构。2、指挥机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1)利用校园音响系统,马上发出紧急集合信号。如音响系统故障,随时启用备用音频系统。(2)由值周教师进入工作岗位,在各个楼层拐弯处班主任协助疏散学生。(3)各年级、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进行疏散。具体顺序为先一楼至二楼至三楼至四楼。(4)疏散地点以学校操场中心为集结点。

  3、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师生有序、安全疏散,防止骚乱、踩踏等事故发生。

  4、若有伤亡,应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拨打120、110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一、工作任务和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稳定工作要求,以法制理念和法制方式,及时有效、规范妥善处理各类涉税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信息络建设,形成灵敏高效的信息络,增强工作预见性和针对性,化解矛盾,处理纠纷,积极应对,力争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国税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二、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县局局长副组长:县局班子其他成员成员:各科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三、领导小组下设职能机构及职责

  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加强要害部位的保卫、保护国家财产和全局干部的人身安全,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案件,打击犯罪分子。

  1、宣传教育小组:组长:人教科长组员:人教科、办公室各一名同志负责及时澄清事态真相,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向各级汇报事态情况。2、现场处置组组长:办公室主任组员:机关科室各抽调一名同志及时做好现场人员疏导、现场调解等工作,调派车辆、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尽快恢复秩序。3、情报信息组组长:办公室秘书组员:办公室、监察室各一名同志负责收集各类深层次预见性的情报信息,有影响稳定的各种不安因素

  4、后勤保障组组长:办公室主任组员:办公室、人教科各一名同志组员责组织保障水、电、物资、医疗救护工作。四、处置突发事件的程序1、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县局分管领导和主要单位报告,根据情况采用电话、络、专报等相声向上级部门报告。2、及时向公安机关内保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应对处置工作。3、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迅速工作,控制现场、疏导群众,做好调查取证工作。4、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设施,特别是发票库、财务室等部位的安保工作,确保万无一失。5、各小组人员坚守岗位,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五、工作要求:

  1、完善本部门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各部门结合相应的工作预案,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注意收集信息,克服麻痹心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作到有备无患。

  3、各部门负责人要身先士卒,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及时了解掌握舆情信息,事发时要亲临现场,亲自指挥、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4、加大力度,宣传有关法规和党的政策,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为切实做好学校药品卫生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应急处理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卫生突发事件。三、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职责1、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付强副组长:杨鸿彭友斌成员:徐元才、王燕、各班班主任。2、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1)立即停止用药,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区卫生、教育和食药监局等部门;(2)了解事件原因、发生人数、引起事件发生的药物、病人症状等情况;(3)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4)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药品、设备和现场;(5)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6)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应急处置流程

  1.事件发现

  班主任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出现腹泻、腹痛、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电话通知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并将学生送往医务室或保健室。校医或保健教师在班主任的配合下,对学生发病人数、病情进行初步调查了解。

  2.事件报告

  (1)经调查了解,校医或保健教师初步怀疑为学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产生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应立即电话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学校分管领导应立即电话报告区教委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区食药监局和区卫生局,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学校医务室(保健室)立即停止用药,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的药品。

  (2)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教委报告,并立即与区食药监局、区卫生局工作人员赶赴学校进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医疗救治

  (1)病情轻微学生就近治疗;病情较重的学生,转送至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同时,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应急准备工作。

  (2)学校将有关情况通知患病学生的家长,并通知家长到相关医院看望照顾学生。

  4.现场调查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患病学生的症状和体征进行个案调查,并对学校其他使用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同种药的学生进行调查。

  5.样本检测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剩余药品进行采样。

  6.环境整治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开展药品卫生状况检查和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强化药品卫生安全意识。

  7.舆情引导

  学校要尊重和满足师生和家长的知情权,按照有关程序,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地通报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相关

  信息,正面宣传有关部门和学校采取的处置措施,避免不实舆情扰乱视听,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科室、教研组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应急预防监控措施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充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

  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环境污染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六)人为破坏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篇四: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阿法字(2011)15号

  阿克塞县人民法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依法妥善、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及其他规定,制定此方案。一、人民法院突发事件的概念

  人民法院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妨碍审判和执行活动、危及法院安全,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情况。人民法院预防和处置的突发事件包括:刑事、

  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执行死刑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民事、行政案件执行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涉诉信访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其他突发事件。建立预测预警制度。各业务庭(局)对即将开庭或执行的案件应进行事故苗头分析,发现问题提前向主管副院长汇报;由指挥中心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保障方案,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二、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及警力编成(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2名副院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法警队长、执行工作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中心,由值周副院长任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度本院的人力物力参与处置突发事件。(二)司法警察大队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任务1、听从指挥中心的命令,直接完成突发事件的处置任务;2、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编制突发性事件处置的指挥、调警及协调预案。(三)警力编成阿克塞县法院院机关的所有干警编成3个梯队:1、司法警察大队现在岗的司法警察为第一梯队;2、执行工作局的干警组成第二梯队;3、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干警组成第三梯队;(四)应急使用车辆

  发生突发事件需使用车辆时,原则上使用执行工作局的1辆和法警队的2辆警用车辆。如需使用其他车辆时由指挥中心临时调度。三、突发事件的处置(一)审判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1、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判过程中遇下列突发情况时,审判人员应及时向值周领导报告,司法警察应根据指令依法采取措施:对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经警告、制止无效后,可强行带离法庭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对情绪激动、行为失控,谩骂或侮辱审判人员、诉讼参与人的。经警告无效后可采取强制措施。遇双方当事人厮打的情形,应迅速采取措施制止,经警告和制止无效后,可采取强制措施。遇一方当事人行凶、挟持人质等情形,应保护人质安全,并迅速采取措施将其制服,收缴其凶器和其他危险物品。遇当事人或旁听人员因情绪激动突发疾病的情形,应及时送医救治,或协助病人家属做好救助工作。2、刑事案件法庭审判过程中遇下列突发情况时,司法警察应根据指令依法采取措施:遇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以及旁听席出现哄闹、骚乱等情形时,值庭司法警察应迅速制止,制止无效后,可强行带离法庭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押解司法警察应严密监控刑事被告人,防止其借机脱逃,并禁止无关人员接近刑事被告人。对行凶、脱逃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被告人,要迅速采取措施将其制服,收缴其凶

  器和其他危险物品,同时加强对其他刑事被告人的看管;在采取其他措施不能制止脱逃行为的情况下,可鸣枪警告,仍不能制止的,可依法使用武器;对已经脱逃的刑事被告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采取有效的追击手段,协助公安机关将其缉捕归案。对实施自杀、自伤等行为的刑事被告人,要及时制止其自杀、自伤行为,收缴其持有的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对已经发生伤害后果的,应首先控制刑事被告人,然后对其进行救治。对突发疾病的刑事被告人,应根据刑事被告人发病的情况及其症状,请医护人员积极进行检查和救治,必要时请示院领导同意后,将刑事被告人送往医院诊治;在送往医院途中和检查、救治过程中,司法警察要加强看管及对现场的警戒,防止意外事件发生。3、提押与还押、看管(1)禁止使用没有安全防范设施的羁押室看管刑事被告人,禁止使用带故障的囚车执行押解任务;提押与还押、看管均应按规定比例配备司法警察。(2)提押与还押、看管过程中遇下列突发情况时,司法警察应依法采取措施:遇刑事被告人行凶、脱逃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时,处置措施参照第2项“刑事案件法庭审判过程中对行凶、脱逃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被告人”的情形实施。遇刑事被告人在囚车或羁押室内自杀、自伤或伤害其他刑事被告人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将其制服,收缴其持有的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并将其单独关押;对已经发

  生伤害后果的,应首先控制刑事被告人,然后向法警队领导报告,根据指令对其进行救治。遇刑事被告人实施串供行为时,司法警察应及时制止,提出警告,并将其分别押解或看管,必要时应对其身体进行检查,收缴可能用于串供的物品。(3)提押与还押过程中遇下列突发情况时,司法警察应依法采取措施:遇囚车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故障时,司法警察应严密注视刑事被告人动向,迅速组织警戒,并及时与交通警察联系;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难以在短时间内处理,应及时向法警队领导报告,请求派车接应,紧急情况下可临时征用社会车辆,将刑事被告人及时带离事故现场。在转移刑事被告人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刑事被告人的看管及现场的警戒,防止刑事被告人脱逃及其他意外事件发生。遇刑事被告人家属或其他人员哄闹、拦阻囚车时,司法警察一方面应尽快将刑事被告人与其他人员相隔离,防止其他人员借机劫夺刑事被告人或刑事被告人伺机脱逃,另一方面应对相关人员提出警告,警告无效后可将带头闹事者强制带离现场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抢夺枪支或武装劫持刑事被告人时,经警告无效后,可依法使用武器,迅速控制事态,抓获犯罪分子。对押解途中刑事被告人突发疾病的,应及时向法警队领导报告,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送当地公安医院或就近医院进行治疗。在检查、救治过程中,司法警察要加强看管及警戒。

  (4)看管过程中遇下列突发情况时,司法警察应依法采取措施:遇刑事被告人哄闹或谩骂看管人员、其他刑事被告人时,经警告无效后,可采取强制措施并将其单独关押,并严密监控刑事被告人的行为。对看管过程中刑事被告人突发疾病的,应根据刑事被告人发病的情况及其症状,请医护人员积极进行检查和救治,必要时请示院领导同意后,将刑事被告人用囚车送往医院诊治;在检查、救治过程中,司法警察要加强看管及对现场的警戒。4、送达(1)送达人员应根据法律文书所涉及案件的内容,提前分析、研究送达任务的复杂程度,合理派出警力。(2)在送达工作中遇以下突发情况,送达人员应依法采取措施:遇被送达人拒绝接收法律文书的情形,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被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说服教育仍然拒收的,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留置送达。遇被送达人及其家属谩骂送达人员或哄闹时,应说服教育并对其进行劝告,必要时与被送达人及其家属所在单位取得联系,争取他们协助送达;对不听劝阻、妨碍公务的人员,应采取处置措施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遇被送达人对送达人员实施暴力行为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制止其行为,收缴其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同时向值周领导报告,根据指令执行。遇送达人员被围困限制自由的情形,应积极做好说服教育工

  作,并指出此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劝说无效的,应迅速向值周领导报告,请求派警力支援。(二)执行死刑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执行死刑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处置方法尊照中级法院法警支队的指令执行。(三)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活动中的突发事件1、遇有下列突发情况时执行人员应依法采取措施:遇被执行人对执行有抵触情绪,不予配合时,应主动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遇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应依据有效法律文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密切监视被执行人动态,防止发生意外事件。遇被执行人暴力抗法时,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控制和束缚,收缴其持有的凶器及其他危险物品,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遇群体哄闹、冲击执行现场时,经劝阻、警告无效后,应对带头哄闹、冲击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2、当执行现场不具备强制执行条件时,为避免行凶、爆炸等行为发生而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应先予撤离;如撤离受阻,应迅速向院领导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援助。(四)涉诉信访工作中的突发事件1、应将接访区域与办公区域分离,接访区域应设立安全检查设备,凡进入人员一律接受安全检查。2、司法警察应依法处置在立案办公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遇上访人员寻衅滋事、打砸、破坏公共财产或侮辱、

  威胁、殴打信访工作人员时,司法警察应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现上访人员携带危险物品时,司法警察应立即控制来访人员,责令其交出危险物品,抗拒交出的,应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收缴,并协助接访人员对其进行劝导,经劝导无效的,应对其予以警告、训诫,仍不接受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发现上访人员携带爆炸、放射性等自身无法处置的危险物品时,司法警察应立即控制上访人,并迅速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置。遇上访人员企图自杀、自伤时,司法警察应果断制止其行为,收缴其用于自杀、自伤的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并协助接访人员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已经造成伤害后果的,司法警察应协同相关部门人员将上访人员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并注意做好善后劝导工作;对出现死亡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注意保护好现场,固定、保存证据,做好善后工作。3、遇不明身份的人或上访群众在法院门前围攻法院人员、拦截法院车辆或冲击法院大门等情形时,司法警察应立即向法警队领导报告,应急分队迅速前往现场,劝解和制止不法行为,并迅速查明闹事者的身份和意图。对于确有正当要求的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认真接待,慎重处理;对无合理要求且不听劝阻者,报院领导批准后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五)其他突发事件

  1、法院的重要区域、重点部门应安装监控系统,实行全天候的监控;应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和执勤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2、发生卷宗材料、涉密文件、载体丢失或被盗事件时,案发部门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展开调查。3、发生枪支弹药被盗事件时,案发部门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迅速指挥司法警察布置警戒线,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追查。4、办公区域发生火灾、爆炸时,应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应急分队迅速赶到现场,撤离易燃易爆物品,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灭火,抢救枪支、弹药、档案、重要文件等。发生水灾、地震等其他自然灾害时,应急分队应立即警戒重点目标,迅速疏散人员,救护伤员,抢救重要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损伤和财产损失。四、协同要求当院机关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办公室或司法警察大队打铃示警,各梯队警力应听从指挥,快速反应,控制局面,止于初发。贯彻边处置边请示报告的原则,争取时间,等待上级和其它外援警力的支援。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及时果断、妥善处置。

  当各派出法庭发生突发事件时,指挥中心将根据事件的规模性质,确定调警的单位及数量并迅速调集警力赶赴事发地,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置。警铃类别:一般性突发事件:间断短促铃声若干次;重特大突发事件:不间断长铃声若干次。集中地点:院机关审判大楼大厅。责任追究:对打铃示警后10分钟内未到指定地点集中报到的人员实行倒查,进行问责。五、各种保障车辆、手铐、警棍、头盔、盾牌、防弹背心、枪支、弹药、通信工具等各项保障,按照事件发生的规模、性质、大小、严重程度进行配备。六、基本要求(一)预有准备、快速反应;(二)集中警力、保障重点;(三)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四)区分性质、依法处置;(五)充分发挥政治优势,最低限度使用武力。

  阿克塞县人民法院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篇五: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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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陵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人民法院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戒和武器条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重在疏导、防止激化”,“统一指挥、协调配合”,“临危不乱、果断处置”等工作原则。制定本预案。一、成立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王兴伟。副组长:副院长王家武、副院长刘兴荣、副院长罗华,党组成员杨永富、刘庆红、陈发寿。成员:杨朝华、余加传、段生良、庄春培、李锦文、黄永生、洪彩云、杨忠森。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组织机构成立应急领导指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司法警察办公室。指挥长:院长担任,副指挥长:副院长担任,指挥长不在院时,由院长指定一名副院长担任指挥长。指挥中心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二)组织机构下设组织1、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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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态组调研室负责组织落实,负责人为组长。具体职责:

  事件发生后,根据指挥组指令,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与现场

  指挥人员搞好衔接,及时准确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将现场

  动态信息以电话或文字形式报现场指挥人员,同时,做好现

  场资料收集工作。2、督察组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落实,

  纪检组负责人为组长。具体职责:对行动的落实、人员的到

  位情况、执行命令情况、执法人员遵守纪律、依法处置等情

  况进行现场督察。3、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

  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具体职责:负责车辆、器械调配、后勤

  保障工作,并与公安、武警等相关单位建立经常性联系,遇

  重大突发事件难以控制时及时向相关单位请求支援。4、处

  突行动组

  根据实际情况和处突需要,为有效组织、调

  动警力及行动,本预案以法警大队和执行局为基础,实行行

  动编组,分为四个行动组,各行动组在接到预警命令后,由

  指挥长临时调配,各行动组组长应迅速召集人员准备装备、

  警械、做好出警准备。第一行动组组长:法警大队队

  长,成员:法警队全体成员第二行动组组长:执行局

  局长,成员:执行局全体干警第三行动组组长:立案

  庭庭长,成员:立案庭全体干警第四行动组组长:政

  治处主任,成员:除上述三个行动组以外所有部门。三、具

  体应急处理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及时

  上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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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根据情况确定突发事件级别,通知相应的行动组进行处置行动,并立即调动应急组织下设机构开展相应的工作,同时各下设机构应根据指挥长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现场信息动态组应迅速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事件的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判断,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长,根据指令向相关单位报告判断结果。(一)判断为一般突发事件的(IV级),由现场处置部门的负责人负责,该部门全体人员为处突行动人员,需要增加警力,由该负责人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必须在10分钟内上报),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处突行动组参与行动,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其成员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基层法庭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的详细情况。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的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二)判断为较大级别突发事件的(III级),由院长指定一名副院长负责。负责人必须在5分钟内报告突发事件指挥中心,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处突行动组参与行动,该部门全体人员必须参与处突行动,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其成员必须在5分钟内到位,基层法庭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的详细情况。同时,由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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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的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三)判断为重大(II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I级),由院长负责,全院所有部门全部听从院长指挥,所有部门必须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的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因突发性事件滋衍其它事件发生,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发展形势,需由多个单位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的,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及时上报区维稳办,由区维稳办视事态发展负责协调和指挥其它相关单位参与处置工作。四、应急防范措施(一)庭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1、值庭法警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押解、值庭组根据案情及被告人多少确定派警人数,各押解、看管、值庭组警力不足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领导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机动警力。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确实需要法警值庭维护法庭秩序的,各庭室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沟通、协商视具体情况调配警力。3、庭审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配备进行安检的法警和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检职责,必要时,可对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并可视情况检查或留置寄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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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龙陵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人民法院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戒和武器条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重在疏导、防止激化”,“统一指挥、协调配合”,“临危不乱、果断处置”等工作原则。制定本预案。一、成立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王兴伟。副组长:副院长王家武、副院长刘兴荣、副院长罗华,党组成员杨永富、刘庆红、陈发寿。成员:杨朝华、余加传、段生良、庄春培、李锦文、黄永生、洪彩云、杨忠森。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组织机构成立应急领导指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司法警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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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挥长:院长担任,副指挥长:副院长担任,指挥长不在院时,由院长指定一名副院长担任指挥长。指挥中心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二)组织机构下设组织1、信息动态组

  调研室负责组织落实,负责人为组长。具体职责:事件发生后,根据指挥组指令,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与现场指挥人员搞好衔接,及时准确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将现场动态信息以电话或文字形式报现场指挥人员,同时,做好现场资料收集工作。2、督察组

  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落实,纪检组负责人为组长。具体职责:对行动的落实、人员的到位情况、执行命令情况、执法人员遵守纪律、依法处置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3、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具体职责:负责车辆、器械调配、后勤保障工作,并与公安、武警等相关单位建立经常性联系,遇重大突发事件难以控制时及时向相关单位请求支援。4、处突行动组

  根据实际情况和处突需要,为有效组织、调动警力及行动,本预案以法警大队和执行局为基础,实行行动编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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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四个行动组,各行动组在接到预警命令后,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各行动组组长应迅速召集人员准备装备、警械、做好出警准备。

  第一行动组组长:法警大队队长,成员:法警队全体成员

  第二行动组组长:执行局局长,成员:执行局全体干警

  第三行动组组长:立案庭庭长,成员:立案庭全体干警

  第四行动组组长:政治处主任,成员:除上述三个行动组以外所有部门。三、具体应急处理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应根据情况确定突发事件级别,通知相应的行动组进行处置行动,并立即调动应急组织下设机构开展相应的工作,同时各下设机构应根据指挥长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现场信息动态组应迅速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事件的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判断,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长,根据指令向相关单位报告判断结果。

  (一)判断为一般突发事件的(IV级),由现场处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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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的负责人负责,该部门全体人员为处突行动人员,需要增加警力,由该负责人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必须在10分钟内上报),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处突行动组参与行动,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其成员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基层法庭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的详细情况。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的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

  (二)判断为较大级别突发事件的(III级),由院长指定一名副院长负责。负责人必须在5分钟内报告突发事件指挥中心,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处突行动组参与行动,该部门全体人员必须参与处突行动,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其成员必须在5分钟内到位,基层法庭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的详细情况。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的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

  (三)判断为重大(II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I级),由院长负责,全院所有部门全部听从院长指挥,所有部门必须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的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因突发性事件滋衍其它事件发生,目前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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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发展形势,需由多个单位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的,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及时上报区维稳办,由区维稳办视事态发展负责协调和指挥其它相关单位参与处置工作。四、应急防范措施

  (一)庭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1、值庭法警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押解、值庭组根据案情及被告人多少确定派警人数,各押解、看管、值庭组警力不足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领导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机动警力。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确实需要法警值庭维护法庭秩序的,各庭室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沟通、协商视具体情况调配警力。3、庭审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配备进行安检的法警和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检职责,必要时,可对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并可视情况检查或留置寄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对其携带的各类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在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按管制物品寄存方式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对有疑点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危险物品,应先将携带人员控制,并及时报告大队长,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遇有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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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等突发事件时,可在法警队领导的命令下依法履行法警职责,并根据当时情况的需要使用警械。

  4、法庭审理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值庭法警,对一名刑事被告人押解、看管、值庭不少于两名法警。各押解、看管、值庭小组警力不足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警力。

  5、司法警察应履行好维护法庭秩序、保护参与审判活动人员安全的职责,对刑事案件的开庭,法警应重点防范刑事被告人的突发行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判过程中,对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等,经警告、制止无效的,根据审判长的指令,法警可强行将其带离法庭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值庭法警难以控制的,及时报告大队长调配警力解决。

  6、刑事案件开庭审判过程中,法庭秩序引起骚乱,值庭法警应根据审判长的指令予以制止,难以制止的,值庭法警应迅速将被告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带离骚乱现场,并及时报告法警队领导调配机动警力制止骚乱,控制、维护法庭秩序,待法庭秩序恢复正常继续审理。

  7、押解过程中,遇因囚车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故障时,押解法警应严密注视刑事被告人动向,迅速组织警戒,并及时报领导与交通警察联系,或派车辆接应,将刑事被告人安全带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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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遇刑事被告人家属或其他人员哄闹、拦阻囚车时司法警察一方面应尽快将刑事被告人与其他人员相隔离,防止其他人员借机劫夺刑事被告人或刑事被告人自己伺机脱逃,另一方面,及时报告领导派警接应,接应法警迅速赶到后,对相关人员提出警告,警告无效后可将带头人员强制带离现场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遇有武装劫持刑事被告人的,法警可依法使用武器,情节严重难以制止的,由院领导向相关部门报告,请求公安、武警、消防、医院给予支持和配合,尽量控制事态的发展,消除社会影响,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9、遇有刑事被告人押解、看管过程中,刑事被告人发病、自伤、自残的,应及时制止并迅速报告法警队领导并根据情况联系有关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检查救治过程中,司法警察应加强看管及现场警戒。(二)机关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1、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机关内部加强门卫和值班制度,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一旦有情况发生,法警值班人员应电话报告法警大队领导,在应急人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值班人员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果断、冷静地控制住事态的发展,待应急人员到位后,交由应急人员处理。

  2、正常工作时间,有人数众多的群体或个别可疑人员进入本院,应及时上前进行盘问,做好详细的登记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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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要时对其随身物品进行强制检查。经检查确实可疑并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强制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及时报法警队领导请示院领导进行处置。

  3、值班法警应于每日下班后对机关内部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自行处理的及时报大队长协同有关部门处理。

  4、非工作时间有人进入办公区域,或长时间在办公区域周围徘徊,值班法警应主动上前进行盘问,经盘问确实可疑的,应责令其离开。并及时报知法警队领导;如系询问有关案件情况、交纳、领取有关法律文书或办理有关事务的,可劝其上班时间来办理,如系紧急事务的,也可帮其联系相关庭室工作人员予以办理。

  5、对涉法涉诉上访、无理缠诉和闹访的当事人,值班法警应随时掌握当事人的动向,并将情况通报法警队领导,以便提前作好准备,掌握主动权。

  6、现场处置组应在稳定当事人情绪的情况下积极配合相关庭室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经说服教育仍继续闹访的,甚至发生更为严重后果的,如爆炸、行凶、自残、自杀、跳楼等情况时,需采取强制措施的,现场处置组应采取果断措施,主动出击,在现场设置警戒隔离,疏散围观群众,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通知情报信息组录像取证,在控制事态发展的同时报告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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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遇有群体性事件、重大突发事件,事态确实无法控制时,要尽量稳定当事人的思想情绪,由院领导向相关部门报告,请求公安、武警、消防、医院给予支持和配合,尽量控制事态的发展,消除社会影响,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三)纪律要求

  1、在岗法警不论现从事何种工作,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开机,接到预警命令必须无条件服从,按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就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一致,果断处置。上班期间或因公出差,下班和节假日期间离开保山外出的,事先应报告法警队领导,以便领导掌握情况。

  2、若有突发事件,接到应急预警命令后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脱履行法警职责。如无故不到位、不服从命令、散布消极思想,影响事件处理等情况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坚决贯彻逐级上报制度,避免私自处置,盲目处置的情况发生,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由法警队或院机关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

  4、干警必须规范着装,文明履职,统一行动,令行禁止,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五、健全保障机制

  (一)加强司法警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结合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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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突发事件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培训工作,适时开展规模演练活动,提高法警大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根据任务需要,不断加强法警大队的队伍力量,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

  (二)加强警用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更新、添置科技含量较高的警用装备。

  (三)形成激励机制。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成绩优异的干警,应给予精神和物质上奖励。六、附则(一)本预案由司法警察大队负责解释。(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其实行。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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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人民法院应急预案三篇

  法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人民法院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人民法院应急预案一篇

  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人民法院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戒和武器条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重在疏导、防止激化,统一指挥、协调配合,临危不乱、果断处置等工作原则。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界定和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提押、看管刑事被告人及庭审、执行、涉诉信访等审判执行环节中容易出现的刑事被告人逃跑,当事人自残、自伤或行凶、突发重病,当事人、旁听人员扰乱审判、接访秩序,被执行人围攻、殴打干警等突发情况;

  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妨碍审判和执行活动、危及法院安全,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情况。

  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一般突发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私财产、人身安全和办公秩序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个别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只需要本单位人员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2、较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公私财产、人身安全、和办公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但只需要相关部门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3、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十分复杂,对辖区内的公私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办公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需要区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全区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需要县维稳组办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

  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应急领导指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司法警察办公室。指挥长:布会乌塔,副指挥长:波拉提,指挥长不在院时,由副指挥长负责。指挥中心成员为全体法警和法院应急小分队。

  组织机构下设组织

  1、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具体职责:负责车辆、器械调配、后勤保障工作,并与公安、武警等相关单位建立经常性联系,遇重大突发事件难以控制时及时向相关单位请求支援。

  2、法警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和处突需要,为有效组织、调动警力及行动,由指挥长临时调配,法警队长应迅速召集人员准备装备、警械、做好出警准备。

  3、应急小分队由法院执行局、立案庭等庭室年轻干警组成,由指挥长统一调配。

  三、具体应急处理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应根据情况确定突发事件级别,通知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置行动,并立即调动应急组织开展相应的工作,同时应根据指挥长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

  判断为一般突发事件的由现场处置部门的负责人负责,该部门全体人员为处突行动人员,需要增加警力,由该负责人上报应急指挥中心,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处突行动组参与行动,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的详细情况。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开展工作。

  判断为较大级别突发事件的,由指挥长临时调配法警大队参与行动,该部门全体人员必须参与处突行动,法警队长必须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法警队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的详细情况。

  判断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院长指挥,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法警大队做好准备开展工作。因突发性事件滋衍其它事件发生,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发展形势,需由多个单位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的,由法院及时上报县维稳办,由县维稳办视事态发展负责协调和指挥其它相关单位参与处置工作。

  四、应急防范措施

  庭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值庭法警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押解、值庭组根据案情及被告人多少确定派警人数,各押解、看管、值庭组警力不足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领导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机动警力。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确实需要法警值庭维护法庭秩序的,各庭室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沟通、协商视具体情况调配警力。

  3、庭审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配备进行安检的法警和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检职责,必要时,可对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并可视情况检查或留置寄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对其携带的各类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在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按管制物品寄存方式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对有疑点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危险物品,应先将携带人员控制,并及时报告大队长,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遇有冲击法庭等突发事件时,可在法警队领导的命令下依法履行法警职责,并根据当时情况的需要使用警械。

  4、法庭审理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值庭法警,对一名刑事被告人押解、看管、值庭不少于两名法警。各押解、看管、值庭小组警力不足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警力。

  5、司法警察应履行好维护法庭秩序、保护参与审判活动人员安全的职责,对刑事案件的开庭,法警应重点防范刑事被告人的突发行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判过程中,对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等,经警告、制止无效的,根据审判长的指令,法警可强行将其带离法庭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值庭法警难以控制的,及时报告大队长调配警力解决。

篇八: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1

  龙陵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人民法院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戒和武器条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重在疏导、防止激化”,“统一指挥、协调配合”,“临危不乱、果断处置”等工作原则。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组长:院长王兴伟。副组长:副院长王家武、副院长刘兴荣、副院长罗华,党组成员杨永富、刘庆红、陈发寿。成员:杨朝华、余加传、段生良、庄春培、李锦文、黄永生、洪彩云、杨忠森。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应急领导指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司法警察办公室。指挥长:院长担任,副指挥长:副院长担任,指挥长不在院时,由院长指定一名副院长担任指挥长。指挥中心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

  (二)组织机构下设组织1、信息动态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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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室负责组织落实,负责人为组长。具体职责:事件发生后,根据指挥组指令,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与现场指挥人员搞好衔接,及时准确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将现场动态信息以电话或文字形式报现场指挥人员,同时,做好现场资料收集工作。

  2、督察组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落实,纪检组负责人为组长。具体

  职责:对行动的落实、人员的到位情况、执行命令情况、执法人员遵守纪律、依法处置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3、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具体职责:

  负责车辆、器械调配、后勤保障工作,并与公安、武警等相关单位建立经常性联系,遇重大突发事件难以控制时及时向相关单位请求支援。

  4、处突行动组根据实际情况和处突需要,为有效组织、调动警力

  及行动,本预案以法警大队和执行局为基础,实行行动编组,分为四个行动组,各行动组在接到预警命令后,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各行动组组长应迅速召集人员准备装备、警械、做好出警准备。

  第一行动组组长:法警大队队长,成员:法警队全体成员

  第二行动组组长:执行局局长,成员:执行局全体干警

  第三行动组组长:立案庭庭长,成员:立案庭全体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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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行动组组长:政治处主任,成员:除上述三个行动组以外所有部门。

  三、具体应急处理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应

  急指挥中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应根据情况确定突发事件级别,通知相应的行动组进行处置行动,并立即调动应急组织下设机构开展相应的工作,同时各下设机构应根据指挥长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现场信息动态组应迅速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事件的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判断,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长,根据指令向相关单位报告判断结果。

  (一)判断为一般突发事件的(IV级),由现场处置部门的负责人负责,该部门全体人员为处突行动人员,需要增加警力,由该负责人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必须在10分钟内上报),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处突行动组参与行动,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其成员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基层法庭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的详细情况。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的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

  (二)判断为较大级别突发事件的(III级),由院长指定一名副院长负责。负责人必须在5分钟内报告突发事件指挥中心,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处突行动组参与行动,该部门全体人员必须参与处突行动,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其成员必须在5分钟内到位,基层法庭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突行动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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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的详细情况。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的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

  (三)判断为重大(II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I级),由院长负责,全院所有部门全部听从院长指挥,所有部门必须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的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因突发性事件滋衍其它事件发生,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发展形势,需由多个单位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的,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及时上报区维稳办,由区维稳办视事态发展负责协调和指挥其它相关单位参与处置工作。

  四、应急防范措施(一)庭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1、值庭法警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押解、值庭

  组根据案情及被告人多少确定派警人数,各押解、看管、值庭组警力不足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领导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机动警力。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确实需要法警值庭维护法庭秩序的,各庭室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沟通、协商视具体情况调配警力。

  3、庭审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配备进行安检的法警和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检职责,必要时,可对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并可视情况检查或留置寄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对其携带的各类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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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按管制物品寄存方式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对有疑点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危险物品,应先将携带人员控制,并及时报告大队长,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遇有冲击法庭等突发事件时,可在法警队领导的命令下依法履行法警职责,并根据当时情况的需要使用警械。

  4、法庭审理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值庭法警,对一名刑事被告人押解、看管、值庭不少于两名法警。各押解、看管、值庭小组警力不足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警力。

篇九: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Neverunderestimateyourpowertochangeyourself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6篇)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主要是指突然发生并严重危及学校财产安全、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校园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学校及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加以处理的事件。如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校园发生的群打群殴、爆炸、绑架、暴力伤害等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中毒事件,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学校领导和全体师生员工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地对待突发事件,要警钟长鸣,始终把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以防为主,防控结合。

  二、具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校内发生火灾、漏电、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1、切断电源。

  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师生埋入,急打"110",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

  3、迅速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安全通道要有明确标志,并在师生在校期间24小时开通),学校教职员工组织学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带。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6、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证人证事记录。

  7、凡凡被上级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坚决无条件的撤出学生,立即封存,拉上警戒线禁止人员靠近,撤出的学生搬到安全校舍或搭建活动板房上课。学校的危墙立即拆除,修建坚固符合要求的围墙或修建铁艺墙等,消除安全隐患。危险设施设备迅速检测维修,以达到标准要求,不能维修者立即封存,禁止使用,确保师生安全。

  8、确定各班应急逃生路线及安全场所,确保有灾情有序撤离。

  (二)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1、在确保校门24小时上锁,来人问明情况后方可放行。2、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3、来人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清逐出校门。4、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务的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①迅速报警(110)。②迅速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③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④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⑥作好师生的思想工作。5、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好现场。6、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时,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病症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领导,并及时与该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学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学校要迅速如实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染病学生来校上课时,必须有收治该学生的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其已康复,并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可来校上课。

  4、学校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护措施。

  (四)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

  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1、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2、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3、每学期开展两次以上地震、洪灾等应急疏散演练,并保存好文字、图片、视频资料,演练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演练方案。(五)学校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学校其他突发事件,值周领导、值周教师、上课教师,要第一时间到位指挥。2、让学生坐在教室静候,要坚决阻止学生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3、马上安排过道指挥和其他照明用具。4、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了解情况。5、若是校内电路问题,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维修。6、若遇不能修复,值周领导、值周教师、上课教师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地离开教室,要教育学生靠右有序行进。三、事故处理责任要求

  1、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的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者,应以师生利益、学校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应视作玩忽职守。对突发事件,全校师生员工实行首见首闻报告制和教职工首见首闻第一时间负责制。

  2、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作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逃脱手段。

  3、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在事发初和应急处理中都要随时向校领导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4、突发事件解决后,学校和有关的责任人员要向上级领导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四、事故处理保障

  1、一切为事故处理让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提供物资及资金保障。

  2、尽最大努力提供人力支持。

  3、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为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可采取一切有效措施。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尽力维护正常教学秩序。5、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学校对其给予报功请奖,学校予以重奖。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2

  一、组织机构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杜柳青副组长:高惠娟吴建平成员:戈亚芳滕金花陆惠琴江尧章俞红霞周惠珍2、现场处置机构信息联络组:戈亚芳陆惠琴医疗救护组:邵惠平高利芬周惠珍周秀兰警戒维护组:滕金花朱云龙柏秋香许金球后勤器材组:吴建平江尧章柳雪明杨金元二、各部门职能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求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现场求援、保卫、警戒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情况,做好现场安全

  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级和其它职能机关开展求援行动。

  信息联络组:及时做好事故情况向组长、副组长汇报,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络工作。

  警戒维护组:主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医疗救护组:承担现场人员的施救或向临近医院及时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发安全事故后应急对策和措施

  1、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源周围带队教师、学生于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

  2、事故后迅速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求助。

  3、领导小组及相关处置机构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地,组织求援工作,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破坏扩大。

  4、以救人为第一任务,迅速现场基本施救,并送往临近医院。

  5、保护现场,组织学生疏散,维护秩序,劝离围观人员,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6、阻止学生参加有危险的事故求援活动。7、各班主任、老师要做好学生安抚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安全撤离。8、突发事件报告内容: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②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③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④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况;⑤汇报人姓名。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3

  为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一)成立白竺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村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组成人员如下:组长:

  成员:(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乡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村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应急指挥部。2、负责全村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全村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3、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4、负责全村紧急救援、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5、承办白竺乡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二、运行机制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一)预测与预警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监督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联络员制度,完善信息监测络,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监测内容:负责本村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序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实报告,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白竺乡应急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将乡应急办指示传达给村民小组,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________、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村委会、各村民小组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白竺乡应急办公室。

  2、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及时向白竺乡应急指挥部报告。

  3、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解除应急状态,及时补充应急物资,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4、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和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理污染物。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

  (2)恢复重建。积极组织村民做好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级给予援助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三、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序,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保障。村义务巡防队等志愿者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加强其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2、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由村委会统一协调应急储备物资调用。

  3、基本生活保障。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治安维护。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四、监督管理

  1、宣传教育。

  (1)通过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公布报警电话。

  (2)在学校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进村入户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2、应急演练。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技能。

  五、附则

  本预案由村委会制定并负责解释与实施,自发布之起日正式实施。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4

  为了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安全、稳定、舒适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特制订本校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贯彻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讲政治的高度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反映,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向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展状况,妥善处置,努力将事态控制于校内,花解于班级,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标

  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学生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李法凯、张伟、黄建生、黄顺明、杨益民、吴聪鹏、黄振华、杨建志、陈聪益。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李法凯为组长,黄建生为副组长。

  2、工作小组和职责设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小组,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1)指挥办公室主任:黄建生副主任:吴聪鹏成员:黄振华、陈聪益、杨建志工作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只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处室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汇报和联络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心和学校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络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等。

  (2)现场指挥组组长:李法凯副组长:黄建生成员:各年级年段长、班主任工作职责: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实话现场处置工作,即使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规划方案《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包括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严防学生铤而走险事件发生。

  (3)保卫工作组组长:吴聪鹏成员:保卫科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园各个出入口,坚决封堵闹事群体走出校门或外界闹事群体进入校园。根据事态发展轻重情况,负责与110联系。

  (4)后勤保障组组长:陈聪益副组长:苏逸挺成员: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员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和学校宿舍管理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为平息事态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四、工作原则和具体处置措施

  1、工作原则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由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工作小组相互支持,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过细思想工作。

  (4)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

  2、具体处置措施

  (1)校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机动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2)严格安全保卫,割断外界闹事群体与本校学生的联系,关闭校门,组织外来干涉学生的串访。

  (3)管好本校学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讲清事实真相,不止处置措施,各年级、班主任根据指挥小组要求,将学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稳定本班学生情绪,坚决封堵,防止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门,以避免我校学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学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生情况,不隐瞒事实真相,如实上报,不贻误时机,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根据谁主观、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工作,开展正面宣传和引导,教育学生听从指挥,不参与闹事,不到闹事现场围观,安心本班学习。

  (6)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破坏校园财物,或冲出校园进行非法活动时,保卫部门迅速将闹事者与围观者隔开。情况紧急和必要时直接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依法强行制止事态发展,并采取强制措施,将闹事骨干带离闹事地点。同时组织力量继续做好一般闹事者与参与人员的劝说工作,直至事态平息。

  (7)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原则,做好安定工作。学校后勤保障组要热情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以进一步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反复。

  五、设备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机;

  3、录音机。

  六、纪律与要求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按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规章制度。凡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渎职、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5

  为了更好地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及突发事件之后的及时处置,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住馆客人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宾馆的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按照《宾馆管理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宾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分类1.重大交通事故2.导致电力、燃气、供水、计算机络、电话总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重大技术事故。3.集体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4.火灾事故或爆炸。5.重大刑事、治安、经济案件。6.投毒、爆炸、暴力等人为事件。7.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设施和公共财产损失较大的工程施工事故。8.内部矛盾激化导致的群体抗议事件。9.其他对宾馆正常运营秩序有较大影响的事故或事件。

  二、处理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统一指挥原则。2.优先处置原则。3.分级负责与协调一致原则。4.局部服从全局原则。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体系1.宾馆成立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是宾馆处理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其任务是对全馆各经营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工程维修部门、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宾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__X兼任。工作人员由总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命令,协调各部门的行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宾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6个小组,各小组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完成分担的任务。1.应急抢险组:由安保部、事发部门、工程维修部门组成,并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组长由总经理__X担任,安保部总监__X、

  工程维修部总监__X任副组长,其任务是对事发现场进行救助,控制事发现场秩序,维护事发现场周围秩序,负责事发现场警戒,守护重点部位和重要物资。

  2.保障组:由宾馆副总经理__X任组长,采供部经理__X、汽车公司经理__X、通讯部经理__任副组长,组员分别由三个部门业务人员参加,其任务是负责应急指挥的通讯、交通运输车辆和其它应急物资的保障。

  3.宣传报道组:由宾馆党办主任__X任组长,党办副主任__X任副组长,党办科室人员为组员,其任务是统一通报事故及应急处理情况,做好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

  4.善后处理组:

  5.事故调查组:由宾馆总经理__X任组长,人事部总监__X、安保部总监__X任副组长,其任务是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认定,并向宾馆管理中心、国管局等上级单位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五、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现场的值班员或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安保部及事发部门值班经理报告。

  2.安保部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总办值班员和安保部总监、巡逻警卫人员。

  3.总办值班员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带班总经理和电话总机房。

  4.总机房通知各宾馆领导,各部门经理到事发现场。

  5.总办主任将突发事件基本情况迅速向宾馆管理中心及其他上级机关报告。

  6.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由当时最高指挥员决定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各专业组迅速到位开展工作。

  7.对突发事件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宾馆将查明责任,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的保障

  1.突发事件的各种应急保障应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处理,优先保障处理突发事件所需的各项资金和物资。

  2.人力资源部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主动协调各部门,合理调配人员,优先保障一线应急所需,适当保留部分机动人员。

  3.人力资源部要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为人力资源培训、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岗位职责内容之一编入岗位说明书,责任到人。

  4.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由宾馆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安保部配合进行。每年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承接重大接待任务时亦应进行演练。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6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学校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台风、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校长任组长。

  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涛

  副组长:左加峰张永波

  成员:崔久团牟清华杜山苏磊杨钰王均霞代世超王仕平张春传王万文刘复利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

  好本部门(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班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人员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应急预防监控措施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充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校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台风、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化工厂、液化气厂等,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六)人为破坏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不法人员进入校内。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篇十: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突发事件的方案,保证法院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预防突发事件预备方案。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从思想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工作,当前社会矛盾复杂,国内外敌对势力侵蚀,不安定的因素随时引发突发事件。从思想上行动上随时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要树立忧患意识,防患以未然,防止对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法警大队为主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主管院长为组长,下设应急小组,对本院机关和审判、执行及其他工作平安负责。

  三、大型开庭、质庭,提审、押解人犯要提前预定方案,对人犯性格、犯罪情况、押解,参加人员,家属、门卫安检,手铐、械具要认真检查,了如指掌。配足警力,不能掉以轻心。民事案件,要加强案件检查,对参加信访旁听人员和家属要注意审查,言语要温和,防止矛盾激化,大型执行活动,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防止群体事件发生。

  四、加强门卫、安检工作,对进入院机关及各审判庭人员、当事人要严格审查,加强平安检查。对带有刀具、铁器等人员予以控制。注视监控录像本院办公区的监控,防止发生意外,并加深平安检查。并加强庭间值班巡逻。

  五、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对长期上访人员、群众来访、法律咨询要接待、耐心效劳,防止过激言语,预防矛盾激化。

  六、服从命令,统一指挥。随时向院领导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发现问题和事态事头,要及时汇报,要善于处理,不留死角。

  七、积极配合,公安检查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等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

篇十一: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P>  关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一、柜台突发事件的特征

  突发事件,是指那些事前难以预测、带有异常性质、严重危及社会秩序,在人们缺乏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猝然发生的灾害性事件。它是一种作用范围广泛,且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具有强烈冲击力和影响力的事件。

  商业银行柜面的突发事件,是指在商业银行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前难以预测,危及银行信誉、资产安全,甚至危及银行客户和员工生命安全的各种事件的总和,如挤兑、抢劫、诈骗、火灾及客户投诉、吵闹等。

  突发事件的基本特征是偶然性和必然性。偶然性是指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事件发生过程中的偏离性、高度不确定性及危害的不确定性。必然性是指突发事件是各种内外因素发展的必然结果,体现了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

  突发事件的具体特征有:信息不完全,突发性、高度不确定性,后果的严重性、广泛性、连锁性和持久性。

  银行柜台突发事件的种类,包括:挤兑、业务系统故障、抢劫、火灾、营业点遭到围攻、扰乱营业点秩序、营业点客流量激增、客户突发疾病、客户遭受意外人身伤害、客户遗失物品、媒体报道、客户被锁在自助银行内、自助设备被改装等。

  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包括:财产、资金、凭证等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等。

  二、挤兑处置及应急预案

  当柜台发生挤兑事件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营业人员发现挤兑迹象,应立即向点负责人报告。点负责人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并迅速到达现场;同时,要向上级服务管理和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2.点负责人应及时调整柜员台席,增加取款台席数量,以应对突发需求。

  3.营业点应做好现金请领工作,及时申请调配足够的现金,保证正常兑付。

  4.柜员应了解挤兑原因,全力做好解释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5.营业点应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挤伤、踩踏等危及客户人身安全的事件发生。

  6.如发现现场有可疑人员造谣煽动,点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业务系统故障处置及应急预案当发生业务系统故障,造成本点全部或部分业务不能办理时,应采取如下措施:1.及时联系技术维护部门,了解故障原因及恢复正常营业的时间,并通知上级服务管理部门。2.根据上级确定的统一对外口径,向客户耐心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取得客户的谅解。3.对急需取款的异地客户,应根据业务制度规定,办理急付款业务。4.告知客户恢复正常营业的确定时间,如时间不能确定,应留下客户联系电话,以便恢复营业后及时通知客户。5.如本县(市)内仍有部分营业点或ATM可以正常办理业务时,要引导客户到正常营业的点或ATM办理业务。6.恢复营业后,营业点应及时通知上级服务管理部门,并通知留下联系电话的客户。四、抢劫处置及应急预案

  柜员发现歹徒持枪或持刀抢劫时,要保持镇静,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择机启动身边的110联报警按钮,并迅速收拢现金,锁好柜台保险柜,拨乱密码,藏好钥匙;要在防尾随门内或有安全门的卫生间内隐蔽,并利用手机拨打110二次报警。

  歹徒持枪或持刀并劫持人质抢劫时,保护人质安全与保护资金安全同样重要。现场所有人员在未接到明确指示时不要轻举妄动,更不要激怒歹徒,要注意与歹徒的对话方式,尽量消除歹徒的紧张心理,尽量拖延、阻缓歹徒行凶,为安全解救人质争取时间。

  总之,营业期间遇到抢劫事件时,应区别情况,沉着应对。如果危害员工生命安全的,应贯彻“先藏身,后报警,再反击”的原则,首先应选择有利位置迅速隐蔽,立即报警,力争外援,沉着机智,记住歹徒的体貌特征及交通工具,并保护好现场。

  五、火灾处置及应急预案

  当营业点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发生火情时,营业人员应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2.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时,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安排人员引导消防车抵达火灾现场。

  3.迅速切断营业点电源,关闭煤气。

  4.疏散客户,并转移现金、凭证、账簿到安全的地方。

  5.紧急调配人员,加强防卫,做好金库、柜台等重点场所的防盗、防抢工作。

  六、诈骗案件处置及应急预案

  诈骗案件的处置,员工应具备一定的文检知识,并能在实践中有效运用。

  比如,假票据的识别,要掌握“四看”技能:

  1.看形状、看格式。发货票等印制现成的票据,其样式和格式都是有标准的,真票据具有从装订成册的多联票中撕下的明显特点,而有的假票从外形看完整无损。

  2.看字迹、看字体。这里所说的字迹,专指复写纸套写的痕迹。正常发票、收据等是多联以复写纸套写的,发票、收据背面应透出以复写纸套写的痕迹,否则就值得怀疑;另外复写纸套写的字迹颜色的深浅,也有助于识别假票。一般来说,在空白发票上自行以复写纸套写的字迹大多颜色较深,往往给人以不自然的感觉。

  3.看编号、看日期。看编号和日期的自然顺序号是否相符。假的发票中有一部分是用空白发票填写的,也有的是后补开的或者预先开的,因此往往两者不吻合。同时看日期,了解发案单位的经济活动、人事变动等情况,也有助于识别假票。另外,根据

  发票或收据的编号,可以查到其存根或记账联,以便于进一步核对。

  4.看公章、看签名。看公章是否是事先盖好的,一般空白发票大多是先盖好公章的。看签名,不但要注意字体,也要注意其位置,以便于比较;看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符合实际。

  发现诈骗,首先用暗语联系,迅速报告,拖延时间,稳住犯罪分子,人赃俱获,制服犯罪分子。如犯罪分子未遂逃跑的,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和交通工具,寻求支援,力争抓获犯罪分子。

  七、客户在营业点突发疾病、遗失物品处置及应急预案当营业点内发现有客户突发疾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1.营业人员发现客户身体不适时,应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视情况拨打120或其它急救电话。2.客户突发重大疾病时,应立即拨打120或其它急救电话,并维持好现场秩序。3.应设法了解客户家属或单位的联系方式,并及时通知。4.营业点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当营业点内有客户遭受意外人身伤害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情况后,查看客户伤情,对其进行安抚宽慰。2.客户伤势较严重的,立即拨打120或其它急救电话;客户受伤较轻的,协助客户到医院治疗。3.应主动了解客户家属或单位的联系方式,并及时通知。4.由于点原因对客户造成伤害,客户要求索赔的,应积极与客户协商解决,防止不良影响扩大。5.营业点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而当客户反映在营业点内遗失物品或营业点发现客户遗留物品时,应分别采取相关措施:若客户向营业点反映遗失物品,点柜员:1.应首先帮助客户回忆业务办理过程,协助客户在柜台、填单台等可能遗失物品的地方查找。2.确认客户物品遗失后,应对客户表示同情。若客户要求营业点赔偿遗失物品或要求查询录像资料时,应婉言拒绝,并注意表达方式,避免发生冲突,同时建议客户报案。3.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尽最大可能挽回客户的损失。4.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营业点拾到客户遗留物品,应主动当面归还。无法当面归还的,由双人在监控范围内清点客户物品,并做好记录。通过查看当日监控录像确认失主身份,并设法联系客户前来认领。对于存单、存折、银行卡等物品,应联系开户营业点查找失主。在失主认领前妥善保管物品,并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失主前来认领时,要认真核对、确认身份无误,在失主签字登记后归还物品。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一、接警与通知:

  深基坑施工发生安全事故以后,项目部必须立即报告到公司安监部,安监部在了解事故准确位置、事故性质、死伤人数及其它有关情况后,立即报告公司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全过程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二、指挥与控制:

  ①基坑开挖引起地面不均匀沉降,引起附近建筑物的倾斜的指挥与控制

  当发现附近建筑物倾斜达到警戒值1%时或沉降速度达到0.1mm/d时,采取的`措施为:

  a立即停止基坑开挖,加强基坑支护,措施为增加锚杆数量,将锚杆间距加密为500mm;情况较差时,先采用φ600钢管临时立柱进行支顶,间距为1.0m。

  b地面加强措施为在基坑周边5.0m范围内采用注浆进行加固土体,地面注浆材料采用纯水泥浆,注浆压力0.5~1.0Mpa,土体加固深度为8.0m。

  c邀请有关专家或加固研究所共同制订建筑物的纠偏方案并组织实施。

  ②突降大雨或暴雨时,立即起动备用水泵抽水,并安排专人不间断观察基坑的稳定情况。

  ③基坑坍塌事故的指挥控制

  发生坍塌事故后,由项日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项目副经理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现场抢救。土建工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理土方或杂物,如有人员被埋,应首先按部位进行抢救人员,其他组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展扩大,让现场安全负责人随时监护边坡状况,及时清理边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再次事故的发生。在向有关部门通知抢救电话的同时,对轻伤人员在现场采取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

  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由水、电工协助送外抢救工作门卫在大门口迎接米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紧急救援的一般原则:

  以确保人员的安全为第一,其次是控制材料的损失。紧急救援关键是速度,因为大多数坍塌死亡是窒息死亡,因此,救援时间就是生命。此外要培养施工人员正确的处险意识,凡发现险情要立刻使用事故报警系统进行通报,紧急救援响应者必须是紧急工作组成员,其他人员应该撤离至安全区域,并服从紧急工作组成员的指挥。

  急救知识与技术

  鉴于深基坑坍塌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主要是机械性窒息引起呼吸功能衰竭和颅脑损伤所致中枢神经系统功能衰竭,因此紧急工作组成员必须熟练掌握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及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与技术等。

  三、通讯

  项目部必须将1一十、1二十、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

  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安全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四、警戒与治安

  安全保卫小组应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五、人群疏散与安置

  疏散人员工作要有秩序的服从指挥人员的疏导要求进行疏散,做到不惊慌失措,勿混乱、拥挤,减少人员伤亡。

  六、公共关系

  项目部办公室为项目部各信息收集和发布的组织机构,人员包括,办公室届时将起到项目部的煤体的作用,对事故的处理、控制、进展、升级等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并对事故轻重情况进行删减,有针对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内部如实的报道,向内部报道主要是向项目部内部各工区、集团公司的报道等,外部报道主要是向地铁总公司、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报道。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很多事都没有绝对的,总有突发事件的产生,为了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得到解决,特制定了以下的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提高__部处理突发信息络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可视化数字化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部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1.3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和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构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快速反应。在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以及“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1.4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及《__矿总体应急预案》及__部设备管理等管理规定,制定《__部突发信息络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2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机构成立__部突发信息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王晟秋副组长:陈达才成员:维护员及监控班长2.2信息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编制、修所辖范围内突发信息络事件应急预案(2)通过本系统局域络中心及电信络机房交流等手段获取安全预警信息,周期性或即时性地向局域和用户络管理部门发布;对异常流量________进行监控,并妥善处理各种异常情况。

  (3)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突发信息络事件进行应急处置;负责调查和处置突发信息络事件,及时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作好善后工作,

  (4)负责组建信息络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培训与演练。3预警及预警机制突发信息络事件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置措施,建立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3.1突发信息络事故分类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电脑病毒等恶意攻击等。3.2应急准备__部监控中心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班,确保到岗到人,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3.3具体措施(1)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加强所有人员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培训。

  (2)实行实时监视和监测,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

  (3)重要系统采用可靠、稳定硬件,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升级扫描引擎:加强对局域内所有用户和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4)安装反入侵检测系统,监测恶意攻击、病毒等非法浸入技术的发展,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络的传播,建立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4有关应急预案

  4.1机房漏水应急预案

  (1)发生机房漏水时,第一目击者应立即通知监控中心,并及时报告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若空调系统出现渗漏水,监控中心值班班长应立即安排停用故障空调,清除机房积水,并及时联系设备供应方处理,同时启动备用空调,必要情况下可临时用电扇对服务器进行降温。

  (3)若为墙体或窗户渗漏水,监控中心值班班长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机房安全,同时安排通知综合管理部,及时清除积水,维修墙体或窗户,清除渗漏水隐患。

  4.2设备、物资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害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设备或物资被盗或人为损害设备情况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立即报告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保护好现场。

  (2)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通知特保大队、值班领导、派出所、一同核实审定现场情况,查看被盗或盘查人为损害情况,做好必要的录像回放记录和文字记录。

  (3)事发单位和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向公与领导汇报。

  4.3长时间停电应急预案

  (1)接到长时间停电通知后,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通过办公系统电话等发布相关信息,部署应对具体措施,要求前端在停电前停止业务、保存数据。

  (2)停电时间过长的,启动备用电源,保证监控中心正常运转,如有必要及时报巡逻队前断电地点实时监控。

  4.4通信络故障应急预案

  (1)发生通信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后,操作员应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并停止前端一切行为操作,经初步判断后及时上报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主管领导。

  (2)领导小组接报告后,应及时查清通信络故障位置,并将事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如外应通过相关通信络运营商查清原因;

  内故障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故障区域,逐步恢复故障区与服务器的络连接,恢复通信络,保证正常运转。

  (3)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出具故障分析报告。

  4.5不良信息和络病毒事件应急预案

  (1)发现不良信息或络病毒时,信息系统管理员应立即断开线,终止不良信息或络病毒传播,并报告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根据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令,采取隔离络等措施,及时杀毒或清除不良信息,并追查不良信息________。

  (3)事态或后果严重的,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4)处置结束后,应出具事件分析报告。

  4.6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1)发生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后,络管理应立即启动备用服务器系统,由备用服务器接管业务应用,并及时报告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安排相关责任人将故障服务器脱离络,保存系统状态不变,保持原始数据。

  (2)络、监控中心应根据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重新启动故障服务器系统;重启系统成功。

  则检查数据丢失情况,利用备份数据恢复;若重启失败,立即联系相关单位,请求技术支援,作好技术处理。

  (3)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4)处置结束后,应出具事件分析报告。

  4.7黑客攻击事件应急预案

  (1)当发现络被非法入侵、数据影响内容被篡改、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的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断开络,并立即报告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接报告后,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核实情况,关闭服务器或系统,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陆账号,阻断可疑用户进入络的通道。

  (3)维护技术员应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恢复系统和络正常;情况严重的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4)处置结束后,应出具事件分析报告。

  4.8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应急预案

  (1)发生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后,络监控中心应及时报告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查找、确定故障设备及故障原因,进行先期处置。

  (2)若故障设备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监控中心维护员应启动备用设备,保持系统正常运行;将故障设备脱离络,进行故障排除工作。

  (3)络监控中心应在故障排除后,在络空闲时期,替换备用设备;若故障仍然存在,立即联系相关厂商,认真填写设备故障报告单备查。

  (4)处置结束后,应出具事件分析报告。

  4.9运矿数据损坏应急预案

  (1)发生运矿数据损坏时,监控中心应及时报告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检查、备份运矿系统当前数据。

  (2)监控中心维护员负责调用备份服务器备份数据,若备份数据损坏,则调用历史备份数据,若历史数据仍不可用,则调用异地备份数据。

  (3)运矿数据损坏事件无法恢复时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开展相应的备用服务器。

  (4)维护员待数据系统恢复后,检查历史数据和当前数据的差别,重新备份数据,并写出故障分析报告。

  4.10雷击事故应急预案

  (1)遇雷暴天气或雷暴气象预报,监控中心应及时报告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或主管领导,经请示同意是否可以关闭部分服务器,切断电源,暂停部分计算机络工作。

  (2)雷暴天气结束后、及时开通部分暂停服务器,恢复计算机络工作,对设备和数据进行检查,出现故障的,及时报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3)因雷击造成损失的,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进行核实、报损、结束后做出书面报告。

  5.应急处置

  发生信息络突发事件后,相关人员应在3分钟内向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恢复信息络正常状态。

  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

  6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协调和技术问题,改进和完善预

  案,实施针对性演练,总结经验教训,整改存在隐患,组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7应急保障7.1通信保障监控中心负责收集、建立突发信息络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内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应急联络信息,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人员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7.2装备保障监控中心负责建立并保持电力、空调、机房等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预留一定数量的信息络硬件和软件设备,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7.3数据保障重要信息系统均建立备份系统,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7.4队伍保证建立符合要求的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持力量,对络接入部门的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8监督管理

  8.1宣传、教育和培训

  将突发信息络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为培训内容,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突发信息络事件的技术准备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防范意识及技能。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公司系统范围内的信息络安全教育,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8.2预案演练

  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安排演练,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通过演练,发现和解决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3责任与奖惩

  信息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对各项制度、计划、方案、人员及物资等进行检查,对在突发信息络事件应急处置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在部门二次分配中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9附则

  9.1预案更新

  结合公司信息络发展配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修改和完善,适时修订本预案。

  9.2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__部制定并负责解释。9.3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本预案经公司批准后发布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一、指导思想: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不仅是全体师生员工和广大家长的迫切意愿,也是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证。建立和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机制和制度,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二、应急组织的职责: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是学校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部门和社区联络,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⑴人员组成:组长:

  副组长:成员:⑵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①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②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③向公安、消防、安监、技监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消防等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④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⑤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情况;⑥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2、事故现场指挥职责:①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②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③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④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⑤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应急总指挥报告。⑥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⑧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工作。3、现场行政值班职责:①在事故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故现场指挥②在确认事故即将发生或已发生后,向单位领导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③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事故应急预案。④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4、应急救援小组:根据学校特点和需要,分别设置:⑴通讯联络小组负责人⑵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人、各年级主任⑶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人⑷警戒保卫小组负责人

  ⑸排险抢修小组负责人⑹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人三、学校防暴雨雷击事故应急程序1、暴雨雷击来临前,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并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联系。2、暴雨时,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3、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袭击。强弱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4、若暴风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①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市政部门排水设施运行情况。②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③学校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④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5、如校内积水严重或校外汛情严重,应根据情况在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可以停学疏散师生,并安排好学校保卫工作、留守工作。

  四、校园内犯罪分子持械行凶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行政值班或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2、行政值班领导或任何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指挥部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应急指挥部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疏散引导小组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医疗救护小组负责救护受伤学生和其它伤员。

  7、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组织信息畅通。

  8、警戒保卫组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9、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学校火灾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确保人员安全,尽快扑灭火灾,减少事故损失。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行政值班领导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9报警。

  2、单位领导或行政值班领导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通讯小组应当立即进行火警广播,指导师生疏散。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

  4、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选择合适的疏散路线,迅速地组织师生撤离事故现场。

  5、疏散引导小组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

  6、排险小组应当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并切断火区电源,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火势,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7、疏散小组应当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8、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9、警戒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并在校外路口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10、火灾扑灭后,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

  1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六、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防止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救治病人。

  1、发现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行政值班领导和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下命令停止食用并追回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警戒保卫小组立即在伙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保护现场以便事务调查。

  4、校医立即对有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进行医治,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5、委派学校领导、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学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

  6、立即上报教育局、镇教育办及卫生防疫站,并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调查工作。

  7、一旦发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停止伙房的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存所有食品及其原料。学校伙房工作人员应当留在学校,配合调查。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8、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七、触电事故应急程序1、发现触电事故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抢救触电者,并让在场人员打120求援,同时向行政值班领导和学校领导报告。2、触电解脱方法:(1)、切断电源。(2)、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3)、用绝缘工具切断带电导线。(4)、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注意:要预防触电者解脱后摔倒受伤。另外,以上办法仅适用于220/330V“低压”触电的抢救。对于高压触电应及时通知供电部门,采用相应的紧急措施,以免发生新的事故。3、医务人员到达前的现场抢救方法:(1)、触电者神智清醒,让其就地休息。

  (2)、触电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应仰卧,周围保持空气流通,注意保暖。

  (3)、触电者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维持血液循环;若呼吸、心脏全停,则两种方法同时进行。

  注意:现场抢救不能轻易中止,要坚持到医务人员到场后接替抢救。

  4、触电事故发生后,单位应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员应当引导医务人员快速进入事故现场。

  5、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待医务人员将触电者带离现场赴医院救治,事故调查和排险抢修工作完毕,现场已无事故隐患时,方可解除。

  6、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八、纵火事故应急程序

  1、立即启动放火、灭火预案进行扑救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2、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学校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3、如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立即组织围捕,关闭所有进出通道,并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

  4、如犯罪嫌疑人在逃并在可视范围内,立即组织围捕,捉拿嫌疑犯。

  5、灭火后,保护好现场、证人,在公安部门到来之前,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统计损失。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一、组织管理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经理店长副组长:安保组长成员:收银组长生鲜组长副食组长百货组长家纺组长安保人员领导小组对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总责,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第二责任人,各成员为具体负责人。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拟订突发事件防治方案,制定应急处置措施。2、指挥处置突发事件。

  3、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情况。4、调查或协助调查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等。二、日常预防1、禁止在仓库、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3、未经经理允许,不得将非超市人员带入办公室或仓库。4、员工应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及经理。5、员工应熟悉卖场和仓库灭火装置的位置,应熟悉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6、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7、禁止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8、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服从统一调度。9、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汇报。三、应急准备

  1、应急预案发布后,经理应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培训、签字备查并填写培训记录,确保员工熟悉自身的应急职责和具备应急能力。

  2、应急领导小组应确定所需的应急设施,并保证充足提供。要定期检查、测试这些设施以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应急设施包括:警报设施、应急照明、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通讯设备、消防通道等。

  3、应急领导小组应依据卖场布局合理绘制紧急疏散路线。

  4、应急领导小组应分别针对可能出现的各项突发事件组织一次演练,以检验和评估通信指挥、处理步骤、应急救援步骤、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设备、应急救援人员反应能力与职责等的安全可靠性。

  5、演练结束应对应急演练的结果进行评审,特别是对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急计划实施的效果进行评审,必要时修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与评审结果应予归档。

  四、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经理,应急领导小组全部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警应急预案

  1、如出现火警,要迅速判断火警的真假。2、在场领导迅速组织人员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如果火势较大无法扑灭,要迅速拨打“119”,告知火灾的具体位置。3、及时通知电工,做好电源的断电和送电准备工作。4、当班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把好各出入口,阻止顾客入内,防止坏人乘机打劫,并劝说附近的顾客迅速离场。5、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本部门内员工和顾客的疏散工作,会计、出纳和收银员要做好所有现金和帐目的转移,对在收银处等待结帐的顾客要劝说其离开。6、卖场员工要注意卖场内的顾客,劝说其退场,并要引导顾客从安全通道离开,同时要细心检查每一个角落,以防还有顾客在卖场内。自身也要做好撤退的准备。7、安保组要立即疏散卖场的顾客,积极参与现场灭火,客服要保证广播的畅通。8、门口安保人员要引导消防车进场。义务消防员要协助消防员做好灭火工作,并有义务协助消防查清火灾原因。9、疏散的员工要在门前广场集合,以便清点。(二)打架斗殴应急预案

  1、发现打架事件,保安人员要快速、及时制止,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并及时通知值班领导。

  2、如无法迅速控制事态,应拨打“110”,通知公安机关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对受伤人员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3、对有内部人员参加的打架事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上一级领导。安保人员及相关员工要保护好服务区财产及其他顾客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要及时疏散顾客。

  4、在员工中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善后工作,避免负面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三)人员受伤的应急预案

  1、超市有人受伤要及时通知在场的部门领导。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2、如是超市原因造成顾客受伤,要及时向顾客赔礼道歉,接受顾客的批评,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如不是超市的原因,也要根据人道主义做好各项工作。

  3、如是超市员工受伤,部门要做好受伤人员休息期间的顶岗工作。在员工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防止负面影响扩大。

  (四)漏水、防汛应急预案

  1、发现漏水,在场领导要迅速安排员工做好物资的转移工作。

  2、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排除漏水,疏通下水道切断水源。

  3、汛期来临之前,要做好下水道的检查工作,要加强值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防汛物资的准备。

  (五)偷盗应急预案

  发现偷盗者,员工应及时通知安保人员和部门主管,对情节较重或惯偷人员由安保人员将其扭送派出所。对夜间盗窃或者团伙盗窃要及时通知派出所或拨打“110”,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六)停电应急预案

  1、发生突发性停电,要及时通知部门主管。通知电工,排除停电故障,检查备用电源和应急照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2、收银员要保管好现金。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意外事件。安保人员要劝说想进入超市购物的顾客,向其说明情况。员工要注意来往人员,防止商品被盗,必要时进行清场。

  3、后台负责停电前后电脑的运行,保证来电后收银台的正常运转。

  4、各部门停电时要关掉有关设施的电源开关。

  5、如晚上停电,必要时,要做好提前清场的准备工作。

  6、电工要做好来电前的准备工作,使来电后的各项设施能够正常运转。

篇十二: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P>  编号:TQC/K745

  法院机关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整版

  Inordertoclarifytheobjectives,collectdataforqualityandquantity,pointandsurfaceanalysis,doagoodjobinfeasibilitystudy,putforwardsuggestions,andthroughacertainrangeofresourceswithstrictimplementation,achievethedesiredeffect.

  【适用制定规则/统一目标/规范行为/增强沟通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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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机关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执行方案资料适合用于为某明确的目标,广泛搜集各种资料和理论政策的依据,进行质与量,点与面的分析,做好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议方案,并通过一定范围内的资源配以严格的执行,达到预期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法院机关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社会各类矛盾日益突出,其中大量矛盾纠纷案件涌向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矛盾最后一道关口的人民法院,必将处于风口浪尖之上,一些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审判工作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严峻考验和挑战,为保障我院各项工作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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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有序地进行,迅速、及时、稳妥、有效地处置各种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避免或减轻这些事件给审判工作及社会形象所带来的影响,切实服从、服务于审判工作,全面保障和推进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编制依据为规范本院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能力,确保法院的安全稳定,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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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司法警察肩负着值庭、押解、传唤、送达、拘传、拘留、参与案件的执行、执行死刑等重要职责,其担负的任务具有“急、难、险、重”的特点,在完成任务过程中还具有多重性、危险性、突发性等因素存在,其工作性质、职能与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明显不同,具有特殊而鲜明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特征。各类突发事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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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按照是否由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而引发突发事件,可以将法院突发事件分为:人为性突发事件和非人为性突发事件两类,其中人为性突发事件在法院突发事件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人为性突发事件是指由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引发的事件。人为性突发事件之当事人有明确的行为目标,诸如在司法警察执勤活动中,人犯利用法警的工作疏忽或其他原因自杀、自残、行凶、脱逃;在司法警察执法过程中引发突发事件的行为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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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挑衅性语言蛊惑人群,或以过激的言行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闹事,以此来发泄心中的不满,从而达到私利的目的。具体来说,法院人为性突发事件主要发生在以下几种活动过程中:1机关保卫2、人犯押解3、法庭警卫4、人犯看管5、协助执行6、执行死刑等、7其他。

  (三)适用范围1、机关保卫:案件当事人或亲属不服本院判决,宣判后,拒不离开法庭,冲击审判席或办公、生活区域,采取纠缠、吵闹、抓扯等方式、围困和攻击法院工作人员,严重影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2、人犯押解: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押解途中跳车逃跑或其家属等人中途拦截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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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企图劫走被告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法庭内、上庭前、闭庭后的徒步押解过程中或上厕所时逃跑。

  3、法庭警卫:庭审中或从法庭到羁押室的途中,被害人家属攻击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哄闹法庭,不法分子携带爆炸物、管制刀具乘机闹事或企图劫走被告人。

  4、人犯看管:人犯在羁押场所中做出自杀、自残、行凶、脱逃等不法行为或以暴力威胁看管人员生命安全。

  5、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故意刁难、阻挠、殴打执行人员或执行法警,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将执法人员、公务车辆围困,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并公然与解救人员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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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执行死刑:押解死刑犯前往刑场途中,人犯家属等人堵车造成群众围观,其中混在群众中的不法分企图劫走死刑罪犯;死刑罪犯在法庭内、上庭前、闭庭后的徒步押解过程中或上厕所时逃跑。

篇十三: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P>  龙陵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积极防范与妥善处置人民法院工作中出现得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法院审判与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突发事件应对》、《中华人民共与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戒与武器条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重在疏导、防止激化”,“统一指挥、协调配合”,“临危不乱、果断处置”等工作原则.制定本预案。一、成立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王兴伟.副组长:副院长王家武、副院长刘兴荣、副院长罗华,党组成员杨永富、刘庆红、陈发寿.成员:杨朝华、余加传、段生良、庄春培、李锦文、黄永生、洪彩云、杨忠森.‫ﻫ‬二、、组织体系及职责‫(ﻫ‬一)应急组织机构‫ﻫ‬成立应急领导指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司法警察办公室。指挥长:院长担任,副指挥长:副院长担任,指挥长不在院时,由院长指定一名副院长担任指挥长。指挥中心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ﻫ‬二)组织机构下设组织1‫、ﻫ‬

  信息动态组

  调研室负责组织落实,负责人为组长.具体职责:事件发

  生后,根据指挥组指令,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与现场指挥人

  员搞好衔接,及时准确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将现场动态信

  息以电话或文字形式报现场指挥人员,同时,做好现场资料

  收集工作。‫ﻫ‬2、督察组

  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落实,纪检组负责人为组长.具体

  职责:对行动得落实、人员得到位情况、执行命令情况、执

  法人员遵守纪律、依法处置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3、后勤保障组‫ﻫ‬

  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办公室主任为

  组长.具体职责:负责车辆、器械调配、后勤保障工作,并与

  公安、武警等相关单位建立经常性联系,遇重大突发事件难

  以控制时及时向相关单位请求支援.

  4、处突行动组‫ﻫ‬

  根据实际情况与处突需要,为有效组

  织、调动警力及行动,本预案以法警大队与执行局为基础,

  实行行动编组,分为四个行动组,各行动组在接到预警命令

  后,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各行动组组长应迅速召集人员准备

  装备、警械、做好出警准备。

  第一行动组组长:法警大队队长,成员:法警队全体

  成员

  第二行动组组长:执行局局长,成员:执行局全体干

  警‫ﻫ‬

  第三行动组组长:立案庭庭长,成员:立案庭全体

  干警‫ﻫ‬第四行动组组长:政治处主任,成员:除上述三个行动组以外所有部门.三、具体应急处理措施‫ﻫ‬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应根据情况确定突发事件级别,通知相应得行动组进行处置行动,并立即调动应急组织下设机构开展相应得工作,同时各下设机构应根据指挥长得指令在规定得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现场信息动态组应迅速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事件得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判断,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长,根据指令向相关单位报告判断结果。‫(ﻫ‬一)判断为一般突发事件得(IV级),由现场处置部门得负责人负责,该部门全体人员为处突行动人员,需要增加警力,由该负责人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必须在10分钟内上报),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处突行动组参与行动,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其成员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基层法庭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得详细情况。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得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

  (二)判断为较大级别突发事件得(III级),由院长指定一名副院长负责。负责人必须在5分钟内报告突发事件指

  挥中心,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处突行动组参与行动,该部门全体人员必须参与处突行动,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其成员必须在5分钟内到位,基层法庭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得详细情况。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得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

  (三)判断为重大(II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得(I级),由院长负责,全院所有部门全部听从院长指挥,所有部门必须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得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因突发性事件滋衍其它事件发生,目前采取得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发展形势,需由多个单位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得,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及时上报区维稳办,由区维稳办视事态发展负责协调与指挥其它相关单位参与处置工作。‫ﻫ‬四、应急防范措施‫(ﻫ‬一)庭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值庭法警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押解、值庭组根据案情及被告人多少确定派警人数,各押解、瞧管、值庭组警力不足得,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领导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机动警力。

  2、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民事诉讼法》、《中

  华人民共与国行政诉讼法》,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确实需要法警值庭维护法庭秩序得,各庭室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沟通、协商视具体情况调配警力。

  3、庭审前应进行必要得安全检查,配备进行安检得法警与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检职责,必要时,可对出庭履行职务得律师、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进行有效证件查验与登记,并可视情况检查或留置寄存其随身携带得物品.对其携带得各类管制物品与危险物品,在确保没有危险得情况下,按管制物品寄存方式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对有疑点且具有一定危险性得危险物品,应先将携带人员控制,并及时报告大队长,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遇有冲击法庭等突发事件时,可在法警队领导得命令下依法履行法警职责,并根据当时情况得需要使用警械。

  4、法庭审理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值庭法警,对一名刑事被告人押解、瞧管、值庭不少于两名法警。各押解、瞧管、值庭小组警力不足得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警力。

篇十四: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P>  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

  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切实提升司法警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妥善,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态、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戒和武器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语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人名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制定本预案。一、处置原则(1)“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2)“重在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3)“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原则(4)“临危不乱、果断处置”的原则二、突发事件的界定(一)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提押、看管刑事被告人及庭审、执行、涉诉信访等审判执行环节中容易出现的刑事被告人逃跑,当事人自残、自伤或行凶、突发重病,当事人、旁听人员扰乱审判、接访秩序,被

  执行人围攻、殴打干警等突发情况;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妨碍审判和执行活动、危及法院安全,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情况。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的突发事件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执行死刑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民事、行政案件执行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涉诉信访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其他突发事件。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四级)、较大(三级)、重大(二级)、特别重大(一级)四个等级。三、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组织机构成立中级人民法院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司法警察支队办公室。总指挥由院长__担任,副总指挥由副院长__担任、司法警察支队长__担任。指挥中心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二)组织机构1、信息采集组组长:__成员:__、__具体职责:负责现场资料收集,车辆、器械调配、后勤保障工作,并与公安、武警等相关单位建立经常性联系,与重大突发事件难以控制及时向相关单位请求支援。事件发生后根据总指挥指令,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与现场指挥人员做

  好衔接,及时准确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将现场动态信息以电话或文字形式报指挥中心,同时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好现场资料收集工作。

  2、信访接待组立案二庭负责组织落实组长:__具体职责:掌握事件动态,及时准确提供各种决策信息;负责了解上访人员意向,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劝解工作。3、督察组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落实组长:__具体职责:对行动的落实、人员的到位情况、执行命令情况、执法人员遵守纪律、依法处置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4、执勤值班组组长:司法警察支队当班值班领导组员:当班值班司法警察如遇突发事件,立即对当前事态进行控制、疏导、处置、并迅速向应急指挥中心及信息采集组报告当前情况,并使用警用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前置处置、稳定态势。警用装备:对讲机1部、防刺服2件、防暴头盔2顶、防暴盾2个、警用执法记录仪1部、警用多功能腰带2副。5、处突行动组根据实际情况和处突需要,为有效组织、调动警力及行动,本预案以

  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和中院所在地(市、旗、县)司法警察大队为主,实行行动编组,分为四个行动组,各行动组在接到预警命令后,由总指挥临时调配,各行动组组长应迅速召集人员准备装备、警械、做好出警准备。

  第一行动组组长:__成员:__、__、__、__、__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命令,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处置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固定证据,对闹访闹事当事人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态扩大。警用装备:指挥车1辆、对讲机2部、防刺服6件、防暴头盔6顶、防暴盾6个、防暴棍6根、手铐5副、警绳5根、警用执法记录仪1部。第二行动组组长:__成员:__、__、__、__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命令,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处置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固定证据,划出警戒区,疏散群众,保证法官、检察官、律师及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控制现场秩序,必要时协助处突一组进行处置。警用装备:指挥车1辆、对讲机2部、防刺服5件、防暴头盔5顶、防暴盾5个、防暴棍5根、手铐5副、警绳5根、警用执法记录仪1部。

  第三行动组组长:__成员:__、__、__、__警用装备:指挥车1辆、对讲机2部、2支、防刺服5件、防暴头盔5顶、防暴盾5个、防暴棍5根、手铐5副、警绳5根、警用执法记录仪1部。第四行动组组长:__成员:__、__、__、__警用装备:指挥车1辆、对讲机2部、手枪2支、防刺服2件、防暴头盔5顶、防暴盾5个、防暴棍5根、手铐5副、警绳5根、警用执法记录仪1部。6、联防联动机制:应急指挥中心应与辖区公安机关建立联防联动机制,保持经常性联系,适时通报相关信息,遇有群体性信访或带有恐怖性质等突发事件,由应急指挥中心协调辖区公安部门要求支援、协同处置、严防事态扩大。四、具体应急处理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执法记录仪、手机登监控设备录音录像,固定证据,由事件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必须在5分钟内上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应根据情况确定突发事件级别,同志相应的行动组进行处置行动(中院处突行动组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基层法院处突行动组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调

  动应急组织下设机构开展相应的工作,同时各下设机构应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现场信息动态组应迅速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时间的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判断,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根据指令向相关单位报告判断结果。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时间的详细情况。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的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

  五、应急防范措施(一)民事,行政,执行工作,庭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确实需要司法警察值庭维护秩序的,个庭室领导应事先与司法警察支队领导沟通、协商视具体情况调配警力。2、庭审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进行安检的司法警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检职责,必要时可对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并可视情况检查或留置寄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对其携带的各类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在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按管制物品寄存方式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对有疑点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危险物品,应先将携带人员控制,并及时报告支队领导,以采取进一步措施。3、遇有冲击法庭等突发事件时,值庭司法警察控制现场使用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并及时报告应急领导指挥中心,由应急领导指挥中心调配处突行动组出警处置。4、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判过程中,司法警察应履行好维护法庭秩

  序、保护参与审判活动人员安全的职责。对违法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等,经警告、制止无效的,根据审判长的指令,司法警察可强行将其带离法庭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值庭司法警察难以控制的,及时报告支队领导调配警力解决。

  5、执行活动中,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围攻执行人员,参与执行司法警察应急时报告应急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调配处突行动组出警处置。

  6、应急指挥中心视当前突发事件情况,启动联防联动机制。(二)刑事审判工作庭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1、值庭司法警察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押解、看管、值庭组警力不足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中院司法警察支队统一调警。2、法庭审理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值庭司法警察,对一名刑事被告人押解、看管、值庭不少于两名法警。3、刑事案件开庭审判过程中,法庭秩序引起骚乱,值庭司法警察应根据审判长的指令予以制止,难以控制的,值庭司法警察应迅速将被告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带离骚乱现场,并及时报告应急指挥中心、由总指挥调配处突行动组警力制止骚乱,控制、维护法庭秩序,待法庭秩序恢复正常继续审理。4、对刑事案件的开庭,司法警察应重点防范刑事被告人的突发行为。对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等,经警告、制止无效的,根据审判长的指令,司法警察可强行将其带离法庭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值庭司法警察难以控制的,及时报告应急领导指挥中心调配警力解决。

  5、押解过程中,遇因囚车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故障时,押解司法警察应严密注视刑事被告人动向,迅速组织警戒,并及时报应急领导指挥中心与交通警察联系,或派车辆接应,将刑事被告人安全带离现场,

  6、遇刑事被告人家属或其他人员哄闹、拦阻囚车时司法警察一方面应尽快将刑事被告人与其他人员相隔离,防止其他人员借机劫夺刑事被告人或刑事被告人自己伺机脱逃,另一方面,及时报告应急领导指挥中心派警接应,处突行动组迅速赶到后,对相关人员提出警告,警告无效后可将带头人员强制带离现场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遇有武装劫持刑事被告人的,处突行动组可依法使用武器,情节严重难以制止的,由应急领导中心向相关部门报告,请求公安、武警、消防、医院给予支持和配合,尽量控制事态的发展,消除社会影响,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7、遇有刑事被告人押解、看管过程中,刑事被告人发病、自伤、自残的,应及时制止并迅速报告应急领导指挥中心派警处置,并根据情况联系有关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检查救治过程中,司法警察应加强看管及现场警戒。

  8、应急指挥中心视当前突发事件情况,启动联防联动机制。(二)机关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1、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机关内部加强值班制度,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一旦有情况发生,司法警察值班人员应电话报告司法警察支队领导,在应急人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值班人员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果断、冷静地控制住事态的发展,待应急人员到位后,交由应急人员处理。

  2、正常工作时间,有人数众多的群体或个别可疑人员进入本院,应及时上前进行盘问,做好详细的登记和记录,对其随身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确实可疑并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及时报司法警察支队领导请示应急领导指挥中心派警处置。

  3、值班司法警察应于每日下班后对机关内部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自行处理的及时报支队领导协同有关部门处理。

  4、非工作时间有人进入办公区域,或长时间在办公区域周围徘徊,值班保安应主动上前进行盘问,经盘问确实可疑的,应责令其离开。并及时报知法警支队领导;如系询问有关案件情况、交纳、领取有关法律文书或办理有关事务的,可劝其上班时间来办理,如系紧急事务的,也可帮其联系相关庭室工作人员予以办理。

  5、对涉法涉诉上访。无理缠诉和闹访的当事人,值班司法警察应随时掌握当事人的动向,并将情况通报支队领导,以便提前做好准备,掌握主动权。

  6、处突行动组应在稳定当事人情绪的情况下积极配合相关庭室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经说服教育仍继续闹访的,甚至发生更为严重后果的,如爆炸、行凶、自残、自杀、跳楼等情况时,处突行动组应采取果断措施,主动出击,在现场设置警戒隔离,疏散围观群众,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通知情报信息组录像取证,在控制事态发展的同事报告应急指挥中心。

  7、遇有群体性事件、重大突发事件,事态确实无法控制时,要尽量

  稳定当事人的思想情绪,由应急指挥中心向相关部门报告,请求公安、武警、消防、医院给予支持和配合,尽量控制事态的发展,消除社会影响,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三)纪律要求1、在岗司法法警不论现从事何种工作,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开机,接到预警命令必须无条件服从,按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就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一致,果断处置。上班期间或因公出差,下班和节假日期间外出的,事先应报告支队领导,以便领导掌握情况。2、若有突发事件,接到应急预警命令后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脱履行司法警察职责。如无故不到位、不服从命令、散步消极思想,影响事件处理等情况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3、坚决贯彻逐级上报制度,避免私有处置,盲目处置的情况发生,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由司法警察支队或院机关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4、各行动组成员要熟知工作任务,熟悉处置方法,认真做到执勤到位,保障到位,报告到位,联系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5、全体司法警察必须规范着装,文明履职,统一行动,令行禁止,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六、健全保障机制(一)加强司法警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结合人民法院各类突发事件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培训工作,适时开展规模演练活动,提高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

  (二)加强警用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更新、添置科技含量较高的警用装备。

  (三)形成激励机制。对于处置突发事件中成绩突出的干警,应给予精神和物质上奖励。

  七、附则(一)本预案适用于__中级人民法院。(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成立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组长:院长王兴伟。副组长:副院长王家武、副院长刘兴荣、副院长罗华,党组成员杨永富、刘庆红、陈发寿。成员:杨朝华、余加传、段生良、庄春培、李锦文、黄永生、洪彩云、杨忠森。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组织机构成立应急领导指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司法警察办公室。指挥长:院长担任,副指挥长:副院长担任,指挥长不在院时,由院长指定一名副院长担任指挥长。指挥中心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二)组织机构下设组织1、信息动态组调研室负责组织落实,负责人为组长。具体职责:事件发生后,根据

  指挥组指令,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与现场指挥人员搞好衔接,及时准确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将现场动态信息以电话或文字形式报现场指挥人员,同时,做好现场资料收集工作。

  2、督察组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落实,纪检组负责人为组长。具体职责:对行动的落实、人员的到位情况、执行命令情况、执法人员遵守纪律、依法处置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3、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具体职责:负责车辆、器械调配、后勤保障工作,并与公安、武警等相关单位建立经常性联系,遇重大突发事件难以控制时及时向相关单位请求支援。4、处突行动组根据实际情况和处突需要,为有效组织、调动警力及行动,本预案以法警大队和执行局为基础,实行行动编组,分为四个行动组,各行动组在接到预警命令后,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各行动组组长应迅速召集人员准备装备、警械、做好出警准备。第一行动组组长:法警大队队长,成员:法警队全体成员第二行动组组长:执行局局长,成员:执行局全体干警第三行动组组长:立案庭庭长,成员:立案庭全体干警第四行动组组长:政治处主任,成员:除上述三个行动组以外所有部门。三、具体应急处理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应根据情况确定突发事件级别,通知相应的行动组进行处置行动,并立即调动应急组织下设机构开展相应的工作,同时各下设机构应根据指挥长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现场信息动态组应迅速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事件的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判断,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长,根据指令向相关单位报告判断结果。

  (一)判断为一般突发事件的(IV级),由现场处置部门的负责人负责,该部门全体人员为处突行动人员,需要增加警力,由该负责人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必须在10分钟内上报),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处突行动组参与行动,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其成员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基层法庭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的详细情况。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的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

  (二)判断为较大级别突发事件的(III级),由院长指定一名副院长负责。负责人必须在5分钟内报告突发事件指挥中心,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处突行动组参与行动,该部门全体人员必须参与处突行动,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其成员必须在5分钟内到位,基层法庭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的详细情况。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的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

  (三)判断为重大(II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I级),由院长负责,全院所有部门全部听从院长指挥,所有部门必须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

  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的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因突发性事件滋衍其它事件发生,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发展形势,需由多个单位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的,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及时上报区维稳办,由区维稳办视事态发展负责协调和指挥其它相关单位参与处置工作。四、应急防范措施

  (一)庭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1、值庭法警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押解、值庭组根据案情及被告人多少确定派警人数,各押解、看管、值庭组警力不足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领导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机动警力。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确实需要法警值庭维护法庭秩序的,各庭室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沟通、协商视具体情况调配警力。3、庭审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配备进行安检的法警和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检职责,必要时,可对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并可视情况检查或留置寄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对其携带的各类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在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按管制物品寄存方式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对有疑点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危险物品,应先将携带人员控制,并及时报告大队长,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遇有冲击法庭等突发事件时,可在法警队领导的命令下依法履行法警职责,并根据当时情况的需要使用警械。4、法庭审理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值庭法警,对一名刑

  事被告人押解、看管、值庭不少于两名法警。各押解、看管、值庭小组警力不足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警力。

  5、司法警察应履行好维护法庭秩序、保护参与审判活动人员安全的职责,对刑事案件的开庭,法警应重点防范刑事被告人的突发行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判过程中,对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等,经警告、制止无效的,根据审判长的指令,法警可强行将其带离法庭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值庭法警难以控制的,及时报告大队长调配警力解决。

  6、刑事案件开庭审判过程中,法庭秩序引起骚乱,值庭法警应根据审判长的指令予以制止,难以制止的,值庭法警应迅速将被告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带离骚乱现场,并及时报告法警队领导调配机动警力制止骚乱,控制、维护法庭秩序,待法庭秩序恢复正常继续审理。

  7、押解过程中,遇因囚车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故障时,押解法警应严密注视刑事被告人动向,迅速组织警戒,并及时报领导与交通警察联系,或派车辆接应,将刑事被告人安全带离现场。

  8、遇刑事被告人家属或其他人员哄闹、拦阻囚车时司法警察一方面应尽快将刑事被告人与其他人员相隔离,防止其他人员借机劫夺刑事被告人或刑事被告人自己伺机脱逃,另一方面,及时报告领导派警接应,接应法警迅速赶到后,对相关人员提出警告,警告无效后可将带头人员强制带离现场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遇有武装劫持刑事被告人的,法警可依法使用武器,情节严重难以制止的,由院领导向相关部门报告,请求公安、武

  警、消防、医院给予支持和配合,尽量控制事态的发展,消除社会影响,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9、遇有刑事被告人押解、看管过程中,刑事被告人发病、自伤、自残的,应及时制止并迅速报告法警队领导并根据情况联系有关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检查救治过程中,司法警察应加强看管及现场警戒。

  (二)机关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1、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机关内部加强门卫和值班制度,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一旦有情况发生,法警值班人员应电话报告法警大队领导,在应急人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值班人员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果断、冷静地控制住事态的发展,待应急人员到位后,交由应急人员处理。2、正常工作时间,有人数众多的群体或个别可疑人员进入本院,应及时上前进行盘问,做好详细的登记和记录,必要时对其随身物品进行强制检查。经检查确实可疑并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强制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及时报法警队领导请示院领导进行处置。3、值班法警应于每日下班后对机关内部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自行处理的及时报大队长协同有关部门处理。4、非工作时间有人进入办公区域,或长时间在办公区域周围徘徊,值班法警应主动上前进行盘问,经盘问确实可疑的,应责令其离开。并及时报知法警队领导;如系询问有关案件情况、交纳、领取有关法律文书或办理有关事务的,可劝其上班时间来办理,如系紧急事务的,也可帮其联

  系相关庭室工作人员予以办理。5、对涉法涉诉上访、无理缠诉和闹访的当事人,值班法警应随时掌

  握当事人的动向,并将情况通报法警队领导,以便提前作好准备,掌握主动权。

  6、现场处置组应在稳定当事人情绪的情况下积极配合相关庭室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经说服教育仍继续闹访的,甚至发生更为严重后果的,如爆炸、行凶、自残、自杀、跳楼等情况时,需采取强制措施的,现场处置组应采取果断措施,主动出击,在现场设置警戒隔离,疏散围观群众,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通知情报信息组录像取证,在控制事态发展的同时报告院领导。

  7、遇有群体性事件、重大突发事件,事态确实无法控制时,要尽量稳定当事人的思想情绪,由院领导向相关部门报告,请求公安、武警、消防、医院给予支持和配合,尽量控制事态的发展,消除社会影响,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三)纪律要求1、在岗法警不论现从事何种工作,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开机,接到预警命令必须无条件服从,按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就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一致,果断处置。上班期间或因公出差,下班和节假日期间离开保山外出的,事先应报告法警队领导,以便领导掌握情况。2、若有突发事件,接到应急预警命令后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脱履行法警职责。如无故不到位、不服从命令、散布消极思想,影响事件处理等情况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坚决贯彻逐级上报制度,避免私自处置,盲目处置的情况发生,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由法警队或院机关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

  4、干警必须规范着装,文明履职,统一行动,令行禁止,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五、健全保障机制

  (一)加强司法警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结合人民法院各类突发事件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培训工作,适时开展规模演练活动,提高法警大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根据任务需要,不断加强法警大队的队伍力量,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

  (二)加强警用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更新、添置科技含量较高的警用装备。

  (三)形成激励机制。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成绩优异的干警,应给予精神和物质上奖励。

  六、附则(一)本预案由司法警察大队负责解释。(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其实行。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人民法院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人民法院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妨碍审判和执行活动、危及法院安全,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情况。

  第三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的突发事件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执行死刑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民事、行政案件执行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涉诉信访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其他突发事件。

  第二章工作机制第四条各级人民法院成立应急领导小组。院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法警队队长担任副组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分队;组织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定期组织召开突发事件专题会议。第五条制定应急预案。重点对人民法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职责分工、制度建设、勤务保障以及应急程序和内容进行部署和规范。第六条成立应急分队。应急分队设在法警队,法警队应在处理好各项职能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制度,保证应急设施、武器装备、警用车辆等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遇重大突发事件时迅速出警。第七条建立预测预警制度。各业务庭(局)对即将开庭或执行的案件应进行事故苗头分析,发现问题提前向法警队通报;法警队在执行保障任务之前应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熟悉执行场所的环境,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保障方案,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第八条建立调警制度。在执行重大保障任务中遇警力不足情形时,上

  一级法院可向所辖法院发出调警令,基层法院法警队可向上一级法院法警队申请调用警力;调警的程序和调警令按照《人民法院调动使用司法警察暂行规则》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建立外部联系。与当地公安、武警等相关单位建立经常性联系,遇重大突发事件难以控制时,应及时向相关单位请求支援,防止事态发展和损害结果进一步扩大。

  第三章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第一节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第十条安全检查(一)庭审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应配备必需的安全检查设备,配齐司法警察安全检查人员。(二)司法警察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对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应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对其他参加庭审活动的诉讼参与人、第三人和旁听人员,在进行证件查验和登记的同时,应进行人身和随身物品的检查。(三)防止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未经允许携带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进入法庭。对所携带的限制物品按规定登记、寄存后,上述人员方可进入。对携带可疑物品的,应进行询问。(四)防止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携带枪支、刀具以及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管制、危险物品进入法庭。对所携带的管制物品,予以收缴;对查出的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在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按限制物品寄存方式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对有疑点的管制和危险物

  品,应先将携带人员控制,以采取进一步措施。(五)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审判区的人员,经劝阻

  和警告无效后,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必要时可临时关闭安检场所。(六)安全检查工作中遇重大突发事件,司法警察可在必要时依法使用

  警械,法警队领导应迅速到达现场指挥处置,应急分队根据需要迅速出警。以下审判、执行死刑、民事执行、行政执行、涉诉信访工作以及其他情况中遇重大突发事件均适用此条。

  第十一条法庭审判(一)审判法庭的安全防范设施应符合《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的要求。(二)应根据法庭审判活动的类型、规模、诉讼参与人的数量等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值庭司法警察;对于刑事案件的开庭,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押解司法警察,对一名刑事被告人的押解不少于两名司法警察,对一名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押解应达到三名司法警察的要求。(三)司法警察应履行好维护法庭秩序、保护参与审判活动人员安全的职责;对于刑事案件的开庭,司法警察应重点防范刑事被告人的突发行为。(四)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判过程中遇下列突发情况时,司法警察应依法采取措施:对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经警告、制止无效后,可强行带离法庭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对情绪激动、行为失控,谩骂或污辱审判人员、诉讼参与人的。经警

  告无效后可采取强制措施。遇双方当事人厮打的情形,应迅速采取措施制止,经警告和制止无效

  后,可采取强制措施。遇一方当事人行凶、挟持人质等情形,应保护人质安全,并迅速采取

  措施将其制服,收缴其凶器和其他危险物品。遇当事人或旁听人员因情绪激动突发疾病的情形,应及时送医救治,

  或协助病人家属做好救助工作。(五)刑事案件法庭审判过程中遇下列突发情况时,司法警察应依法采

  取措施:遇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以及旁听席出现哄闹、骚乱

  等情形时,值庭司法警察应迅速制止,制止无效后,可强行带离法庭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押解司法警察应严密监控刑事被告人,防止其借机脱逃,并禁止无关人员接近刑事被告人。

  对行凶、脱逃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被告人,要迅速采取措施将其制服,收缴其凶器和其他危险物品,同时加强对其他刑事被告人的看管;在采取其他措施不能制止脱逃行为的情况下,可鸣枪警告,仍不能制止的,可依法使用武器;对已经脱逃的刑事被告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采取有效的追击手段,协助公安机关将其缉捕归案。

  对实施自杀、自伤等行为的刑事被告人,要及时制止其自杀、自伤行为,收缴其持有的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对已经发生伤害后果的,应首先控制刑事被告人,然后对其进行救治。

  对突发疾病的刑事被告人,应根据刑事被告人发病的情况及其症状,

  请医护人员积极进行检查和救治,必要时请示院领导同意后,将刑事被告人送往医院诊治;在送往医院途中和检查、救治过程中,司法警察要加强看管及对现场的警戒,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第十二条提押与还押、看管(一)应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羁押室、指挥车、囚车以及警械和武器,以满足不同类型或同案犯分别看管、押解和重大案件被告人一人一车、一人一室的要求;禁止使用没有安全防范设施的羁押室看管刑事被告人,禁止使用带故障的囚车执行押解任务;提押与还押、看管均应按规定比例配备司法警察。(二)提押与还押、看管过程中遇下列突发情况时,司法警察应依法采取措施:遇刑事被告人行凶、脱逃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时,处置措施参照法庭审判中第十一条第五款中的相同情形。遇刑事被告人在囚车或羁押室内自杀、自伤或伤害其他刑事被告人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将其制服,收缴其持有的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并将其单独关押;对已经发生伤害后果的,应首先控制刑事被告人,然后向法警队领导报告,根据指令对其进行救治。遇刑事被告人实施串供行为时,司法警察应及时制止,提出警告,并将其分别押解或看管,必要时应对其身体进行检查,收缴可能用于串供的物品。(三)提押与还押过程中遇下列突发情况时,司法警察应依法采取措施:

  遇囚车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故障时,司法警察应严密注视刑事被告人动向,迅速组织警戒,并及时与交通警察联系;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难以在短时间内处理,应及时向法警队领导报告,请求派车接应,紧急情况下可临时征用社会车辆,将刑事被告人及时带离事故现场。在转移刑事被告人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刑事被告人的看管及现场的警戒,防止刑事被告人脱逃及其他意外事件发生。

  遇刑事被告人家属或其他人员哄闹、拦阻囚车时,司法警察一方面应尽快将刑事被告人与其他人员相隔离,防止其他人员借机劫夺刑事被告人或刑事被告人伺机脱逃,另一方面应对相关人员提出警告,警告无效后可将带头闹事者强制带离现场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抢夺枪支或武装劫持刑事被告人时,经警告无效后,可依法使用武器,迅速控制事态,抓获犯罪分子。

  对押解途中刑事被告人突发疾病的,应及时向法警队领导报告,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送当地公安医院或就近医院进行治疗。在检查、救治过程中,司法警察要加强看管及警戒。

  (四)看管过程中遇下列突发情况时,司法警察应依法采取措施:遇刑事被告人哄闹或谩骂看管人员、其他刑事被告人时,经警告无效后,可采取强制措施并将其单独关押,并严密监控刑事被告人的行为。对看管过程中刑事被告人突发疾病的,应根据刑事被告人发病的情况及其症状,请医护人员积极进行检查和救治,必要时请示院领导同意后,将刑事被告人用囚车送往医院诊治;在检查、救治过程中,司法警察要加强看管及对现场的警戒。第十三条送达

  (一)法警队应根据法律文书所涉及案件的内容,提前分析、研究送达任务的复杂程度,合理派出警力。

  (二)在送达工作中遇以下突发情况,司法警察应依法采取措施:遇被送达人拒绝接收法律文书的情形,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被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说服教育仍然拒收的,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留置送达。遇被送达人及其家属谩骂送达人员或哄闹时,应说服教育并对其进行劝告,必要时与被送达人及其家属所在单位取得联系,争取他们协助送达;对不听劝阻、妨碍公务的人员,应采取处置措施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遇被送达人对送达人员实施暴力行为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制止其行为,收缴其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同时向法警队领导报告,根据指令执行。遇送达人员被围困限制自由的情形,应积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并指出此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劝说无效的,应迅速向法警队领导报告,请求派警力支援。第二节执行死刑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第十四条应按照《人民法院刑场建设标准》的要求,建立能够用于枪决和注射执行所需的固定刑场,刑场内应设立除执行人员以外无关人员不允许靠近的警戒线;应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指挥车、囚车以及其他警用装备,配足担负警戒、押解、执行任务的司法警察。第十五条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应在执行现场担任指挥员工作;

  法警队领导应参加从押解到执行以及善后处理全过程的执行活动,保证发生问题及时指挥处置。

  第十六条遇有下列突发情况时,担负执行死刑任务的司法警察应依法采取措施:

  遇死刑犯行凶、脱逃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时,处置措施参照本规则中

  第十一条第五款中的相同情形。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抢夺枪支或欲劫持死刑犯时,处置措施参照本规则中第十二条第三款中的相同情形。遇囚车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故障时,司法警察应严密注视死刑犯的动向,立即组织警戒,迅速将死刑犯转移到备用囚车。在转移死刑犯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死刑犯的看管及现场的警戒,防止死刑犯脱逃及其他意外事件发生。遇死刑犯家属或其他人员围堵囚车时,应及时向组织指挥的领导报告,一方面警告、劝阻围堵人员,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死刑犯,防止劫持和脱逃。经劝阻无效后,按指挥员的命令迅速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遇死刑犯家属或其他人员哄闹、冲击执行现场时,应加强现场警戒,对带头闹事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向公安机关报警。第十七条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应当停止执行的情形时,现场指挥员应命令暂停执行,指挥司法警察迅速将死刑犯押解至羁押场所进行看管,并立即向院长报告,根据指令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死刑犯抵抗执行时,现场指挥员应果断指挥司法警察将其制服,并采取措施将死刑犯迅速执行。

  第十八条对枪决或注射执行所用的枪支、弹药和药品等应事先进行认真检验,并留有备份,以防发生意外;如在执行过程中因枪支、药品等原因导致执行无法完成时,执行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指挥员应指挥后备执行人员补位执行或更换备份药品。

  第三节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活动中的突发事件第十九条保证司法警察充分履行职能,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应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配备相应数量的司法警察。第二十条遇有下列突发情况时司法警察应依法采取措施:遇被执行人对执行有抵触情绪,不予配合时,应主动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遇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应依据有效法律文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密切监视被执行人动态,防止发生意外事件。遇被执行人暴力抗法时,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控制和束缚,收缴其持有的凶器及其他危险物品,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遇群体哄闹、冲击执行现场时,经劝阻、警告无效后,应对带头哄闹、冲击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第二十一条当执行现场不具备强制执行条件时,为避免行凶、爆炸等行为发生而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应先予撤离;如撤离受阻,应迅速向法警队领导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援助。第四节涉诉信访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第二十二条应将接访区域与办公区域分离,接访区域应设立安全检查设备,凡进人人员一律接受安全检查。第二十三条司法警察应依法处置在立案办公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

  件:遇上访人员寻衅滋事、打砸、破坏公共财产或侮辱、威胁、殴打信访

  工作人员时,司法警察应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发现上访人员携带危险物品时,司法警察应立即控制来访人员,责令其交出危险物品,抗拒交出的,应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收缴,并协助接访人员对其进行劝导,经劝导无效的,应对其予以警告、训诫,仍不接受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发现上访人员携带爆炸、放射性等自身无法处置的危险物品时,司法警察应立即控制上访人,并迅速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置。

  遇上访人员企图自杀、自伤时,司法警察应果断制止其行为,收缴其用于自杀、自伤的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并协助接访人员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已经造成伤害后果的,司法警察应协同相关部门人员将上访人员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并注意做好善后劝导工作;对出现死亡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注意保护好现场,固定、保存证据,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四条遇不明身份的人或上访群众在法院门前围攻法院人员、拦截法院车辆或冲击法院大门等情形时,司法警察应立即向法警队领导报告,应急分队迅速前往现场,劝解和制止不法行为,并迅速查明闹事者的身份和意图。对于确有正当要求的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认真接待,慎重处理;对无合理要求且不听劝阻者,报院领导批准后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第五节其他突发事件第二十五条法院的重要区域、重点部门应安装监控系统,实行全天候

  的监控;应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和执勤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第二十六条发生卷宗材料、涉密文件、载体丢失或被盗事件时,案发部门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展开调查。

  第二十七条发生枪支弹药被盗事件时,案发部门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迅速指挥司法警察布置警戒线,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追查。

  第二十八条办公区域发生火灾、爆炸时,应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应急分队迅速赶到现场,撤离易燃易爆物品,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灭火,抢救枪支、弹药、档案、重要文件等。发生水灾、地震等其他自然灾害时,应急分队应立即警戒重点目标,迅速疏散人员,救护伤员,抢救重要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损伤和财产损失。

  第四章健全保障机制第二十九条加强司法警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应结合人民法院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工作,适时开展模拟演练活动,提高司法警察灵活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根据任务需要,不断增强司法警察队伍力量,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第三十条加强警用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更新、添置科技含量较高的警用装备、通讯工具和各种防范基础设施。第三十一条形成激励机制。对担负处置突发事件任务较重的司法警察,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值勤津贴、特殊补助、伤亡抚恤金等相关待

  遇。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成绩突出的,应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十五: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P>  龙陵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避免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积极防备和妥善处置人民法院工作中浮现旳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戒和武器条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避免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拟定了“避免为主、防控结合”,“重在疏导、避免激化”,“统一指挥、协调配合”,“临危不乱、坚决处置”等工作原则。制定本预案。一、成立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王兴伟。副组长:副院长王家武、副院长刘兴荣、副院长罗华,党构成员杨永富、刘庆红、陈发寿。成员:杨朝华、余加传、段生良、庄春培、李锦文、黄永生、洪彩云、杨忠森。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组织机构成立应急领导指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司法警察办公室。

  指挥长:院长担任,副指挥长:副院长担任,指挥长不在院时,由院长指定一名副院长担任指挥长。指挥中心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二)组织机构下设组织1、信息动态组

  调研室负责组织贯彻,负责人为组长。具体职责:事件发生后,根据指挥组指令,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与现场指挥人员搞好衔接,及时精确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将现场动态信息以电话或文字形式报现场指挥人员,同步,做好现场资料收集工作。2、督察组

  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贯彻,纪检组负责人为组长。具体职责:对行动旳贯彻、人员旳到位状况、执行命令状况、执法人员遵守纪律、依法处置等状况进行现场督察。3、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负责组织贯彻,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具体职责:负责车辆、器械调配、后勤保障工作,并与公安、武警等有关单位建立常常性联系,遇重大突发事件难以控制时及时向有关单位祈求增援。4、处突行动组

  根据实际状况和处突需要,为有效组织、调动警力及行动,本预案以法警大队和执行局为基本,实行行动编组,分

  为四个行动组,各行动组在接到预警命令后,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各行动组组长应迅速召集人员准备装备、警械、做好出警准备。

  第一行动组组长:法警大队队长,成员:法警队全体成员

  第二行动组组长:执行局局长,成员:执行局全体干警

  第三行动组组长:备案庭庭长,成员:备案庭全体干警

  第四行动组组长:政治处主任,成员:除上述三个行动组以外所有部门。三、具体应急解决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应根据状况拟定突发事件级别,告知相应旳行动组进行处置行动,并立即调动应急组织下设机构开展相应旳工作,同步各下设机构应根据指挥长旳指令在规定旳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等基本处置工作。现场信息动态组应迅速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事件旳严重限度进行初步判断,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长,根据指令向有关单位报告判断成果。

  (一)判断为一般突发事件旳(IV级),由现场处置部

  门旳负责人负责,该部门全体人员为处突行动人员,需要增长警力,由该负责人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必须在10分钟内上报),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处突行动组参与行动,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立即召集本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其成员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基层法庭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旳具体状况。同步,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旳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

  (二)判断为较大级别突发事件旳(III级),由院长指定一名副院长负责。负责人必须在5分钟内报告突发事件指挥中心,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处突行动组参与行动,该部门全体人员必须参与处突行动,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立即召集本构成员立即赶往现场(其成员必须在5分钟内到位,基层法庭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须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旳具体状况。同步,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旳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

  (三)判断为重大(II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旳(I级),由院长负责,全院所有部门所有听从院长指挥,所有部门必须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同步,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各应急组织旳下设机构做好准备开展工作。因突发性事件滋衍其他事件发生,目前采用

  旳应急救援能力局限性以控制发展形势,需由多种单位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步参与处置旳,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及时上报区维稳办,由区维稳办视事态发展负责协调和指挥其他有关单位参与处置工作。四、应急防备措施

  (一)庭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1、值庭法警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押解、值庭组根据案情及被告人多少拟定派警人数,各押解、看守、值庭组警力局限性旳,可根据具体状况由部门领导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机动警力。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理旳确需要法警值庭维护法庭秩序旳,各庭室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沟通、协商视具体状况调配警力。3、庭审前应进行必要旳安全检查,配备进行安检旳法警和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检职责,必要时,可对出庭履行职务旳律师、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并可视状况检查或留置寄存其随身携带旳物品。对其携带旳各类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在保证没有危险旳状况下,按管制物品寄存方式解决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对有疑点且具有一定危险性旳危险物品,应先将携带人员控制,并及时报告大队长,以采用进一步措施。遇有冲击

  法庭等突发事件时,可在法警队领导旳命令下依法履行法警职责,并根据当时状况旳需要使用警械。

  4、法庭审理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值庭法警,对一名刑事被告人押解、看守、值庭不少于两名法警。各押解、看守、值庭小组警力局限性旳可根据具体状况由部门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警力。

篇十六: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P>  人民法院应急预案

  人民法院应急预案主动防范和妥当处置人民法院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戒和武器条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重在疏导、防止激化',"统一指挥、协调协作',"临危不乱、果断处置'等工作原则。制定本预案。一、突发事件的界定和分级(一)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提押、看管刑事被告人及庭审、执行、涉诉信访等审判执行环节中简单出现的刑事被告人逃跑,当事人自残、自伤或行凶、突发重病,当事人、旁听人员扰乱审判、接访秩序,被执行人围攻、殴打干警等突发状况;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损害司法权威、阻碍审判和执行活动、危及法院安全,需要实行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状况。(二)突发事件的分级根据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殊重大四个等级。

  1、一般突发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洁,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私财产、人身安全和办公秩序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个别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只需要本单位人员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2、较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冗杂,仅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公私财产、人身安全、和办公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但只需要相关部门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3、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十分冗杂,对辖区内的公私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办公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需要区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4、特殊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特别冗杂,对全区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殊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需要县维稳组办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组织机构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应急领导指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司法警察办公室。指挥长:布会·乌塔(院长),副指挥长:波拉提(副院长),指挥长不在院时,由副指挥长负责。指挥中心成员为全体法警和法院应急小分队。(二)组织机构下设组织

  1、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具体职责:负责车辆、器械调配、后勤保障工作,并与公安、武警等相关单位建立常常性联系,遇重大突发事件难以掌握时准时向相关单位请求支援。

  2、法警大队依据实际状况和处突需要,为有效组织、调动警力及行动,由指挥长临时调配,法警队长应快速召集人员预备装备、警械、做好出警预备。

  3、应急小分队由法院执行局、立案庭等庭室年轻干警组成,由指挥长统一调配。

  三、具体应急处理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准时上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应依据状况确定突发事件级别,通知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置行动,并马上调动应急组织开展相应的工作,同时应依据指挥长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掌握现场、抢救等基础处置工作。(一)推断为一般突发事件的由现场处置部门的负责人负责,该部门全体人员为处突行动人员,需要增加警力,由该负责人上报应急指挥中心,由指挥长临时调配处突行动组参加行动,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需马上召集本组成员马上赶往现场。处突行动组组长必需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的细致状况。同时,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马上调动相关部门做好预备开展工作。(二)推断为较大级别突发事件的,由指挥长临时调配法警大队参加行动,该部门全体人员必需参加处突行动,法警队长必需马上召集

  本组成员马上赶往现场。法警队长必需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件的细致状况。

  (三)推断为重大或特殊重大突发事件的院长指挥,由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马上调动法警大队做好预备开展工作。因突发性事件滋衍其它事件发生,目前实行的应急救援能力缺乏以掌握进展形势,需由多个单位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时参加处置的,由法院准时上报县维稳办,由县维稳办视事态进展负责协调和指挥其它相关单位参加处置工作。

  四、应急防范措施(一)庭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1、值庭法警应根据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押解、值庭组依据案情及被告人多少确定派警人数,各押解、看管、值庭组警力缺乏的,可依据具体状况由部门领导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机动警力。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的确需要法警值庭维护法庭秩序的,各庭室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沟通、协商视具体状况调配警力。3、庭审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配备进行安检的法警和设备,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安检职责,必要时,可对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诉讼参加人、旁听人员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并可视状况检查或留置寄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对其携带的各类管制物品和危急物品,在确保没有危急的状况下,按管制物品寄存方式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对有疑点且具有肯定危急性的危急物品,应先将携带人员掌

  握,并准时报告大队长,以实行进一步措施。遇有冲击法庭等突发事件时,可在法警队领导的指令下依法履行法警职责,并依据当时状况的需要使用警械。

  4、法庭审理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根据规定配备值庭法警,对一名刑事被告人押解、看管、值庭不少于两名法警。各押解、看管、值庭小组警力缺乏的可依据具体状况由部门领导应事先与主管领导协商统一调配警力。

  5、司法警察应履行好维护法庭秩序、爱护参加审判活动人员安全的职责,对刑事案件的开庭,法警应重点防范刑事被告人的突发行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审判过程中,对违背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诉讼参加人、旁听人员等,经警告、制止无效的,依据审判长的指令,法警可强行将其带离法庭或实行其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值庭法警难以掌握的,准时报告大队长调配警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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