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预案集锦19篇

设备安全预案第1篇一、总则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安全预案集锦19篇,供大家参考。

设备安全预案集锦19篇

设备安全预案 第1篇

一、总则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导则》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事故的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3.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二、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救援组织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组成。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是XX市特种设备一般、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负责在特种设备出现一般以上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参与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组由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广安质监局牵头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相关技术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

援专家

市级配合部门

区市县

XX市

市救援领导小组

现场指导协调组

特种设备事故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市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质监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质监工作的副秘书长

广安质监局局长

成员: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总工会、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由广安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

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广安质监局:负责接受事故报告,提出应急救援处置建议,按照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实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2)市政府应急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3)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参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及警戒,加强事故区域内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5)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6)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7)市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工作。

(8)市监察局:负责对相关单位及主要领导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到位情况、工作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应急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疗;
指定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鉴定转移。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1)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总工会: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3)广安电业局:负责事故现场电力的供、断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
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

(2)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演练,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隐患,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预警建议;
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信息资源系统;
指导和督促相关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3)负责协调落实救援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
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损害情况;
组织事故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办理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场指导协调组及职责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时启动本预案,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赴事故现场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组组长和成员由救援领导小组确定。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在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提供发生事故设备的基础数据;
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提出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
提供专业救援机构和抢险器材物资资源信息,供现场救援领导小组调动。

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广安质监局成立XX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分析等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相关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预防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属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3)及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本单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4)及时办理使用登记,保证特种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信息监测与报告

全市特种设备监测网络及监测点分为三个层次:即各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企业)、各区市县质监局、广安质监局,各基层监测网点应定期逐级上报监控信息。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至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分析研究,提出监测意见,对可能引发一般以上事故的异常信息,立即上报市政府。

企业对其拥有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信息、实施监控的技术手段、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及时报告各级质监局;
对处于异常状态的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各级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预警行动

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

(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4)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各级质监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必要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四、应急响应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启动本预案。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业主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报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事故发生单位获知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报告电话:0826-****。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

(2)事故发生后,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尽快核实情况,并在2小时内报告本级和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启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市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

(4)移动式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业主应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质监部门报告,事发地质监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地质监部门。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

(5)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特种设备种类;
事故发生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分级响应程序

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当地救援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应当带领职能部门人员立即赶往出事地点,及时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参与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分级响应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发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市、县政府两级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点,成立现场指挥部,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指挥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经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工作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特种设备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和有关企业配合、支援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尽快对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提出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2.在不影响应急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3.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设备的类型和特性,提出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迅速对事故发生场所周围的其他特种设备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尽快确定这些特种设备是否有发生进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2)事故发生企业的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包括管理人员);

(3)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4)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5)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校验记录和报告;

(6)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特种设备三个月内的操作记录和巡查记录,特别是事故发生前一周内的操作和巡查记录;

(8)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9)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现场处置工作要求

1.对事故危害、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进行初始评估。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

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设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4.抢救受伤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5.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

6.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毁坏。

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事发地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事发地政府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各级质监部门牵头,会同安监、监察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较大事故由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一般事故由广安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新闻发布

市救援领导小组是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已恢复正常生活。

五、保障措施

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交通和通信保障

(1)广安质监局建立与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市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物资、装备储备,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2)广安质监局组织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情况。

(3)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防护器材、应急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

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技术储备与专家保障

(1)广安质监局负责建立全市特种设备专家组,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保障。

(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XX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和制订本企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监督检查

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依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六、后期处置

善后处理

(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规划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4)事故救援结束后,当地政府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事故调查报告

(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事故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确定事故隐患是否消除、周围环境污染、火灾隐患是否基本消除,对疏散人员能否返回提出意见,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救援领导小组。

(2)需要对事故、受事故影响的设备和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试验及鉴定时,由事故调查组确定与事故各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负责。

(3)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4)市救援领导小组适时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附则

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本区市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安全预案 第2篇

1。工地潜在事故危险评估

施工电梯是近些年随建筑施工发展而逐渐完善的施工机械,因目前种类较多尚没定型,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常常发生事故。

项目部针对以上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编制应急准备及响应预案,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应保证能够迅速做出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2。应急行动小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2.1: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孙以新

副组长:
蔡林、杨玉明、吴志方

成员:
杨发全、郭强、林国雄、陈文阳、谢谦、唐天庆、张晓青、袁华玖

2.2项目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通信组,警戒组,疏散组,应急器材供应组,抢险组。

1。通信组

组长:杨发全

成员:唐天庆、谢谦

主要任务:发生事故第一时间通知项目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小组成员,对外联络,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等。

2。警戒组

组长:陈文阳

成员:
保安成员

主要任务: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避免闲杂人员围观、监视事故发展情况等。

3。疏散组

组长:
林国雄

成员:
保安成员

主要任务:组织人员撤离、安排疏散路径、方向,引导救护车、消防车等进入现场等。

4。应急器材供应组

组长:张晓青

成员:陈建成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器材的发放、管理及维护工作。

5。抢险组

组长:袁华玖

成员:
张显健、张晓青

主要任务;
指挥人员抢救伤员或物资等,急救员对伤员进行必要处理,电工负责现场照明、安全用电管理。

2.3应急小组职责

1.全体成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

2.认真学习和熟练执行应急程序。

3.服从上级指挥调动。

4.改造和检查应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能及质量。

5.组织队员搞好模拟演练。

6.参加本范围的各种抢险救护。

3.应急行动程序通则

3.1应急小组成员应牢记分工,按小组行动。

3.2应急小组成员在接到报警后,10分钟内各就各位。

3.3通信组负责接听事故汇报,并负责通知所有应急小组成员。

3.4根据事故情况报相应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如下:

(1)治安消防:

负责人:
**

联系电话:****x

重大事故: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紧急医疗电话

急救电话;
120

常用电话:6078479

火警:119

匪警:110

交通肇事:112

4.施工电梯使用发后事故时应急预案

(1)、加强协调配合。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严格督促各作业层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小组成员之间要互相配合,加强协调。

(2)、设立设备管理专人管理制度。施工电梯的稳定性、制动性及钢丝绳的磨损程度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应急

领导小组汇报检查结果。

(3)、搞好安全防护工作。在高空吊装作业范围内,设置吊装禁区,禁区内加设两层防护网,禁区内的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穿软底鞋,车辆驾驶员禁止违章开车。

(4)、发生紧急情况后,由值班领导紧急通知应急小组组长,小组组长紧急召集本小组成员带上必要的抢救工具、设备赶到出事地点。

(5)、若出现触带电事故,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现场医疗人员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治。

(6)、若出现高空坠物伤人、机械伤人或高空坠落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视伤者的受伤程度,对其进行简单的现场包扎止血后,立即派车将伤者送附近医院救治,同时与120急救中心联系。

(7)、若设备刹车失灵,领导小组应立即疏散线路范围内的施工人员,并用现场存放的材料对线路进行适当的封堵。

(8)、施工电梯倾倒,领导小组应立即疏通道路,对伤者进行现场紧急包扎后,立即将伤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拨打120急救,然后与深圳市技术监督局联系,对设备进行抢修后并进行技术鉴定,达标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9)、本预案也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设备安全预案 第3篇

为保证本单位生产顺利进行,预防机电设备突发故障影响日常工作,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本着思想重视、制度严明的目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1、应急措施

(1)各站任何人发现机电设备突发故障,应立即报告本站站长。

(2)接报告后,各站站长负责调派本站电工、车辆应急。

(3)本站电工有正当理由无法立即赶赴现场时,该站长应向其他站长提出援助,无法达到要求时,可向工程股提出协调要求。

(4)本站车辆有正当理由无法立即赶赴现场时,该站长应向所部调度人员请求调车,无法达到要求时,可向办公室提出协调要求。

(5)办公室、工程股无法协调各自的工作时,应立即报告所长。

(6)供电设备的检查维修。任何机电设备都离不开电,所以专职电工必须保证供电电源的可靠性。我单位供电为单电源供电,市电停电,就必须尽快发动柴油发电机。日常工作中,专职电工必须保证按规定维修保养及保持机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应。

(7)变压器的检查维修。变压器在运行中,专职电工要定期进行检查,通过仪表、保护装置及各种指示信号等设备了解变压器的运行状况。日常工作中,专职电工应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如下项目:油枕内和充油套管内油面的高度(油面的高度应在油表刻度1/4~3/4以内),封闭处有无渗油现象。通过温度计检查变压器上层油温,一般不应超过85~90℃。变压器的声响是否正常。绝缘套管有无破损、裂纹等。冷却装置运行情况。检查一、二次母线是否过紧过松,接头接触是否良好、不过热。呼吸器是否畅通,硅胶吸潮是否已饱和。瓦斯继电器有无动作。变压器是否良好。

2、责任分析

(1)报告不及时,属当班班长的责任。

(2)接报告后,各站站长未及时调派本站电工、车辆应急,属站长的责任。

(3)接站长通知后,各站电工、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立即赶赴现场,属该电工、驾驶员的责任。

(4)站长发出调车要求后,所部调度人员未及时调车或无法调车时又未及时上报,属所部调度人员的责任。

(5)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未能妥善协调好各自的工作,又未立即报告所长,属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的责任。

(6)平时未按规定对供电设备、变压器等进行维修保养,未保证机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应,致使机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电工负主要责任,工程股股长负领导责任。

7)平时未按规定维修保养,致使车辆不能及时救急,驾驶员负主要责任,办公室主任负领导责任。

(8)站长、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的手机无故关机,致使突发事件不能顺利解决,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9)电工、驾驶员的传呼机无故关机或未及时回机,致使突发事件不能顺利解决,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3、事后总结

(1)小型事件发生的次日,各站、办公室、工程股应将事件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涉及本部门的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告所长。

(2)大型事件发生的当时和突发事件引起事故的时候,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报告所长,次日,各站、办公室、工程股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涉及本部门的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告所长。

(3)发生事件的股、室、站负责人在事件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所属单位、部门大力宣传,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设备安全预案 第4篇

为了有效防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争取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后的伤害和损失,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火灾、地震、食物中毒、传染病、校舍倒塌、交通事故、大型集会、外出活动、溺水、有毒气体、触电、校园暴力等。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设立校长室为应急指挥办公室,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何卡林

副组长:何富强、王佑萍

成员:赵永平、严伟华、范亮、李玉琼、费益秋、杨介昆、田宗华、李小平、邓腾佼、杨才金罗明成、赵永明、李勇、牟明海、刘洪英、及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副班主任),各专用教室负责人。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本预案,明确应急办法和措施。

2、出现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并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和预案规定迅速部署抢救工作,力争将灾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尽快向高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上报灾情,寻求帮助。

3、对事故灾害可能危及的周围人员或物资要及时组织疏散。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报告制度

1、实行首问制。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报告人,有责任在控制事态的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何卡林校长。

2、出现重大事故学校应急指挥办公室必须立即报告高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并在6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经济损失情况。报告由何富强执笔。

3、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全力组织抢救。

四、重大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时,学校应急指挥办公室要立即拨打119火警,110报警,120急救电话。同时根据不同类型火灾,由事故应急总指挥统一部署,采用正确灭火方案,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师生。

2、发生大风暴雨、洪水灾难,班主任要将学生迅速集中到二层楼以上教室统一照看,严禁学生在室外活动。

3、发生地震灾难,如时间允许,迅速将学生疏散到内操场这一空旷地带,疏散时,全体行政人员要分别到各年级维护秩序,全体教师要立即分别到各自的班级楼层的楼梯处,两步一位教师维护秩序。如果时间来不及,上课教师应迅速组织学生躲在桌子下面,待稍平稳后立即撤出教室,到内操场集中。待确定无危险后,迅速组织学生回教室上课或放学回家。

4、发生学生饮食中毒事故时,应马上拨打镇卫生院电话,后再拔120急救电话,同时根据中毒的症状及特点,迅速组织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要保护好事故区域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同时报告高县教育局。

5、发生传染性疾病事故,要及时通知高县疾病防控中心,学校做好自身的防护后要马上切断传染途径,对传染源实施隔离、监护或送到定点医院诊治。同时对与传染源有过密切接触的人也要实施隔离观察。在防止传染性疾病过程中,教师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

6、发生工程建设、校舍安全事故,学校要拨打120急救,110报警电话(或沙河派出所电话:5210034),并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抢险工作。校舍坍塌事故还要及时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寻找遇难者和幸存人员。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7、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如发生交通事故,先行脱险的人员应拨打沙河派出所交警电话5210034和120急救电话,随及对伤员进行施救,并注意保护好事故的现场同时。

8、在组织大型集会和课间操的集合和解散时,值周教师要守护在楼梯口,防止因踊挤而发生踩伤事故。但如果发生这一事故,教师要在全力抢救伤者的同时,马上有序地疏散学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同时拨打120救护电话和中心医院电话,及时救护。

9、外出活动发生意外,要及时拨打沙河派出所电话报警,拨打120请求救护。

10、发生溺水事故,严禁学生下水施救。要立即组织会游泳的教师下水救助,救出后要马上做人工呼吸,抢救后立即送医院。

11、发生触电事故,对触电的人员禁止用手拉,要立即用木条等绝缘体将电线挑开,如情况严重,要马上做人工呼吸救助。同时拨打120救护电话。

12、发生有燃气体爆炸事故和有毒气体泄露的场所,应急指挥办公室要立即拨打119火警,110报警,120急救电话救援,同时要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护、人员疏散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3、发生校园重大人身伤害事故时,第一到场人要首先控制事态,然后通知应急指挥办公室及时拨打110报警,拨打120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并妥善保存现场痕迹和证物。

14、实验课发生重大事故时,学校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如是化学危险品事故还要做好事故区域警戒和人员疏散,防止事故扩大。学校还要通知卫生部门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防止危害蔓延。

15、出现危险性游戏、玩具事故,学校首先要拨打120救护电话,对危险性游戏马上制止,并将其危险物品没收,追查玩具的来源。

五、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负责人:何卡林

抢险组:何富强、严伟华、范亮、邓夏、莫冠华、李勇刚、张超。

抢救伤员组:赵永平、李玉琼、费益秋、欧泽超、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

疏散小组:王佑萍、张超、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张超、陈冲、谭波、王佑权、王怀德

善后处理组:王佑萍、赵永平、严伟华、李玉琼、费益秋。

后勤保障组:赵永平、严伟华。

六、事故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七、防范监控

为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学校将进一步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监控和及时消除,从而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八、其他事项

1、本方案未尽事宜,在实施的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时进行补充。

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设备安全预案 第5篇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大型起重吊装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生产负责人

安全员:

各专业工长:

技术员:

质检员:

值勤人员:

值班电话:

大型起重吊装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大型起重吊装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机关每年进行一次按大型起重吊装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了并加强日常管理。

二、应急响应

1、防大型起重吊装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各专业工长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有理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外包队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协助副项目经理做相关辅助工作。

2、发生大型起重吊装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副项目经理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现场抢救。

4、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设备安全预案 第6篇

1.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2.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炼铁厂的特种设备分类有: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电动葫芦.蒸汽包.空气储气罐.氮气储气罐。

3.预警机制

3.1各车间、科室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3.2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3.3各车间,科室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各车间、科室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5各车间.科室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3.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3.9厂设备科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
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公司机动部和厂领导。

3.10各车间、科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特种设备应急措施

4.1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措施

4.1.1挖掘机、叉车举升货物到高空后如发生不能放下故障后,司机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如短时间内故障处理不好,应用隔离带将其隔离。

4.1.2如需到铲斗下处理故障,则应用支架将铲斗架好,人员才能进入铲斗下检修。

4.2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4.2.1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要沉着冷静,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特别是吊运高温金属液体的吊车发生突发事故后,吊车工应尽力控制铁(钢)包不倾倒.脱落。(具体操作按分预案操作)

4.2.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5.电动葫芦事故应急措施

5.1电动葫芦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等电力恢复或设备处理完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5.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6.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措施。

6.1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

设备安全预案 第7篇

一、危险性分析及相应控制措施:

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起重吊装作业有造成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

1、无吊装方案或方案未报批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吊装作业无方案或方案未批准不得开工;

2、吊装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3、构件就位后未采取固定措施摘钩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构件就位后,应立即将拉杆和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摘钩。

4、疲劳驾驶操作、精力不集中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合理调整工休时间,杜绝疲劳驾驶;

5、吊车力矩限位器、行程限位器等不灵敏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落实设备日检、巡检责任制,及时检修,确保设备状况良好;

6、超载、超限或吊装不明重量的构件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七禁止”“十不吊”规定;

7、斜拉、斜吊或吊地下埋设的物件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七禁止”“十不吊”规定;

8、恶劣天气从事吊装作业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规定;

9、起重臂下停留、行走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规定;

10、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带护品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

11、钢丝绳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516条规定;

12、卡环质量缺陷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515条规定;

13、起吊物件不设溜绳起重伤害一般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523条规定;

14、构件倒运未放稳搁实或支撑不牢导致物体打击,控制措施是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531条规定;

15、酒后作业起重伤害一般禁止酒后从事吊装作业;

16、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作业导致高空坠落,控制措施是禁止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从事吊装作业;

17、在起吊构件上放置工具、用品等引起物体打击,控制措施是禁止在起吊构件上放置其他物品;

18、手拽脚蹬未稳固的构件引起高空坠落,控制措施是构件就位时不得用手拽或用脚蹬构件;

19、绑扎不牢、绑点不准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起吊前应检查绑扎是否符合要求;

20、钢丝绳与水平面的夹角小于30度,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绑扎钢丝绳与构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21、两台吊机抬吊时动作不协调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两机抬吊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分配合理,吊重小于单机起重量的80%;

22、起吊后运行速度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重物起吊或降落速度要均匀;

23、吊车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够导致触电事故,控制措施是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1.2条规定;

24、使用裂纹、变形的吊钩、吊环引起车辆伤害,控制措施是班前检查及时更换。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组成、职责分工

工程项目经理部成立应急预防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现场总指挥),设立应急办公室室及联系电话,并成立现场抢救组、报警组、后勤组,分别明确人员组成及各自职责。

组长:全面领导应急预防小组的工作,总体协调各部门在紧急应变中的分工协作和响应中的统一指挥调度,对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调配。

应急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科,办公室主任为安质科科长,具体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由现场抢救组、报警组和后勤组组成。

现场抢救组: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及财产的现场抢救,在医护人员到达之前,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紧急救护。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将伤员送至安全地点。

报警组:负责事故发生后拨打急救电话,人员紧急疏散和清点工作,并引导急救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向其介绍情况,协助紧急救护。

后勤组:负责应急响应中的财力、物力的调配,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负责协助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项目经理部、公司及地方有关部门。

2、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
伤亡人数;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简要经过;
已经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

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领导小组组长和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实施应急救援,公司治安部门赶赴事故现场,与当地有关部门一起搞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因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和财产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保留痕迹和物证。

四、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有:

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和救援人员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确保组织的有效落实。

按照任务分工和事故的性质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指挥通讯、救护、抢修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各队按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一次,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常识教育。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和互救工作。

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分公司不分昼夜,只要施工,事故现场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有人值班。

(2)检查制度,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及器具保管情况。分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

五、具体实施

(一)、责任分工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报警、指挥义务救援队员组织人员疏散并疏通道路、迎接救援车辆;
负责、组织义务救援队员救助;
施工员、安全员负责组织义务队员在相关队伍、部门的配合下根据预案实施救助并保护好现场;
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现场工作人员疏散、人员紧急救助、通知医院急救。

(二)、发现事故,报警阶段

1、主要报警方式:使用电话或其它方式向分公司和地方部门报告;

2、向120报警主要内容:

(1)、报警人部门电话号码、姓名或身份;

(2)、事故发生的地点、部位;

(3)、人员伤势大小情况。

(三)事故处理:

确认事故后,应立即做到:

1、现场人员迅速运用既有预案进行救援,并将实情报告给公司负责人;

2、工地负责人采用多种形式同与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事件、事故的进展情况;

3、如人员伤势严重,应立即向120报警,通知就近医疗急救准备救助,指派专人在主要道口迎接救助车辆;

(四)、人员疏散、伤员救助阶段

确认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发出疏散命令,义务救援队员应立即通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疏散。

1、人员疏散及伤员救助

(1)派出一名义务救援队员组织有关人员沿安全指示方向疏散;

(2)阻止人员进入有危险的场所;

(3)相关人员疏散到就近安全地带集合,由作业队对疏散出来的工作人员逐一清点并上报分公司;
医院救护人员及作业队疏散出来的人员随时准备救护伤员;

2、事故救援

(1)在场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管理人员迅速组织救援,根据人员伤势情况决定是否向“120”报警。

(2)作业队义务救援队员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立即按照指挥人员启动的救援预案进行救援;

救援的原则:一是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的原则;
二是先控制、后救援的原则;
三是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设备安全预案 第8篇

1.总则

目的

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使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做到依法科学、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较大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界定依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事故分级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应急指挥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市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实际,指挥长可抽调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指挥部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的主体,配合国家、省指挥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跨县区界的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由市指挥部协调指导组建联合应急指挥部。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协调保障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工作组。各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可吸收县(市、区)级指挥部人员和救援人员参加。

3.风险监测与防控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变化,通过对风险表征指标的观测,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管控,对列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测。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舆情监控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化平台,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存在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实时跟踪。建立动态监管网络,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检验机构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风险预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较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和解除预警。

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应急准备。当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解除预警。

5.应急处置与救援

信息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事故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经济损失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受社会公众、相关单位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级指挥部上报的相关信息。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确认后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发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先期处置包括:

(1)抢救遇难、遇险人员。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3)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范围、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4)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的特性,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及时有效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危害、气象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按规定设立工作区域,包括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6)做好扩大应急准备。

应急响应

特种设备事故市级响应根据事态严重程度与事态需要设定一级、二级、三级3个响应等级。

响应终止

在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评估,直至环境符合安全要求标准,消除次生、衍生灾害可能发生的隐患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确认危害消除,经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市级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评估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动用的应急资源、应急处置情况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核实应急处置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做好响应终止后的相关工作。

7.预案解释、修订与实施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安全预案 第9篇

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快速、有序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2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
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维稳办、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市项目促进中心、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警戒保卫组、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物资供应、善后处置、维稳处置、宣传报道9个组,其主要职责是:

2.3.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由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实施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3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

2.3.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实施工作由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卫生院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5环境监测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测设施,及时对有毒有害物质给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实施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牵头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和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6物资供应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或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7善后处置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
组织开展事故单位及其所在乡镇、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动态。

2.3.8维稳处置组: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消除事故可能导致的稳定隐患,防止死伤者家属过激行为发生。由市维稳办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9宣传报道:负责引导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2.4.1指挥部职责

2.4.1.1发布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4.1.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4.1.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4.2办公室职责

2.4.2.1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协调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

2.4.2.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在指挥部领导的安排下,完善应急预案;

2.4.2.3配合上级部门抓好事故调查、处理的协调工作;

2.4.2.4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2.4.2.5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4.3通讯联络

见附件《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

3.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3.1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3.1.1立即将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市委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长报告。

事故应急上报和联络电话和传真

市委应急办电话和传真:****

市政府应急办(市防灾减灾局)电话:****x传真:****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传真:****x

3.1.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1.2.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3.1.2.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1.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1.2.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1.3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3.2事故现场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记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指挥部及下设各组有关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2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要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3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4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
医药公司要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
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配合工作。

4.5发改、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下,要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其它事项

5.1本《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5.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5.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无理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所在地党政一把手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设备安全预案 第10篇

一、总则

1为加强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监视,贯彻落实公司相关文件精神,保障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自动化设备安全应急预案与故障处置措施。

2本方案针对一炉一机运行情况制定。

二、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原则

1。成立“自动化设备安全应急处理小组”,负责本厂自动化设备及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主要职能:根据全厂自动化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安全、稳定生产。

2。工作原则

确保设备安全原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确保全厂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应急处理

1、在主设备正常运行中出现自动化设备故障,如不需主设备停运的,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需要主设备停运的,应上报市调,停运相关主设备后进行处理。

2、在主设备故障时发生自动化设备故障,应在保证设备安全的情况下保证厂用电,退出自动化设备进行手动的分合闸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参见事故保厂用电措施)。

设备安全预案 第11篇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事故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承压设备)事故处理预案如下: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台锅炉、台压力容器、只气瓶、类压力管道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承压设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锅炉缺水、超压、汽水共腾、锅炉熄火、炉膛爆炸、受热面管爆破、燃气锅炉的回火脱火、燃油燃气锅炉火灾、压力容器超温、超压、泄漏、异常变形、异常振动等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
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一)、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锅炉使用部门对承压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落实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二)、组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承压设备使用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救援措施;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副组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三、预防与应急措施

(一)、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二)、定期对承压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承压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报警:

1、承压设备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承压设备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总经理和部门领导报告。

3、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即时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应急联络机构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地址:

(三)、成立临时承压设备事故指挥部:

由总经理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总经理为指挥长。

(四)、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五)、疏散和救护:

1、切断受影响电源,做好消防和防毒准备,防止泄漏的易燃易暴介质爆炸;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本单位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六)、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清涂炉内燃料。

2、如爆炸:首先清涂炉内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发生第二次爆炸。

3、如泄漏:封闭泄漏现场、将泄漏设备与周围相连系统断开;
堵塞泄漏部位,将设备内介质倒入备用容器

(七)、安全警戒:

1、加工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小组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五、事后处理

1、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六、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我单位各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三)、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结识员工学习、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安全预案 第12篇

一、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有效预防、及时救援。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下称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三、建立组织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四、成立队伍,明确分工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专业分队。分别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分队;
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应急救援分队。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2、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五、发生事故立即报告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还应报告公安(110)、消防(119)、医院(120)和当地人民政府以求得紧急救助。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六、现场组织采取措施

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严重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查明设备情况,调集车辆、通讯工具、抢险器材,拟定处置对策。

2、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应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点,拟定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协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2)采取妥善的措施,保护好发生事故设备的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等有关资料。

(3)加强现场警戒保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进入现场人员应履行有关登记手续,防止故意破坏现场。

(4)为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改变现场状况时,必须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5)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态。

(6)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的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七、工作要求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公安、消防、医院等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2、及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民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并组织好单位停产和人员物资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设备安全预案 第13篇

一、锅炉采用自然循环,回水由供暖系统中的循环水泵送往锅炉,并由回水总管分一支通往省煤器。经省煤器的回水加热后进入锅炉热水出口后的混水器内,热水混合后送至热网。

二、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兰州分公司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及储安科、综合办、业务科、服务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组成。

总指挥:(经理)

副总指挥:(副经理)

成员:

2、应急组织机构由消防灭火组、抢险抢修组、物资供应组、交通运输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协调组等7个小组组成。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检查督促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事故状态下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

4、应急职责

(1)总指挥: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作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消防灭火组(杨军、赵鑫泰、赵常态):发生重大火灾或其它重大突发事件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火灾扑救或应急抢险。

(4)抢险抢修组(张倩、朱庆刚、宋哲、严国林、叶体强、龚卫国、顾旭有):应急状态下,扑救火灾、设备维修、设备复位,制定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物资供应组(徐大文、叶玉生、王蔚林):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如设备零配件、工具、沙袋、铁锹、消防泡沫、水泥、防护用品等。

(6)交通运输组(韩生辉):负责交通车辆的保障。

(7)安全警戒疏散组(李世德):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
实行交通管制,保证现场道路畅通;
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
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8)医疗救护组(宋宝斌):负责联系医疗机构;
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
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9)通讯联络协调组(王宏伟、米庆军):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兰州分公司北滩油库锅炉发生爆炸时,启动该套应急程序。

四、应急程序

(一)报警

1、当兰州分公司北滩油库锅炉发生爆炸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找就近的电话,拨打北滩油库报警电话****x,以及油库报警电话****x,向消防值班人员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等事故概况。

2、通过电话向应急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汇报事故情况。

3、事故如发生在夜间或节假日,报警人员向行政值班人员报警,由行政值班人员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

应急联系电话一览表(略)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联系电话:(略)

(二)接报

1、消防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总指挥、副总指挥为接报人员。

2、接报人员应问清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问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
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做好电话记录。

(三)组建救援队伍

1、应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到达事故现场。

2、应急领导小组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起本组的工作人员及抢险装备,然后赶往事故现场,向现场总指挥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灾害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

(四)设立临时指挥部及急救医疗点

1、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选择有利地形设立现场指挥部及医疗急救站。

2、各救援队伍尽可能靠近现场指挥部,随时保持与指挥部的联系。

3、指挥部、各救援组、医疗组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悬挂旗帜,方便救援人员和伤员识别。

(五)抢险救援

进入现场的各支救援队伍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救援工作。

1、现场指挥部:尽快开通通讯网络;
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救援方案;
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
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着火源控制

消防人员穿着消防服进行火灾扑救,如果火势过大,就将着火点分割,分片进行扑救。

(六)现场警戒

1、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七)现场医疗急救

1、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就应与兰化医院、兰炼医院联系,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

2、医疗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

3、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4、送医院时作好伤员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触电急救、油气中毒急救、烧伤急救、外伤处理见附件。

(八)疏散撤离

1、事先设立安全区域。

2、警戒疏散组组织和指挥引导污染区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设备安全预案 第14篇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院长

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小组

(二)职责:

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现场协助副组长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制订技术措施。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成立应急技术处理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4),组长由院指定的人员担任,成员3~5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建立当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5)。

5、院办公室、各设区所、站综合室:负责接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院内部处置资源的调配,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协助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统一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二、接报警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本院所有人员:本院所有人员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特殊情况下,可同时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本院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压制事故报告。

2、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通讯联络方式见附件6)。

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
设备名称;
事故类别;
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对于由于情况紧急,事故详情未及时了解的,各有关部门应在上报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证实、了解,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补充续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设区市所、站综合室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由各设区市特检站综合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联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并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与检查。对重特大事故,立即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二)基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事故技术处理;
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到现场时,应当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严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发生事故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实施事故现场紧急处置。应本着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严防事故(污染)扩散的原则。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开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根据设备和事故特点,对事故是否可能进一步扩大作出初步判断。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确定事故相关的特种设备,调阅相关设备资料、信息;
检验检测报告,并根据需要,提供设备使用介质的相关技术资料。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处置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后,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汇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查明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对于重特大事故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定。对一般性事故和严重事故,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特种设备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8、9、10、11、12、13、14、)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特大事故,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协调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为确定事故等级、协调、指挥处置事故提供技术保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用做好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同时,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技术处置措施,协助开展事故处置。

5、对于罐体泄漏等可能导致严重次生灾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员撤离的建议。对发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的,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措施,处置泄漏。组织消防人员灭火和对发生泄漏的气、液体进行消毒或稀释,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压力容器及其周边受影响的压力容器,进行喷淋降温。

6、建议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如设备应急堵漏等。

7、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介质排放、泄压等技术措施;
对可倒换的,将事故设备及波及的其它隐患设备内部介质倒换至安全可靠设备之中,对于可移动的设备(如联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气瓶),在经有关专业人员判定可以移动后,组织具有安全防护知识和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将设备移至可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8、根据介质毒性,提出预防和处置中毒的建议;
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向现场人员(包括处置人员)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护知识。

9、提出需要动用社会力量(人员、装备、车辆等)的建议;

10、对抢险中的专业技术操作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抢险工具的选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组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五)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专业操作人员(抢险队伍)、专业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高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事故处置技能和实践操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三、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措施

1、电梯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

2、起重机械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8);

3、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9);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氯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四、预案管理与修订

(一)本预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更新。

(三)本预案按照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安全预案 第15篇

1.前言

为适应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装机容量逐年快速增加,单机容量也大幅提高,目前中国已有许多单机容量600MW、800MW、1000MW的超大型火电机组大规模建设。大容量机组的本体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设备的外形尺寸和零部件重量大幅度增加,这些变化对工程建设而言都是新的挑战,特别是超高、超长、超重大型设备的吊装,已成为超大容量机组工程建设施工中的难点、重点。能否解决好大型设备的安全吊装这一难题,关键是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也是确保发电厂工程建设安全的重中之重。

火力发电厂安装中,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设备吊装一般包括:锅炉钢架(大板梁)、锅炉汽包、除尘器、发电机定子、变压器、汽轮机本体、加热器、除氧器、除氧水箱、脱硫吸收塔及GGH等设备的吊装。为保证电力建设工程中大型设备吊装过程中的安全,需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吊装事故实行有效控制,保证人员、设备、机械的安全,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本文结合实际,阐述了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但愿对类似工作会有所帮助。

2.潜在错误隐患

2.1方案性错误

一般是由于方案编制者的经验不足,计算有误,方案审批者也没能把好关等原因导致方案选择错误。施工时如果采用错误的吊装方案,必然会造成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使施工过程无法正常进行,还可能会引发无法想象的严重事故。

2.2吊装过程的错误

由于吊装方案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工具使用不当、起重指挥不当、起重机司机误操作,都会产生吊装过程的错误,引发机毁人亡的严重事故。

3.安全措施

3.1培训人员

制定大型设备吊装方案的专责工程师,必须有很好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现场经验。由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负责,在设备吊装开始前由专责工程师对设备吊装施工的人员进行起重吊装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主要施工步骤、安全措施等培训。培训后必须经过书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3.2配备资源

(1)人员:从事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工人、操作起重机械的司机、起重指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2)机械:用于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3)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全部落实,达到技术方案要求。

3.3措施实施

3.3.1吊装方案的制定

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设备吊装,应由负责施工的专责工程师编制,专业工程师审核,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批准的吊装方案。吊装方案制定应作调查研究,结合现场的实际,参考同类工程成熟的施工经验,征求施工人员的意见。特别重大的设备吊装。必要时可向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咨询,可制定两个以上的吊装方案,经由专家汇审,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较,从中选择出一个执行。

3.3.2办理安全作业票

凡是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得进行吊装工作。

3.3.3遵守事项

应绑牢起吊物。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对吊起的重物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起吊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抬吊同一重物时。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

用一台起重机的主、副钩抬吊同一重物时,其总载荷不得超过当时主钩的允许载荷。起重机在工作中如果遇机械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如果起重机发生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除排险人员外,任何人严禁进入危险区;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时,应经核算,利用构筑物时,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工作。

3.3.4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必须贯彻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实施吊装。交底执行会签制度,大型设备吊装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交底,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业主、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发生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没有执行施工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各级领导人负责。

3.3.5检验试验

在大型设备吊装中,凡使用自行设计或委托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设计,自行制作或委托有关的厂家制作的构件作为主要吊装措施,在吊装措施设置完成,设备正式起吊前,均应作负荷试验。如条件限制。不能作负荷试验,需经起重专业总工程师批准。

负荷试验一般应模拟正式起吊过程进行全程试验。负荷试验的载荷,应大于设备的起吊重量1.2倍。负荷试验不宜直接采用设备本身。

4.应急预案

4.1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专门的应急领导组织结构,做到项项吊装应急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

4.2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发生紧急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组织机构成员或组长及项目部应急组相关成员报告,亦可根据紧急事态情况直接报告地方相关救援机构。吊装队应急组长必须立即向项目部应急组报告,并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项目部应急组相关成员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向项目部应急组副组长或项目部应急组组长报告,报告后不得离开现场,应组织人员进行救援。项目部应急组组长、副组长根据现场紧急事态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地方救援机构,同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机构报告。公司应急组组长根据事态情况协调和部署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公司救援组有关成员赶赴现场指挥协调。

4.3应急资源配备

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办公室必须设置固定电话,应急组成员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应急图,应以视觉方式向全体员工展示撤离路线、紧急出口的.位置以及其它关键设施的位置。在大型吊装设备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识牌。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禁止非该项目施工人员进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配备足量急救药品,备置救护车与其它医疗救助设备。

4.4培训与演练

培训演练计划表

培训演练实施。力学基础知识、起重机常识、应急处置方法及事故发生时的信息传递、安全规章制度、各种紧急事故处理的一般知识采取集中培训。专责工程师、工区专责安全员具体讲课,培训不少于20课时。培训后必须经过书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5.结束语

电厂建设中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从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安全投入、教育培训、隐患治理、事故查处等多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故和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对于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大型设备吊装安全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方向迈进,是大有裨益的。开展危险点的分析与预控,加强过程监督、检查、控制和纠正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电厂建设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从而把安全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设备安全预案 第16篇

1.编制目的

吊装作业是指建筑施工中的结构安装和设备安装工程。由于起重吊装作业是专业性较强且危险性较大的工作,稍为疏忽就易发生伤亡事故,因此企业应加强和重视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规范及公司ISO9001质量体系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及项目部

4.预防措施

(一)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一般规定

1)吊装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订施工方案,明确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监理公司审核后方可实施。

2)参加吊装的人员应经体格检查合格。在开始吊装前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锭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
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4)司机、指挥和起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高空作业时必须按高处作业的要求挂好安全带,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

5)对吊装区域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的环境,要进行检查、清除或采取保护措施。如对输电线路的妨碍,如何确保与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
作业周围是否涉及到主要通道、警戒线的范围、场地的平整度;
作业中如遇大风怎么采取措施等不利条件都要准备好对策措施。

6)做好吊装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如检查起吊用具和防护设施;
对辅助用具的准备、检查;
确定吊物回转半径范围、吊物的落点等情况的准备工作。

7)吊装中要熟悉和掌握捆绑技术,及捆绑的要点。应根据形状找中心、吊点的数目和绑扎点、捆绑中要考虑吊索间的夹角;
起吊过程中必须做到“十不吊”的规定,参与吊装作业的指挥、司机要严格遵守。

8)严禁任何人在已起吊的构件下停留或穿行,已吊起的构件不准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9)起重作业人员在吊装过程中要选择安全位置,防止吊物的冲击、晃动、坠落伤人发生事故。

10)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准确、及时传递信号,司机要对指挥发的信号、吊物的捆绑情况、运行通道、起降的空间,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操作。多人捆扎时,只能由一人负责指挥。

11)采用桅杆吊装时,四周应不准有障碍物,缆风绳不准跨越架空线,如相距过近时,必须要搭设防护架。

12)起吊作业前,应对机械进行检查,安全装置要完好,灵敏。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应先将吊物吊起离地20~50㎝处停机检查,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吊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起吊。吊运中起降要平稳,不能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13)对自制或改装的起重机械、桅杆起重设备,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试验、鉴定,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二)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标志,并设有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放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材料工具。

4)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应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5)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平台应绑扎牢靠;
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平台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挑头板。

(三)防物体落下伤人

1)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3)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4)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

5)风雪天、霜雾天和雨天吊装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四)防止起重机倾翻措施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吊重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5)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
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
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9)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10)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五)预防吊装结构失稳措施

1)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2)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如可卸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拉(撑)固。

3)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六)防止触电措施

1)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吊杆的其他类型起重机及钢井架,应有避雷防触电设备,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接地极电阻摇测试验。

5.应急预案

5.1危险点

根据吊装作业施工特点,施工现场有可能发生倾覆伤人、坠物或坠落伤人、触电伤人,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5.2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在发生机械、人员高空坠落事故时,能够迅速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生命风险,特制定本预案。

5.3组织机构

1)公司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项目部制定的项目预案。

5.4应急措施

(一)高处坠落应急措施

1)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地带,移至安全区域。

2)保持呼吸道畅通,若发现窒息,应及时排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清除口腔、鼻、咽喉的异物、血块等。

3)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4)视其伤情采取直接报警送往医院或作简单处理后送医院。

5)伤员有骨折、关节伤、肢体挤压伤,大块软组织伤都要固定。

6)若伤员发生断肢情况应尽量用干净的干布(灭菌辅料)包裹装入塑料代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7)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应详细说明受伤程度、地点,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8)项目部救援小组负责人和安全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二)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1)当发生机械倒杆事故时,应立即调集其他起重机械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移开扒杆,抢救伤员。

2)当附近无起重机械可利用时,可采用其它方式顶升扒杆,救出伤员。

3)当操作员杆在倒塌过程中,撞击其它构件时,在恢复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构件损伤情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否则,不能恢复作业。

4)当发生车身倾斜时,若在倾斜到一定程度稳定后,应迅速用钢丝绳将其与牢固的建筑物拉结牢固,驾驶和作业人员迅速撤离其可能倾倒范围内。

5)待采取稳固措施后,及时调集起重机械辅助扶正或进行拆解。

6)当发生完全倾覆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被压人员,必要时,采取肢解设备措施。

(三)重伤员运送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背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脑部伤者一般采用半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采用仰卧偏头或侧卧位。

(四)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5.5应急物资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36V安全线路、灯具、手电筒、应急灯、送风设备、报警器、吊车等物资。

设备安全预案 第17篇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警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警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五、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性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设备安全预案 第18篇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汛期将至,为最大限度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保证在发生水涝灾害时,及时救灾,减少人员、仓储设施、货物、机械设备等财产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本着“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指导思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部署、落实好防汛安全工作,制定防汛计划,主动防范,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坚持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从严务实、规范管理,确保汛期环境下企业安全运营。编制本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生产安全应急的原则

1) 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技术,提高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预测能力和预测水平。

2)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抢救生命第一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按照就近求助、区域救援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救援体系。

3) 公司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公司充分利用相临单位的救援力量,建立自救、互救的应急救体系。

4) 按照属地原则,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指挥和调动,充分的利用各种社会救援力量。

二、公司概况

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是省属国有大型企业下属分公司,主要承担常熟地区居民食用盐和食品加工生产用盐的批发经营,同时为纺织印染、化工、工业水处理等行业提供所需的各类工业盐的采购和配送服务。地址位于常熟市长江路405号。

三、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强降雨及汛期所引发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防汛指挥组织机构,指导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反映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防止因应急反映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应急救援。

为加强防汛减灾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负责汛期安全日常工作)

成 员:

防汛小组值班电话: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公司的防汛工作。按照有关防汛法规、政策,检查督促做好防汛工作,增强干部和职工的防汛意识。

2、制定常熟分公司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督促办公室制定与本单位情况相适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成立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汛期巡查抢险救灾小组;并将预案和小组名单上报苏州分公司。

3、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工作,筹措防汛资金,及时补充储备防汛抢险物资,确保各种物资按要求储备到位。

4、加强与所在地政府防汛指挥部门的联系,争取当地政府的救灾支持;健全灾害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台风等情况。

5、汛期值班时间为24小时,值班人员每天认真记录安全检查情况,及时掌握所属公司的检查情况,如遇险情应及时向工作组组长汇报。

6、组织员工进行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汛期值班时间为24小时,值班人员每天认真记录安全查情况,如遇险情应及时向工作小组汇报。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1、吴志明同志是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汛期全公司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风力达到11级以上时,组长要亲自指挥,出现险情要亲临现场指挥抢险。

2、杭杰同志担任副组长,负责全公司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各公司防汛小组进行协调指挥,组长不在或授权时,副组长按序行使组长的权力。预测风力6—8级时,要在岗待命同时跟踪台风和天气变化途径,做好防汛抗台准备;预测风力8—11级时,要亲自带班指挥防汛小组成员按责任划分区域,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台风、暴雨、洪水等动向。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

负责公司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并做好社会救援组织、市防汛指挥部、全公司救援力量的联系沟通工作;做好受灾人员的救护、安置工作;汛情来临时,要坚守岗位,配合带班领导做好防汛抗台准备。

4、抢险救援突击队负责人:

服从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防汛应急任务。汛期时负责公司的抢险救援工作;预测风力8—11级时,坚守岗位,随时准备抢险;风力达到11级以上时,抢险救援突击队在指定位置待命。

5、安检巡查组负责人:

服从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防汛应急任务。汛期时负责公司建筑物、设备、仓储物资等安全检查和巡查监管工作;预测风力8—11级时,加强巡逻及时预警;风力达到11级以上时,到达指定地段巡逻,并与抢险救援突击队一起奉命在指定位置待命。

四、预防措施

1、加强与地方气象部门的联系,收集相关气象资料。及时通知各管理人员,并制定防汛措施,配备防汛物资和设备。同时派专人24小时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各科室安排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着重检查建筑物是否坚固;排水系统是否通畅;用电线路是否绝缘良好,需重点检查架空电线、过路电缆,确保抗风抗暴雨能力;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是否能安全操作;防汛器材是否到位齐全,检查时由安全人员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理通知责任部门进行限期整改,责任到人,整改结束后需经安全人员验收合格,做好验收检查记录。

3、汛情出现前,对可能受洪灾的人员、物资、设备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其不受洪灾侵袭。对室外堆放的货物做好遮盖防水工作。

4、雨天工作,起重机械应保持良好视线,并防止起重机械个制动装置受潮失效。工作前应检查各制动装置并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工作。

5、加强巡查、督查工作,发现值班缺岗、离岗、饮酒、公车私用等行为要严肃批评、严厉处罚。

五、 防汛、救援设备及器材

1、日常配备应急照明灯、可充电工作灯、电筒、蓬布、铁锹等专用应急设施和设备。

2、准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麻袋等,作为常备抗洪抢险物资。配备必要的雨衣、雨靴、救生器材,救生衣、救生圈、急救箱一套等。

六、 其它事项

1、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和小组名单请于6月8日前上报苏州分公司。

2、苏州分公司将在6月份安排汛前安全检查工作,综合管理部做好相关台账准备。

3、综合管理部要做好汛前安全自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设备安全预案 第19篇

本工程可能出现的吊装事故主要为:桅杆式起重机设备机械事故、钢桁架提升过程中控制失误或钢缆绳断裂等原因极易造成钢构件坠落的安全事故。此类事故一般都会造成群体伤亡事故,关键是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处理,并进行人员疏散和事故后的及时救助。

1、桅杆式起重机设备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一台或二台桅杆式起重机的操作系统出现故障、制动系统失灵等情况异常,操作人员应立即向指挥人员大声呼叫报警。项目(副)经理应立即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处理:

①立即停止吊装作业,要求操作人员尽可能控制钢构件的空间位置或下坠速度。

由于是双机抬吊,要避免钢构件向一个方面剧烈摆动。

②立即要求地面人员撤向东西塔楼内安全区域,12层操作人员也应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把钢构件坠落可能影响到的范围内的地面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划出危险区域,拉起警戒线,由保安负责不准人员靠近;

④立即清点现场人数,确定可能受伤人员的数量和可能位置。

⑤立即通知现场医生赶到出事地点,如需要可直接拨打120等求救电话。

⑥维持现场秩序,特别要注意有亲人被埋、压的人员的情绪,防止其不当救援引起二次伤害。

(2)项目经理应当赶到现场进行指挥,快速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检查人员是否全部疏散到了安全地带,检查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是否合理和有效;
根据现场情况下一步的救援措施;

①如吊装的钢构件已经受到控制,应当立即下令双机配合将钢构件缓慢放置到地面。无特殊情况时,应要求钢构件竖直落下即可,特殊情况下,也应先下降高度,再考虑移位。

②如吊装的钢构件已经坠地,经再次清理后确定所有人员均已经安全撤离,则应停止吊装作业,先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待其应急措施实施后,再考虑对钢构件的加固和准备开展相应的事故调查。

③如吊装的钢构件已经坠地,经再次清理后确定仍有地面人员未能安全撤离则需组织抢险;
详见钢构件坠落应急措施。

2、钢桁架提升过程中空间位置失控应急措施

钢构件提升过程中由于受突发阵风等原因影响,可能会偏离原定吊装线路,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避免人员伤害和其它财产损失。

(1)对于吊装时遇到的突发阵风,钢构件受风力影响开始明显晃动时,目击者或现场安全巡视员发现后,立即大声呼喊或用对讲机报告,项目(副)经理应立即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处理:

①立即呼叫地面人员跑向东西侧塔楼里的安全区域。

②立即下令起重机停止提升,控制高度。两侧塔楼上的控制缆风绳的人员,应尽量控制钢构件不做剧烈摆动。如风力过大,应适当放松缆风绳,只控制构件不做来回的剧烈摆动即可。控制时不应用强力,也不可简单将缆风绳绑于建筑物上。

③如钢构件位置已经靠近安装位置,摆动会撞击临时脚手架或安装平台时,项目经理应命令起重机控制钢构件下降高度,使其离开危险区域暂避阵风。

④当阵风停止后,吊装指挥应检查缆风绳及吊索位置等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将构件降至地面,重新固定后再次起吊。

⑤如由于阵风原因,造成起吊构件与已经安装构件或临时脚手架碰撞,则阵风停止后,必须将构件降至地面,固定于组装位置。对发生碰撞的构件及脚手架进行仔细检查和必要加固,确认碰撞未对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后或被撞部位已经得到有效加固后,方可重新起吊。

(2)对于吊装过程中,吊装指挥和项目副经理应随时注意钢构件的移动位置,如发现钢构件移动位置偏离,应立即大声呼喊或用对讲机报告,项目经理应立即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处理:

①立即下令起重机停止提升,并呼叫地面人员跑向东西侧塔楼里的安全区域。

②如钢构件仅少量偏移,未与其它构件发生碰撞,则命令两侧塔楼上的控制缆风绳的人员,通过调整拉力,使构件回到预定线路;
必要时也可通过起重机的适当变幅等措施使构件回到预定线路。经确认安全后,恢复提升。

③如钢构件位置已经靠近安装位置,已经撞击临时脚手架、安装平台或塔楼混凝土结构时,项目经理应命令起重机控制钢构件下降高度,使其离开危险区域,两侧。

④当钢构件位置控制准确后,应检查缆风绳及吊索位置等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将构件降至地面,重新固定后再次起吊。

⑤如起吊构件与已经安装构件或临时脚手架碰撞,或缆风绳、吊索位置不利于安全吊装,则必须将构件降至地面,固定于组装位置。对发生碰撞的构件及脚手架进行仔细检查和必要加固,对缆风绳及吊索进行必要调整。只有当各方面对缆风绳、吊索的调整重新确认;
且也确定上次起吊的碰撞未对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后或被撞部位已经得到有效加固后,方可重新起吊。

3、钢构件坠落应急措施

(1)如发现正在吊装的钢构件的重心位置和吊点间的安全距离发生明显变化,则说明钢构件即将失位坠落,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伤亡和损失,具体如下:

①项目经理应立即指挥地面人员尽快跑向东西二侧塔楼内较为安全的部位;

②项目副经理应立即指挥12层操作人员撤离操作平台,跑向塔楼内较为安全的地方;

③吊装指挥应指挥起重机尽量控制构件空间位置,让其能缓慢下降,为人员疏散争取时间;
如无法有效控制,则立即放弃对起重机的控制,撤向安全位置,过程中注意防止起重机钢索回弹伤人或起重机倾覆伤人。

④缆风绳操控人员如能利用缆风绳适当控制构件重心,延缓构件坠落时间,则适当进行控制,否则应立即放弃缆风绳,跑向安全区域,注意不要被缆风绳缠绕。

⑤除起吊区域内人员向二侧塔楼内撤离外,南北二侧道路上人员也应向东西二侧撤离,防止溅物伤人。

(2)如发生吊索因各种原因断裂或桅杆起重机失稳,此时,构件坠落已经无法避免,关键是迅速进行人员疏散,相应措施为:

①项目经理应立即指挥地面人员尽快跑向东西二侧塔楼内较为安全的部位;

②项目副经理应立即指挥12层操作人员撤离操作平台,跑向塔楼内较为安全的地方;

③如仅一侧起重机吊索断裂或起重机失稳,另一侧操作人员应先放松制动装置,再放弃对起重机的控制,撤向安全位置,过程中注意防止起重机钢索回弹伤人或起重机倾覆伤人。

④缆风绳操控人员应立即放弃缆风绳,跑向安全区域,注意不要被缆风绳缠绕。

⑤除起吊区域内人员向二侧塔楼内撤离外,南北二侧道路上人员也应向东西二侧撤离,防止溅物伤人。

(3)一旦事故发生,,项目经理应立即命令项目全部停工,指挥现场人员立即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好现场。并用对讲机通知项目部值班负责人报警,简要报告事故部位、险情,情况的性质、地点、发生时间、可能伤亡的人数,请求外部救援到现场实施救助。

(4)项目副经理立即组织对东西塔楼的人员及情况进行清理,包括:

①对12层施工人员(包括起重机操作人员、缆风绳操控人员)进行清查,并汇报受伤情况。

②组织适当人员(指未受伤且情绪稳定,能正常工作的人员)对塔楼的9-14层进行检查,确认结构是否受到严重损伤、是否有其它安全隐患。

③对高空已经吊装构件、脚手架及桅杆起重机等进行检查;
清查作业工具、其它杂物。

④对临边松动的围护栏、残存的桅杆起重机构件、脚手架等构件进行清理或加固,防止出现再次伤害和坠物伤人。

(5)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底层和地下室结构进行检查,评估结构损伤,确定是否存在局部二次垮塌的危险。如存在此类危险,应立即停止抢险,撤离救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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