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人大工作要点汇编(6篇)

篇一:人大工作要点汇编

  

  区委人大工作会议交流发言汇编(5篇)

  1.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贡献基层人大力量12.踔厉奋发开新局笃行不怠向未来23.政治引领

  奋勇争先提升凤凰人大工作水平24.高质量办理议案造福于百万人民25.办好议案建议增进民生福祉3牢牢把握政治方向

  贡献基层人大力量

  坚持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人大相关工作。高度重视代表换届工作,圆满完成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室和代表联络站点阵地建设,不断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近年来,邾城街人大工作先后在4次相关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

  坚持履职行权,充分发挥基层人大职能作用。人大换届后,党工委支持第一时间组织举办新任人大代表培训班。有计划有步骤推进人大代表

  “三进”活动,按季度开展代表履职交流培训。全街设立个代表联络站,建立起党工委重视、部门领办、第一时间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良性互动机制。

  坚持务实求实,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取信于民。对人大代表反映的民生问题,街道党工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个性问题、街道可以自行解决办到的,迅速内部消化,以实际的工作取信于民;属于全区共性问题的,形成集体意见上报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处置,推动了一大批民生问题解决。

  坚持与时俱进,推动街道人大工作再攀新高度。坚持党建引领,彰显人大工作合力。找准人大工作切入点,持续深化“三进”活动走深走新走实。着力打造工作“品牌”,全面支持街道人大工委履职行权。持续擦亮代表工作室和代表联络站点等“金字招牌”,以更高标准、更优质量、更好效能的工作,发挥好基层人大积极作用。

  踔厉奋发开新局

  笃行不怠向未来

  立在高处谋新篇。坚持把学习纳入履职全过程,统筹推进代表履职培训、全街干部教育培训。对新当选的代表开展培训,举行宪法宣誓活动,着力提高代表政治素质,提升代表履职仪式感。

  思在新处显特色。按“六有标准”,推进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优化仓埠现代都市农业专业小组和新型工业专业小组,建设丰乐村法治广场,“白水田光辉事迹”展馆,充实代表教育新内容。探索“四方联动”代表议事机制,民主议事助推乡村振兴。扎实开展“双联”工作,强化代表履职实效。继续开展“夜访选民”活动,拉近选民与代表的距离。

  干在实处惠民生。街道党工委全力支持代表建议办理,针对老百姓生活中“急难愁盼”的问题,及时完善解决方案,确保建议落地快,群众认可高。2021年,共接待选民900余人,收集意见建议60余条。通过多方联动、协同发力,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必有应,保障了人大代表“为民鼓与呼”的权威性。

  政治引领

  奋勇争先

  提升凤凰人大工作水平

  政治引领,强化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镇党委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将经济社会工作与人大工作共同推进、共同部署、共同落实,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依法依规,支持人大**团开展工作。把准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政治方向,在全省率先实现选民电子信息登记全覆盖,依法选举产生区六届人大代表14名,镇十届人大代表61名。在镇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镇政府相关预决算工作报告,收集意见建议13条,依法投票选举新一届镇领导班子。

  履职尽责,推动人大代表为民服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人大代表的履职工作,将人大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完善代表履职机制,落实代表述职评议办法,组织代表回选区述职,创新“区镇联动”监督,有效拓展代表履职渠道,解决了一批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

篇二:人大工作要点汇编

  

  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以下简称“营商条例”)文件精神,按照省、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在2019年营商环境建设“2.0提升年”基础上,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建设“3.0冲刺年”行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省会城市“首善”的区位优势。对标一流、深化改革,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全面构建平战结合、机制健全、服务精准、载体多元、市场公平、社会监督的特色营商环境,努力实现“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表达诉求的渠道更加通畅、扎根发展的信心更加充足”的“三个更加”服务目标,把打造成为全省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全面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开放包容的产业发展环境、成本适宜的实体经济环境、首善之区的绿色发展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体系环境,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遵循市场规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注重采用市场化手

  段,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资源配置,促进市场秩序规范;支持改革创新,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

  三、以疫情防控为机遇,制定“平战结合”响应机制

  一是集中开展定向走访帮扶。对全区重点企业开展集中式、精准式走访帮扶,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努力**热点难点问题,全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针对辖区重点楼宇和产业园区等企业集聚地,通过委派服务专员就近驻点的形式,探索开展企业属地驻点服务工作。围绕企业集中反映的普遍突出问题,及时“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入户”,将企业问题化解在一线。

  二是切实保障资源精准对接。组织编印《区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政策汇编》,采取“线上扫码+线下派发”相结合的模式,将汇编采用二维码方式同步在线上公布,直观精准地将省、市、区政策条款“宣传入企、推介到人”。加大对小微企业和重点企业金融扶持力度,定期举办“1+N”政银企对接会,联合各金融机构为辖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缓解企业复工复产亟需的资金问题,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三是充分应用智能服务形式。依托“营商”微信公众号,采取“智能+人工”的形式,实行无接触式预约机制。充分应用抗疫期间智能化、高效率的新举措、新办法,进一步提升“一趟不用

  跑”实际办件量,持续深化“绿色通道”代办服务,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与获得感。

  四、以营商条例为指南,持续完善营商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营商环境”竞赛考评机制。结合区“争当排头兵”系列竞赛活动,认真做好“百十千”行动、一企一议、“放管服”改革、信用建设四个子项目竞赛工作。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月度及年度量化考评,全面推动2024年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各街镇及园区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二是落实“营商条例”长效宣传机制。加强营商条例学习和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开展营商条例主题宣贯培训活动,邀请专家讲解培训;依托“营商”微信公众号长效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知法用法,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深化重点企业直通车工作机制。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精神,接轨省、市“政企直通车”服务工作,持续深化重点企业直通车工作机制。梳理吸纳一批技术新、产业优、效益好、前景广的重点企业,依托“一个中心”(即:企业服务中心)与“两个平台”(即:智脑服务企业平台和“营商”公众

  号),持续实施“百十千”行动,切实为企业“送政策、谋福利”。

  五、以企业满意为标准,精准实施惠企服务举措

  一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配合梳理发布“证照联办”套餐,动态调整已有套餐事项;优化套餐服务办理流程,根据上级部署配合推动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数据回流至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配合推动省网上办事大厅“套餐服务”办事指南按条件筛选。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基础上,根据上级部署,受理部门和实际审批部门依照“审批权属不变、数据网络流转、结果快递送达”逐步实现“全城通办”。

  二是深化数字建设载体。配合市以政务服务的业务需求和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梳理我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关联图谱;配合市对个人或企业的线上线下历史办件记录信息进行需求分析,以省网上办事大厅申报门户、“窗”微信公众号等为服务输出渠道,个性化推送大厅服务动态数据、历史办件数据统计报表、政策类服务信息、办事指南,实现“千人千面”的个性化政务数据推送服务。

  三是精准输出惠企服务资源。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政银企”对接会,提升金融服务实体水平。打造朱紫坊千亿规模基金集聚区,推动“海峡基金港”线下交流服务基地、基金共享服务空间等项目落地。深入实施“榕树计划”,成立上市企业服务基地,新培育一批上市后备企业、新增一批上市企业。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品牌规划,围绕“百千万”人才工程计划,力争引进一批

  “高精尖”产业领军人才。依托软件园数字人才工作站,利用数字中国研究院O科研资源和海峡人力资源产业园服务渠道优势,推动实施“数字精英孵化计划”。推进软件园苗圃计划,腾出10万平方米空间打造“众创空间一孵化器一加速器”全链条、差异化的孵化载体。

  六、以区域合作为框架,用活用好产业发展载体

  一是全面力推楼宇扩容升级。建成投用华润万象城、邮政广场等商务楼宇,改造提升铁道大厦、金百合大厦等商务楼宇,加快推进兴业银行运营中心、闽投运营中心、省建工集团总部大楼等商务楼宇建设。推动商务楼宇“标准化+”建设,开展星级楼宇评定,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楼宇运营和提升,促进楼宇管理向精品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二是有效促进商圈多元发展。持续打响东街口“八闽第一商圈”金字招牌,推动安泰中心和冠亚广场改造升级,加快打造五四路商务新白领、五一广场地铁新经济、环省体都市慢生活“三大次级商圈”。推动全省首家华为授权体验店Plus开业,鼓励盒马鲜生、永辉Mini等新零售业态扩大规模,支持7-ELEVEn、六意等品牌连锁便利店拓店经营。打造“夜色经济2.0",提升泛三坊七巷、达明美食街、环省体周边三大夜色街区,错位培育白马河沿岸、恒宇国际周边、福屿黎明等六大特色街区。

  三是序时推进园区集聚发展。以打造中国软件名城核心示范区为目标,完成软件园E区光电芯片产业基地主体结构建设,加

  快D区软件信息产业基地建设,谋划A区南片、C区工程学院等地块提升改造;推动软件园核心区公共平台资源共享,促进“一园多区”建设,推进软件园数字经济小镇建设。加快金牛“互联网+”小镇建设,探索小镇运营新模式,成立小镇运营公司,提升小镇运营服务水平。改造提升芍园一号文化创意园,完善园区功能配套,推动业态调整升级。

  七、以公平透明为原则,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深化信用载体建设。落实省、市工作部署,推进企业登记信息公开共享,推进线上线下企业一体化建设,降低政府执法成本。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归集工作机制、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法人基础数据,配合省、市工作部署,推进企业动态数据公开,提高企业办事便利性。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奖惩,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加强失信案例核查,强化信用承诺、核查与评价运用,完善信用修复管理制度。

  二是提升市场监管水平。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加大信用约束力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信用约束和部门联合惩戒。在企业开办过程中做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严格落实“窗口告知承诺制”“缺件收件制”等制度,切实提高群众、企业的获得感。

  三是加大各项保护力度。改进特殊工时管理方式,推进特殊

  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工作;引导企业依法落实劳动合同、工时制度、休息休假、规范裁员等规定。推动“知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带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配合省、市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八、以公众参与为纽带,着力构建社会监督体系

  一是完善多方监督机制。及时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调研和课题研究,注重重大项目和难点问题的跟踪评估与督查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促进与先进地市的学习交流,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向全市、全省、全国输出推广经验。

  二是建立媒体观察机制。诚邀省、市主要媒体代表,组建区营商环境媒体观察团,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实施的服务举措,定期开展观察式、体验式的专题调研。通过媒体人的观察视角和体验感受,总结提炼优点亮点,及时补齐短板不足。同时,依托“家在”“营商”微信公众号进行专题跟踪报道,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件件有实效。

  三是健全民意调查机制。依托“营商”微信公众号,面向企业主体与居民群众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民情民意征集工作。依照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属地划分对各专项工作组、各街镇落实优化营

  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对“营商环境”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民意满意度调查结果纳入当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赛道测评体系。

  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均已进入深度攻坚阶段,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按照工作要点确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一项接着一项抓,一年接着一年干,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我区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首善”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篇三:人大工作要点汇编

  

  人大机关管理制度

  前

  言

  加强制度建设,用严格的制度和科学的机制规范机关管理,用严明科学的制度管人管事,是规范机关工作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保证机关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机关管理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规范管理转型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市人大结合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采取上下结合、上下认同的方式,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地进行了机关制度的修订、补充、完善和重新制定工作。这次制度的修订,既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人大机关管理的一贯要求,又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对干部管理和机关建设的新要求。

  这次汇编入册的18项制度,经市人大办公室党组讨论,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自觉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并在工作实践中努力探索,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工作纪律守则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结合市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本守则。

  一、严守政治纪律

  1.严禁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编造、传播政治谣言。

  2.严禁发表、散布有损形象、影响团结和破坏机关和谐的不良言论、小道消息。

  3.确保政令畅通。对上级或领导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保证及时办结,提高办理质量,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4.严禁瞒报、谎报、迟报重要信息和紧急情况。

  5.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或赌博活动。

  6.严禁组织、参与或支持封建迷信、非法组织、伪科学、反科学等活动。

  二、严肃上班纪律

  1.严格实行坐班制。干部职工凡离开岗位半天以内时间的,应向各专(工)委(办、室)负责人报告;离开岗位1-2天时间的,应向秘书长或常委会分管领导报告;离开岗位3天及以上时间的,按程序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司机上班时

  间不在办公大楼的,应向车队队长或分管副秘书长报告动向,向秘书长请示批准。

  2.遵守工作纪律。机关干部严禁在工作时间外出逛街、购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司机无工作任务时,应在办公大楼随时待命。

  3.严守岗位职责。按照责任分工,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按照工作程序,逐级请示报告,逐项抓好落实,密切配合,同舟共济。副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凡所在专(工)委(室)有明确工作任务时,以所在专(工)委(室)工作为主;凡所在专(工)委(室)无明确工作任务时,以办公室工作为主。遇到中心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机关干部在办公室的统筹安排下各司其职,不得以专(工)委工作为由推诿。当日事当日办结,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4.保持良好秩序。办公场所保持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公共场所、会议室禁止吸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下班后关闭电灯、电脑、空调、门窗。

  三、加强值班值守

  1.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日、节假日、公休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机关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和领导轮流带班制度。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期间不得擅自脱岗,不得漏接电话,不得遇事推诿。在公休日、节假日负责机关的安全检查。

  3.明确值班任务。①接听电话。对于上级、各镇(办)和市直各单位来电,要认真填写《电话记录》,及时按程序办理。②接收文件、传真、邮件等。工作日由办公室或有关专(工)委(办、室)接收,节假日、公休日期间,可由值班人员接收后,按有关程序办理。③接待来访。工作日由机关信访办接待,公休日、节假日由值班人员接待。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人身份和事由,并核实有关情况。对来人提出的问题,值班人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答复和处理,无权答复和处理的,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指示办理,或指引其到有关单位办理。④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接到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项的报告或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带班领导(紧急情况,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迅速作出处理,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有关领导。⑤其它。值班人员要稳妥地办理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事情,结果及时向领导反馈。值班司机、车辆要按时到位,随时做好出车准备。

  四、严肃会纪会风

  1.机关党组会议、机关党员会议、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以及学习活动、培训活动、文体活动,均实行到会人员签到制。办公室要安排专人作好记录,并一月一通报。

  2.会议通知一般采取机要通信、公示栏、电话、短信、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布,紧急会议采取电话通知。

  3.会议记录、整理及存档工作由承办部门负责。

  4.参会人员应主动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静音,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并做好会议笔记。不得在会议期间看杂志小说、打瞌睡、说小话、上网、玩游戏。

  5.会议的出席、缺席、迟到等情况作为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和评先表模的依据。

  五、强化督查管理

  1.责任主体。常委会各分管领导为分管专(工)委(办、室)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主要责任人,各专(工)委(办、室)负责人为本专(工)委(办、室)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具体责任人。

  2.督查主体。由办公室负责督查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和制度执行情况。

  3.督查方式。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等形式,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遵守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

  “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为本单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奖惩措施的确定;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全局性专项工作和敏感事项决策,各方面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重要人事任免的内容为人事管理权限内的人员录(聘)用、推荐、任免、调动或奖惩。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内容为本单位设备、大宗物品等资产的购置及使用安排;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2万元以上的装修、装璜、房屋修缮等支出项目的确定;其它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大额资金使用的内容为除工资等常规性支出外,单笔重大开支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一定数额以上的单项经费支出;符合制度规定的各类奖金发放;各类专项资金使用及结算;其它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决策主体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常委会党组或主任办公会议、办公室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不是党组成员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及有关专业人员列席会议。

  (二)决策要求

  1.决策有计划。“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讨论、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决策要有计划进行,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2.决策有依据。决策前根据工作计划,进一步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干部的调整任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各类人才引进及招聘、各类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要依法依规执行。

  3.决策有民主。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的决定需要送审的,须履行规定的送审程序。

  4.决策有落实。决策后的“三重一大”事项要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或者专班人员负责落实,并配套相应的督办落实和监督检查措施。

  5.决策有备案。“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的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书面资料,并存档备查。

  (三)决策程序

  1.确定议题。由办公室党组主要负责人根据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机关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的建议,确定集体研究议题。

  2.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材料,包括事先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等资料,由相关工作机构提前准备。

  3.酝酿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1-2天通知参会人员。与会人员要做好发言准备。

  4.充分讨论。会议由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或办公室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议题由相关工作机构汇报,与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明确的意见,主持人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表明自己的意见。因外出开会、出差等原因不能参加决策会议的,由办公室或承办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征求意见。

  5.逐项表决。一次会议有多项议题应实行逐项表决。根据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6.作出决策。会议主持人参考表决结果,作出最后决定。意见分歧较大的可暂缓决策。

  7.形成纪要。会议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大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经主持人审核后报人大常委会主任审定签发。

  8.事项备案。会议作出决议以后,报市纪委进行书面备案。备案材料包含召开会议的情况、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决定事项等相关材料及执行结果。

  本《实施细则》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学习制度

  一、机关学习由办公室党组组织,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

  二、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法律知识;

  2.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3.中央、全国人大、省委、市委主要会议精神;

  4.人大工作的相关知识。

  三、采取集中学习、在线学习、专题学习、外出学习、交流学习、个别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鼓励学习方式的创新,鼓励学习与调研结合、学习与实践结合,以提高工作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机关每个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每年举办2次以上专题知识讲座或学习交流活动。机关工作人员要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个月撰写1篇以上的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力求学习取得实效。办公室党组将适时组织人员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进行检查。

  五、坚持集中学习考勤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讨论,每次集中学习都要有考勤,确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需经办公室党组书记或有关负责人批准。

  六、建立学习档案。年度学习计划、集中学习考勤表、在线学习记录、年终学习总结材料,要装入学习档案。学习档案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确保机关正常有序运转,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机关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从严控制、保障重点、规范行为、提高效益”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行。

  第二条

  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行政事业资产和资金管理。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坚持原则,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做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对不符合报销规定、不符合报销审批制度、不符合审计要求的,有权拒绝报销。

  第三条

  机关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审批的管理办法。机关财务由分管财务的副秘书长统一管理。各项开支报销一律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再由分管副秘书长统一交常委会分管机关财经的领导审批。开支在5000-10000元的,在审批前要向报常委会主要领导报告;10000元以上的要向主任办公会报告。

  第四条

  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凡报销凭证,必须真实有效,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必须齐全。经办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

  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未经批准、开支超范围、超标准、超权限、超预算一律不予报销。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机关应指派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介入监督。

  第六条

  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权限和程序。各项支出必须按规定的范围及标准执行。财务报销单据必须客观真实,符合财务规定。报销须注明具体事由,有经办人、证明人,并提供必要的附件(常委会领导的报销单据,领导要在单据上证明支出属实)。以上手续完备后,才能进入财务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严格实行出差审批制度。机关人员出差报经秘书长审批,专工委(室)主任出差报经秘书长、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批,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出差报常委会主要领导同意,秘书长出差同时报分管机关财经的常委会副主任审批。会议出差须有文件或电话通知,并严格按通知人数参会。出差期间,因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餐饮、住宿和娱乐开支,均由个人自理。出差须事先定好工作任务、地点、人数和路线,如实填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差旅审批单》报办公室,具体包括出差人员姓名、时间、出差事由、目的地、预计时间等,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出差结束后,应当在出差回机关一个星期内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严格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差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出差人员应当提供《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差旅审批单》、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差旅费和补助的申报、领取采取“一事一单+N人”的模式,同程同事项的出差,不得各自分批填写审批单。

  第八条

  常委会领导因市委安排的中心工作需要开支的,一律在相关指挥部或相关主体责任部门或镇(办、场、园)报销,不得列入机关开支;常委会领导因对外招商引资所产生的费用,需在本单位报销的,领导要在单据上证明支出属实。

  第九条

  机关购置办公用品,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对口服务、管理常委会领导办公室人员和各专工委(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填写《市人大机关资产(办公用品)购置申购表》报办公室,经办公室秘书二科和分管财务的副秘书长初审,报秘书长或常委会分管机关财经的领导审签后,实行专人购买。采购人员持发票、资产(办公用品)申购审批表、验收入库单,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帐。自行购买的一般不得入账。

  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按需领用。

  大额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购置,需报常委会分管机关财经的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同时办理行政资产登记手续。

  第十条

  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经费开支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银行转帐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没

  有POS机除外)。少量现金(1000元内)可以先行垫付后及时报销。

  第十一条

  各项经费报销按照一事一结算的原则办理。干部职工应当在公务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当次经费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借款,由借款人据实填写借款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因公借款,由对口服务的相关人员代为办理),经专(工)委(室)负责人签字,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秘书长和常委会分管财经的领导同意后方能借款。借款人在公务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核销还款,不得无故拖欠借款。要实行一事一报,即“前账不清,后款不借”,干部职工出差或采购,事毕及时报销并结清。借款未结清的,不予办理再次借款。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报账手续的,由财务人员在借款人工资中全额抵扣,当月抵扣不清的,在次月及以后月份抵扣,直至扣清为止。

  第十三条

  分管财务的副秘书长要将机关财务情况每月向人大常委会分管机关财经的领导汇报,每季度向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

  资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人大机关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市人大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市人大机关资产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一)固定资产: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含1000元),或使用年限超过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二)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劳动保护用具等)和办公用品(如纸、笔、本、夹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二、市人大机关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发放、使用维护、报废由秘书二科负责,并定期对机关资产进行盘点

  (一)购置

  1.固定资产的购置:各专工委(室)根据工作需要填报《市人大机关资产购置申报表》,由秘书二科根据现有资产情况,选择新购资产或调拨其他部门闲置资产。如需新购,由秘书二科报秘书长并呈常委会分管机关财经的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分管副秘书长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采购,个人不得擅自购买。

  2.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专工委(室)根据工作需要填报《市人大机关资产购置申报表》,申报所需办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经秘书二科汇总并报分管副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指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统一采购,个人不得擅自购买。

  3.大额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购置应编制预算报告,报秘书长、常委会分管机关财经的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二)验收入库

  1.固定资产的验收:新购置固定资产由秘书二科负责验收。如发现物品与采购要求不符,或者物品质量存在明显问题,须立即请示分管副秘书长,并进行物品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2.低值易耗品的验收:由秘书二科依据《市人大机关资产购置申报表》进行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市人大机关资产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进行及时调换。

  (三)发放

  1.固定资产的发放:秘书二科发放固定资产时,领用人须在《市人大机关资产领用登记表》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

  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使用人须按规定赔偿。

  2.低值易耗品的发放:秘书二科发放低值易耗品时,领用人须在《市人大机关资产领用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3.机关资产一般不得外借私用,因特殊情况需要借用的,应经分管副秘书长同意并按要求办理公物借用登记,在使用完毕后原物归还,在借用期间损坏的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四)使用维护

  1.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市人大机关资产根据工作需要定位到使用部门和使用人,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做到“物有其主、管用一体、责权分明”。

  (1)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办公室的财产由各常委会领导分管的专工委各指定一名人员负责。

  (2)各专工委(室)的财产,单独占用一间办公室的由各专工委(室)主任负责,部分共用一间办公室的由共用该办公室的人员共同负责。

  (3)文印室的财产由办公室秘书一科指定专人负责。

  (4)会议室、活动室、值班室、仓储室的财产由办公室秘书二科负责。

  (5)司机办公室的财产由小车队队长负责。

  (6)档案室的财产由秘书一科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机要室的财产由秘书一科机要工作人员负责。

  (7)办公室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公物由秘书二科指定专人负责,并按要求实行公物借用登记。贵重公物借用期间由借用人承担保管责任。

  (8)有关单位向市人大机关赠送或捐助的物品,纳入市人大机关资产,由秘书二科负责管理。

  2.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由各领用人负责保管使用。

  3.因长期使用造成的固定资产损耗,需要维修的,由使用人报秘书二科联系维修。

  (五)报废

  1.固定资产的报废: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经使用人申请,报分管副秘书长审批同意报废,由秘书二科办理固定资产报废下账手续。

  2.低值易耗品的报废:非消耗类办公用品经使用人申请,秘书二科核实后报废。

  (六)盘点、检查

  各专工委(室)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每年度协助秘书二科进行资产检查及盘点,并由分管副秘书长报常委会分管领导。

  (七)交接

  1.各专工委(室)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核。

  2.各专工委(室)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三、机关工作人员因人事调动或退休等原因离开本单位时,须提供《资金结算和资产移交确认单》,由秘书二科核实并报分管副秘书长审核。

  公务来客接待制度

  一、公务接待范围

  接待范围仅限于上级人大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外地人大来客、镇(办)人大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领导指定接待的有公务往来的客人。

  二、公务接待分类

  省直及地级市单位副厅以上(含副厅),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接待办接待。办公室负责接待前的报批、接待方案制作及接待过程中的协助工作。

  省直及地级市单位正处以下(含正处)公务来客,由办公室负责接待。

  市接待办另有规定的按市接待办规定办理。

  三、公务接待审批

  公务来客需要接待的,由对口专工委(室)填写《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连同派出单位公函一并报分管副秘书长审批。

  副处及以上来客的公务接待须同时由分管副秘书长报常委会分管机关财经的领导备案。

  四、公务接待标准

  1.公务接待活动中,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出差人员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交纳住宿费。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办公室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确因工作需要,办公室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工作餐限额标准为:早餐20元/人,正餐50元/人,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3.办公室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劵、纪念品和土特产等。

  4.实行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国内公务接待清单,接待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副秘书长及秘书长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秘书长、分管机关财经的常委会领导审批。

  公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和接待消费单等。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约

  为加强机关人性化管理,经机关干部职工民主讨论和办公室党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制定如下机关公约:

  一、加班误餐的规定

  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加班人员应提前填写加班登记表,注明加班事由、预计加班时间、加班人员名单等基本信息,并报分管的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同意。

  工作日因工作需要加班到夜间十点以后,经副秘书长或秘书长批准的,每人每次发夜餐费15元。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且经秘书长批准,超过4个小时的,每人每次发餐费15元,超过8小时的,每人每次发餐费30元。

  领取夜餐费和加班餐费时,须经秘书长审批。

  二、看望病人的规定

  1.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离退休(离岗退养)的副县级以上老干部生病住院,由常委会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组织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统一看望,一般每人次1000元。

  2.常委会机关干部和离退休(离岗退养)的科级干部生病住院,由常委会领导或秘书长(副秘书长)组织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统一看望,一般每人次500元。机关一般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生病住院由常委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组织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统一看望,一般每人次500元。

  3.常委会领导的爱人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爱人生病住院,一般由常委会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或秘书长(副秘书长)牵头,各工作机构派代表参加看望,一般每人次500元。

  4.集体组织看望后,一般不再单独看望。

  三、办理红白喜事的规定

  1.机关工作人员结婚,应喜庆节俭,移风易俗,文明办理。

  2.常委会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去世及与人大机关有密切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父母去世,一般以办公室名义吊唁,视情况组织领导集体参加,送一个花圈、一架鞭和500元左右慰问金。

  四、健康管理的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老同志,每年建个人健康卡,定期体检一次。

  五、其他有关事项的规定

  1.机关工作人员长时间到镇(办、场)参与中心工作,由办公室为其备齐有关日常生活必需品。参与中心工作时间在两个月以上的,由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或秘书长(副秘书长)组织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适时到所在地看望,并根据参与中心工作时间的长短,按政策给予生活补助。

  2.调出人大机关的人员,一般赠送500元左右的纪念品。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正式退休后,一般赠送500元左右的纪念品。

  3.对外友好交往活动,馈赠本地特色产品,由常委会领导和秘书长视情况酌定。

  机关公务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提高驾驶员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和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根据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车辆的调度和使用

  1.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坚持有利于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确保安全的原则,由分管副秘书长和车队长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

  2.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登记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台帐。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时间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车队队长、分管副秘书长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

  3.对常委会领导参加市级重要会议、公务活动、参与应急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以及办公室的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采取有序轮值的办法。

  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工作用车,原则上与分管领导轮值车辆相对应,由车队长或分管副秘书长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4.市里单方面通知领导参加活动需用车时,领导直接联系轮值司机,由司机将用车时间、路线等事宜报车队长。日常公务活动,办公室一并通知领导和车队长。

  5.集中调研、视察、检查、大型会议等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实行拼车制,由分管副秘书长和车队长统一调度。

  6.为减少长途行车安全隐患,节约能耗和费用,严格控制省外长途用车。因特殊情况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经秘书长审批同意后,由分管副秘书长或机关车队长统一安排车辆。

  7.公务用车一律不许公车私用、一律不许接送领导上下班。驾驶员有权拒绝机关干部私事出车。

  第二条

  驾驶员的职责

  1.加强学习,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服从管理和调度,服从工作安排。上班时间驾驶员必须坚守岗位,随叫随到。因事离开,须履行请假手续,以方便联系。

  2.遵章守纪,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文明行车,确保行车安全。严禁开快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所有交通违章、违规处罚一律由驾驶员承担。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警部门和车队报告,不得隐瞒实情和私自处理。

  3.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做到出车及时,安全驾驶,语言文明,态度和蔼。驾驶员的服务对象为常委会领导及其分管的工作机构。常委会领导外出时所需的资料、文件、物品等由轮值的驾驶员呈送。

  4.严守保密制度,乘车领导的谈话或电话内容不得外传、不得泄露。

  5.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派外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出车任务结束后,必须按规定将车辆入库(入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入库封存。

  6.加强车辆维护,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第三条

  驾驶员的管理

  1.驾驶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无出车任务时必须在车队办公室候车。司机出车、回车必须向车队队长报备登记,外出时必须向队长履行请假手续。

  2.驾驶员出车接受车队长派遣,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紧急情况下,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可直接派车。

  3.驾驶员需24小时保持电话通畅,响铃5声内必须接听,因故未接听时10分钟内必须回电。严禁关机、故意不接电话等违规现象。

  4.驾驶员因病因事请假一天报车队长批准,请假两天报分管副秘书长批准,请假三天报秘书长批准,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凡不经请假无故不上班的,视作旷工处理。

  第四条

  对驾驶员的考核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驾驶员的考核。考核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实行100分制,采取倒扣分的办法计分,年度统计总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驾驶员工资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1.常委会领导投诉一次扣3分,机关干部投诉一次扣2分。

  2.无正当理由拒绝出车,扣5分。

  3.公车私用,每次扣10分。

  4.出车任务未完成而私自离开的扣3分,遭投诉时累计记分。

  5.酒后驾驶的扣10分。

  6.无故旷工的,每天扣3分;私自外出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每次扣1分。

  7.违章驾驶由个人承担,拒绝承担的,每次扣10分,费用从工资中扣除。

  8.由车队长负责检查所有车辆的清洁卫生,发现一次不合格的扣1分。因车辆清洁卫生遭投诉的,扣1分。

  9.对驾驶员实行年度考核。机关每年对驾驶员进行打分测评,按照常委会领导占50%、办公室党组成员占30%、其他机关干部占20%的比重进行统计排名。统计结果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3分,其它不加分。

  10.其它未尽事宜由车队长和办公室酌情处理。

  第五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1.公车私用的达两次者,视为严重违纪,除受相关纪律处分外,解除聘用合同。

  2.酒后驾驶的,除按交通法规处理外,达两次者,视为严重违纪,解除聘用合同。

  3.旷工累计三天以内者,扣发其一个月工资和季度奖金;旷工累计五天者,扣发其三个月工资和半年奖金,年终考核视作基本称职。旷工累计十天以上者,扣发其半年工资和全年奖金,年终考核视作不称职。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或者一年时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4.驾驶员年度扣分超过10分(含10分),由车队长和分管后勤的副秘书长谈话;年度扣分超过20分以上(含20分),由秘书长谈话,驾驶员交出车钥匙待岗学习1个月,学习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学习完成后经本人申请、秘书长批准后,可重新上岗。

  3.驾驶员年度考核倒数第一名且落后倒数第二名15分以上的,扣除当年全额奖金,并将其奖金的50%奖励给年度考核1名,30%奖励给年度考核2名,20%奖励给年度考核3名。

  4.连续两个年度排名倒数第一名,且落后倒数第二名15分以上,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

  条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第六条

  车辆用油,实行一月一拨付、一季一公布、一年一结账。对油耗与车型、车况、行车里程相比明显异常的,一概交市级公务用车保障平台作鉴定处理。

  第七条

  本办法从通过之日起执行。上级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按上级政策执行。未尽事项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文制发制度

  一、拟稿

  以人大常委会和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一般由办公室负责拟稿。根据人大常委会领导安排、岗位职责和公文涉及的范围,也可由相关工作机构拟稿。凡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的议题,需向“一府两院”提交审议意见的,由相应承办专工委拟稿。拟稿人应在发文稿纸上提出文件分发范围和印数的建议,并在“拟稿人”栏内署名。

  二、核发

  1.以人大常委会或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及人大常委会公报,由秘书长核稿后,报送人大常委会主任签发。人大常委会主任因故不能及时签发的,可委托常务副主任签发。

  2.以办公室或办公室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办公室分管文秘工作的负责人核稿后,报送秘书长签发。

  3.人大工作通讯由供稿的工作机构负责人核稿后,送常委会分管领导审阅,再报办公室分管文秘工作的负责人签发。

  4.以常委会工作机构名义制发的公文,报送常委会分管领导审阅后,由工作机构负责人签发。

  5.核稿人应在发文稿纸“核稿人”栏内署名。未经审核的文稿不得送领导签发。签发人应明确签署意见,并署上姓名和时间。

  6.经审核的文稿如需作较大修改的,应与原起草人协商修改。对已签发的公文文稿,如发现有疑义,应报告签发人,不能擅自改动。

  7.草拟、修改、签批公文,用笔用墨须符合存档要求。

  三、印制

  1.已签发的文稿,由拟稿人当日送机要员编号,并交文印室打印。打字员在打印过程中,如对文稿中某些地方有疑问,应及时向拟稿人或核稿人提出。

  2.文稿打出后,打字员应及时通知拟稿人校对无误后,按规定印数付印。

  3.公文印刷后,由拟稿人及时送机要员用印。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用印。

  4.公文装订,一般由拟稿人负责及时装订,如装订量较大,可由办公室组织力量协助装订。

  四、分发

  公文分发,由拟稿人交办公室文秘科负责人进行质量抽查。抽查合格的,由机要员协助拟稿人按发送范围分封包装,并及时分送或邮寄,直接送达的要请受件人签名。邮、送件应及时发(送)出,最迟不得超过两天。

  五、存档

  办公室文秘科要按照档案法和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的签发稿、正本等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并按要求保管。

  六、保密

  机关干部应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保守秘密,对具有保密性质的公文应全程保密,不得泄密。

  七、考核

  公文制发工作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范围,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年度考核时予以相应惩处。

  来文来电处理制度

  一、收取

  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来文、来电和传真(以下统称文件)以及本市报、送、发的密级文件,均

  由机要员直接签收。特殊情况下,可由值班人员代为签收,代为签收的应及时交机要员收取。

  二、登记

  凡需要登记处理的文件,机要员最迟不得超过次日进行分类登记。一般文件,应按发送范围及时分发到位。

  三、传阅

  1.需传阅的文件,机要员要交秘书长签署意见,根据签署意见及时送有关领导传阅。传阅件一般应在3日内传阅完毕,如阅文人因事外出,应在其回单位后及时送阅。

  2.阅文人员应及时阅文,并署名或签署意见。

  3.机要员对领导阅文后签署的意见,应及时向秘书长汇报,并协助做好有关落实工作。

  四、保密

  1.文件传阅完毕后,机要员应及时将已阅的文件存入专柜,按照保密规定做好安全保管工作。

  2.机要员要经常清点机要文件,不得出现丢失、泄密问题。

  3.市委、市政府机要室发送的上级党委、政府的文件和保密材料,每季度清点一次,半年进行一次清退。

  五、归档查阅

  1.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文件和本级文件由机要员年终按文书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立卷、归档或销毁。

  2.由办公室和各专工委(室)直接收到的上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发来的文件,应定时清理,并交机要员统一归档保存。

  3.本机关人员查阅文件时,机要员应及时准确提供原件,并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借阅档案,须经分管的副秘书长同意,由机要员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阅,并在规定期限内收回。

  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审批:人大常委会印章和办公室印章的使用须经秘书长审批。常委会党组印章的使用由常委会党组书记审批,办公室党组印章的使用由办公室党组书记审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印签的使用由人事任免委员会主任审批。

  二、印章的保管:人大常委会印章和办公室印章、常委会党组印章和办公室党组印章由财务室统一保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印签由人事任免委员会主任保管。

  三、印章的使用:

  1.正式公文需用印章时,应检查发文审核流程,有领导签批的才可以用印。

  2.以人大常委会名义或办公司名义经办的介绍信、证明、便函,经秘书长同意后用印。

  四、用印登记:

  印章管理负责人应详细记录文件或资料的名称、内容、份数以及用印时间、经办人、审批人等基本信息。

  文印室管理制度

  一、打字员负责文印室打字、印刷、复印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与安全,负责电脑存储文件的保密与安全。

  二、文印室打字、印刷、复印设备仅限于文印室工作人员使用,其他工作人员非经允许不得使用。经同意使用的机关工作人员,要按操作程序规范使用。使用文印室电脑的,不得自行下载、卸载应用程序或擅自更改系统文件和设置。

  三、严禁使用文印室电脑上网和玩游戏。

  四、文印室电脑不得保存个人的有关资料。

  五、文件材料只有少许地方改动时一般不重新打印。

  六、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无偿为外单位人员打印、复印文件材料。

  七、打字员应规范使用所需耗材,注意节约,不得浪费。文印室耗材的购买,应根据工作需要填报《市人大机关资产购置申报表》,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验收合格后填写《文印室耗材登记表》。

  人大信息网管理制度

  一、人大信息网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操作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安全。

  二、办公室文秘科负责网站的维护与安全,并及时、准确地对网站的有关信息进行更新,做好信息发布日志的登记和存档工作,确保网站的时效性、准确性与权威性。

  三、在网站上发布信息要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上传的有关信息和内容,需经常委会秘书长审查批准,严格杜绝私自发布信息。信息采集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发布信息结束后要及时关闭当前浏览器。

  四、信息采集人员和机要员要做好服务器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擅自在服务器上使用与系统无关的软件。未经办公室领导同意,任何个人不得在服务器上进行操作。

  五、发现负面信息的要第一时间报分管副秘书长,由副秘书长拟定处理意见,报常委会领导同意后处理。

  图书报刊征订及管理制度

  一、机关征订报刊和图书资料由办公室秘书二科统一负责。报刊资料每半年或一年征订一次。图书订购由分管文秘工作的副秘书长或秘书长批准,由秘书二科办理订购手续。

  二、秘书二科对图书应登记盖章,存入阅览室。图书、杂志任何人不得随意拿走。否则,按原价3倍处以罚款。

  三、阅览室图书、杂志只对机关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开放。每人每次只能借阅1-2本(套)图书,每次借阅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若须延期则须办理手续。借阅杂志每人每次只限1本,借阅时间为半个月。逾期不归还图书、杂志的停止借阅。

  四、借阅者必须爱护图书、杂志,不得随意圈点、划线、批注,不得撕毁书页。

  五、所有图书、杂志不得私自转借。遗失图书、杂志按原价3倍赔偿。

  六、报刊、信函等由文秘科负责分发。

  七、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卫生,禁止在阅览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来信来访处理制度

  一、来信来访主要由信访办公室负责。对来信,分别具体由收信人或工作机构负责人拆阅。对来访者,根据信访内容分别由信访办公室或各工作机构对口接待,必要时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接待。

  二、对来信来访都应在来信来访登记簿上登记,并认真填写登记卡,分别情况提出拟办意见。一般信访件可直接答复,重要信访件,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阅示,按领导意见办理或交工作机构办理。必要时,经调查后提请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

  三、对领导签署意见的信访件,经办人应及时转(交)有关单位办理,转(交)办时应履行签字手续并提出承办的有关要求。

  四、承办单位对转(交)办的信访件办理不认真,15-30天仍无答复的,有关工作机构或经办人应及时采取电话、信函或上门等形式催办、督办。对重要的来信来访,在有关单位办理结束后,可进行复查、回访。

  五、对已办结的来信来访件,由信访办公室将办理结果及时填写在来信来访登记簿上备查。对已办结的重要信访件,应向分管领导汇报。信访件整理、装订后归档备查。

  六、工作日由机关信访办接待,公休日、节假日由值班人员接待。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人身份和事由,并核实有关情况。对来人提出的问题,值班人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答复和处理,无权答复和处理的,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指示办理,或指引其到有关单位办理。

  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机关离、退休(离岗退养)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机关、老干部工作的领导负责牵头协调,老干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落实。

  二、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召开一次老干部座谈会,征求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半年组织老干部学习一次时事政治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市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老干部到市内外参观考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三、与市委老干局联合,切实加强老干部活动场所的管理,及时配备和更新必要的活动设施,定期更新和充实阅览室报纸、杂志、图书和文件资料。每年适时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根据规定,满足老干部公务用车需要,办公室统一协调、给予保障。

  五、加强与医保局的沟通协调,做好老干部保健服务工作,适时组织老干部进行体检。

  六、加强与老干部的联系,定期做好走访慰问和征求意见工作,尽力解决好老干部反映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责任分工

  1.常委会领导办公室由对口机关工作人员负责保洁。

  2.各办公室由所在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负责保洁。

  3.公共场所由专职保洁员保洁。

  4.信访接待办由信访办负责保洁。值班室由当天值班人员保洁。档案“三室”(档案室、阅文室、荣誉陈列室)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保洁。十一楼会议室由文印室负责茶水和安排专职清洁人员保洁。图书阅览室、十六楼三个会议室、商议室、候会室由后勤专班安排专职保洁员保洁,茶水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

  除车队办公室外,其他办公室一律不准放置固定的休息设备。

  第三章

  卫生标准

  1.办公室内外无蜘蛛网,做到屋顶、地面、墙面干净,门窗、桌椅、柜面净亮,办公用品和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2.纸篓不存在超过1/2容积的废弃物。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1.人大机关卫生管理小组对环境卫生实行自查、联查和随机抽查,自查每天进行,联查每周进行一次。

  2.定期在办公楼显眼处公布抽查结果。

  3.检查结果与年终评先表模挂钩。

  请销假制度

  一、机关干部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须事先报经批准。干部职工凡离开岗位半天以内时间的,应向各专工委(办)负责人报告;离开岗位1-2天时间的,应向秘书长或常委会分管机关的领导报告;离开岗位3天及以上时间的,按程序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写明请假理由和拟请假时间,经批准后方可请假。长期请假的人员,按其本年度在机关的实际工作时间进行年终责任制结帐。司机上班时间不在办公大楼的,应向分管副秘书长报告动向,向秘书长请示批准。

  二、机关干部职工年休应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的规定,填写年休申请表,经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原则同意,报常委会分管领导批准后,到政工科办理年休手续。休假期间要确保通讯畅通。

  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请假的,经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批准或常委会主任批准。

  四、请假要求经批准后,请假人员应及时告知分管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秘书长,便于协调工作。

  五、请假期满,应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并销假。未按规定销假的,超出时间作旷工处理。

篇四:人大工作要点汇编

  

  乡镇人大**团是乡镇人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是指导和协调乡镇人大各项工作,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了更好的履行职责,确保全体人大代表在乡镇人大的监督和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乡镇人大**团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强化自身建设。在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指导的同时,乡镇人大**团要注重自身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增强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要时刻关注乡镇发展,了解群众诉求和需求,积极为人大工作提供思路和建议。

  2、加强与乡镇政府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所处的乡镇是群众直接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乡镇人大**团要紧密配合乡镇政府和其他部门,共同推动基层发展,为服务群众创造更好的条件。

  3、加大对下级人大和代表的指导力度。乡镇人大**团要注重加强对下级人大的指导和帮助,促进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引导下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同时,也要注重代表的生活、工作和权益保障,保证他们能够安心代表群众,发挥代表作用。

  4、注重组织建设和工作创新。乡镇人大**团要注重组织建设和工作创新,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发展和改革。要加强规划和总结,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好工作责任和考核。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和应用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人大工作的前瞻性和创造性。

  上述工作要点中,最为重要的是强化自身建设和加强与乡镇政府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才能使乡镇人大**团真正发挥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当然,其他三个要点也同样重要,要积极去落实。

  以下为一篇乡镇人大**团述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各位代表:

  大家好!我是某乡镇人大**团**,今天我很荣幸能在这里向大家述职。

  一、工作取得的成绩

  过去一年,我乡镇人大**团始终紧密围绕乡村振兴和群众需求,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

  (一)坚持学习强国,提高理论能力。组织全体**团成员学习《中国乡村发展报告2024》、《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乡村振兴和农村治理的文件和材料,提高我们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加强与乡镇政府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与乡镇政府和其他部门建立了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对当前和下一步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三)加大对下级人大和代表的指导。指导下级人大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代表的履职能力培训和交流活动,使代表们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和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四)购置和更新了办公设备。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我们购置和更新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提高了办公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存在的不足

  在工作中,我们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工作开展不够深入。虽然我们在与乡镇政府和其他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协商机制,但是协商的内容还不够深入,需要加强协调力度。而在指导下级人大和代表履职方面,也需要加强指导和培训,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和代表作用。

  (二)工作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我们培训和提高了工作人员能力,但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素质,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指导和推动工作的能力。

  三、克服不足的措施

  为了克服上述存在的不足,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与乡镇政府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协商深度和广度。

  (二)注重代表的履职能力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代表作用。

  (三)加强组织建设和工作素质提升,提升指导和推动工作的能力。

  四、工作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乡村振兴和群众需求导向,深入组织和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继续加强对下级人大和代表的指导,引导并帮助下级人大和代表履职尽责,更好地代表并为群众服务。

  (二)加强与乡镇政府和其他部门的深度沟通和协商,积极向自治区和上一级政府请示,为我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实现平稳、协调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加大对新形势下的组织建设和工作创新的探索,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效率和质量。

  乡镇人大**团工作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我们始终不渝地坚持领导能力、学习和服务的三位一体原则,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再次感谢各位代表的关注和支持,祝愿我们的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就!

篇五:人大工作要点汇编

  

  人大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人大机关管理制度

  前言

  加强制度建设,用严格的制度和科学的机制规范机关管理,用严明科学的制度管人管事,是规范机关工作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保证机关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机关管理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规范管理转型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市人大结合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采取上下结合、上下认同的方式,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地进行了机关制度的修订、补充、完善和重新制定工作。这次制度的修订,既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人大机关管理的一贯要求,又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对干部管理和机关建设的新要求。

  这次汇编入册的18项制度,经市人大办公室党组讨论,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自觉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并在工作实践中努力探索,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工作纪律守则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结合市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本守则。

  一、严守政治纪律

  1.严禁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编造、传播政治谣言。

  2.严禁发表、散布有损形象、影响团结和破坏机关和谐的不良言论、小道消息。

  3.确保政令畅通。对上级或领导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保证及时办结,提高办理质量,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4.严禁瞒报、谎报、迟报重要信息和紧急情况。

  5.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或赌博活动。

  6.严禁组织、参与或支持封建迷信、非法组织、伪科学、反科学等活动。

  二、严肃上班纪律

  1.严格实行坐班制。干部职工凡离开岗位半天以内时间的,应向各专(工)委(办、室)负责人报告;离开岗位1-2天时间的,应向秘书长或常委会分管领导报告;离开岗位3天及以上时间的,按程序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司机上班时

  间不在办公大楼的,应向车队队长或分管副秘书长报告动向,向秘书长请示批准。

  2.遵守工作纪律。机关干部严禁在工作时间外出逛街、购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司机无工作任务时,应在办公大楼随时待命。

  3.严守岗位职责。按照责任分工,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按照工作程序,逐级请示报告,逐项抓好落实,密切配合,同舟共济。副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凡所在专(工)委(室)有明确工作任务时,以所在专(工)委(室)工作为主;凡所在专(工)委(室)无明确工作任务时,以办公室工作为主。遇到中心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机关干部在办公室的统筹安排下各司其职,不得以专(工)委工作为由推诿。当日事当日办结,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4.保持良好秩序。办公场所保持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公共场所、会议室禁止吸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下班后关闭电灯、电脑、空调、门窗。

  三、加强值班值守

  1.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日、节假日、公休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机关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和领导轮流带班

  制度。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期间不得擅自脱岗,不得漏接电话,不得遇事推诿。在公休日、节假日负责机关的安全检查。

  3.明确值班任务。①接听电话。对于上级、各镇(办)和市直各单位来电,要认真填写《电话记录》,及时按程序办理。②接收文件、传真、邮件等。工作日由办公室或有关专(工)委(办、室)接收,节假日、公休日期间,可由值班人员接收后,按有关程序办理。③接待来访。工作日由机关信访办接待,公休日、节假日由值班人员接待。

  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人身份和事由,并核实有关情况。对来人提出的问题,值班人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答复和处理,无权答复和处理的,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指示办理,或指引其到有关单位办理。④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接到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项的报告或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带班领导(紧急情况,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迅速作出处理,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有关领导。⑤其它。值班人员要稳妥地办理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事情,结果及时向领导反馈。值班司机、车辆要按时到位,随时做好出车准备。

  四、严肃会纪会风

  1.机关党组会议、机关党员会议、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以及学习活动、培训活动、文体活动,均实行到会人员签到制。办公室要安排专人作好记录,并一月一通报。

  2.会议通知一般采取机要通信、公示栏、电话、短信、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布,紧急会议采取电话通知。

  3.会议记录、整理及存档工作由承办部门负责。

  4.参会人员应主动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静音,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并做好会议笔记。不得在会议期间看杂志小说、打瞌睡、说小话、上网、玩游戏。

  5.会议的出席、缺席、迟到等情况作为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和评先表模的依据。

  五、强化督查管理

  1.责任主体。常委会各分管领导为分管专(工)委(办、室)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主要责任人,各专(工)委(办、室)负责人为本专(工)委(办、室)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具体责任人。

  2.督查主体。由办公室负责督查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和制度执行情况。

  3.督查方式。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等形式,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遵守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

  “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为本单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奖惩措施的确定;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全局性专项工作和敏感事项决策,各方面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重要人事任免的内容为人事管理权限内的人员录(聘)用、推荐、任免、调动或奖惩。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内容为本单位设备、大宗物品等资产的购置及使用安排;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2万元以上的装修、装璜、房屋修缮等支出项目的确定;其它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大额资金使用的内容为除工资等常规性支出外,单笔重大开支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一定数额以上的单项经费支出;符合制度规定的各类奖金发放;各类专项资金使用及结算;其它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决策主体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常委会党组或主任办公会议、办公室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不是党组成员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及有关专业人员列席会议。

  (二)决策要求

  1.决策有计划。“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讨论、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决策要有计划进行,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2.决策有依据。决策前根据工作计划,进一步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干部的调整任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各类人才引进及招聘、各类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要依法依规执行。

  3.决策有民主。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的决定需要送审的,须履行规定的送审程序。

  4.决策有落实。决策后的“三重一大”事项要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或者专班人员负责落实,并配套相应的督办落实和监督检查措施。

  5.决策有备案。“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的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书面资料,并存档备查。

  (三)决策程序

  1.确定议题。由办公室党组主要负责人根据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机关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的建议,确定集体研究议题。

  2.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材料,包括事先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等资料,由相关工作机构提前准备。

  3.酝酿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1-2天通知参会人员。与会人员要做好发言准备。

  4.充分讨论。会议由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或办公室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议题由相关工作机构汇报,与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明确的意见,主持人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表明自己的意见。因外出开会、出差等原因不能参加决策会议的,由办公室或承办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征求意见。

  5.逐项表决。一次会议有多项议题应实行逐项表决。根据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6.作出决策。会议主持人参考表决结果,作出最后决定。意见分歧较大的可暂缓决策。

  7.形成纪要。会议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大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经主持人审核后报人大常委会主任审定签发。

  8.事项备案。会议作出决议以后,报市纪委进行书面备案。备案材料包含召开会议的情况、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决定事项等相关材料及执行结果。

  本《实施细则》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学习制度

  一、机关学习由办公室党组组织,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

  二、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法律知识;

  2.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3.中央、全国人大、省委、市委主要会议精神;

  4.人大工作的相关知识。

  三、采取集中学习、在线学习、专题学习、外出学习、交流学习、个别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鼓励学习方式的创新,鼓励学习与调研结合、学习与实践结合,以提高工作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机关每个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每年举办2次以上专题知识讲座或学习交流活动。机关工作人员要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个月撰写1篇以上的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力求学习取得实效。办公室党组将适时组织人员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进行检查。

  五、坚持集中学习考勤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讨论,每次集中学习都要有考勤,确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需经办公室党组书记或有关负责人批准。

  六、建立学习档案。年度学习计划、集中学习考勤表、在线学习记录、年终学习总结材料,要装入学习档案。学习档案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确保机关正常有序运转,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从严控制、保障重点、规范行为、提高效益”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行。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

  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行政事业资产和资金管理。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坚持原则,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做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对不符合报销规定、不符合报销审批制度、不符合审计要求的,有权拒绝报销。

  第三条机关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审批的管理办法。机关财务由分管财务的副秘书长统一管理。各项开支报销一律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再由分管副秘书长统一交常委会分管机关财经的领导审批。开支在5000-10000元的,在审批前要向报常委会主要领导报告;10000元以上的要向主任办公会报告。

  第四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凡报销凭证,必须真实有效,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必须齐全。经办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未经批准、开支超范围、超标准、超权限、超预算一律不予报销。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机关应指派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介入监督。

  第六条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权限和程序。各项支出必须按规定的范围及标准执行。财务报销单据必须客观真实,符合财务规定。报销须注明具体事由,有经办人、证明人,并提供必要的附件(常委会领导的报销单据,领导要在单据上证明支出属实)。以上手续完备后,才能进入财务审批程序。

  第七条严格实行出差审批制度。机关人员出差报经秘书长审批,专工委(室)主任出差报经秘书长、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批,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出差报常委会主要领导同意,秘书长出差同时报分管机关财经的常委会副主任审批。会议出差须有文件或电话通知,并严格按通知人数参会。出差期间,因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餐饮、住宿和娱乐开支,均由个人自理。出差须事先定好工作任务、地点、人数和路线,如实填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差旅审批单》报办公室,具体

  包括出差人员姓名、时间、出差事由、目的地、预计时间等,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出差结束后,应当在出差回机关一个星期内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严格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差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出差人员应当提供《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差旅审批单》、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篇六:人大工作要点汇编

  

  概述:

  乡镇人大副**是乡镇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员之一,负责分管议案审查、决议批准等方面的工作。本文汇编多篇乡镇人大副**的述职报告和半年工作总结,以展现他们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思路和实践,旨在为乡镇人大副**提供借鉴和启示。

  一、述职报告:

  1.

  岳阳县人大常委会副**王建华:2024年工作报告

  王建华副**在报告中指出,各项工作都围绕着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来展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注重工作落实。特别是在深化乡村振兴、加强农村环境治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报告得到了与会代表的肯定和认可。

  2.

  洱源县人大常委会副**李学梅:2024年工作报告

  李学梅副**在报告中强调,要把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承担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重点工作包括加强人大代表队伍建设、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人大决策咨询水平等。她还透露了一些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3.

  绍兴县人大常委会副**杨永华:2024年工作报告

  杨永华副**在报告中指出,2024年是全县新一届人大工作的第一年,他们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努力创新。以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为中心,全力提高人大的工作水平和地位。报告内容详实丰富,为与会代表提供了全面的了解乡镇人大工作的机会。

  二、半年工作总结

  1.

  潢川县人大常委会副**郭志斌:2024上半年工作总结

  郭志斌副**在总结中表示,上半年的工作成果和工作亮点比较明显,但一些问题还需要积极应对和解决。他们在开展学习教育、审议预算决算、关心关爱农民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另外,他们还组织开展了为期5天的人口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和政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

  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副**官彦龙:2024上半年工作总结

  官彦龙副**在总结中提到,上半年是疫情防控期间,他们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常委会职责,全力保障人大工作正常运转。具体工作成绩包括加强预算拨付管理、深入开展议案审查、严格贯彻落实干部任免制度等。

  3.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副**刘春燕:2024年下半年工作总结

  刘春燕副**在总结中指出,下半年的工作难度较大,但他们依然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取得一定成效。他们在开展调研、开展专题活动、加强日常巡视等方面,加深对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心声的了解,提高了工作针对性和切实性。同时,他们还在常委会自身建设方面,创新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模式,并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结论:

  通过对多篇乡镇人大副**的述职报告和半年工作总结的汇编,我们可以看出他们对人大工作的认识、思路和实践,尤其是在与县委县政府密切协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深入了解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表现出了较高的工作素质和水平。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解决,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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