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做到两个维护读后感
廉政建设读后感(合集五篇)
第一篇:廉政建设读后感
《廉政建设宣传手册》读后感
廉洁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吴官正同志也曾指出:“廉洁文化就是以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积极倡导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承接、与时代精神相统一的廉洁文化。”我近期阅读了《廉洁文化宣传册》这本书籍后,感想颇多。
手册中既有中华民族传统廉政文化的精典故事,又有当今社会廉政文化的现代理念;既有廉洁自律的正面典型,又有****的反面教材;既有各级领导的谆谆教导,又有腐败分子的现身说法;既有原汁原味的心得体会和声泪俱下的悔过笔录,又有重点提示的按语和画龙点睛的精彩点评,了解廉政的理论意义和中国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我觉得对于我们今天的廉政建设有着借鉴和参考作用。
我们青少年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建设者与接班人,学生的生命质量与道德品质决定着国家和民族的前途与命运。而道德品质中,尤以正直最为重要,所谓正直,是指人的一种优良品质,它主要表现在廉洁、诚信、公正、俭朴等方面。正直和廉洁是我们每个人最宝贵的东西,追根溯源,“廉政”的概念古已有之。其本来的含义与“廉正”相同---“廉”为官德,“政”者“正”也,是指清廉公正的政治。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廉政制度、政策的日益完善,人们对于廉政的理性认识也日益深化。尽管“廉政”迄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其基本含义大致有:造就一个公正清明的政治局面和政治氛围、建立廉洁高效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制订并严格实施确保政治清明的政策措施、要求各级官吏树立廉洁奉公的官德与不贪不淫的私德。简而言之,就是公正廉明的政局、政制、政策、政德的良性结合与辩证统一。如果一个人缺少了廉洁,他想学做人也没用,他不能全心全意地把工作做好。在我们的生活中,廉洁公正的名人事迹数不胜数。我们所熟知
的周恩来总理,几十年如一日,始终保持着庄严、幽静、美丽与朴素的开国总理风格,正如陈毅元帅所说:"廉洁奉公,以正治国者周恩来也。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应懂得“诚信为本,信誉为天”的基本道理。诚信,能使人变得受人尊敬。诚信,能使人与人之间合作变得更加紧密。诚信,能使人们的生活变得崇高无尚。诚信,能使战争变为和平。我们从小做到诚信,在我们走向社会,走上工作岗位时就自然做到廉洁公正。
历史告诉我们,为官清正廉明,勤勤恳恳为老百姓办事,人民就不会忘记他。从古至今,历代清官都深在我们的心中,如包拯、海瑞、林则徐、周恩来等等,都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廉洁榜样。相反,一些思想腐败的贪官也因而断送前程,正所谓清廉者平安一世,流芳百世;贪婪者自毁一生,遗臭万年。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廉洁清正永远是时代的呼唤。
我们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担负着建设祖国未来的重任,无论我们以后从事何种职业,都应该从根本上懂得敬廉憎贪、勤俭节约、奉公守法、自律自强”精神,在头脑中植根“清正廉洁”的理念,培养诚信正直、勤俭节约、大公无私的良好品质。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应该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良好的学生形象。
使青少年从小了解反腐倡廉的有关知识,树立“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意识和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不仅有益于培养个人正确、积极、健康的理念,树立清正廉洁的立身立业之基,也实际上为我们争取了一个廉洁的未来。
我们期望廉洁的清风能够吹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希望广大师生与廉洁诚信、公正俭朴同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取做一个正直的人,营造廉政建设良好氛围的生力军,为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做一个廉洁。诚信、公正、俭朴的中国人,为祖国、为自己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相信中国共产党的廉政也能赢得中国人名拥护的信念,中国也能创造世界的奇迹。
第二篇:加强廉政建设
党员大会材料
加强廉政建设
构建和谐企业
保障和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2007年纪检监察工作报告)
石
中
民
同志们:
遵照公司党委的安排,我作纪检监察工作报告。概要总结2006年的工作;安排部署2007年的工作;并就相关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2006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6年,公司纪委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公司经营者集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分别被省电力公司党组和长春市国资委评为“先进纪委”。现将2006年的主要工作概要总结如下:
1、强化责任意识,实现了廉政目标。
公司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决策科学民主。领导班子成员能够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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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惩治和保护并重的原则查处案件。全年查办上级转办信件1件,完成核实信访件1件。配合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调查了解情况4起。2006年,公司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
2、强化教育实效,增强了廉洁意识。
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学习活动。将六月份作为活动月,采取答卷、组织竞赛等学习方式进行,公司426名党员干部参加了答卷。七一前夕公司首次组织了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专题的知识竞赛。在长10个基层单位20名中层干部参加了知识竞赛,中层干部占参赛选手的67%,强化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公司在长基层单位党政领导以及管理人、财、物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共40人参观长春市廉政教育基地(净月监狱),听取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职务犯罪人员还进行了现身说法。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遵规守纪意识。
强化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组织开展学习
党章、学习谭竹清先进事迹,开展“平安你我他”、“领导干部行为安全年”、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多项教育活动,正确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营造了安全、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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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处八里堡职工宿舍供暖分户改造和公司机关管理费用预算管理进行了效能监察。
为进一步深化效能监察工作,制定了《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方案》。规定凡合同单价在10万元及以上或批量合同总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物资设备采购、大修技改、非生产性基建等应进行效能监察。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国家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5、治理商业贿赂,开展了专项工作。
按照省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精神要求,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确定了承揽工程的市场开发、工程项目劳务队伍选用、工程项目对外结算决算和大型或大批的物资、设备采购四个工作重点。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中涉及2001年以来220kv以上送电工程项目46个;变电工程项目23个;管道工程项目46个。自查自纠涉及工程总产值20多亿元。对计划经营部、市场开发部、租赁公司等重点部门及单位也进行了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未发现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
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向省公司党组签订了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公司机关部室副主任以上领导干部、在长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公司所属项目部党政一把手向公司党委做出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拒绝商业贿赂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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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07年工作的总体思路
以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公司“两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实施和深化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八点法”,努力推进教育、制度、监
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公司2007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的实现,保障和推动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四、2007的重点工作
1、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公司2007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的实现。
2、区分层次和重点,务实求效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推进“知荣辱,辩是非,树正气,讲廉洁,干实事”的廉政文化建设。
3、加强公司中层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坚持把好干部队伍入口的“廉洁关”;认真落实好“任前、廉政和诫勉”三项谈话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提高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效果,不断完善制约和激励机制。
4、认真做好行政监察工作。加大对公司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力度,着力于规范管理、提高效益、党员大会材料
1、把提高廉洁教育的实效性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点。
示范教育要贴近实际,警示教育要震撼灵魂,理想信念教育要入脑入心,思想道德教育要启迪高尚。走过场、图形式的教育一定要摈弃,纪检监察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想方设法地改进教育方法和形式,不断提高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把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点。
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公司管理的法规和员工行为的准则。提高企业制度的执行力,首先各项制度本身要实际、实在、实用。不切实际的制度形同虚设。其次是各单位和所有员工都要做到遵章守纪,令行禁止。制度没有执行力,“好人”也可能“变坏”。规章制度真正地发挥了功效,“坏人”也干不成“坏事”。公司要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的工作机制。
3、把加强各级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点。
公司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企业兴旺发达和广大职工的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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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规范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决策者的行为,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和职工正当利益的不受到侵害。
5、把有效地落实廉政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保证点。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保证。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负责。按所签订的责任书条款切实抓好落实。在廉洁自律的同时,承担起责任区内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办好“自家的事”、管好“自家的人”。
6、把有效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
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部门的重要任务,是企业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察部门服务企业的有效监督行为。切实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切入点。效能监察可以强化监督,规范内部管理;可以保证政令畅通,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可以促进依法经营,提升企业形象。有效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可以对腐败现象起到防微杜渐和积极的预防作用。
7、把保障公司更好更快发展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点。
第三篇: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
每个工作人员只有坚持做到“自己管好自己、自己监督自己、永不偏离航向”。才能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把握原则,始终做到坚持一心为公,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对楚天公司负责、对指挥部集体负责、对家庭负责,而不是唯利是图、见利忘义。每个工作人员只有坚持做到“自己管好自己、自己监督自己、永不偏离航向”。才能真正珍惜参与黄咸段项目建设的机遇,不辱使命早日圆满完成黄咸段建设项目的光荣任务。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经验。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同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相一致,始终同党的中心任务相联系,始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指引下继承、发展和创新。党的十七大以战略性思维和前瞻性眼光描
绘了我国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坚持和发展这些年来开展工作的基本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来谋划和部署,坚持在大局下行动。
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发展,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肩负着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顺利实现的重大责任,必须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发展,选准切入点,找准着力点,将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利条件和坚强保障。要围绕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等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从反腐倡廉角度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要围绕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要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改革发展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努力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必须始
终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把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体现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方面。要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促进党的思想建设。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促进党的组织建设。要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党的作风建设。要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各项制度,增强党内制度法规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促进党的制度建设。要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之中,同党的建设其他方面相互协调、整体推进,不断提高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对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对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深刻把握。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在大局下行动。实践中,必须注意把握和体现反腐倡廉的基本要求,坚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更加
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要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要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要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要围绕大
局认真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和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应有贡献。
日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娄底市原副市长赵更效涉嫌受贿和挪用公款案。根据检察机关指控,从1995年至2002年5月,赵更效利用担任双峰县常务副县长,娄底地区财政局局长、娄底市副市长的职务之便,采取批准拨款,决定贷款、发包工程、安排工作、调整职务等手段,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财物201万多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60万多元;此外,赵更效还滥用职权将不符核销条件的219万元借款核销,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他还利用职务之便,勾结他人共同挪用财政局公款188万元用于盈利性活动.非法侵吞公款50万元。到案发为止,检察机关查获赵更效拥有财产1812万多元,除违纪所得外,其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为238万多元。
在赵更效任双峰县常务副县长期间,就有群众暗地里称他为“赵百万”,到娄底市财政局长任上,更有不少人称他为“赵千万”。那么,一个副厅级官员何以积聚千万家产?闻名三湘的“赵千万”到底是怎样一步步走向罪恶深渊的呢?
——从受贿受礼到索贿索礼。1995年,还在担任双峰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的赵更效帮人调动工作,收受了一万元。这是检察机关指控他收受的第一笔贿赂。
个体基建包头赵树坪是赵更效的同村人。1997年下半年,赵树坪得知驻娄底的武警某部要建一栋住宅楼,而该部的部分经费由娄底地区财政拨款。赵更效应赵树坪之请,亲自找到武警某部负责人,要其关照赵树坪,并承诺以后给该部追加拨款。在赵更效的帮助下,赵树坪不仅得到了住宅楼的承包合同,而且为获取承建该工程更大利润,请赵更效先后4次为武警某部共拨款32万元,而赵树坪从中用虚假发票从武警某部提款20万元,全部送给赵更效。经检察机关查明,到案发时为止,赵树坪先后送给赵更效的财物达103万元。
赵更效索取钱财,已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一次,一个贿赂中介
人找赵更效帮某单位批钱,并带来6万元准备送给赵更效,结果这个人在办公室只给了4万元,后来上厕所,一摸口袋才发现还有2万元未给,于是,在厕所里给了也来上厕所的赵更效。没想到,赵后来打电话给这个中介人称数目不对,少了2万元,中介人连忙解释,在厕所给了你呀,你不记得了?
赵更效要钱,六亲不认。1999年,赵更效通过批准财政局给双峰宾馆拨款15万元,帮其弟弟赵晓阳揽到该宾馆的装修工程,赵晓阳许诺事成之后给其8万元“好处费”。同时赵晓阳以某公司的名义向财政局借周转金30万元,一直未还,2001年赵更效违反政策规定,帮忙核销了这30万元,随后便找赵晓阳要10万元。到2002年2月,赵更效见赵晓阳没有兑现,便打电话将其叫到自己办公室,让其亲自写了一张18万元的欠条,以防其赖帐。
一个月后赵晓阳仍没送钱,赵更效便以要赵晓阳帮他购买股票为名,迫使其不得不拿出钱来还清了所谓“欠款”。
——从自己收受钱物到“中介人”帮其敛财。一般贪官收受贿赂时担心第三者在场,而赵更效却与众不同,想方设法找第三者帮他疯狂敛财。短短几年,经他苦心经营,竟在权与钱之间培植了30多个穿针引线的“中介人”,这伙人中,有赵更效的朋友、同乡、同事,甚至还有出租车司机,除了赵更效直接收受贿赂以外,这伙人更是与赵狼狈为奸,上演了一幕幕“吃回扣”的丑剧。在赵更效受贿的860余万元中,有400多万元是通过中介人介绍贿赂的。
朱晚康是娄底市双峰县印塘乡的一个普通乡干部,但凭借与赵更效的关系,他成了双峰县很多单位的“座上宾”,也成了在赵更效麾下众多中介人中的“祝师爷”,从1999年到2001年的三年间,朱晚康为赵更效介绍贿赂近200万元。在朱晚康的介绍下.赵更效的“黑手”先后伸向双峰县50个单位,包括一些学校、乡镇、行政村,他采取亲笔批示、口头指示以及写条子等形式共拨款计500余万元,批借财政周转金30多万元,赵更效从中收受贿赂,而朱晚康也拿到了“回扣”。这样,通过中介人求赵更效拨款的单位,首先得与中介入商定申请拨款的“回扣”价,或由中介人直接将“回扣”与报告一起交给
赵,或先由赵批款下来,中介人直接从中提取“回扣”,自己留一小部分,大部分给了赵更效,而这种“回扣”率,有时高达60%。2001年8月,通过李某介绍,中介人陈世南为双峰县某粮站申请拨款,商定粮店得40%,其余60%作为申请拨款的费用。陈即到赵更效的办公室将报告交给赵,许诺事后一定感谢。赵更效当即批示解决15万元。8月底,拨款到帐后,李某从粮店领取8.8万元,交给陈世南6.8万元,陈将其中的6万元送给了赵更效。
——从“批发权力”到无法无天。如果说利用中介入收受贿赂是赵更效“批发权力”的延伸;那么极力笼络身边的人谋取利益则是更直接的“批发权力”了。在娄底市财政局,部分人员为了得到批发的权力,也纷纷向赵更效表达忠诚和顺从。如娄底市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永东和原预算科科长朱同球便是这些人当中的代表。
40来岁的张永东,在赵更效担任财政局局长之前,只是财政局下属的一个会计事务所的所长。赵更效上任后,张永东便通过各种途径向赵示好,并逐渐成为赵手中一枚很重要的棋子,赵更效上任还不到7个月,张永东就成了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而后又成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为了牢牢控制财政局的核心科室,赵更效将其器重的朱同球从财政科研所调任行财科科长,1999年又将其调任预算科科长。张、朱二人对赵感恩戴德,成了赵的“马前张保,马后王横”,朱同球后被赵更效推荐为局党组成员,为此,朱送给赵更效2万元人民币。为了取悦赵更效,进而和赵共享利益,该局中层干部中有人给赵送过价值近2万元的背投大彩电,还有的给赵送过1万元人民币。
第四篇:廉政建设
历代廉政思想之财富均衡、为官清廉之思想
中国古代社会有着灿烂的思想文化,涌现了一大批思想家,尤以春秋战国之际最为繁荣。那时,以道、儒、墨、法、名、阴阳、兵、农等学术流派为主体的诸子百家,门派纷呈,各有其长,可谓百花齐放、争奇斗艳。这些学派探讨了哲学、政治、经济、法律、军事、农业、管理等社会生活的各种问题,其思想光辉至今为中外政治实践和学术理论所借鉴。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建议
后,儒家学说在古代社会政治生活中取得了正统地位,后来逐渐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思想文化的主流,儒家学说从此也开始成为一个开放性的思想体系,道家所关注的人与自然的和谐有序、反对违背人性的多欲政治、效法自然、顺应时势;法家所强调的以严密的法律制度作为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凡事“一断于法”;兵家所提倡的“文武并用”、恩威兼施、灵活机宜、有针对性地施治等理论精华,都不断地纳入儒家的思想体系,也深刻影响着历代有作为的圣王明帝。汉以后的硕学鸿儒、能臣干吏的思想理论,如宋明理学、心学等,虽以儒学为其思想主体,但实际上也杂糅了先秦诸子百家的学术思想精华。这符合人类思想史发展的基本规律。在诸子百家的思想体系中,包含了极为丰富、具有历史传承价值的廉政法律思想。
财富均衡的思想
均衡意为均匀平衡。一个社会要达到和谐稳定,核心是财富分配要相对合理,均匀平衡,这样社会才能处于和谐状态,政局才能稳定,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儒家认为社会的不和谐,往往起因于财富、权势、力量对比的悬殊,尤其是当处于强势地位的社会成员以势挟贵,对他人的生存境遇漠然置之的时候,更容易引起社会的冲突和分化。孔子曾说:“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就是说在财富利益分配方面,要力求做到均衡,在各阶层内部人与人之间财富大体要做到均等,但并不要求不同阶层的一律均等;要求各利益集团之间和谐相处,实现上下相安,而不是上下倾轧;在人与人之间要求多一些关爱,多一些诚信,做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这样才能达到社会的和谐。儒家认为,人伦和谐并不涉及财富创造者的积极性,而只涉及财富占有者的分配关系问题。
名家主张社会要贫富均衡。名家经典《尹文子》说:“凡人富则不羡爵禄,贫则不畏刑罚。不羡爵禄者,自足于己也;不畏刑罚者,不赖存身也。二者为国之所基,而不知防之之术,故令不行而禁不止。若使令不行而禁不止,则无以为治;无以为治,是人君虚临其国,徒君其民,危乱可立而待矣??故古之为国者,无使民自贫富,贫富皆由
于君,则君专所制,民知所归矣。”就是说人太穷或太富都对治国不利,富人有足够的财富地位,就不再羡慕爵禄,这时奖赏就无法发挥作用;而穷人生机断竭,就会觉得生活毫无乐趣、生不如死,于是是很容易铤而走险、犯上作乱,这是刑罚对他们来说也就不再有威慑作用,这样势必导致民不服治、**迭至的局面出现。要消除这类危机,就必须动用国家的力量,按照君主的意志,控制与决定民众财富的多寡,使之维持在一个均衡的水平之上,从而确保君主专制政权牢固稳定,统治者利益充分满足。
秦末陈胜、吴广起义提出“均贫富、等贵贱”口号。
唐朝实行的“均田制”。
北宋王小波、李顺起义明确提出“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其后的钟相起义提出“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
元末农民起义提出“摧富益贫。”
明末李自成起义提出“均田免粮。”
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制定了《天朝田亩制度》。
毛泽东实行的土地革命“打土豪、分田地”。
为官清廉的思想
既为官,就必须做到清正廉洁。这是古代思想家和开明政治家的一贯主张。战国晚期的杂家主张“贵公去私”。认为君主治国的根本出发点是要利民而不是自利。
西汉时董仲舒有“至廉而威”的名言,意即官员能够做到廉洁才会有权威。
唐时魏征把百姓比做“载舟覆舟”的水,意即老百姓既能够拥戴统治者,又能够起来把统治者推翻。
柳宗元把民和官比做主仆关系,提出“吏为民役,非以役民”,认为官吏应当是老百姓的差役,为百姓公正办事,而不能是役使老百姓的老爷,叫老百姓为自己服务。
唐时王维在《京兆尹张公德政碑》中说:“政不以利淫,振雷霆之威”。意即为官从事政务不应追求利益,那样才有雷霆一样的权威。
宋朝杨时说:“治天下国家,必本诸身。其身不正,而能治天下国家者,无之。”就是说治理国家的人,一定要把端正自身作为根本。如果自身不端正,而要想把国家治理好,这样的事是不会有的。
明朝的钱琦曾说:“仕者为己,天下无善政。”告诫人们,如果当官的一心谋私,那天下就不会有善政。
清时王夫之说:“清也,慎也,勤也。而清其本也。”意思说,作为官吏,要做到清正、谨慎、勤奋,而清正最为重要,是根本。
崇祯元年(1682)朱由检刚当上皇帝,当时他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一心想把国家治理好。于是经常召见群臣讨论国事,为了防止腐败,确保吏治清明,他发出了“文官不爱财,武官不惜死”的号召。
清朝顺治皇帝即位时便在诏书中指出:“国之安危全系官僚之清廉”。
康熙曾说:“治国莫大于惩贪”,雍正也说:“治天下,首在惩贪治吏”,康熙四十二年曾经下谕说:“大吏廉洁,则小吏自然效法。苟不能勤慎,致误公事,岂可因保全一人而废国法乎”。言外之意就是不可为保全一位贪污的大臣而贻废国法。
中正和谐的思想
中正和谐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稳定有序、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一个贪贿充斥的官府和社会,是没有中正和谐的。
古代思想家关于中正和谐的思想充分体现于儒家的“中庸”观。《中庸》相传由孔子的孙子子思想所作。“中庸”是恪守中正之道、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之意。“庸”是常的意思,因而“中庸”的本意即永恒恪守中道,认为能恪守中正之道,那么天地万物就能各得其位,就能成物化育。
“中庸”有三层含意:
一是和谐。和谐的本意是指矛盾着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达到统一而出现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自然界内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以及社会内部诸要素之间就会均衡、稳定、有序,就会相互依存、共生共荣。这是一种动态中的平衡、发展中的协调、进取中
的有度、多元中的一致、纷繁中的有序。琴瑟和鸣,黄钟大吕,这是音律的和谐;青山绿水,山恋峰谷,这是自然的和谐;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天人合一,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谅解宽容,与人为善,这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行业相互平等、相互依赖,社会各种组织兼容而不冲突、协作而不对立、制衡而不掣肘、有序而不混乱,这是社会分工和社会内部的和谐。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思想,颇能体现和谐的深刻内涵,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从远古到宋明理学,都贯穿着一种中正、均衡、和谐、和合精神。儒家主张施政使民,贵乎“执中”;天地万物,贵乎“中和”;君子言行,贵乎“中庸”。如果为人君主,为人官吏,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只能造成君民对立、官民对立,显然是不可能达到社会和谐的。
二是“中正”或叫“用中”。“中”的含义是“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它要求官吏和百姓都要按照礼的规范和准则,按照国家法度所规定的标准,自觉地调节个人的思想感情和言论行动,严格保持在儒家规定的道德规范所许可的范围之内。儒家强调的“从道不从君”就是中正原则的体现。它要求人们按照规律办事,在规律面前宁可依据规律办事,也不能为了尊从君意而违背规律。公元前三世纪中国诗人宋玉曾经在《登徒子好色赋》中描绘一位美人说:“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这里描绘的是一位美女,其身体和容貌都恰到好处,这就是儒家所谓的“中”。
三是“时中”,就是既要坚持原则,也要考虑具体情势,采取适当的策略和方法,懂得权变。也就是不死抱教条,能审时度势。在“中”这个概念里,时间是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冬天穿皮大衣是“正好”,但如果在夏天,就成为可笑了。因此,儒家往往把“时”与“中”联系起来,含义是懂得适当其时,又恰如其分地行事。“中”的思想适用于人的感情,也同样适用于人的欲望。君主和官吏都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感情和欲望,特别是擅权与贪欲。在个人的行为或各种社会关系中,都有一个中点,使人在表达感情和满足欲望时,知乎所
止。当人的感情和欲望都表现得合乎分寸,他内心便达到一种平衡,这是精神健康所必需的。对整个社会来说,也是如此,如果在一个社会里,各种人都懂得对自己的欲望和感情适度地满足,社会便达到和谐、安定、秩序井然。“和”实质上就是协调分歧,达成和睦一致。和就意味着和谐,它承认不同,而且把不同联合起来成为和谐一致。这种和谐需要一个条件,就是各种不同成分之间要有适当的比例,这就是“中”,“中”的作用则是达成和。一个有组织的社会里,有各种不同才能、不同行业的人,各有自己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各得其所,彼此没有冲突。一个理想的社会,也是这样和谐的一体。这种和谐,不仅是指人类社会,它也是对整个宇宙的看法,构成所谓“太和”,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保持至高的和谐,这就是“大吉大利”。
周敦颐说:“中也者,和也,中节也,天下之达道也,圣人之事也”。程颐说:“若至中和,则是达天理。”司马光说:“苟不能以中和养其志,气能浩然乎!”朱熹说:“但能致中和于一身,则天下虽乱,而吾身之天地万物不害为安泰。而不能者,天下虽治,而吾身之天地万物不害为乖错。其间一家一国,莫不然。”王阳明说:“天理亦有个中和处”。戴震说:“中和,道义由之出。”可见,中正和谐的思想,就是要求人们凡事都必须坚守大经大法,做到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这是考虑和解决一切问题的出发点。这就要求为官做事一定要找到和掌握合适的度,辩证地看问题,不要走极端。表现在廉政方面,就是要求官吏谦益节制,自觉地控制自己的欲望,不羡慕分外的东西,做到清正廉洁。贪欲太重,就会发生性质的变化,就会走向反面落得身败名裂。
信息科
田季丰
第五篇:廉政建设
“以廉为荣
以贪为耻”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创办优秀示范学校
王卜庄镇第三中心小学
2009年10月
“以廉为荣
以贪为耻”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创办优秀示范学校
我校依据宝坻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建设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要求,为培养全校师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崇高理想,努力打造敬业、廉政、勤教、诚信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开展了“敬廉崇洁”文化进校园活动。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到位。
成立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杨春景同志担任,组员由孙建国、韩广占、梅永素、孟令强、袁士海、杨涛、季卫海、白洪生组成。制定了第三中心小学“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廉政文化建设责任制,带头廉洁自律,学校的各处室、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密切配合,发挥各自职能,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二、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学校通过抓好班子建设,抓好教师培训,抓好学生教育三方面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1、抓好班子建设。学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2、抓好教师培训。认识是预防的关键,学习是认识的前提,我们采取了多种学习形式,确保学习取得成效。通过教职工大会、教研活动、专题讲座等多种渠道有效地对教师进行培训。使全体教师做到依法执教,敬业爱岗,诚信服务,为人师表,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
3、抓好学生教育。通过班团队活动、广播、黑板报、演讲比赛、征文等形式,让全体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实施途径。
我们学校采取
“三结合”“三层面”“四途径”的方式,积极推
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一)“三个结合”是:
1、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在校园内树立一批以廉政格言警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在墙报、学习园地等活动阵地开辟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专栏,使廉政建设成为一种文化,达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
2、与办学行为相结合。学校规范收费行为,不断促进和巩固校务公开、大宗物品招投标等廉政制度建设成果。
3、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学校把“依法治教、廉洁从教”贯穿师德教育始终,表彰师德标兵,将清教廉洁考核作为教师聘任、晋级、奖惩的依据,使廉政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树立“廉洁从教”的良好风尚。
(二)“三层面”是:
学生、教师和学校领导三个层面,各有侧重。其中重点是学生,侧重于通过学生参与活动,接受学习和教育,达到提高素养、健全品德、完善人格的教育目的;教师要侧重于边学边教,增强师德修养;学校领导要侧重于廉政自律,树立榜样。
(三)“四途径”是:
1、利用好宣传载体,促进廉政文化传播。利用学校“校园之声”广播、墙体板报、宣传橱窗等阵地,突出以“敬廉崇洁”、“诚信守法”、“勤俭节约”等为主题的宣传,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廉政文化宣传氛围。
2、在教学活动中渗透廉政文化。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重点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诚实守信教育、理想信念教育。
3、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师德建设之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清正廉洁师表形象。禁止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或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行为,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清正廉洁的教职工队伍。
4、在各项活动中渗透廉政文化。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学校设计开展了一系列生动活泼、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主题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
①开展了敬廉崇洁宣传画活动,开展了以“树立廉洁之风,明晰八荣八耻,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绘画展览。
②开展了廉政文化“手抄报”比赛学生通过读书看报、看电视、上网浏览、查找文献等,收集了大量的数据资料。
③开展廉政警句大家选活动,各班自主开展以廉政为主要内容的警句格言征集活动,并自己动手将它们制作成警句格言宣传牌。
④组织学生观看以反腐倡廉为内容的影视和电教片。
⑤向家长发“敬廉崇洁”倡议书活动中。
⑥组织开展
“敬廉崇洁”、“诚实守法”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⑦开展了“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
我们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廉政文化进学校工作,创造性开展活动,在师生中树立“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精神境界和良好风尚。
篇二:做到两个维护读后感
小学道德与法治的读后感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小学生在学习完道德与法治以后有什么想法吧。
小学道德与法治的读后感范文一:
在读《依法治国》时,心中顿时涌起无数感慨,对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其中一个话题——依法治国,从你我做起。
这个话题中,我最敬佩曹辉,杨光雨,吴松建这三人。他们仅是五年级的小学生,但心中存的法律道德远比许多成年人更广泛。他们不会因为自己的利益而将钱包里的钱占为己有,反而发扬了自己的文明善举,成为了我们心目中的榜样,行为上的模范。
记得我五年级的时候,也发生过这样类似的事情,而我的举动却与他们是完全不一样的。那天我正走在步行街上,一个在阳光下发着光的物体吸引了我的视线。捡起一看——手机!还是苹果牌的!如果拿到学校里就能跟同学炫耀一番啦!我边想着,边小心翼翼地往四周瞄了一圈。确定没人后,我把捏在手中的手机放进口袋。
刚要把它收为己用,但我万万没想到,半路竟杀出个程咬金!那是一个皮肤黑黝黝的中年妇女,她朝我走过来。我
顿时有些忐忑不安,她会不会直接把我抓到警察局里去?会不会说我是小偷?
但她只是冲我莞尔一笑,露出的牙齿在黑皮肤的衬托下显得格外洁白。她说:“小朋友,要学会拾金不昧哦!”听了这话,我脸上一热,低下头,不知所措起来。中年妇女看得出我尴尬,伸出手说:“没关系,手机给我!”我掏出手机,毫不犹豫地给了她。当时我没有想那么多,只知道她是个好人,或许这就是法律让人与人之间产生了无条件的信任。只见她接过手机,跑向不远处的巡警局……
我们生活中就应该有这样的人,有这样心中存着法律道德的人。不能随意就将别人的遗失物占为己有,应当返还权利人,这不仅是做人诚信的标杆,道德的底线,还是法律的约束。
小学道德与法治的读后感范文二: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
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
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
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
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权威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也就是必须树立执法和司法权威。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
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
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么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现在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
律权威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
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
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
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
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
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
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
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
门,每个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
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
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